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京市雨污分流工程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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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京市雨污分流工程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文章属性
•【公布机关】南京市人大及其常委会
•【公布日期】
•【分类】审议意见的报告
正文
关于我市雨污分流工程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我市雨污分流工程实施情况的报告。
会前,市人大常委会为回应社会关切,通过南京人大网站“金陵民生—热点网谈”栏目,开展了雨污分流工作网络问卷调查、在线讨论和意见征集活动。
市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委员会也按照监督法的有关规定,对雨污分流工程实施情况进行了视察和调研,并将有关意见、建议梳理汇总后向市政府相关部门作了反馈。
会议认为,雨污分流是城市市政建设的基础性工程,是一项惠及长远的民生工程。
由于我市排水设施历史欠账较多,建成区排水管网密度、雨水管设计重现期标准相对较低,因此,结合提高城市排涝能力对排水系统进行雨污分流改造很有必要。
工程实施三年来,在市区两级共同努力下,我市污水系统主次干管逐步完善,河道水质得到一定程度改善,污水处理厂减排效率有所提升,在改善城市水环境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会议指出,雨污分流工程面广量大、系统复杂,社会各界对此高度关注,一方面雨污分流工程摊子大、战线长、工期紧,且与其他工程交织叠加,对市民出行和
生活环境造成了较大影响;另一方面也存在工程不统筹、监管不严格、质量不过关、资金不落实、宣传不到位等问题,建设成效与群众期盼还有不小差距。
为此,会议提出如下建议:
一、完善排水系统规划,分区确定排水体制
围绕“到2016年左右,城区排水管网建设达到暴雨重现期3—5年一遇标准(重点地区5—10年或更长),排涝泵站和河道排涝达20年一遇以上标准,全面消除易涝易淹地区;到2015年左右,城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95%以上,全面消除河道黑臭”两个目标,把提高排涝能力和污水集中处理能力作为根本措施和落脚点,统一规划建设排水防涝系统,切实提升排涝标准和水环境质量。
一要编制完善排水系统规划。
摸底排查现有地下管线,做好项目前期调查,通过专家论证、民意调查、听证和公示等方式,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科学决策排水设施项目建设,编制完善排水系统规划,优化工程设计方案,系统推进水环境建设。
二要合理确定不同片区排水体制。
依据主次干管规划,按照汇水面积划定排水片区,因地制宜确定不同片区的排水体制,分片编制排水工程方案。
新区要严格落实雨污分流各项规定措施,老城区部分施工难度大的片区可暂缓分流制改造。
三要研究解决初期雨水污染等现实问题。
适当增加植被面积和可透水路面的面积,研究探索初期雨水污染治理的相关措施,提高水资源综合利用,同时处理好阳台污水、路边污水排放进雨水管等具体问题。
二、统筹工程建设,强化质量监管
遵循建设规律,做好长期工作打算,按照先干管后支管、先下游后上游的原则,统筹雨水、污水系统建设,循序渐进,量力而行,分区分期实施,确保建一片成一片。
一要统筹工程建设和时序安排。
结合街巷整治、绿化提升、小区出新等环
境综合整治,同步埋设各类地下管线,避免道路反复开挖;结合居民生活作息规律、道路交通承载力、噪音控制和工期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段,强化工序衔接,减少施工扰民。
二要严格工程质量管控。
严格招投标管理,严格审查施工队伍资质条件,杜绝工程转包分包;严格质量管控,强化工程监理,按照设计方案、技术要求和施工标准进行建设,防止以次充好、偷工减料和管道错接漏接。
三要强化施工现场管理。
推行建筑工地文明施工,规范施工现场管理,推广先进工艺,控制工地扬尘、泥浆及噪音污染;加强巡查监控,及时纠正违规占用挖掘、渣土运输、私搭乱接等问题。
三、落实整改措施,加强设施养护
结合雨污分流“回头看”,落实各项排查整改措施,建立健全排水设施长效管理机制。
市区有关部门要对照污水系统布局规划,梳理检查主次干管的网络体系;检验小区雨污分流工程效果,及时解决群众反映集中的积淹水、化粪池漫溢等问题。
要建立健全排水设施长效管理机制,按照《南京市城市排水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严格落实雨污分流、排水许可、排污许可制度及批后监管,明确建成管网的养护部门、资金和责任,推进雨水、污水管网市场化养护。
四、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保障措施
坚持铁腕治污、科学治水,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保障措施,确保工程有序推进。
一要强化组织体系,明确责任分工。
建立“上下联动、责任明确、分片包干、属地负责、考核推进”的组织领导体系,按照排水达标区创建方案,实行“网格化”管理,建立“片长制”责任体系,构建多方联控机制,合力推进工程建设。
二要实施动态考核,规范建设市场。
制定全市排水达标区考核办法,明确考核内容、标准和工作要求,开展排水达标区考核,对工作不力的区、街道实行责任追究;建
立健全企业信誉评价体系,根据考评结果,及时清理部分信誉不佳的施工、设计、监理单位。
三要落实建设资金,创新融资方式。
针对全市财税体制改革后区级资金分担比重增加的问题,市财政要采取以奖代补方式,适度增加对雨污分流工程的投入;各区要根据建设计划落实自筹资金,依法推进企事业单位内部管网建设,尽快弥补资金缺口,保障工程实施;同时要加强对雨污分流建设资金的审计监督,确保专款专用。
鼓励和吸引社会资金投入水环境建设和运行,以财政补偿、风险基金等方式保障投资主体权益,实现水环境治理良性循环。
五、加大宣传力度,畅通民主渠道
坚持群众路线,改进工作作风,把相信群众、发动群众、依靠群众作为推进雨污分流工程有效的工作方法。
一要扩大公众参与,畅通民主渠道。
从项目决策到工程验收,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注重收集群众意见,畅通投诉渠道,及时发现和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做到群众不认可的方案不审批,群众不知情的工程不进场,群众不满意的项目不验收。
二要加大宣传力度,把握舆情民意。
注重调动街道、社区和居民的积极性,加强沟通协调和信息发布,做好风险预估和矛盾调处;注重利用网络和媒体普及雨污分流相关知识,争取广大市民的理解支持和参与,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以上审议意见,请市政府认真研究处理。
研究处理情况征求市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委员会意见后,于两个月内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书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