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备件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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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备件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生产等设备备件(含机械配件、机加工材料和五金交电等)管理,控制好备件采购质量和采购成本,提高生产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所有生产等设备备件的计划、审批、采购、验收、保管和领用等环节的管理。

三、具体内容
A、计划
1、备件采购计划是组织备件采购的主要依据。

公司所属各生产设备
使用单位应根据实际生产需要,分别编制年、季度和临时紧急采购计划。

2、编制备件采购计划应依据有关技术标准和资料,结合实际库存,
查阅平时的设备维修和检查记录,参照消耗规律,填写备件采购计划表,
标明备件名称、规格、型号、使用部位、采购数量等信息,要正确编制。

3、编制备件采购计划时,要充分考虑先进合理性,略有余地坚持节约,压缩库存,合理储备(一般易损件确保6个月的库存量,特殊件或贵
重件的计划量需报公司领导审批),在满足生产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占用
资金,加速资金周转。

B、审批
1、审批权限分为两级,一级是设备使用单位的主管负责人初审,另
一级公司指定的相关领导终审。

2、设备使用单位的计划员将备件采购计划拟定后,交给本单位主管
负责人审批,主管负责人应结合库存量对备件名称、规格、型号、使用部位、采购数量等信息进行核对审查,确保合理无误后签字。

3、备件配件采购计划经设备使用单位主管负责人初审后,交给采购
单位采购员询价,报预算。

4、做完预算后的备件采购计划必须经公司指定的相关领导对数量、
单价和总金额进行核查,确保合理无误后签字。

C、采购和验收
1、备件采购工作应遵守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采购员应树立主人翁
思想,不谋私利,兢兢业业搞好备件采购工作。

2、采购备件要坚持专业化、就近、择优(优质优价)的原则,为控
制产品成本,采购员应进行比质比价采购,尽量将价格波动范围控制在最小。

年、季度采购计划一般在国内采购,临时紧急采购计划一般就地采
购。

3、采购员应严格按采购计划中注明的备件名称、规格、型号、数量
或按图纸和技术要求进行采购(包括外协加工件),按计划要求及时组织
备件配件回公司。

4、备件到达公司后,采购员必须在三天内与计划员和仓库保管员进
行交检,并办理入库手续,入库单应详细填写各项内容。

5、采购员应对采购的备件质量负责。

出现质量问题不能使用的备件,采购员要承担一定比例的责任。

D、保管和领用
1、备件验收入库后,仓库保管员要建立台帐,按规定分类存放,挂好标牌卡片,标明相关参数,做到帐卡物相符。

2、保管员要经常查看备件库存状况,应该对库存备件做好防尘、防锈和防腐处理。

3、领用备件必须经主管负责人批准,及时登记销账。

4、保管员要及时、准确填报各种备件的统计资料,掌握和了解各类备件的库存情况,定期向公司财务部门上报有关报表。

四、其它
1、本规定未及之处日后完善;
2、本规定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3、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龙海市供电公司生产设备备品备件管理工作的职责与权限、管理内容和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龙海市供电公司生产设备的检修工作。

2、引用标准
山东省电力公司《备品备件管理办法》(试行稿)
3、职责与权限
3.1职能
3.1.1做好备品备件管理工作,必须重视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人员素质,新建和扩建项目,从筹建开始,就应抓好备品备件的管理工作。

3.1.2备品备件管理工作由公司生产经理负责,生技部、物资公司、
财务部分管各项具体工作。

3.2权限
3.2.1备品备件储备定额的制订,应根据备件的范围,结合设备历年
的健康状况及检修经验,本着既保证安全生产的需要,又节约资金的原则,由生技部制订,公司生产经理批准。

3.2.2新设备投产后,需按照本办法规定及时制定备品定额。

3.2.3备品备件资金管理
3.2.3.1消耗备品所需资金全部由流动资金的材料资金解决。

3.2.3.2事故备品由大修资金解决。

3.2.3.3核定的备品备件不得挪作它用。

3.2.3.4随设备的备品备件是整体设备的一部分、按固定资产管理办
法管理,只列清册、不纳入备品备件资金范围。

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公司属设备备品备件实行分级管理:生产设备事故备品由物资公
司按照审批定额集中储备;消耗性备品由各车间自行储备。

4.2事故备品只能用于更换通过预防性试验检查发现即将损坏的设备
及零部件,防止生产设备事故的发生和用于事故抢修。

不得用于基本建设、改进工程及科研等项目。

4.3事故备品的动用要经过审批、防止使用不当,动用事故备品要经
公司生产经理批准、并且做到及时补充、保持原有储备量。

4.4安装在我公司变电站、输电线路上和存放仓库内的设备,不得随
意挪用或随意拆除部件,若确实需要拆除部分设备或备件时,需填写设备
申请单,报生技部批准后执行。

对于紧急情况,在不影响正常运行设备的
条件下,经生技部专责人及运行人员同意方可拆除,并作详细的交待记录,所拆备件,应在一周内予以恢复、补全。

4.5备品备件管理是一项技术、专业性强的工作,专责或兼责人员应
由有一定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实践经验,业务基础扎实、工作作风端正的人
员担任。

4.6备品备件是为了保证安全生产而必须经常储备的物资,须经常保
持良好状态,定期检查测试,以便在生产设备发生事故和异常时随时可以
使用。

4.7事故备品由物资公司采用现代化管理方法按储备定额标准和资金
进行储备,保证合格、不受损坏、变质或散失。

在满足生产需要的前提下,努力降低资金占用。

4.8新安装的生产设备随设备的图纸、资料、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由
生产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验收清理登记、交生产单位保管、安装单位使用
时可以向生产单位借用。

4.9备品备件应建立帐卡,并做到帐卡物相符、备品入库时必须经过
验收合格,制造厂的检验签定书和有关技术资料随备品一起妥善保管。

4.10备品按其本身的性质不同,可分为设备性备品、材料备品和备
件性备品,按其重要性和加工程度不同,又分为事故备品和消耗转换备
品。

4.11事故备品
4.11.1设备事故备品是指除主设备外的其他主要要设备。

这些设备
一旦损坏,将影响正常运行,而且损坏后不能修复或难于购买者。

4.11.2备件性事故备品是指主要设备的零部件,这些零部件具有正
常运行情况下不易损坏、正常检修不需要更换、但损坏后将造成供电设备
不能正常运行或直接影响主要设备的安全运行,而且具有损坏后不易修复、制造周期长或加工需用特殊材料的特点。

4.12消耗轮换备品:
4.12.1检修工作量很大,如利用备品进行轮换则可以显著缩短抢修
时间的设备部件。

4.12.2在设备正常运行情况下,经常磨损,检修中需要更换的部件
或零件。

4.1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应列入备品储品的范围内:
4.13.1损坏的部件有充分时间进行配制和更换或本单位在短时间内
修复或采购方便、不致影响供电时间要求。

4.13.2在检修中使用的一般材料、设备、文具和仪器。

4.13.3特殊检修项目需要的大宗材料以及零部件。

5、检查与考核
由生技部负责检查全公司生产设备备品备件管理工作情况,并向有关部门提出考核意见。

第一条、目的
为了对设备备品配件(以下简称备件)进行规范、科学的管理,及时满足维修需要,缩短设备维修停机时间,减轻企业库存压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中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设备备件管理的全过程。

第三条、术语
备件是指设备运行中容易损坏的备用零部件。

旧件是指维修设备时更换下来的设备零部件。

第四条、职责
动力设备部为生产设备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备件采购计划的审批;备件、旧件修复、报废的鉴定;备件的技术管理。

采购中心采购部负责备件的采购,仓储部负责备件的仓库管理。

财务中心负责备件的资金审批;对各子公司领用备件进行核算。

子公司负责备件需求计划的申报、审核。

第五条、细则
1.备件的需求、请购计划、审批
1.1子公司设备维修工负责申报备件需求。

1.2子公司设备管理员负责申报备件计划,生产部经理审核。

1.3动力设备部设备工程师负责申报通用设备、大(项)修设备,改
造设备、补充库存的备件采购计划。

1.4动力设备部经理负责审批所有备件计划。

2.备件采购及评审
2.1备件由物资采购中心采购部负责采购。

2.2采购部应按照备件采购申请单所提供厂家、型号、数量、时间进
行采购。

2.4每年由生产部门、设备部门会同采购部门对备件供应商进行评审,淘汰不合格的供应商。

3.外协加工和自制备件
3.1外协加工备件由物资采购中心负责,子公司报出外协加工计划,
动力设备部审批。

3.2自制备件由动力设备部工程师出具方案,子公司负责制造。

3.3原则上子公司有能力加工的不予外协,首先在股份公司内协调。

4.备件仓库管理
4.1备件应入专门的仓库进行保管。

4.2仓库应设专人按备件ABC分类法进行管理。

4.3备件入库前需检验,仓库保管员负责检验数量,备件申请人或其指定的维修人员负责检验质量,合格后方能入库。

4.4备件入库后仓库保管员应按备件储存要求进行存放和保养。

对于一些包装不完整的备件和加工件应进行涂油防锈处理。

4.5备件入库后仓库保管员当天应办好入库、登帐、挂卡工作。

4.6备件领用要由维修工填写领料单,生产经理签字并加盖内部财务结算章后领取。

4.7备件领取后维修完毕剩余备件,应办理退库手续。

4.8备件仓库保管员应每天核对每种备件库存量和最低储量,当低于最低储量时要及时将结果汇报给动力设备部。

4.9每月5日前仓库保管员应将上月备件出入库动态表、库存数量、占用资金报表报动力设备部备案。

4.10动力设备部根据采集的数据每半年更新一次设备备件库存标准上限和下限。

5.旧件、备件的处理
5.1仓库备件处理
5.1.1设备调拨(处理)出中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该设备专用备件应随设备调拨(处理)。

5.1.2设备已报废,集团内没有同类型设备;设备已改造,剩余备件
无法利用;此两种情况下剩余备件应尽量由物资采购中心调剂,回收资
金。

5.1.3由于制造质量和保管不善造成备件无法使用,且无修复价值
(动力设备部组织相关技术人员鉴定),报动力设备部经理批准后入废品库。

但同时必须根据报废原因分析制定相应防范措施,并对相关责任人进
行考核。

5.2旧件的处理
5.2.1更换下来的旧件要先入旧件库,由仓库管理员做好记录,登帐、挂标识卡。

5.2.2动力设备部每月对旧件进行鉴定,有修复价值的由入库单位进
行修复,没有修复价值的入废品库。

5.2.3对修复且使用后达到效果的,由车间填报评价表,报动力设备部,根据使用效果,按所节约费用的一定比例奖励修复完成人员。

5.2.4对有修复价值而不修复的,则对相关维修人员进行考核。

6.备件的共享
6.1子公司和动力设备部均可使用备件仓库里的所有备件,但应慎用
计划修理备件。

6.3重点设备抢修时,当本地仓库没有备件而异地仓库有备件可用时,可由使用单位报物资采购中心及时进行调配。

6.4共享时的资金预算和结算
6.4.1备件资金预算由采购部负责。

6.4.2财务部门应优先安排备件的采购资金,以保证设备及时修复,生产顺利进行。

6.4.3结算时由财务中心根据仓库保管员登帐的各公司领料单进行结算。

7.备件的技术管理
7.1备件技术管理由动力设备部负责。

7.1.1备件的测绘,图纸的收集、整理、核对等工作。

7.1.2备件统计图表、储备定额等技术资料的编制和修改完善。

8.备件管理流程
8.1设备备件管理流程(附件1)
9.考核
9.1对违反规定程序或未按规定时间提交相关报表的每次考核50元。

9.2违反制度造成经济损失的,根据情况按损失额的一定比例进行考核。

第六条、附则
1.本办法由动力设备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2.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原备件管理流程和制度同时作废。

一、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股份公司内各子公司
本制度适用于设备备件管理的全过程
本制度中备件是指所有与设备维修、保养有关的备品配件
二、管理制度细则
1.备件计划
1.1备件计划的填报人
1.1.1各子公司设备主管(设备管理员)
1.1.2动力设备部管理人员
1.2备件计划的依据
1.2.1维修工修理设备时检查出的故障零部件。

1.2.2的存在问维修工或设备管理员在例行检查中查出题需要更换的设备零部件。

1.2.3维修工计划保养、检修前检查出的需要更换的设备零部件。

1.2.4重点设备进口设备的易损件及关键件。

1.2.5备件库库存数量、最低储量、动态流量。

1.2.6因设备项修、大修、改造需要的配件。

1.2.7备件计划数量以实际损坏数量或需要为准。

1.2.8动力设备部根据采集的数据每半年更新一次设备备件库存标准上限和下限。

2.备件采购
2.1备件由采购中心负责采购。

2.2采购中心应按照备件采购申请单所提供厂家、型号、数量、时间进行采购。

2.4对不能及时采购的问题要在每月运营计划中心计划调度会上平?解决。

2.5每年生产部门、设备部门会同采购部门对备件供应商进行评审,淘汰不合格的供货商。

2.6流程:
1.子公司设备管理员―生产经理签字――动力设备部经理审批―采购中心采购员采购――采购申请人检验――入库(单价价格500元以下)
2.子公司设备管理员―生产经理――动力设备部经理―中心总经理―采购中心采购经理―相应采购人员――采购――检验――入库(500以上紧急情况时可先汇报相关领导,同意后先行采购再补手续)
3.外协加工和自制备件
3.1外协加工备件由各子公司负责。

3.2自制备件由动力设备部工程师出具方案,子公司负责制造。

3.3原则上子公司有能力加工的不予外协,首先在股份公司内协调,确实没有加工能力时可外协。

4.备件仓库管理
4.1备件应入专门的仓库进行保管,南京和杨中各设一个仓库。

4.2仓库应设专人管理,作好出入库台帐,注明对应库号,货架号便于查找。

4.3备件入库前要经过设备管理员检验,合格后方能入库。

4.4备件仓库保管员应为每种备件建立标识卡片,注明名称,型号,用途(到设备)和收入发出数量并及时更新。

4.5备件领用要由维修工持设备主管签字的领料单领取。

4.6备件仓库保管员应每天核对每种备件库存量和最低储量,当低于最低储量时要及时汇报给设备管理员。

4.7每月5日前仓库保管员应将上月备件出入库动态表报动力设备部备案。

5.更换下来备件的处理
5.1更换下的备件,有修复价值的必需进行修复再利用。

5.2动力设备部负责修前、修后情况的鉴定。

5.3对修复且使用后达到效果的,则按所节约费用的一定比例奖励修复完成人员。

5.4有修复价值而不修复的,则对相关维修人员进行考核。

5.5对于无法修复或没有修复价值的备件,要按要求分类入旧件库。

5.6定期由动力设备部对旧件进行招标处理。

6.违反制度的考核
6.1违反以上规定的对相关责任人考核20-200元。

6.2影响生产进度的按生产管理制度考核。

2、所有电教设备应科学分类,根据设备不同类型定橱定位,做到有序放并作好登记编号。

3、所有电教设备要做到专室、专用、专人保管,学校电教设备只能用于教学、教育活动,不得移作它用,非经学校分管领导同意,不得借出。

4、严禁任何人使用电教设备接收、散布、录放谣言,小道消息或淫秽录音、录像。

5、严格实行借用、归还、验收制度,借用须办理借用手续,用后归还时由管理人员验收,并作好记录。

如有丢失、损坏,由审批和借用人员负全责。

6、电教人员必须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管理水平,经常检查所负责的电教设备,并作好保养。

力争小修不出校,使设备性能处于良好状态。

7、严格执行赔偿制度,对因管理不善、私拆玩弄、擅自借用或用于非教育活动而致设备损坏丢失,一律由管理人员按价赔偿。

对于因不熟悉
性能或操作不慎而致设备损坏,视情节轻重由管理人员负部分责任或全
责。

8、凡属正常报损设备,必须严格履行手续,经专业人员鉴定,并填
报固定资产报损表,由校长室审批,总务处、电教组销帐后,统一由总务
处处理。

9、加强对设备存放处的安全防范,每天下班前必须检查电源、消防、防盗、防火状况。

10、定期向校长室汇报设备管理和使用情况,并根据教学需要请示补
充必要设备。

一、总则
本制度规定了设备巡回点检的管理组织及工作内容等;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工艺线上的生产设备管理;
二、管理组织
1、根据本公司设备巡回点检的实际需要,建立以岗位人员为基础,
工段技术人员为关键,设备管理部门巡回点检为督促检查的三级管理网
络。

2、生产设备由岗位操作人员负责,工段应建立健全定人定机制度。

岗位操作人员坚持不离设备,设备有人管理,做到手勤、眼勤、耳灵,把
本岗位的设备维护好,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或报告相关人员及时排除。

3、工段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要掌握好本工段设备的运行情况,检查各岗位工人对设备的点检及维护情况,随时掌握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处理。

4、设备管理部门有关人员对全生产工艺线上的在线设备进行巡回点检,不定期对主机设备进行巡回点检,以便掌握全线设备的运行情况,指导和监督工段,班组的设备巡回点检工作,以达到生产设备安全、高效运转。

并做好巡回点检记录及问题处理记载,巡回记录要保存齐全。

三、点检的工作内容
1、设备管理部门
⑴由设备主管组织,各工段设备段长或技术人员参加。

⑵点检周期:每月一次,对生产主机设备定期点检。

⑶点检内容:
a、检查各单位贯彻执行有关设备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b、检查日常点检和巡回点检记录。

c、检查主要设备的运行情况和技术状态。

d、对异常情况的设备组织监测和提出解决措施。

2、工段级点检:
⑴由工段设备段长主持,技术人员班组长参加。

⑵点检周期:每周一次。

⑶点检内容:
a、按点检标准书规定的项目进行,监督并复核岗位与维修班组的日
常点检记录。

b、检查主要设备和重要设备的运行情况和技术状态,发现设备异常,损坏和磨损情况应做好记录以便确定修理部位,更换零件,修理的种类和
时间,以此安排维修计划。

c、检修设备测试、维护情况和设备环境卫生。

⑷检查方法:
除人的感官外,对重要的设备定期用检查工具和仪器进行检查、测定,做好记录,便于准确掌握设备的技术状态。

3、班组岗位点检:
⑴岗位点检由岗位操作人员进行。

⑵点检周期:岗位工按照各工段制定的“岗位点检标准”规定的周期
进行,负责点检分管范围的全部设备。

⑶点检内容:
a、设备运行中的异音、震动。

b、润滑系统工作情况(油温、油压、油位、冷却水等)。

c、运转件是否移位、窜位等。

d、目测部件是否开裂、变形、开焊。

e、设备地脚螺栓、紧固螺栓是否松动。

f、检查设备零部件是否齐全、可靠。

g、检查安全保护装置。

h、检查设备跑、冒、滴、漏等现象。

i、变电站及各电气控制等专业电气设备按设备规定内容进行。

⑷点检方法:
运用眼看、手摸、耳听、鼻嗅等方法,结合设备的仪表和信号标志。

四、考核
1、结合工段经济考核责任制,纳入工段考核。

2、对点检工作不负责而造成不该发生的设备事故,要追究其责任人的责任,并按事故大小酌情处理。

附则:
1、各级点检工作记录,应记载在点检标准书上,并存档备查(填写时一式两份,工段留一份,上交设备管理部门一份)。

2、运行中岗位点检也应使用点检标准书,并签名,对于运行中不能处理的问题应做详细记录。

3、对于点检中不能查看的零部件可安排在停机后进行定查。

4、制定点检考核细则。

1、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应由专人(计量管理员)负责管理和协调。

2、在上级计量部门的监督和指导下,医疗设备管理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要求和有关规定,统一管理全院的计量工作。

3、统一建立全院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台帐、分户帐、分类帐,保管
好有关的技术档案和检定证书。

5、采购的计量器具应具有cmc或cpa标志(并附有许可证编号),不
得采购未取得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的企业生产的计量器具。

6、验收和检定合格后的计量器具方可入库,同时由计量管理员建立
台帐并编制定期检定计划。

7、对验收或检定结果不合格的计量器具,医疗设备科提出退货报告,由原采购部门办理退货。

8、计量器具经检定达不到原准确等级,但能达到低一级精度时,可
作降级使用,并作好技术档案记录的更改。

9、经检定不合格且修理后仍不能通过检定的计量器具,由计量管理
员提出报废报告,经医疗设备管理部门统一处理。

1.目的
对检测设备的管理作出规定,为了确保对检测设备的测量精度和适用
性满足使用要求,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性,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与本公司检测设备的控制(分析天平、分光光度计、电热鼓风恒
温干燥箱、酸度计、旋光仪等)
3.职责
2.1质管科负责检测设备的归口管理。

2.2各使用部门负责本部门的检测设备的使用和维护保养。

2.3使用部门负责新购进的检测设备的贮存和保养。

4.内容
3.1使用部门应根据产品的质量要求及安全卫生要求选用配备相适应
的检测设备,对使用的'检测设备,质管科应做好周期送检工作,加强对
检测设备的管理,保存好各种检定、校准记录。

3.2检测设备的购置
3.2.1根据生产工艺配备要求、产品质量测量要求和安全卫生监测要求,使用部门提出购置检测设备的计划。

3.2.2购置计划报请上级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由使用部门负责购
买。

3.3检测设备的验收
3.3.1质管科负责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对购置的装置进行验收。

所购
装置应具有产品的合格证书以及使用说明书等相关资料。

3.3.2验收不合格的检测设备,由购置部门负责退换。

3.3.3验收过程应包括对检测设备的检定或确认,在用的检测设备应
由质管科送法定得计量部门进行检定,出具合格证书。

对检定部门无法检
定的,应制定企业的自校准方法,对装置进行自检,合格后出具认可报告,贴上准用证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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