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院财务部管理制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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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研究院的财务管理工作,确保财务活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保障研
究院的经济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研究院所有财务活动,包括资金收支、成本核算、会计核算、财务报表编制、财务分析等。
第三条研究院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本制度,各部门应积极配合财务部的工作。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职责
第四条研究院财务部由财务总监、会计、出纳、审计等岗位组成。
第五条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协调、监督财务部的全面工作,对财务部的决策负责。
第六条会计岗位职责:
(一)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
(二)编制财务报表,及时准确反映研究院的财务状况;
(三)参与预算编制、执行和调整;
(四)负责财务档案管理。
第七条出纳岗位职责:
(一)负责现金、银行存款的收付;
(二)保管好库存现金、银行票据及印章;
(三)按时编制现金日报表。
第八条审计岗位职责:
(一)对财务活动进行内部审计;
(二)监督检查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
(三)对违反财务制度的行为提出纠正意见。
第三章资金管理
第九条研究院财务部负责制定资金管理制度,包括资金筹措、使用、回收等。
第十条研究院资金的使用应遵循“合法、合规、合理、高效”的原则。
第十一条资金收支应实行预算管理,各部门需在预算范围内使用资金。
第十二条资金支付必须经过财务部审核,符合规定的支出才能予以报销。
第四章成本核算
第十三条研究院财务部负责制定成本核算制度,对研究院的成本进行核算和管理。
第十四条成本核算应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原则。
第十五条成本核算包括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和期间费用。
第五章会计核算
第十六条研究院财务部负责制定会计核算制度,对研究院的会计核算工作进行规范。
第十七条会计核算应遵循国家会计准则和研究院财务制度。
第十八条会计核算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等。
第六章财务报表编制与分析
第十九条研究院财务部负责编制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
表等。
第二十条财务报表应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研究院的财务状况。
第二十一条财务部应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对研究院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评估。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由研究院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如需修改,由研究院财务部提出修改意见,经研究院领导批准
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