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车辆管理制度范文(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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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车辆管理制度范文
为规范我公司车辆使用和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确保业务工作正常运转,节省车辆使用开支,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车辆调派使用、用油管理、维修管理、车辆维护,统一由行政部(车队)具体负责实施。

二、调派车辆的原则是先急后缓,先重要后一般,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和行车安全。

三、关于车辆使用管理
(一)每天上班时间,公司的车辆统一集中在单位门前、后停放,由行政部车队负责人根据用车计划进行调派并做好用车登记工作。

(二)因工作需要用车的,必须做好用车登记手续,由行政部车队负责人调派车辆;离开辖区用车的由单位领导审批,未经批准调派的车辆不得擅自出车。

(三)单位车辆不外借,特殊情况需外借时,必须经单位领导批准;外借期间,车辆的用油和司机的补助,由借车方承担。

(四)车辆调派使用时,由公司司机驾驶,公司司机不够安排时,可安排具有合法驾照的人员驾驶,其他人擅自驾车发生事故的,一切责任由其承担。

公司司机和有合法驾照人员因违反交通规则由其承担责任发生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赔偿。

(五)司机行车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

如发生意外事故,司机要积极采取措施,协助处理,并及时向单位领导和行政部车队负责人报告。

(六)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负担。

(因公务经特批的情况除外),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立即向附近交警部门报案,并即与办公室及领导联络协助处理。

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驾驶人与单位共同负担。

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由驾驶人与单位经协商后共同负担。

四、关于车辆用油管理
(一)五台山景区内行车加油,需持卡到加油站加油,特殊情况经单位领导同意才可现金加油。

市外行车需加油时,须凭盖有税务、加油站单位印章的正式发票报销。

(二)润滑油更换按规定里程报行政部车队负责人核准后进行更换,登记工作由行政部车队负责。

五、关于车辆维修管理
(一)车辆需维修、更换零配件的,先由司机提出申请,小故障由司机检查确诊,大的故障由二名以上司机会诊,能自己处理的故障尽量自己处理,不能处理的,填写《车辆维修申请表》,按程序经领导审批后,到指定维修站(厂)进行处理维修。

(二)在景区外车辆发生故障需要维修的,要及时向行政部车队负责人报告,根据实际情况就地维修,但事后必须补填《车辆维修申请表》,按程序呈报审批。

六、关于车辆维护工作
(一)车辆与司机相对固定,因工作需要调整时,由行政部车队负责人安排;公司领导用车相对固定,公司领导离开不用车时,其使用的车辆和司机要照常到公司报到,由行政部车队负责统一安排使用。

(二)没有安排使用的车辆,上班时间必须停放在公司门前;下班时间和节假日期间,统一交行政部车队负责人钥匙,明确车辆的保管人员,特殊情况出车,需领导签字同意使用。

(三)司机要经常检查车辆状况,及时排除安全隐患,要保持车况良好,长途用车前要做细致检查;车辆要保持清洁卫生。

(四)车辆年审、养路费购置、车辆保险由行政部车队负责人安排人员具体办理,并做好记录,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司机或相关人员要认真保管好车辆,防止丢失和人为损坏。

如因保管人责任心不强,造成车辆丢失或损坏的,要追究其责任,关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赔偿。

七、每个月初,由单位财务部统计好每辆车上个月外出公差、维修、用油等情况并统一公布,行政部车队负责人员要将每星期的用车登记情况报单位领导。

公务车辆管理制度范文(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务车辆的管理,规范公务车辆的使用,推进便捷高效的公务交通服务,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所有公务车辆和公务驾驶人员。

第三条公务车辆指本单位注册在名下的,用于公务目的的摩托车、私家车或其他机动车辆。

第四条公务驾驶人员指受本单位委托驾驶公务车辆的人员。

第五条公务车辆使用应遵循公务需要、合理使用、经济效益、安全驾驶的原则。

第二章公车购置和配备
第六条公务车辆的购置、更新和配备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遵循中央和地方政府的统一规划和管理,以及财务预算制度和审计监督制度。

第七条公务车辆的购置和更新应当提前经过财务预算、程序审批,并且经过招标和投标程序,确保公平、公开、公正。

第八条公务车辆的配备应当根据单位职能和工作需要进行合理的配置,同时要考虑到环保性和能源的节约。

第九条公务车辆购置的资金来源应当合法合规,不得使用非法或违法所得。

第十条公务车辆购置和配备的管理应当建立健全相应的制度,包括申请报批制度、验收登记制度、年度更新计划制度等。

第三章公车使用和管理
第十一条公务车辆的使用应当严格按照公务需要进行,不得进行个人私用或其他违规行为。

第十二条公务车辆的使用人员需提前提交使用申请,包括用车事由、用车时间、用车路线等信息。

第十三条公务车辆的安全驾驶是公务驾驶人员的基本要求,公务驾驶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驾驶证件和驾驶经验。

第十四条公务车辆的维修和保养需定期进行,确保车辆的正常使用和安全性。

第十五条公务车辆出事故或损坏后,应及时上报,经过审核后进行修复或处理。

第十六条公务车辆的管理应当建立健全相应的制度,包括用车审批制度、使用登记制度、维修保养制度等。

第四章监督和责任追究
第十七条公务车辆的使用和管理应当受到监督和检查,由单位内设的专门部门或机构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八条对于违反公务车辆管理制度的行为,应当按照相应的规定追究责任,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撤职、开除等处理措施。

第十九条对于滥用权力进行个人私用或其他违法行为的人员,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对于严重失职、渎职、贪污、受贿等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员,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取消其公务车辆使用资格。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本单位所有,如有需要,可进行适当修订和补充。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公务车辆管理制度范文(3)
公司各部室:
为加强公司车辆使用和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节省车辆使用开支,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一、车辆使用原则
1、车辆调派使用、用油管理、维修管理、车辆管护统一由综合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

2、调派车辆本着是先急后缓、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车辆使用范围
1、工地用车
工地用车一般办公室集中派车。

各单位早会提出用车要求,办公室汇集用车单位及乘车人数,本着节约、提高效率的原则统一安排车辆。

2、贵阳市出差用车
公司部室人员到贵阳能化公司开会、联系业务等原则上乘金沙到贵阳的大巴;享受车补的人员到贵阳的交通工具自行解决;确实是工作需要乘车人数在三人以上的去贵阳能化公司开会、联系业务的,根据乘车状况公司可以考虑派车。

3、其它用车
(1)享受公司车补人员除工地用车之外,公司不予派车。

根据情况需要公司可以考虑派驾驶员帮其驾车。

(2)在金沙县城内办公、联系业务原则上不单独派车。

三、关于车辆使用管理
1、每天综合办公室根据用车计划进行调派并做好用车登记工作。

建立派车单、使用者签字制度,每月月底公示。

2、因工作需要离开市金沙县辖区用车的,由公司领导审批。

3、单位车辆原则上不外借,特殊情况需外借时,必须经公司主要领导批准。

四、关于车辆用油管理
1、综合办公室对车辆用油量进行统计、监督、控制。

2、公司车辆统一使用油卡加油,实行一车一卡制度。

3、公司车辆禁止现金加油,驾驶员出差随身携带油卡。

遇到特殊情况需要现金加油的,须经综合办公室批准。

4、车辆油卡有综合办公室每月统一充值一次。

五、关于车辆维修管理
1、车辆正常保养由司机提出申请,综合办公室指定修理厂家进行保养。

2、车辆需维修、更换零配件的,先由司机提出申请,小故障由司机检查确诊,大的故障由二名以上司机会诊,能自己处理的故障尽量自己处理,不能处理的,填写《车辆维修申请表》,按程序经公司领导审批后,到定点的维修站(厂)进行处理维修。

3、在市辖区外车辆发生故障需要维修的,要及时向综合办公室报告,根据实际情况就地维修,但事后必须补填《车辆维修申请表》,按程序呈报审批。

六、关于车辆管护工作
1、车辆与司机相对固定,因工作需要调整时,由综合办公室统一安排使用。

2、没有安排使用的车辆,上班时间必须停放在公司指定停车场;下班时间和节假日期间,由司机或相对明确保管该车的同志保管,无特殊情况,一般不能出车使用。

3、司机要经常检查车辆状况,及时排除安全隐患,要保持车况良好,长途用车前要做细致检查;车辆要保持清洁卫生。

4、车辆年审、养路费购置、车辆保险综合办公室安排人员具体办理,并做好记录,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5、司机或相关人员要认真保管好车辆,防止丢失和人为损坏。

如因保管人责任心不强,造成车辆丢失或损坏的,要追究其责任,关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赔偿。

二o一三年____月____日
公务车辆管理制度范文(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公务车辆的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加强对公务车辆的监督,维护国家和单位利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行政单位的公务车辆管理。

第三条公务车辆:指用于公务活动的车辆,包括单位自有车辆、租赁车辆以及单位向个人借用的车辆。

第四条公车配备:单位应根据工作需要合理配置公务车辆,并确保公车数量与实际需要相符。

第二章公车购置与报废
第五条公车购置:单位需购买公务车辆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程序审批,并遵循公开透明、节俭合理的原则。

第六条公车报废:公务车辆达到报废年限或发生重大故障无法修复时,应报请主管部门审批予以报废。

报废后的车辆应进行相应的注销手续,不能再继续使用。

第三章公车使用和管理
第七条公车使用范围:公务车辆只能用于公务活动,严禁私自用于个人目的,不得用于非公务活动。

第八条公车使用登记:公车使用人应当填写公车使用登记表,详细记录公车使用的时间、地点、目的、里程等信息,并报备相关上级主管部门。

第九条公车维护保养:公务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由专人负责,按照规定进行定期检查和保养,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

第十条公车驾驶员:公务车辆的驾驶员应具备相应的驾驶资格,并按照规定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驾驶技术过硬。

第十一条公车加油保险:公务车辆的加油、保险等费用应按照规定由单位负担,驾驶员应妥善保管加油卡和车辆相关证件。

第四章公车管理考核
第十二条公车使用考核:单位应根据公务车辆的使用情况,对使用人进行定期考核,对于滥用公车或私自使用公车的行为,应予以追责和处罚。

第十三条责任追究:对于公车管理不善、造成损失或浪费的单位和个人,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五章公车监督和问责
第十四条监督机制:单位应建立健全公车监督机制,通过内部审计、财务监察等方式加强对公务车辆的监督。

第十五条举报投诉:单位应建立健全公车举报投诉制度,对于涉及公车管理不当的投诉,应及时调查处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六条问责机制:对于公车管理不善、浪费行为严重的单位和个人,应按照规定进行问责,包括责令整改、通报批评、记过、降职甚至撤职等处罚。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七条自有车辆管理:单位向个人借用车辆时,应作好车辆的登记和管理工作,并在约定的时间内归还车辆。

第十八条租赁车辆管理:单位租赁车辆时应签订合同,明确双方责任,对租赁车辆的使用、保养等进行管理。

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单位制定,经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实施,并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十条本制度解释权归单位主管部门所有。

以上为公务车辆管理制度的范文,仅供参考。

实际制度的制定应根据单位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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