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博士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资助办法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博士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资助办法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博士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资助办法(试行)(校研字[2009]16号,2013年9月修订)
一、总则
为进一步落实开放办学战略,推进我校国际化教育进程,鼓励博士生参加高水平国际学术活动,拓展我校博士生国际学术视野,培养更多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层次创新人才,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实施方案(试行)》(校研字〔2009〕9号),特设立我校博士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资助优秀博士生赴国(境)外参加国际学术会议。

为规范博士生赴国(境)外参加国际学术活动的资助,特制定本办法。

二、资助范围和资助金额
1. 申请者必须是我校全日制在读博士生(在职的博士生必须得到在职单位的同意)。

申请资助参会宣读的学术论文必须以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且申请者必须是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第一作者为导师)。

2. 申请资助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的博士生必须符合出国条件,遵守外事和保密纪律,外语能力强,身体健康。

3. 申请资助的国际学术会议应是与博士生学位论文内容密切相关的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论文已被国际学术会议
接受并将在会上宣读。

4. 博士生参加国(境)外国际学术会议由学校、导师等共同资助,每年资助80人左右赴国(境)外参加国际学术会议,重点资助在重要国际学术会议上宣读论文的博士生。

5.资助标准:亚洲国家和地区每人一般不超过人民币8000元,欧洲、大洋洲和非洲国家每人一般不超过人民币12000元,美洲国家每人一般不超过人民币14000元,超出部分由出国(境)博士生自理。

资助经费主要用于出国(境)博士生购买往返经济舱机票、会议注册费、签证费、往返国际机场和办理签证的交通费及境外开支。

往返机票和会议注册费可先行办理借款。

出国(境)博士生在境外的开支报销采用实报实销和包干制相结合的方式,包干天数按离、抵我国国境之日计算。

依据《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财政部[2001] 73号文)》,国际学术交流基金资助博士生境外开支费用标准见附件。

境外开支内容如下:
住宿费:出国(境)博士生在境外发生的住宿费用。

住宿发票金额若超出资助标准,则按最高标准报销,若不超过,则实报实销。

报销时须附上住宿发票。

伙食费:用于出国(境)博士生在境外的日常伙食。

报销时无需提供伙食费票据。

该项费用实行包干制。

公杂费:用于国际会议举办城市的市内交通、邮电、购
买办公用品等费用。

报销时无需提供公杂费票据。

该项费用实行包干制。

城市间交通费:用于国际会议举办国家城市与城市间合理的交通费,该项费用凭票据实报实销。

三、申请和批准程序
1. 申请资助的博士生须持相关国际会议的正式邀请函或书面通知办理手续(或有导师签字的电子打印版邀请函),并填写《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博士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申请表》(研究生院主页上下载)一式一份。

2. 博士生所在学院审核《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博士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后,报研究生院复核并确定资助名单和额度。

3. 博士生参加完国际会议回校后,须在一周内向研究生院提交以下会议相关总结材料:参会总结(本人和导师签字);本人在国际会议现场做学术报告的照片等相关材料;会议结束返校后,应由导师组织安排做一次学术报告会,介绍会议情况及研究进展出具报告会情况说明,附报告会照片,由导师和副院长签字;会议论文集(完整的纸质或光盘刻录的电子版);个人会议论文全文。

以上纸质材料均需提交电子版,个人论文需提交WORD版。

4. 每个博士生每年可获资助一次,每篇论文只资助一人。

按申请先后顺序为原则直到当年资助额度用完为止。


个博士生在读期间最多可获两次资助。

5. 未经事先批准,出国(境)参会的博士生不得延长在外停留时间,不得绕道旅行,不得增加顺访国家或地区,否则不予报销。

四、附则
1. 为保证参会质量,获得资助的博士生在出国(境)参加国际会议前,须在学院范围内举行学术报告会,由导师负责组织安排。

2. 申报列入资助计划后,不得随意改变或放弃。

凡获得当年资助而无特殊理由不参加国际会议者,将不得申请下一年度的资助。

3.国际交流基金资助的博士生须正常办理研究生出国境审批手续和请假手续。

4. 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协助办理博士生的有关出国(境)手续。

5. 本办法也适用于赴港、澳、台参加国际学术会议。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附件:国际学术交流基金资助博士生境外开支费用标准
附件:
国际学术交流基金资助博士生境外开支费用标准
04日本日元90006000 05缅甸美元5523 06巴基斯坦美元5520 07斯里兰卡美元5520 08马尔代夫美元5520 09孟加拉美元5520 10伊拉克美元7032 11阿拉伯联合酋美元7030
16沙特阿拉伯美元7537 17巴林美元5535 18以色列美元8037 19巴勒斯坦美元8037 20文莱美元7030 21印度美元5525 22不丹美元5520 23越南美元5520
29东帝汶美元6535 30泰国美元5522 31新加坡美元7025 32阿富汗美元4020 33尼泊尔美元5520 34黎巴嫩美元7025 35塞浦路斯美元5020 36约旦美元5022
二非洲
42马达加斯加美元4520 43喀麦隆美元4525 44多哥美元4525 45科特迪瓦美元4525 46摩洛哥美元5025 47阿尔及利亚美元6530 48卢旺达美元5025
54肯尼亚美元6520 55利比亚美元6530 56扎伊尔美元6525 57安哥拉美元7030 58赞比亚美元5520 59几内亚比绍美元5520 60突尼斯美元4025 61布隆迪美元5525
67苏丹美元6525 68贝宁美元4025 69马里美元4025 70乌干达美元6525 71塞拉立昂美元5025 72吉布提美元5530 73塞内加尔美元4025 74冈比亚美元6530
80乍得美元4025 81赤道几内亚美元4025 82加纳美元5030 83坦桑尼亚美元4025 84刚果美元4025 85埃及美元6525
美元6525 86圣多美和普林
西比
92佛得角美元5025 93科摩罗美元4025三欧洲
94罗马尼亚美元6525 95南斯拉夫美元6525 96马其顿美元6525 97斯洛文尼亚美元6525 98波黑美元6525
104拉脱维亚美元7020 105爱沙尼亚美元7020 106乌克兰美元7020 107阿塞拜疆美元7020 108亚美尼亚美元7020 109格鲁吉亚美元7020 110吉尔吉斯斯坦美元7020 111塔吉克斯坦美元7020
117波兰.美元6520 118德国欧元10535 119荷兰欧元8035 120意大利欧元8540 121比利时欧元9535 122奥地利欧元8535 123希腊欧元7035 124法国欧元8535
130捷克美元6520 131斯洛伐克美元6520 132匈牙利美元6520 133瑞典美元7530 134丹麦美元7530 135挪威美元7030 136瑞士美元8040 137冰岛美元8040
142墨西哥美元5030 143巴西美元5520 144牙买加美元5520
美元7030 145特立尼达和多
巴哥
146厄瓜多尔美元5020 147阿根廷美元7025 148乌拉圭美元7030
154巴拿马美元6520 155格林纳达美元7025 156安提瓜美元7035 157秘鲁美元5020 158玻利维亚美元5030 159尼加拉瓜美元5020 160苏里南美元6535 161委内瑞拉美元6520
167阿鲁巴岛美元7535 168哥斯达黎加美元6520五大洋州及太平
洋岛屿
169澳大利亚美元6025 170新西兰美元6030 171西萨摩亚美元6525 172斐济美元6525。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