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
鲁西化工:独立董事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010-08-31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我们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往来、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一 )截至2010年6 月30 日,未发现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以及其他变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二)2010年上半年,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形。
我们认为:公司能够认真贯彻执行《通知》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关联方资金占用风险和对外担保风险。
独立董事:赵持恒
张方
李广源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八日。
鲁西化工:公司章程(2013年5月)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二〇一三年五月十六日(经2013年05月16日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 - 2 -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 - 3 - 第三章股份........................................................................................ - 3 - 第一节股份发行 ......................................................................... - 3 - 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 ............................................................. - 3 - 第三节股份转让 ......................................................................... - 4 - 第四章股东和股东大会 ................................................................... - 5 - 第一节股东.................................................................................. - 5 - 第二节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 8 - 第三节股东大会的召集 ............................................................. - 9 - 第四节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 11 - 第五节股东大会的召开 ........................................................... - 12 - 第六节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 14 - 第五章董事会.................................................................................. - 18 - 第一节董事 ........................................................................... - 18 - 第二节董事会 ........................................................................... - 20 - 第六章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 24 - 第七章监事会 ......................................................................... - 26 - 第一节监事................................................................................ - 26 - 第二节监事会 ........................................................................... - 26 - 第八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 28 - 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 ............................................................... - 28 - 第二节内部审计 ....................................................................... - 28 - 第三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 - 30 - 第九章通知和公告 ......................................................................... - 30 - 第一节通知................................................................................ - 30 - 第二节公告................................................................................ - 31 - 第十章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 31 - 第一节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 - 31 - 第二节解散和清算 ................................................................... - 32 - 第十一章修改章程 ......................................................................... - 34 - 第十二章附则.............................................................................. - 34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利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诉聊城市鲁西化工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专利权权属纠纷案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诉聊城市鲁西化工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专利权权属纠纷案文章属性•【案由】专利权权属纠纷•【案号】(2020)最高法知民终1293号•【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程序】二审•【裁判时间】2021.12.20正文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诉聊城市鲁西化工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专利权权属纠纷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0)最高法知民终1293号上诉人(原审被告):聊城市鲁西化工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地:山东省聊城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化工新材料产业园内。
法定代表人:肖光,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延峰,男,该公司员工。
(代理权限自2021年10月11日起)委托诉讼代理人:张芮,北京超成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文宾,北京超成律师事务所律师。
(代理权限至2021年10月10日止)被上诉人(原审原告):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地: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路东区经海四路141号。
法定代表人:唐国宏,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道臣,北京市汉鼎联合(济南)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振,北京市汉鼎联合(济南)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聊城市鲁西化工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聊城鲁西化工公司)因与被上诉人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长征公司)专利权权属纠纷一案,不服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6月29日作出的(2020)鲁01民初248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
本院于2020年8月10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并于2020年10月14日、2021年10月15日询问当事人。
上诉人聊城鲁西化工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张芮,被上诉人航天长征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刘道臣、李振到庭参加两次询问;上诉人聊城鲁西化工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王文宾到庭参加第一次询问,王延峰到庭参加第二次询问。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聊城鲁西化工公司上诉请求:1.撤销原审判决并将案件发回重审或查清事实后改判;2.判令航天长征公司承担本案一审、二审的诉讼费用。
关于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0万吨年聚碳酸酯绿色循
聊环审〔2018〕34号关于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0万吨/年聚碳酸酯绿色循环一体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你单位报送的《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0万吨/年聚碳酸酯绿色循环一体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2018年12月5日局长办公会研究,批复如下:一、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0万吨/年聚碳酸酯绿色循环一体化项目位于聊城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化工新材料产业园内,总投资1263646万元。
拟建项目以一氧化碳、液氯、双酚A、液碱为原料建设5×20万t/a聚碳酸酯装置、3×400m3/h高盐废水预处理设施、2×600m3/h电解除盐设施,其他公用辅助设施依托现有工程及园区内设施。
该项目分五期建设,五期各建设一套20万t/a聚碳酸酯装置、一、二、四期各建设一套400m3/h高盐废水预处理设施;一、三期各建设一套600m3/h电解除盐设施。
根据《报告书》的评价结论,同意按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工程的环保设计和技术标准进行建设。
二、在项目建设和环境管理过程中,你单位必须逐项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报告书及批复的内容、工艺、规模和地点建设,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一)严格落实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拟建项目五期共设置22根排气筒。
含光气废气采用一级-10℃冷冻盐水深度冷凝+二级-30℃冷冻盐水深度冷凝+二级碱液吸收+一级蒸汽破坏处理后经40m高的排气筒排放。
(其中-10℃冷冻盐水冷凝对二氯甲烷的去除效率为95%,-30℃冷冻盐水冷凝对二氯甲烷的去除效率为96%,二级碱吸收+一级蒸汽破坏对光气及氯化氢的去除效率分别为99.8%和99%)。
二氯甲烷废气采用一级-10℃冷冻盐水深度冷凝+二级-30℃(其冷冻盐水深度冷凝+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25m高的排气筒排放。
中-10℃冷冻盐水冷凝对二氯甲烷的去除效率为95%,-30℃冷冻盐水冷凝对二氯甲烷的去除效率为96%,活性炭吸附对二氯甲烷的去除效率为70%,二氯甲烷总去除效率为99.94%)。
鲁西化工价值分析
鲁西化工:向综合性化工转型,业绩增长可期鲁西化工原主要业务为化肥的生产与销售。
为了开拓新的利润增长空间,2009年鲁西化工开始向综合性化工企业转型。
当时,公司计划大幅降低化肥产品比重,取而代之的是高附加值的中高端化工产品。
目前,公司投资建设的多个化工项目已经投产,并收到了较好效益;三季度公司业绩同比大幅增加,鲁西化工转型综合化工企业初战告捷。
一、公司已经成功转型,业绩处于增长期鲁西化工今年7月20日发布公告,称投资建设的年产16万吨三聚氰胺一期工程8万吨项目顺利投产,并生产出合格产品,这标志着公司已经实现成功转型。
(一)公司从尿素转向多元化化工企业公司原有150万吨煤头尿素,即一厂40万吨(3套装置)、二厂45万吨(2套装置)、三厂20万吨(1套装置),本部45万吨尿素(1套装置),还有磷酸二铵20万吨。
近期公司投资了48亿元在鲁西化工工业园新建了8万吨三聚氰胺(扩建后16万吨), 6万吨甲烷氯化物(扩建后12万吨),10万吨DMF(扩建后20万吨DMF,中间产品二甲胺、三甲胺),有机硅5万吨(扩建后20万吨),粉煤气化30万吨尿素,6万吨甲醇,离子膜烧碱20万吨,另外还有危险品化学站和水库各一座。
鲁西化工工业园现占地面积2.5平方公里,具有合成氨、甲醇、尿素、烧碱、液氯、氯化苄、苯甲醇等十几种产品;已形成完善的园区内水、电、汽动力装置供应网络,并有足够余量可满足项目发展需要。
具备了煤化工、盐化工以及煤化工和盐化工相结合综合延伸发展的条件。
该工业园区位于东阿县城西部,北邻新聊滑路,距聊城火车站25km,距济邯铁路茌平站约30km。
北距济馆高速公路25km,东距105国道5km,以公路运输为主,辅以铁路运输,交通十分便利。
工业园建成后公司主要装置将在该园内,基本面随即发生了很大变化,从尿素转向多元化化工企业。
(二)三聚氰胺消耗了过剩的尿素,延长了化肥产业链三聚氰胺用途十分广泛,是基本有机化工的中间产品,少数作为特殊医药原料,主要与甲醛缩合制成三聚氰胺-甲醛树脂。
鲁西化工公司章程(XXXX年12月)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经2012年12月24日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 - 2 -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 - 3 - 第三章股份........................................................................................ - 3 - 第一节股份发行 ......................................................................... - 3 - 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 ............................................................. - 3 - 第三节股份转让 ......................................................................... - 4 - 第四章股东和股东大会 ................................................................... - 5 - 第一节股东.................................................................................. - 5 - 第二节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 8 - 第三节股东大会的召集 ............................................................. - 9 - 第四节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 11 - 第五节股东大会的召开 ........................................................... - 12 - 第六节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 14 - 第五章董事会.................................................................................. - 18 - 第一节董事 ........................................................................... - 18 - 第二节董事会 ........................................................................... - 20 - 第六章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 24 - 第七章监事会 ......................................................................... - 26 - 第一节监事................................................................................ - 26 - 第二节监事会 ........................................................................... - 26 - 第八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 28 - 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 ............................................................... - 28 - 第二节内部审计 ....................................................................... - 28 - 第三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 - 30 - 第九章通知和公告 ......................................................................... - 30 - 第一节通知................................................................................ - 30 - 第二节公告................................................................................ - 31 - 第十章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 31 - 第一节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 - 31 - 第二节解散和清算 ................................................................... - 32 - 第十一章修改章程 ......................................................................... - 34 - 第十二章附则.............................................................................. - 34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利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吴海燕、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吴海燕、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其他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审理法院】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4.29【案件字号】(2020)鲁15民终821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尹继阳李中栋张磊【审理法官】尹继阳李中栋张磊【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吴海燕;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当事人】吴海燕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当事人-个人】吴海燕【当事人-公司】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吴海燕【被告】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院观点】一审法院围绕吴海燕有关医疗期间的工资、待岗期间的基本生活费和赔偿金进行了审理裁判,事实认定清楚,法律适用正确,判决结果并无不当。
【权责关键词】撤销合同过错新证据诉讼请求驳回起诉维持原判发回重审申请再审【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历审文书】[{"Gid":1970324941435107"Category":["002""00206""0020603"]"IsHaveEng":0"LastInsta nceDate":"2020.04.29""CaseFlag":"(2020)鲁15民终821号""Title":"吴海燕、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CaseGrade":["06""0601"]"TrialStep":["002"]"LastInstanceCourt":["17""1716""17160 0"]"DocumentAttr":["001"]}{"Gid":1970324934176738"Category":["002""00206""0020603 "]"IsHaveEng":0"LastInstanceDate":"2019.06.25""CaseFlag":"(2019)鲁民再567号""Title":"吴海燕、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争议再审民事裁定书""CaseGrade":["06""0601"]"TrialStep":["003"]"LastInstanceCourt":["17""1701"]"Docu mentAttr":["002"]}]【本院查明】二审中,当事人没有提交新证据。
董事与股东-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30 证券简称:鲁西化工 公告编号:2010-017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05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05月22日下午2:30在本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
会议由张金成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一致选举董事张金成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及弃权票均为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聘任焦延滨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及弃权票均为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的议案》;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聘王富兴先生、姜吉涛先生、蔡英强先生、张雷先生、王福江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聘任邓绍云先生担任公司主管财务工作的负责人。
(个人简历附后)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及弃权票均为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提名,拟聘任蔡英强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待其取得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后,再予以正式聘任;聘李雪莉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简历附后)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及弃权票均为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组建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其成员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下设战略、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 序号 专门委员会名称 主任委员 委 员1 战略委员会 张金成 张 方、赵持恒2 提名委员会 赵持恒 张 方、焦延滨3 审计委员会 李广源 张 方、王富兴4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张 方 李广源、蔡英强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及弃权票均为0票。
鲁西化工:关于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增加议案后) 2011-05-10
证券代码:000830 证券简称:鲁西化工公告编号:2011-027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增加议案后)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现就召开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1、召开时间:2011年5月20日上午9时;2、召开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地址:山东省聊城市开发区鲁西化工工业园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4、召开方式:现场表决;5、股权登记日: 2011年5月12日;6、出席对象:(1)凡在2011年5月12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皆可参加本次会议,并可以授权委托代表参加本次会议;(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1、提案名称:(1)审议2010年董事会工作报告;(2)审议2010年监事会工作报告;(3)审议201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4)审议2010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5)审议2010年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6)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报酬的议案;(7)审议关于向银行申请2011年度授信额度的议案;(8)审议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9)审议关于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10)审议关于授权董事会择优选择融资方式的议案;(1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披露情况:上述议案已于2011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上披露。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1、登记方式:(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2)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代表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请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鲁西化工:关于控股股东股权无偿划转暨实际控制人拟变更事项通过中国和韩国反垄断审查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30 证券简称:鲁西化工公告编号:2020-005 债券代码:112825 债券简称:18鲁西01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权无偿划转暨实际控制人拟变更事项通过中国和韩国反垄断审查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12月20日,聊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聊城市国资委”)与中化投资(聊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化聊城”)签署《股权划转协议》,约定聊城市国资委向中化聊城无偿划转其所持鲁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西集团”)6.01%股权(以下简称“本次划转”)。
鲁西集团为本公司直接控股股东。
本次划转完成后,中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化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中化聊城、聊城市聚合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将通过鲁西集团间接控制本公司33.60%的股份,并实现对本公司的控制,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将由聊城市国资委变更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公司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化集团”)。
本公司直接控股股东保持不变,仍为鲁西集团。
详见本公司于2019年12月21日刊登的《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66)。
就本次划转涉及的中国反垄断审查,中化投资于2020年3月19日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垄断审查决定【2020】103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决定对中化投资收购鲁西集团股权案不实施进一步审查,该案涉及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之外的其他事项依据相关法律办理。
就本次划转涉及的韩国反垄断审查,中化聊城于近日收到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出具的批复,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认定中化聊城收购鲁西集团股权案不违反韩国《关于垄断规制及公平交易的法律》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鲁西化工:关于公司2009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2010-03-31
关于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XYZH/2009JNA3017-1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我们接受委托,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2009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09年度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以及股东权益变动表(以下称财务报表),并于2010年3月29日签发了XYZH/2009JNA3017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文)的要求,公司编制了本专项说明所附的公司2009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以下称汇总表)。
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公司的责任。
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公司2009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
除了对公司实施于2009年度会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的相关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或其他程序。
为了更好地理解公司2009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作为公司披露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之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附件一: 2009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王在安 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注册会计师:王贡勇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 座9层联系电话: telephone: +86(010)6554 2288+86(010)6554 2288ShineWing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9th Floor, Block A, Fu Hua Mansion No.8, Chao Yang Men Bei Da Jie, Dong Cheng District,Beijing, 100027, P.R.China传真: facsimile: +86(010)6554 7190 +86(010)6554 7190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中国 北京 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编制单位: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资金占用方类别资金占用方名称资金占用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上市公司及子公司核算的会计科目2009年期初占用资金余额2009年度占用累计发生额2009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额2009年期末占用资金余额占用形成原因占用性质聊城市天水脱硫粉剂有限公司联营企业 其他会计科目 -589,896.73 700,003.63 110,106.90 0.00采购货物经营性其他关联人及其附属企业 中油通用鲁西天然气装备有限公司联营企业 应收账款 5,666,055.34 5,666,055.34 0.00销售货物经营性小计 -589,896.73 6,366,058.97 5,776,162.24 0.00合计 -589,896.73 6,366,058.97 5,776,162.24 0.00说明:1、公司联营企业聊城市天水脱硫粉剂有限公司已于2009年12月完成清算解散,已注销工商登记。
鲁西化工: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2010-04-28
证券代码 :000830 证券简称:鲁西化工 公告编号:2010-013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提名人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就提名赵持恒、张方、李广源为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二、符合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4、被提名人不是为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5、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四项所列情形;6、被提名人不在与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或者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等有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四、被提名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相关规定;五、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六、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七、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公司内任职的人员;十、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公司内任职的人员;十一、包括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在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连续任职超过六年;十二、被提名人已经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十三、被提名人当选后,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中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的独立董事,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十四、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第三条规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情形进行核实。
鲁西化工:关于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30 证券简称:鲁西化工公告编号:2020-061 债券代码:112825 债券简称:18鲁西01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更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鲁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西集团”)的通知,鲁西集团股权结构发生变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鲁西集团股权结构变更情况本次鲁西集团股权结构变更前,中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化投资”)持有鲁西集团39%的股权,聊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聊城市国资委”)持有鲁西集团44.99%的股权,聊城市聚合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合投资”)持有鲁西集团10%的股权,中化投资(聊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化聊城”)持有鲁西集团6.01%的股权。
变更前鲁西集团股权结构:鲁西集团2020年第二次股东会会议同意聊城市国资委将其持有的鲁西集团股权对外转让,聊城市国资委根据国有资本调整布局需要,将其所持有的鲁西集团9.99%的股权(对应10,789.20万元注册资本)作为出资,对其下属控股企业聊城市财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信投资”)进行增资,中化投资、中化聊城、聚合投资确认对本次交易放弃优先购买权,同意并将配合本次交易的实施。
近日,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已经完成工商变更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财信投资成为鲁西集团的新股东,鲁西集团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变更为如下:中化投资持有鲁西集团39%的股权,聊城市国资委持有鲁西集团35%的股权,聚合投资持有鲁西集团10%的股权,财信投资持有鲁西集团9.99%的股权,中化聊城持有鲁西集团6.01%的股权。
变更后鲁西集团股权结构:二、聊城市财信投资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公司名称:聊城市财信投资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5006792289320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成立日期:2008年9月1日法定代表人:任海波注册资本:165,650万元人民币住所:聊城市东昌西路119号经营范围: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运营;以自有资金对政府投融资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建设项目规划区内土地的整理、熟化;房地产开发。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企业信用报告)- 天眼查
2015-12-29
**-3481283,移动电话:*** 3481283,移动电话:****,电子邮
*,电子邮箱:****,身份证 共和国居民 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身份证件号码:*
身份证,身份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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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程
2015-12-29
姓名:张金成,证件类型:中华 姓名:张金成,证件类型:中华人民共和 2015-12-29
箱:****,身份证件类型:中 份证件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 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身 份证,身份证件号码:**** 份证件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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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15 2017-12-15
姓名:吴纪华,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姓名:马晓华,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电子邮
2017-12-15
******,电子邮箱:******** 箱:***********,身份证件类型:中
***,身份证件类型:中华人 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身份证件
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身份证 号码:***********
件号码:***********
姓名:吴纪华,固定电话:** 姓名:吴纪华,固定电话:****-
3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煤化工一分公司
4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煤化工二分公司
5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动力分公司
6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煤化工分公司
注册时间
2009-10-28 2006-11-22 2009-10-28 2009-10-28 2007-05-22 2009-10-28
状态
在营
4
鲁西化工: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 2020 年8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认真审查,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继续无偿使用鲁西集团商标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业务需要,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公司继续使用关联方土地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是为了保障公司正常生产和经营需求,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三、关于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及补充
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已事先就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及补充确认关联交易情况与我们进行了沟通,经认真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及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事项属于公司从事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范围,符合公司经营所需,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合理,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王云江涛刘广明张辉玉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五日。
鲁西化工:关于部分控股子公司名称变更及新设立子公司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30 证券简称:鲁西化工公告编号:2020-002 债券代码:112825 债券简称:18鲁西01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控股子公司名称变更及新设立子公司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发展和品牌管理需要,公司近期变更了三个控股子公司名称,新设立了两个子公司,已经取得工商营业执照。
具体信息如下:变更或新设公司情况:变更后的具体情况如下:1、公司名称:聊城鲁西氯甲烷化工有限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500733728031L住所: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鲁西工业园法定代表人:肖军昌注册资本:1828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02年12月2日营业期限:2002年12月2日至2022年12月1日经营范围:一氯甲烷、二氯甲烷、三氯甲烷、盐酸、四氯乙烯、硫酸的生产、销售;甲苯、硫酸、二氯甲烷、三氯甲烷、盐酸、易燃液体;甲醇、易燃固体、自燃和遇湿易燃物品;硫磺的销售;硫酸下游化工产品的开发、制造;货物或技术进出口业务。
2、公司名称:聊城鲁西甲胺化工有限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5005860826637住所:聊城化工产业园内鲁西集团驻地法定代表人:刘月刚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11年11月14日营业期限:2011年11月14日至2061年11月14日经营范围:一甲胺、一甲胺水溶液、二甲胺、40%二甲胺水溶液、三甲胺、三甲胺水溶液、二甲基甲酰胺的生产、销售;甲酸钠、硫酸、三氧化硫、盐酸、氯磺酸、氯化石蜡的生产、销售;硫酸及下游化工产品的开发、制造;备案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
化工材料的科研与开发;钢材、润滑油、液压油的购销及以上范围的进出口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3、公司名称:聊城鲁西聚酰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50058608268XR住所:聊城化工产业园内鲁西集团驻地法定代表人:陈元彬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11年11月14日营业期限:2011年11月14日至2061年11月14日经营范围:己内酰胺、环己酮、环己烷、尼龙6及硫酸铵、燃料油、轻质油、X油、硫酸生产与销售;化工新材料的科研与开发;钢材、润滑油、液压油、硫磺的购销及以上范围的进出口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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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XYZH/2014JNA3032-1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西化工集团)2014年度财务报表,包括201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15年4月11日出具了XYZH/2014JNA3032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文),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2006年第2号--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资金占用及清欠方案的披露和报送要求》的要求,鲁西化工集团编制了本专项说明所附的鲁西化工集团2014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鲁西化工集团的责任。
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鲁西化工集团2014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
除对鲁西化工集团2014年度财务报表执行审计,以及将本专项说明后附的汇总表所载项目金额与我们审计鲁西化工集团2014年度财务报表时鲁西化工集团提供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核对外,我们没有对本专项说明后附的汇总表执行任何附加程序。
为了更好地理解鲁西化工集团2014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鲁西化工集团为2014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路清
中国注册会计师:潘素娇
中国北京二○一五年四月十一日
2014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
上市公司名称: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金成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邓绍云会计机构负责人:闫玉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