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广运用衢州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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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广运用衢州市行政审批
中介服务网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5.09.09
•【字号】衢政办发〔2015〕67号
•【施行日期】2015.09.0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广运用衢州市行政审批中介服
务网的通知
衢政办发〔2015〕6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的意见》(浙政办发〔2013〕136号)、市委办、市府办《关于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意见》(衢委办发〔2014〕9号)有关要求,纵深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提升涉及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水平,结合我市政务服务网建设和衢州市行
政审批中介服务网试运行情况,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推广运用衢州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网(以下简称“中介服务网”)。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审批前置环节的技术审查、评估、鉴证、咨询等有偿中介服务事项基础上,借助网上中介服务市场,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行为,提高中介服务效率,着力构建“市场开放、竞争有序、执业规范、收费合理、服务高效”的中介服务市场,重点解决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标准不统一、行为不规范、服务不公开等问题,进一步提升行政审批效率,优化投资发展环境,促进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中介服务网的主要功能
衢州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网(网址:
/egov/zjindex.jsp)是浙江政务服务网衢州平台的子系统,主要为项目业主找中介、中介机构找项目、政府部门强化中介监管搭建公共服务平台。

项目业主、中介机构等为中介服务网的主要参与方,其中项目业主、中介机构需在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实名注册认证后方可登录使用,注册账号通用于浙江政务服务网各类办事项目。

中介服务网络平台管理上实行“三级二分”:统一网络开发维护、统一中介机构库、统一制定发布中介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市县分级管理,分级承担中介服务网的日常应用。

中介服务网上运行的中介服务事项实行动态管理。

(一)项目业主找中介。

涉及行政审批的中介服务项目,在委托中介机构前,通过登录中介服务网选择审批部门所在的行政区域,进入“个人中心”在业务信息栏内发布竞价信息,该信息经该事项审批部门审核确认完整性后,除在网上公开项目信息外,系统还将自动向已注册的该类中介机构联系人手机发送通知短信。

中介机构根据网上信息或通知短信,登录网站提供服务报价、承诺办理时限等信息,供项目业主选择。

(二)中介机构找项目。

已注册登记的中介服务机构,通过登录中介服务网“个人中心”,在“竞价管理”栏内找到最新竞价项目。

在网上公开发布其业务范围、收费标准、办理时限、服务承诺等信息,并根据网上信息参与委托事项的承接等业务。

(三)部门监管更强化。

市行政服务中心会同市监察局、市市场监管局、中介机构业务主管部门、项目行政审批部门等单位,共同加强涉批中介服务市场监管。

市行政服务中心统一受理相关中介服务事项的咨询、投诉、建议和意见,并通过交办机制进行处理和反馈(咨询件在2个工作日内答复,投诉件3个工作日内回复)。

市行政服务中心每季度公布中介机构的总体评价,具体由市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制定相关管理办法,评价结果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对中介机构信用评价的重要依据。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加快建立开放的中介市场体系。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一般性涉批中介机构要有5家以上、特殊行业涉批中介3家以上”的基本要求,进一步培育本地
涉批中介机构,并引进一批资质高、信誉好的市外知名涉批中介服务机构,以供项目业主选择。

首次报名参与中介服务网上业务时,需同时向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提交书面申请材料,报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受理申请后,行业主管部门应在2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不得收费和增设门槛。

(二)健全网上网下联动服务机制。

项目业主在网上提交中介事项需求信息后,该事项对应审批部门要在1个工作日内对信息完整性进行审核,不符合要求的及时修改补充。

中介机构在收到通知短信后,应在业主确定的时限内进行报价,项目业主原则上在公告结束3个工作日内比选确定。

如项目业主对报价的中介机构都不满意,可以终止该项目重新发起竞价公告。

在中介服务成果完成并递交审批后,审批部门、项目业主在2个工作日内对中介机构服务质量、时效等进行客观评价。

(三)建立部门分工协作的推进机制。

市行政服务中心是中介服务网的日常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市级各部门及县(市、区)实施应用,制定中介服务网应用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考核结果纳入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年度考核。

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及各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要设立“涉批中介服务专窗”,专门开展相关业务服务。

各审批部门应在信息发布时提前介入项目,在中介服务成果提交后优先审批,进一步提速提效。

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市发改委、经信委、民政局、规划局、环保局、住建局、国土局、财政局、卫生计生委、消防支队、安监局、气象局、人防办、水利局、林业局、国资委、交通运输局、西区管委会等部门单位要建立配套工作机制,明确分管领导及联络人。

各行业主管部门、审批部门、政府投资项目主管部门等单位须确定至少2人负责本单位涉批中介事项的操作和管理,做好项目在中介服务网
的信息发XXX信息审核工作(市级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统计表见附件,于2015年9月25日前报市行政服务中心,联系人:李文阳,联系电话:3891050)。

(四)推行政府投资项目示范领先。

为加快中介服务网的扩大运用,政府投资项目要率先垂范。

自2015年10月1日起,市本级及县(市、区)政府投资项目所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必须通过中介服务网选择中介机构,包括国有独资企业投资项目、代建中心代建项目。

积极鼓励企业投资项目运用中介服务网开展中介业务委托,各县(市、区)、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西区管委会及市级相关部门要积极做好引导工作。

(五)加强总结提升与宣传。

市行政服务中心要抓好牵头协调工作,认真总结,不断优化运行流程,完善网络功能,抓好人员培训。

要充分利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宣传媒介,大力宣传推广中介服务网,为加快推进中介服务网应用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宣传氛围。

附件:市级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统计表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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