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院安全风险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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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为保障养老院老人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高养老院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风险管理制度
1. 安全风险识别与评估
(1)养老院应建立健全安全风险识别与评估机制,定期对养老院内的设施、设备、环境等进行安全风险识别与评估。
(2)对发现的安全风险,应按照风险等级进行分类,并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2. 安全风险控制措施
(1)针对不同风险等级,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a. 针对一级风险,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风险;
b. 针对二级风险,制定整改计划,限期整改;
c. 针对三级风险,加强日常巡查,确保风险可控。
(2)对养老院内的设施、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其安全运行。
(3)加强养老院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定期进行消防演练。
3. 安全教育与培训
(1)对养老院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2)定期对老人及其家属进行安全知识宣传,提高其安全防范意识。
4. 安全值班制度
(1)养老院应设立安全值班岗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2)值班人员应熟悉养老院安全风险情况,确保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
5. 安全事故处理
(1)发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事故损失。
(2)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三、责任与奖惩
1. 养老院院长为安全风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养老院内的安全风险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风险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
3. 对在安全风险管理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4. 对因失职、渎职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四、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养老院安全管理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养老院安全管理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