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人民法院协同办公系统招投标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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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编号:Z
采购项目名称:协同办公系统信息传输
竞争性谈判文件
采购人名称: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集中采购机构名称:唐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八年一月
声明
为了保证采购活动的公开、公正、公平,特此郑重声明:本文件及有关附件作为谈判依据,对供应商及参与人均具有约束力,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必须按照本文件的约定进行,由于对谈判文件的误解而造成的无效响应或其他情况,后果自负。

唐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文件目录
第一部分谈判邀请函 (4)
第二部分谈判项目技术、服务、安全要求 (6)
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 (9)
第四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样式) (16)
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18)
第一部分谈判邀请函
唐山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对协同办公系统信息传输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谈判活动。

、采购项目编号:Z
、采购项目名称:协同办公系统信息传输
、项目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个月
、项目服务地点:甲方指定
、供应商资质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
)、该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注:联合体是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参加谈判时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评审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领取谈判文件时间:年月日-年月日上午:-:;下午:-:(节假日除外)、谈判文件工本费:免费。

、领取谈判文件地点:网上自行下载
供应商注册后,自行登陆系统下载本项目的谈判文件。

、保证金:
保证金是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必备条件,需从公司基本账户通过电汇、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等银行认可的支付形式将保证金汇入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
必须在汇款凭证上备注栏目中填写编码:B ;若不填写备注或填写错误的,可能导致保证金无法核实是否到账,由此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由于支票、汇票、本票需要解付期,到账时间较长,建议使用电汇或网上银行支付。

供应商不必来交易中心现场换取保证金收据,开标时由工作人员现场发放保证金收据,并请供应商准备好“投标报证金退付申请表”,交与现场工作人员。

如不能及时提交“退付申请表”或表格填写错误的,将不能保证在法定时限内退还保证金。

无供应商投标保证金退付申请表,将不能办理退付业务。

如提交的申请表不符合要求,需要重新填写后另行提交(可到中心现场提交也可邮寄提交。

邮寄地址: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学院路与长宁道交叉口北行米路东;收件人:综合处)本次需交保证金元。

户名: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开户银行:河北银行唐山友谊北路支行
帐号:
行号:
开户行地址:唐山市路北区梧桐大道底商D--(唐山市路北区梧桐大道号)。

备注:供应商登陆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点击“地市”-“唐山市”,从“常用下载”栏目里下载“供应商投标保证金退付申请表”。

填写完整准确信息,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在开标时与保证金收据互换。

保证金收退窗口联系电话:-。

、现场踏勘或技术答疑由采购人组织:
集合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集合地点: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答疑室(学院路与长宁道交叉口北行米路东,二层)采购人联系人:王建鹏联系电话:、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谈判室(学院路与长宁道交叉口北行米路东,二层大厅)
、谈判地点: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谈判室(学院路与长宁道交叉口北行米路东,二层大厅)
集中采购机构名称:唐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
联系人:赵栋
第二部分谈判项目技术、服务、安全要求
一、项目说明
投标者提供系统的特点、性能、硬件参数必须符合的技术规范和维护标准,系统的软件及硬件设备必须满足甲方指明的参数及功能标准,或高于甲方提出的参数及功能标准。

若对本文件中的要求存在异议,需在建议书中详细说明。

唐山市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保留和拥有对本文件的解释权,有权在签订合同前,根据需要修改和补充本技术规范书。

二、政府采购预算为(人民币):,,.元(响应文件中报价高于此预算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三、服务内容
技术规范内容:
本技术规范书包括唐山市人民法院建设的“移动协同办公”系统的平台软件功能要求,设备技术参数要求,保密技术要求以及相关标准资质要求等。

平台系统设计要求:
、数据交换需求:保证唐山市人民法院内部数据交换的准确性与实时性。

、安全性需求:保证外网服务与内网数据中心网络不混杂,杜绝安全性隐患;在数据交换的过程中,必须保证数据传输通道的安全,以防止数据被窃取导致的严重后果。

、可控性需求:保证数据格式统一,内容健康,不含任何病毒木马。

、便捷性需求:在保障唐山市人民法院应用安全的情况下,能够简便的切换的办公内网中移动办公。

、办公内网访问需求:进入内网的移动终端IP地址必须固定,访问业务内容由法院网络管理员在核心设备上指定。

、与省人民法院办公系统对接:平台建立后,在软件、硬件、传输链路上,需要与河北省人民法院办公系统进行对接。

、平台不得对唐山市人民法院的各类系统具有修改、存储等功能。

、该系统平台建立后安装部署掌上法院政务平台其中包括OA办公系统、掌上法院及COCALL 通讯系统个功能模块,为法院领导和干警提供便携的随身应用服务,通过移动终端随时随地获知院内资讯、业务提醒、办案情况预警等,能够及时、便捷、快速的完成移动审批、移动信息查询、现场信息记录等工作。

、安装部署唐山法院一卡通系统,包括内保证系统正常运行的软硬件。

满足法院内部日常管理要求,实现门禁、考勤、消费、会议签到等一卡通功能。

系统平台设计原则:
、合理性:严格以系统先进理论指导设计,使系统的各部分合理配置,尽可能地发挥硬件设备的潜力和软件功能,最大限度地提高系统性能价格比。

、先进性:在系统设计和设备选型方面,采用国际上先进的数字通讯技术,系统具有完备的功能,保证其先进性的前提下具有较长的生命周期。

、实用性:部署方便,支持组织机构和人员的可定制维护管理。

支持单人模式、多人会话、短信收发等多种模式的信息传输与沟通,使日常工作交流更加便捷、顺畅。

系统功能充分满足用户的实际需求,易于使用、管理、维护和扩展。

、可行性:系统设计、选型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法规政策,与用户及上级管理部门的管理制度相适应,用户在经济能力方面的实际情况相吻合。

、安全性:系统与外网隔离,防误操作特性,有较强的抗干扰、抗静电能力,网络安全保密技术认证全面优先考虑。

、可扩展性:支持Windows、Linux、Solaris等主流操作系统,系统功能充分满足实际需求,易于使用、管理、维护、扩展。

五、主要功能要求:
、平台接入采用唐山本地基础运营商链路接入,采用VPDN隧道的形式接入。

、能够通过智能终端设置,进入到运营商提供的专线中。

、专线进入到唐山市人民法院的内网中,需具备法院唯一的接入标识,保障系统安全性,不得与其他相关部分有混合使用。

、需满足当前市上主流智能终端操作系统均能接入的要求,如android。

、能够与河北省法院进行对接。

、本次中标方必须确保原有掌上法院协同办公系统及一卡通平台的基本功能实现,要求平台更换期间前期数据不能丢失、不能影响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正常办公使用。

维护服务要求:
中标方需在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设置驻地技术服务人员并设立客服值班电话,接收唐山市人民法院申告的故障后,要求针对故障报修,响应时限要求在小时以内,电话接通率不低于%,处理回复率%,小时内处理完毕回复。

中标方需定期对市法院客户端设备、线路进行检测并提供重要通讯保障。

如系统在运行中出现的故障需要停止运行,要求在小时内予以应答;如小时内无法解决,要求乙方维护人员在小时内到达故障现场。

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必须认真阅读本谈判文件,充分理解采购项目的全部内容,并根据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符合采购人需求和实际情况一致的、具有可操作性的详细的解决方案。

供应商没有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中没有对谈判文件的要求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

一、谈判文件说明
(一)有关名词解释:
、“采购人”系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供应商”系指响应谈判文件并且符合谈判文件规定资格条件和参加谈判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响应文件”系指对谈判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而编制的文件。

、“谈判小组”系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等组成的确定成交供应商的组织。

(二)谈判文件的解释:
本文件涉及采购程序内容由唐山市政府采购中心负责解释;商务、技术、服务条款及合同内容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三)验收及付款:
、验收:
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技术要求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

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服务内容、技术要求的履约情况。

、付款:
中标价按个月平均分配,每月验收合格后次月日前,以财政直接支付方式支付上月承包费用。

、违约责任:
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按有关规定签订。

(四)供应商资格基本要求: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交以下材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供应商的资格审核采用资格后审并按以下方式确认:
供应商参加本次谈判时必须向唐山市政府采购中心(或谈判小组)提交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但不能提供原件的需提供有效复印件(有效复印件是指经发证机关签鲜章确认的或经公证部门公证后确认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核: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原件。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如为授权委托人,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

)、授权委托人需提供在本投标单位的近六个月(不足六个月的单位提供成立至谈判前)的社保证明资料原件。

)、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出具的该项目保证金收款凭证原件。

(五)服务期限:
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具体的服务期限作出明确承诺,且符合采购人的要求,并在合同中确定。

(六)保证金: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交纳保证金,保证金应用人民币。

保证金应当以电汇、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等支付形式打款汇入河北银行指定账户(公告中确定的账户)。

保证金是否有效响应采购文件,以保证金收据为依据。

供应商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保证金的,为无效响应。

在采购活动结束后及时退还供应商的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合同订立后退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除因不可抗力或采购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其他说明:
、合同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签订后的合同原件送采购中心一份备案。

、合同签订依据:按谈判采购文件的技术要求、响应文件及承诺确定的条件。

、供应商只允许根据谈判文件的要求一个项目提供一个(套)方案,一个项目报多个方案或一主选一备选的取消谈判资格。

二、响应文件的编写
(一)响应文件的编写:
供应商应当按照本谈判文件第五部分要求的响应文件格式和内容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响应文件中其所投服务内容必须是确定的,否则为无效响应。

、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必须使用中文编写。

响应文件中可能涉及到的外文资料必须附有相应的中文译本,外文资料与中文译本不一致之处,以中文译本为准。

、供应商应按规定,向政府采购中心递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包括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当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A纸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按规定小签或签署,不得用签名章代替。

、响应文件的任何一页都不应涂改,不应有行间插字或删除。

如果出现上述情况,不论何种原因造成,均由响应文件签字人在改动处小签或盖法人章。

、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必须胶装,否则为无效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应编制目录,并且逐页标注连续页码,政府采购中心对由于响应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报价:
、报价必须为人民币,其它币种不予接受。

报价表应写明报价包含的项目、单价和总价,如果单价累计与总价不符时,以单价累计为准;单价小数点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大小写不符时,以大写为准。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的“报价一览表”中填写该项目的总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供应商应根据谈判文件要求编制真实有效的报价。

(三)响应文件的递交:
供应商应在本谈判文件中要求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

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中心或者谈判小组应当拒收。

三、谈判工作程序和方法
(一)谈判小组组成、职责及义务:
、组成:
()采购中心将根据本次采购的特点组建谈判小组,其成员由技术方面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等不少于三人的单数组成。

()谈判开始前,由小组成员共同推选谈判小组组长一名,主持谈判工作,组长与其他成员等权,即只有一票表决权。

、职责:
谈判小组在采购活动过程中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确认或者制定谈判文件(经过论证的除外);
()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并作出评价;
()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
()编写评审报告;
()告知采购人、政府采购中心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

、义务
谈判小组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独立进行评审,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
()配合采购人、政府采购中心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
()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二)谈判遵循的原则及方法:
、原则:遵循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

、方法:为保证谈判工作合法、有序、高效的进行,本次谈判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本次谈判采取再次报价方式。

(三)注意事项:
、维持会场秩序,不准大声喧哗;关闭手机或置于震动状态。

、在谈判期间,供应商不要远离会议现场,以便随时接受询问。

供应商不得向谈判小组询问谈判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谈判结果的活动,否则,一经发现取消其响应资格。

、在谈判过程中,如供应商故意扰乱会场秩序或谈判小组认为有其他不正当行为时,谈判小组有权终止谈判过程。

(四)谈判工作程序:
谈判按响应文件初审、澄清有关问题、比较与评价、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的顺序进行。

、响应文件初审:
()资格性检查。

依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谈判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响应资格。

()符合性检查。

谈判时依据谈判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谈判时属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无效响应处理:
A、未按规定提供证明资料的。

B、未按照谈判文件规定要求密封、胶装、签署、盖章的。

C、不具备谈判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D、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澄清有关问题:
谈判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谈判小组所有成员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

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比较与评价:
按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方法和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谈判。

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谈判小组应告之有关供应商。

本次谈判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在全部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

本次谈判采取再次报价方式。

以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等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成交供应商。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如评委认为响应报价低于成本价时,应写出书面材料,详细说明低于成本的原因和证据,书面材料须全体评委和该报价的投标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
谈判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谈判小组根据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
()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以及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单;
()评审日期和地点,谈判小组成员名单;
()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谈判情况、报价情况等;
()提出的成交候选人的名单及理由。

、采购政策执行: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经与采购人协商确定,对小型、微型企业的产品价格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经与采购人协商确定,对监狱企业的产品价格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对以上项目供应商应按有关规定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否则谈判小组不予采纳。

(五)成交:
谈判小组将评定报告交付采购人,采购人确认签字后公开宣布谈判结果,谈判结束。

(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集中采购中心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家的,但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除外。

(七)其他说明:
、谈判小组不向未成交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不退还响应文件。

、供应商质疑时。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六章质疑与投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章质疑与投诉和“冀财采[]号”文件执行。

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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