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好征管的三个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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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重视和坚持调查研究,是党的优良传统,是我们党的一项基本方法和工作制度,也是每个领导干部必备的基本功。
为此,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一定要进一步认真提高调研艺术和决策本领,围绕工作重点,抓住工作难点,突出工作重点,不仅“身入”还要“深入”、“心入”,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大力提倡现场办公,只有这样,才能搞好调查研究,适时实施科学
决策,把各项工作做得更好。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对税
收工作改革提出了一系列迫切要求。
从税制改革方面来看,以增值税为核
心的新税制的出台,使我国税收步入
了世界先进领域;从征管模式改革方
面来看,沿袭了几十年的专管员管户
制度被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
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
重点稽查的新的征管模式所取代;从
征管手段改革方面来看,微机和电算
化征管手段彻底改革了税收征管的手
工作业方式。
可以这么说,新税制的实
施、新的税收征管模式的确立、新的征
管手段的普及,为我们确保税收征管
质量、提高征管工作水平提供了坚实
可靠的基础。
但是,我们在实际工作中
也深切感到,新的征管模式的建立,不
会自然而然地解决征管工作中的所有
问题。
相反,它对我们的日常征管工作
提出一系列更高的要求。
如果我们的
一些具体工作环节满足不了这种要
求,不仅征管模式改革的成果得不到
巩固,征管工作质量、征管工作水平也
得不到保证和提高。
从这一思路出发,
我们中山一分局紧紧依托新的征管模
式,大力强化税法公告、微机征管功能
开发、纳税稽查三个环节,使征管质量
和征管水平上了一个新台阶。
一、大力强化税法公告环节,确保
征管工作由“管户型”向“管事型”转变
新的征管模式打破了几十年一贯
制的“保姆式”税收征管格局,使企业
依赖税务局办税的习惯和心理受到强
烈冲击。
与此同时也产生一个新的问
题,就是对企业的纳税辅导由谁来做
和怎么去做。
专管员管户制取消后,企
业如果不能及时了解新的税收政策、
新的税法规定,错缴必然增加。
因此,
大力强化税法公告环节,是确立新的
征管模式、真正实现征管工作由“管户
型”向“管事型”转变的关键一环。
我们
在强化税法公告环节上主要做到:充
分利用电子屏幕;设立触摸式电子咨
询屏;发挥“窗口”的宣传功能;建立税
法公告例会制度;定期税法答疑。
二、大力强化微机征管功能开发
环节,加快运用微机进行征管的步伐
新的征管模式确立后,我们感到,
微机在税收征管中运用领域过窄,尽
管大连市局为我们开发了一套较先进
的征管软件,但一些科室对微机的利
用往往局限于计、会、统和申报时打税
单子,还没有真正发挥微机的征管功
能。
对此,我们采取“一联三扩”的方式
强化微机征管功能。
“一联”是年初大连市局开发的
局长手记
大连市国税局中山一分局局长
王永辉-14-
:
征管软件启用后,我们采用“Window nt3.51”网络系统在分局内部联网。
企业申报情况、税务登记情况、纳税检查情况等信息,局长、主管局长和各业务科室随时可以调用,有力地提高了分局征管工作的整体水平。
“三扩”是:1、在征收软件基础上,进行纳税人信息采集扩展。
为了全方位地对企业纳税状况进行过程监控,加大征管工作力度,我们根据市局征收软件的格式,编制分局所管辖的企业信息采集程序,利用IC卡和微机软盘形式对企业各种数据进行采集。
采集的主要内容是:《增值税申报表》、《增值税补充资料表》等。
目前,已将800多户企业1995年、1996年信息全部采集完毕(应采集企业总数约为1200户)。
2、在票证软件基础上,进行发票控管扩展。
主要是建立发票全封闭循环管理系统,对发票的销售、交验、结存实行全过程微机控管。
并增设微机警示系统,对未申报、欠税、在逃企业自动警示,“窗口”工作人员不得办理售票,从而实现了微机的直接监管。
到目前为止,这套管理系统已经对118户企业实行了“票控”。
3、在稽查软件基础上,进行逻辑选案扩展。
为了发挥微机在纳税稽查环节上的逻辑选案功能,我们依据《双零申报分户清册》、《购销异常分户清册》等11项主要分析指标,设计出逻辑选案软件。
目前,设计工作已经完成,正在试验阶段,即将正式启动。
三、大力强化纳税稽查环节,使“重中之重”真正重起来
在新的税收征管模式中,纳税稽查是一个至关重要的环节,也是全部征管工作的最后一道防线,其工作质量和执法水平在一定意义上直接关系到征管改革的成败,关系到征管工作的水平。
为此,国家税务总局项怀诚副局长曾经提出:“今后税收工作的重点是征管,征管的重点是稽查,因此稽查是重中之重。
”为了切实强化纳税稽查这个至关重要的环节,使“重中之重”真正重起来,使稽查工作由数量型、任务型向质量型、执法型转变,我们重点抓了五个方面:
1、设立具有制约性的纳税稽查体制。
在新的征管模式中我们按照选案环节、检查环节、审议环节、执法环节重新理顺稽查机构编制,增调力量,形成既各自独立又互相联系的新稽查体系,从体制、机制上确保稽查工作的质量和执法水平。
2、规范稽查程序。
对全部稽查工作,我们以工作制度形式做了统一规范。
对应预先通知的稽查对象,我们强调必须发出《稽查通知》,将稽查时间、稽查方式、稽查纪律、需要准备的证件、资料等告知对方,使其准备依法接受稽查。
3、推行纳税稽查工作底稿制度。
我们规定,稽查工作结束后稽查报告和稽查工作底稿等相关稽查文书必须同时呈交。
呈报稽查工作底稿,既可以规范稽查人员的行为,了解稽查全过程,又可以考核稽查人员的工作量和稽查效率,从而有效地防止了单纯考虑稽查任务或查不出问题时随便填写报告现象的发生。
去年一年,我们对违反稽查程序和稽查文书填写不规范的稽查人员先后扣奖35人次,扣奖金6000多元。
同时,在全局范围内进行稽查文书书写评比,对列入前10名的同志则给予表奖。
4、完善逻辑审议程序。
逻辑审议程序主要是指合议过程中,对稽查实施过程、适应税法条规和事实、处理结果正确与否的认定进行逻辑分析。
这样,不仅使我们的执法经得起各方面的检查,也有效地避免和防止行政复议案件的发生。
如在审议黑龙江省粮油进出口公司大连分公司稽查文书时,发现稽查工作底稿中运费的已征税款有重复抵扣疑点,当即决定重新进户核实,认定该单位运费的抵扣税未在征、免税产品分摊而全额抵扣,决定补征增值税130万元。
5、严格落实权责一致与查处分立。
新的稽查工作规则强调稽查工作人员对案件查处依法享有专权;任何个人或机关不得干预。
稽查结束并经复议后,具体处理与稽查人员脱钩。
这种规定从根本上解决了稽查人员担心检查结束后税款不能全额入库,往往是企业能补多少结案报告就写多少,免得结案后企业交不上还弄个欠税在身上背着的问题。
一方面提高了稽查工作执法的严肃性,另一方面也提高了稽查效率。
题图摄影/孙权
凤城国税局
税收又创历史好水平
一季度,凤城市国税局组织入库两税收入1605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了88.5%,增收753.9万元,创历史最好水平。
(薛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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