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领域安全风险分析和对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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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领域安全风险分析和对策措施

作者对陕西省建筑施工领域近三年来生产安全事故及事故暴露出来的问题隐患进行了分析研判,提出了对策措施。现将有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风险分析

(一)按事故类型分析。从近三年全国、陕西省安全事故分类型统计情况看,主要集中在高

处坠落、物体打击、土方基坑坍塌、起重机械伤害和其他机械伤害、中毒窒息五大类。从全

国建筑施工事故统计情况看,这五类事故起数占到了87.15%,死亡人数占到了86.89%;较大以上事故起数占到了89.7%,死亡人数占到了91.52%。从全省建设工程事故统计情况看,这

五类事故起数占到了87.81%,死亡人数占到了89.29%。从全省房屋市政工程事故统计情况看,这五类事故起数占到了95.45%,死亡人数占到了96.55%。因此,在今后的监督检查中,应将五类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做为重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高处坠落事故目前在所有事故中占比

最大,占全国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52.41%,占全省建设工程安全事故的39.92%,占全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事故的54.55%。分析原因,一方面是项目现场安全防护不到位,更重要的还是

企业对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施工人员安全意识不强,对自身安全防护不重视,防

护措施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

(二)按事故月度分析。从近三年全省建设工程事故发生的月度统计情况看,事故多发的月

份集中在每年的3月至11月,事故起数占到了91.18%,死亡人数占到了90.3%。从全省房

屋市政工程按事故发生月份统计,主要集中在3月、5月、6月,三个月事故起数占到

63.64%,死亡人数占到62.07%。究其原因,主要是受气候条件影响,每年3月至11月是我

省建设工程施工高峰期,随着各种施工活动的增多,各种风险隐患也随之增多,企业安全管

理责任落实不严格、人员教育培训不扎实、隐患排查不及时、风险防控措施不到位,就会导

致事故发生。应特别注意的是每年3月事故较多的问题,分析原因,主要是建筑施工劳务人

员队伍不稳定,流动性较大,每年3月新进人员比较集中,安全教育培训落实不好,人员安

全防护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不强,法规标准规范掌握不熟悉,操作不熟练、不规范,容易导

致事故发生。

(三)按事故地区分析。分析全省安全事故发生地区分布情况,全省建设工程安全事故按市(区)统计,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多的地区为:西安、榆林、汉中、商洛、铜川、延安、安康,七个市事故起数占到了80.71%,死亡人数占到了81.6%。全省房屋市政工程事故主要集

中在西安、延安、汉中,三个市事故起数占到了77.27%,死亡人数占到了82.75%。分析原因,客观上有这些市区建设规模较大、施工项目较多、监督人员平均监督任务量较大,但主要还

是对建筑施工安全工作抓得不够实,落实法规制度不够严格,对企业和项目安全监管不到位,导致企业和项目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防范措施不落实而发生事故。

(四)按督查隐患分析。通过对近三年省住建厅督导检查通报典型案例存在的问题隐患进行

分析,主要集中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现场作业安全防护、脚手架、模

板支撑体系搭设、现场机械设备安全管理等几个方面,与近三年事故类型比对发现,存在隐

患较多的方面,正是事故易发多发的方面,这也突显了日常隐患排查整治对于防范遏制事故

发生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存在隐患的主要原因还是各方主体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一是

建设单位首要责任落实不到位,项目管理人员配备不足、管理能力不强,安全生产经费投入

不足,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不严格;二是施工、监理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管理制度

执行不严格,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不扎实,危大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不严,导致问题隐患长期存在。三是监管部门日常监督检查还不细致、不深入,执法还不严格,导致一些问题隐患没有及时查处并督促整改。

二、对策措施

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必须综合施策,既要抓好当前治标的工作,防范遏制各类事故

发生;又要抓好长远治本的工作,完善制度措施,形成抓工作的长效机制,推动企业落实教

育培训、安全管理、风险防控、隐患整治、应急管理等主体责任,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针对上述分析研判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隐患,结合行业实际,提出如下防范遏制建筑施工安全

事故的对策措施:

(一)持续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坚决防范遏制事故发生。突出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土

方基坑坍塌、起重机械伤害和其他机械伤害、中毒窒息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隐患,组织企业开

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治理,做好重点时段、重点部位的风险防控,坚决防范遏制事故发生。

1.加强危大工程安全管控。将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土方基坑坍塌、起重机械伤害和其他机

械伤害、中毒窒息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隐患治理纳入危大工程安全管理,督促工程各方严格执

行危大工程安全管理相关规定。建设、勘察和设计单位要加强危大工程前期保障工作,及时

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和工程周边环境等资料,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说明,列出危大工程清单并提出保障施工安全的意见和安全管理措施。施工单位要根据项目施

工阶段特点,在危大工程施工前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按规定组织专家对

方案进行论证,向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进行方案交底,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

织施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监理单位要编制危大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对危大工程施工

实施专项巡视检查,及时发现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未按照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行为。施工、

监理单位要按规定对危大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各级住建主管部

门和所属的施工安全监督机构要制定监督工作计划,对危大工程进行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

中发现危大工程存在安全隐患的,要责令施工单位立即整改;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

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要责令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或者暂时停止施工;坚持隐患

就是事故的理念,对违反危大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严格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并纳入不良信用记录。

2.严格落实“三项制度”。严格执行书面承诺制度、永久性标牌制度和信息档案制度,督促工

程建设五方项目负责人在工程项目开工前签署终身责任承诺书,工程竣工后设置永久性标牌,载明参建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姓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将五个主要责任人的基本信息、责

任承诺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等信息档案,移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和保存,便于在

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后,能及时、准确地找到具体责任人,追究相关责任。通过严格落实“三项制度”,推动工程各方主体不断增强质量安全责任意识,真正夯实参建各方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3.强化安全事故责任追究。严格按照住建部的规定,对发生事故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进

行复核,根据事故级别和安全生产条件降低情况,依法对责任单位做出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

许可证的决定。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动态监管,发现企业降低安全生产条件或存在事故隐

患的,要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对经整改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要依法严肃实施处罚。对因执行危大工程管理规定不严格导致发生事故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的上限

进行处罚,并将事故查处情况和对企业、个人处罚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二)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促进形势稳定好转。把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制度化、长效化,深入摸排行业领域风险隐患,经常性开展建筑施工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督促企业对排查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逐一建立台账,做到整

改责任、措施、资金、完成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确保排查检查发现的隐患全部整改清零,真正把问题隐患整改在事故发生前。

1.以大排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设单位对建筑施工安全负首要责任,施工企业和

监理企业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负主体责任。必须突出项目现场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设置情况、项目经理带班履职情况、现场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机械设

备使用管理情况、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情况、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情况等重点内容,全面开展

建筑施工安全隐患大排查。通过全面的排查,及时发现建筑施工现场安全存在的问题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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