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山东省国资委委员会关于做好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2010年度考核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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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山东省国资委委员会关于做好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2010年度考核等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1.03.07
•【字号】鲁国资党[2011]10号
•【施行日期】2011.03.0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中共山东省国资委委员会关于做好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
2010年度考核等工作的通知
(鲁国资党〔2011〕10号)
有关省管企业党委:
按照中央和省委有关要求,拟于近期对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进行2010年度考核工作。

结合年度考核,开展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工作,并对部分企业进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抽查和企业领导人员兼职情况检查。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对列入省国资委党委管理的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进行年度考核。

对省国资委党委备案管理的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总经理助理、组织人事和财务部门主要负责人以及企业领导班子副职后备人选等情况进行了解。

二、考核内容
对领导班子,围绕创建“四好”领导班子的要求,在全面考察自身建设情况的基础上,主要考核2010年度发挥职能作用情况,包括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
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十一次全会精神的情况,驾驭市场经济、领导企业科学发展的能力水平,积极推进企业转方式调结构,推进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建设的成效,以及精神状态、团结协作和廉洁从业等内容。

对领导人员,主要考核2010年度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

三、相关工作
(一)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工作
各企业年度考核民主测评会一并开展“一报告两评议”。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报告作为领导班子年度工作总结一项专题内容,主要包括:2010年度选拔任用干部的总体情况;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创新选人用人措施和办法,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机制的情况;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的措施等。

民主评议对象,包括近一年内选拔任用的下列人员:中层正职和所属企业正职,破格提拔(含越级提拔)的由企业党委管理的其他人员。

(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抽查
对部分省管企业2010年度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抽查,与年度考核工作结合进行,一并进行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并查阅有关资料。

检查的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三)企业领导人员兼职情况检查
各企业领导人员应亲笔填写《省管企业领导人员兼任职务情况报告表》(样表附后)并签名,经主要负责同志审签后由组织人事部门统一交考核组。

考核组通过谈话、查阅有关资料等方式对各企业领导人员兼职情况进行检查。

四、方法步骤
(一)总结述职。

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按照考核内容要求,准备2000字以内的工作总结和述职述廉报告。

领导班子工作总结,主要包括2010年度贯彻执
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完成工作目标任务、执行民主集中制、反腐倡廉建设等方面情况,并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情况和企业领导人员兼职自查清理情况作为重要专题内容。

领导人员述职述廉报告,主要包括2010年度个人思想政治状况、履行岗位职责、完成重点工作、廉洁自律等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并把兼职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

领导班子年度工作总结由企业党委集体审定,领导人员述职述廉报告由企业主要负责同志审阅,提前1-2天印发或采取其他方式提供给参加测评会议的人员。

(二)召开民主测评会。

会议由企业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并代表领导班子作述职述廉报告,考核组组长作动员讲话。

参加人员范围一般为企业中层副职以上人员和所属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

会上发放年度考核民主测评票(样票由考核组另行提供),采取无记名方式对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进行测评。

同时发放《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评议表》、《新选拔任用干部民主评议表》(样表附后)、《省管企业领导班子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情况民主测评表》、《省管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业情况民主测评表》(样表由考核组另行提供)。

民主测评票(表)由考核组负责收回和汇总。

(三)个别谈话。

谈话范围一般包括企业领导班子成员、部分中层正职和所属企业主要负责人,必要时可以适当扩大范围。

(四)分析评价。

省国资委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对考核测评结果进行认真分析,结合平时掌握了解的情况及业绩指标完成情况、领导人员岗位评估和业绩评价情况等综合形成考核评价意见,报省国资委党委研究。

(五)反馈整改。

省国资委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采取适当形式,向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反馈年度考核结果及有关工作情况。

各企业根据反馈的情况,结合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或召开专题会议,认真总结经验,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出整改措施,着力解决实际问题,有关整改措施可以采取适当方式公开。

企业领导人员
年度考核结果,作为确定年度薪酬的依据。

五、其他事项
(一)这次年度考核工作从3月初开始,3月底前完成。

有关考核的具体事项由考核组与企业沟通确定。

(二)请各企业向考核组提供领导班子工作总结及领导人员述职述廉报告、工作分工情况、中层正职和所属企业主要负责人名册、组织人事部门电话表一式4份及其电子版。

同时将《省管企业领导人员兼任职务情况报告表》一并交考核组。

(三)民主测评所需的各种表格由各企业按照附件和考核组提供的样表负责印制。

请各企业党委接通知后按要求做好有关准备工作。

联系人:商希涛
联系电话:(0531)85103763、85103756(传真)
中共山东省国资委委员会
2011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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