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量房买卖居间服务合同(MF--006)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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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量房买卖居间服务合同(MF--006)3篇
篇1
存量房买卖居间服务合同(MF--006)
甲方(居间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委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乙方欲将其名下的房产(以下简称“所售房产”)出售,甲方作为具备相关从业资格和经验的经纪人,与乙方就乙方委托甲方为乙方提供存量房买卖居间服务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下列条款:
一、委托事项
1.1 乙方委托甲方为其提供所售房产的买卖居间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发布房产信息、安排看房、协助房产评估、促成买卖合同的签订、协助房屋过户等。
1.2 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关于所售房产的真实、有效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证、权属证明、房产评估报告等。
1.3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提供合法有效的委托证明文件,确保委托行为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二、权利义务
2.1 甲方应认真履行居间服务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确保所提供的服务合法有效。
2.2 甲方有权根据市场行情、乙方要求和实际情况,对所售房产的价格进行合理评估,并向乙方提供建议。
2.3 乙方同意支付甲方履行本合同所应得的居间费用,具体费用标准由双方协商一致确定。
2.4 乙方应全权协助甲方开展居间服务工作,提供必要协助和配合,如协助房产评估、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等。
三、费用结算
3.1 甲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广告宣传费、评估费、过户费、税费等。
3.2 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支付甲方居间服务费用,居间服务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不可分割,否则甲方有权停止提供服务并要求返还已支付的费用。
四、居间服务的终止
4.1 乙方在房产买卖过程中随时有权终止本合同,但应支付已发生的居间费用和因终止合同而给甲方造成的合理费用。
4.2 甲方在提供居间服务过程中发现乙方提供的信息不真实或者有重大差错,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
五、法律争议的解决
5.1 双方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个月。
本合同有效期届满,未任何一方提出异议或意见的,自动终止。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特此确认。
篇2
存量房买卖居间服务合同(MF--006)
甲方(经纪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
联系电话:
乙方(委托人):
地址:
联系电话:
鉴于:
1. 甲方系一家合法注册的房地产经纪公司,具有从事存量房买卖居间服务的资质和能力;
2. 乙方拥有位于(房屋地址)的存量房产权,有意出售,并授权甲方为其提供存量房买卖居间服务;
3. 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存量房买卖居间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服务内容
1.1 乙方授权甲方为其提供存量房买卖居间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寻找买方、协助签订买卖合同、办理过户手续等。
1.2 乙方同意将其所持有的存量房交由甲方进行评估、拍摄、宣传、展示等工作,并提供真实有效的房产证明、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
1.3 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工作,按照甲方的指导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和材料,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有效。
第二条服务报酬
2.1 乙方授权甲方为其提供存量房买卖居间服务,按照成交额的(%)向甲方支付居间服务费用(含税)。
2.2 居间服务费用应在存量房买卖交易完成之日起(天)内一次性支付。
第三条免责声明
3.1 乙方保证其所持有的存量房权属清晰、无损;并保证其提供的相关信息和材料真实有效,如因乙方提供虚假信息或相关材料不真实而导致买卖交易失效或产生纠纷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3.2 甲方仅提供存量房买卖居间服务,不对存量房的房屋结构、质量、价值等进行担保;并不对买卖双方在交易中的任何纠纷承担责任。
第四条保密义务
4.1 双方同意对居间服务过程中取得的各种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泄露或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第五条争议解决
5.1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其他
6.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天)。
6.2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日期:
乙方(盖章):
日期:
本合同经双方确认后正式生效。
以上内容经双方确认无误后签字盖章生效。
存量房买卖居间服务合同(MF--006)
甲方(经纪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
联系电话:
乙方(委托人):
地址:
联系电话:
篇3
存量房买卖居间服务合同(MF--006)
甲方:(委托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乙方:(居间服务人/中介机构)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号码:
鉴于甲方是一名持有房屋产权的所有者,希望通过乙方作为居间
服务人,为其与购房意向者进行房屋买卖居间服务。
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服务内容
1.1 乙方在接受委托后,将会为甲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市场
定价、房屋宣传、房屋演示等相关的居间服务。
1.2 乙方将会按照市场行情和实际情况为甲方进行房屋估值,并
制定适当的销售计划。
1.3 乙方将会在合同签署后,协助甲方与购房者进行房屋成交。
第二条服务费用
2.1 甲方在与乙方签署合同时,应按照双方协商的服务费用标准
支付委托服务费用。
2.2 如房屋成功成交,乙方有权从成交价中提取居间佣金作为居
间服务费用。
2.3 如因甲方原因撤销委托导致交易失败,在与乙方协商一致的
情况下,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一定比例的服务赔偿费。
第三条合同期限
3.1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至房屋成交之日止。
3.2 若服务期限届满,房屋未能成交,双方可协商延长服务期限,或终止合同。
第四条其他事项
4.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原件。
合同一经签署生效,不得修改或解除,如需变更,需经双方协商并签署书面变更协
议。
4.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产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
商不成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署补充协议。
4.4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居间服务人/中介机构):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