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基层院建设完善路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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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基层院建设完善路径探索
进入新时代以来,基层检察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坚持“稳进、落实、提升”的检
察工作基调,不断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大力加强服务大局能力,各级检察院和
各项检察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

面对新时代基层院建设出现的新问题,基层检
察院怎样才能适应党和人民的新要求新期待,更好服务保障国家治理现代化,是
我们目前需要进一步探索的问题。

一、正视问题:基层院建设呈现出的新问题检视
(一)基层司法行政人员晋升渠道受限
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后,对检察人员进行分类管理,但改革后基层司法行政
人员的晋升渠道受限,工作积极性受到较大影响。

基层检察院的司法行政事务主
要集中在办公室和政治部,工作繁杂、精细,琐事较多,且相比较员额检察官按
年限晋升职级的规定,行政人员只能走行政序列,编制受当地政府影响,职级晋
升较慢,可能实际已经是部门负责人都无法及时晋升职级。

即使有些人员还保留
在原行政岗位,工作的积极性也不高,造成有些基层院司法行政人员容易产生职
业焦虑,和员额检察官相比缺乏身份认同感,专业素养也高低不齐,而基层院的
办公室和政治部是重要的宣传和综合工作部门,如此不仅不利于激发工作智慧和
热情,也不利于基层院的有序、健康发展。

(二)考核的指挥棒作用未能充分发挥
业务考核是上级检察机关领导检察工作、指导下级检察机关业务的一项重要
形式,设置的初衷是推进检察工作健康、可持续发展。

根据相关统计,全国检察
系统90%以上的案件发生在基层,这就导致上级院设置的业务考评项大部分需要
基层来落实,合理、有效的考核机制设置尤其重要。

(三)检察队伍整体素质不能适应新时代发展需要
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大部分基层检察院建
设中财和物的矛盾已经不再是主要矛盾,现在基层院建设最突出的问题是‘人’,是检察队伍素质距离党中央和人民群众新的更高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一是部分检
察人员法治观念陈旧,主动学习改进的意识不强。

二是法治意识、群众意识存在
淡薄,政治学习重形式轻实效,未能全面践行以人民维护中心的发展思想。

三是
执法思想跟进不及时,执法作风简单粗暴。

四是执法行为不规范问题仍有发生,
现代法治理念更新不及时。

五是法律监督能力水平欠缺,在对侦查机关、审判机
关等活动中的违法情况纠正不力。

六是结合办案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的
工作做得还不到位,七是为检不廉,执法犯法,以案谋私等问题仍然存在。

(四)检察事业还未实现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首先,表现为地区差异。

特别是中西部欠发达地区的基层检察院,由于地方
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人员、编制有限,相比较发达地区对人才的吸引力有限,
且办案经费紧缺,基础设施落后,案多人少的矛盾十分突出,各项改革和发展都
相对滞后。

原有检察机关人才流失、断层的问题也尤其严重。

其次,表现为“四
大检察”业务发展不平衡。

特别是民事行政检察长期是基层检察工作的短板和弱项,面临案源少、调查取证难、检察队伍力量薄弱、人员素质不能完全适应工作
需要等问题。

二、展望未来:新时代进一步完善基层院建设路径探索
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各项检察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和更新期待。

基层检察院
处在司法办案第一线,与人民群众有着最紧密的联系,基层工作做的实不实、基
层基础打得牢不牢,直接关系整体检察事业能否实现良性、健康发展。

对此,基
层检察院需要持续加强政治建设引领,更新检察理念,积极应对人民群众新需求、检察机关新职能、法律监督新要求带来的挑战,竭力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
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不断强化政治建设引领
要切实抓实政治建设,发挥政治建设的引领作用,厚植头脑、洗涤心灵。


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落实到基层、落实
到司法办案中,绝不是喊喊口号就完成任务的。

要做到在检察工作中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通过履行检察职能坚定维护党的领导。

要在检察实践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关于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深悟透,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对公平正义的信仰、高尚的职业道德渗透到检察人员内心,确保对党的绝对忠诚。

(二)不断强化思想理念更新
对于上级机关而言,夯实基层基础首先要从思想理念上重视基层,多担当多作为,不向基层压任务,切实为基层解决难题。

上级院要认识到当前不少基层院建设还不能适应新的检察权运行模式,面临队伍建设不精、工作机制不顺、检务保障不够等诸多问题以及来自各方的压力,“四大检察”也远没有实现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的要求。

对基层院自身而言,要在实践中把握检察工作特殊的规律性,对于最高检提出的工作总要求、关于执法理念的一系列论述以及上级院关于各项工作的原则要求都要深刻领会,认真落实,确保检察工作保持正确方向。

(三)不断强化办案规范化建设
进一步加强司法办案监督体系建设。

要深化检务公开工作力度,案件信息公开要常态化,检察开放日、代表委员见证司法活动要经常开展,切实打造新型“阳光检务”。

要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真正用制度管人、管事,杜绝随意性,并注重探索管理手段的现代化、科学化。

要以网络为平台,实现案件网上管理和运行,提高效率的同事保证质量和违规操作。

要进一步完善考核制度,建立科学的考核内容和评价标准,切实发挥好业绩考评的“指挥棒”作用,杜绝考核的一刀切,切实发挥考核对工作的促进作用,实现办案“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四)不断强化队伍素质能力提升
事业要发展,队伍是关键,其中人是最重要的因素,在目前检察系统队伍相对固定、人员相对稳定的情况下,要把有限的人力资源充分开发挖掘出来。

要始终坚持把素能提升作为根本要求,在履行检察职能中不断提升检察队伍的法律监督能力和基层治理能力。

要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坚持“求极致”的目标导向,努力提高司法办案质效。

(五)不断强化基层基础保障工作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基层院建设的基础保障工作尤其重要。

对此,上级院要重视支持基层院建设,切实在政策、人员和物质保障上向基层一线倾斜。

各省级院要结合推进人财物省级统管改革,切实负起承上启下、统筹一方的职责,努力提升基层检务保障能力水平。

针对东部沿海和中西部地区发展差异多大的问题,上级院要特别重视,积极推进统筹区域协调发展。

三、结语
推进基层院建设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无论将来形势如何变化,依靠基层、建强基层永远是工作的主题。

在基层院建设过程中必然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
我们要在正视历史和问题的前提下将基层院建设得更好,因为基层院只有起点没
有终点,只有更好没有最好。

各级检察机关要通过强化以上率下,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切实形成上下贯通的工作格局,凝聚起工作合力,着力推
动基层院建设高质量发展,提升基层检察履职能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优的
检察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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