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6食品接触用纸容器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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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食品接触用纸容器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目的和依据:
一、监督抽查的对象范围:
食品接触用纸容器产品包括食品包装纸、餐巾纸、纸巾等,在市场销售的各类纸容器产品都纳入监督抽查范围。
二、监督抽查的目标:
1.对食品接触用纸容器产品进行质量监督,确保其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和卫生要求。
2.验证食品接触用纸容器产品的卫生安全性能,确保产品对食品无毒无害。
三、监督抽查的程序和方法:
1.样品的抽取
(1)抽查依据: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计划和相关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确定监督抽查的纸容器产品。
(2)抽样数量:抽查样品数量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保证抽样的科学性和可靠性。
(3)抽样方法:采用随机抽样的方法,确保样品具有代表性。
2.样品检测
(1)检测项目:样品检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外观质量、尺寸规格、卫生指标等。
(2)检测标准:检测需要参照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和卫生要求进行。
(3)检测机构:样品的检测工作由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确保
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结果评估和处理
(1)结果评估:对样品检测结果进行评估,根据国家相关质量标准
和卫生要求,判定样品是否合格。
(2)合格处理:质检部门将对合格的样品进行备案,保留相应的检
测记录。
(3)不合格处理:对不合格的样品,质检部门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生产企业进行整改,并进行罚款或者其他相应的处理措施。
四、监督抽查的周期和频次:
食品接触用纸容器产品的监督抽查需要定期进行,具体周期和频次由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根据市场监测结果和风险评估动
态调整。
五、附则:
1.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实施细则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3.生产企业应主动配合监督抽查工作,并加强产品质量管理,确保产
品的合格性。
4.监督抽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不合格样品将及时通报相关部门,以
便进一步采取措施保障食品安全。
以上是关于86食品接触用纸容器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的内容,希望能够对相关监督工作起到指导和规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