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长沙市质监站工程质量监督技术交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转长沙市质监站工程质量监督技术交底转长沙市质监站工程质量监督技术交
底
工程质量监督技术交底
交底时间:
交底地点:
一、地基基础工程
1、按规范要求对工程桩进行相应的检测。
对于人挖孔桩,特别是单柱单桩的大直径嵌岩桩,应视岩性采用超前钻逐孔检验桩底下3D或5m深度范围内有无空洞、破碎带、软弱夹层等不良地质条件。
2、按长质监[2007]67号文件《关于加强建筑基桩(地基)检测监督管理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办理桩基检测任务单。
在进行单桩承载力检测前,应通知监督小组参加点桩。
3、灌注桩检查成孔合格后应尽快灌注混凝土,当有地下水时应采取水下浇灌等措施,并严格控制混凝土的浇筑高度和振捣厚度。
直径大于1m或单桩混凝土量超过25m3的桩,每根桩应留有1组试块;其他桩每个灌注台班不得少于1组。
4、预制桩应严格实行进场验收,核查生产厂家资质,出厂检验报告及合格证,原材料的检验报告,生产记录等;严禁使用质量不合格及在吊运过程中产生裂缝的预制桩。
二、主体结构工程
1、按长质监[2007]24号文件要求,禁止在现浇混凝土楼面结构层预留开凿沟槽或敷设给水管道。
2、按长质监[2007]23号文件要求,严格控制钢筋调直过程中的冷拉率。
钢筋调直优先采用机械方法,当采用冷拉方法时,HPB235级钢筋的冷拉率不应大于4%,HRB335级、HRB400和RRB400级的冷拉率不应大于1%。
施工单位应及时填报"钢筋调直质量检查记录",并报监理(建设)单位进行核查;监理单位应在监理日志或旁站记录上体现对这一部分的检查结果。
3、受力钢筋的连接方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从事钢筋焊接的焊工必须持证上岗,严把各种焊接接头质量检验与验收关。
严禁采用不经折角加工、轴线严重偏移的"搭接焊"。
在无严格可靠的质量保证措施情况下,不得采用电渣压力焊,直径小于16mm或大于25mm的钢筋禁止采用电渣压力焊。
采用绑扎连接时,绑扎连接部位的箍筋应加密。
4、采取有效的措施确保混凝土浇捣过程中上部柱、墙竖向钢筋位置。
5、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受力钢筋的保护层厚度。
6、混凝土结构模板支撑系统的安装和拆除应严格按经审查合格的施工技术方案执行。
梁板底模及其支撑拆除时的混凝土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或非破损检测方法测定的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必须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后浇带部位的模板支撑系统应按施工技术方案单独搭设、自成体系。
严禁在后浇带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或规范规定前,随意拆除模板支撑。
当该部位作为材料运输或施工通道时,应采取加固、保护措施。
7、楼梯间结构构件施工不得随意采取预留钢筋或植筋方法滞后于主体结构;楼梯板的施工缝应留置在梯板三分之一跨处或梯梁内,不得留置于梯板在梯梁上的支座边缘处。
8、现浇混凝土施工时,应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构件轴线位置和截面尺寸,防止出现跑模、错位、漏浆、孔洞、蜂窝麻面等质量通病和外观缺陷。
混凝土浇注
完成后,应根据气侯情况采取有效的养护措施,强度未达到1.2N/mm2前,不得在其上踩踏、堆物或安装模板及支架。
9、浇注楼板混凝土时,应设置楼面标高控制线。
10、结构混凝土应按见证取样和相关规范规定要求留置标准养护和同条件养护试件。
试件表面应留有包括浇捣时间、部位和强度等级等内容的硬标识。
标养试件成型后送至符合条件的标准养护室养护,养护至28d龄期进行检验;同条件养护试件成型并采用钢筋笼保护后留置在相应结构部位,养护至等效龄期600?•d 进行检验(拆模试块应在拆除模板前进行送检)。
具体可参照湘建科[2008]312号文件要求执行。
同条件试块(非拆模试块)的养护情况应有统计表格,详细记载每天的日平均温度。
11、对涉及混凝土结构安全的重要部位应进行包括混凝土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等项目的结构实体检验,方可进行主体结构验收。
12、预制混凝土构件选型应符合设计要求,并严格实行进场验收,核查厂家资质、出厂检验报告及合格证、原材料检验报告、生产记录,其外观质量、尺寸偏差和构件搬放、堆码、运输、吊装等必须符合技术规范、标准图或设计要求。
预制构件应进行结构性能现场抽样检验,未达到设计强度或外观和结构性能检验不合格的预制构件不得用于建筑工程。
13、砌体施工时,楼面和屋面堆载不得超过楼(屋)板的允许荷载值。
14、砂浆拌制前必须通过试配确定配合比,其掺入的有机塑化剂(应有砌体强度的型式检验报告)、早强剂、缓凝剂、防冻剂等外加剂必须检验和试配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
砌筑砂浆拌制时,各组分材料应采取重量计量,并应采用专用砂浆拌和设备拌制。
严禁使用自落式混凝土搅拌机拌制砂浆。
15、砌块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组砌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技术规范的规定,上、下错缝,内外搭砌。
砌筑时必须设置皮数杆,砌体的灰缝应当横平竖直,厚薄
均匀,灰缝饱满,竖向灰缝不得出现透明缝、瞎缝和假缝,灰缝厚度必须按规范要求严格控制。
16、砌体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严禁无可靠措施的内外墙分砌施工。
对不能同时砌筑而又必须留置的临时间断处应砌成斜槎,斜槎水平投影长度不应小于高度的2/3。
非抗震设防及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7度地区的砌体临时间断处,当不能留斜槎,除转角处,可留直槎,但直槎必须做成凸槎,留直槎处应按规范要求加设拉结钢筋。
17、砌体拉结钢筋的品种、级别或规格、数量及长度、设置部位等必须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其末端应有90?弯钩。
后置拉结钢筋应采用化学植筋锚固,严禁采用膨胀锚栓焊接方式;化学植筋应按每批总数的1‰且不少于3根进行抗拔承载力现场检验。
18、当室外日平均气温连续5天稳定低于5?时,砌体工程应采取冬期施工措施。
19、进入冬季施工时,施工单位应根据项目特点有针对性地编制冬期施工方案。
三、节能和装饰工程
1、严格按照《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411-2007)的要求,对节能材料进行进场复验。
2、不得擅自降低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节能的设计变更应经原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并到节能办备案。
3、外墙保温系统材料必须在建委备案;现场配置的保温浆料,应按要求留置同条件试块。
具体要求详长建发[2009]95号文件和长质监[2007]75号文件(节能的现场检测只要求由有资质的检测公司检测)。
4、施工现场和销售现场应设置建筑节能公示牌,具体要求详长建发[2008]443号文件、湘质安监字[2010]6号文件和《民用建筑节能信息公示办法》。
5、建筑节能的验收应严格按照《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和长建发[2008]55号文件执行。
6、防护栏杆、楼梯扶手、临空的外窗窗台、安全玻璃等涉及住宅工程安全使用功能的部位,应严格执行《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2003年版)、《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200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和长质监[2009]26号文件等要求执行。
四、其他
1、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和工期编制合理的施工方案,并报监理公司总监审核。
2、施工、监理方人员配备需齐全,并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3、各责任主体需严格按图纸进行施工,不得擅自变更图纸,如有重大变更,需书面报知我站。
4、认真学习长质监[2009]20号文件,做好质量通病的防治工作。
施工单位应针对本工程的特点编制专项施工措施或施工方案,并送监理单位审核;监理单位应针对本工程的特点编制相应的监控措施,并列入监理实施细则。
5、施工单位应在每月月初报本月的施工进度计划到我站;监理单位应在每月月初报上月的监理月报到我站。
6、加强对商品混凝土质量管理,按长质监[2010]02号文件要求执行。
7、按长质监[2009]60号文件要求,加强住宅排气道质量的控制。
8、按长质监[2009]19号文件要求,加强主要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管理。
重要设计变更情况一览表须在验收前报送我站。
质量控制资料审查合格后再报送主要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通知书。
9、按长质监[2009]17号文件和建质[2009]291号文件要求,加强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
分户验收应在节能验收之后,并应通知我站进行抽查。
10、主体验收前,施工、监理和建设方应向我站提交关于楼板厚度、层高等是否满足设计要求的报告,我站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抽查。
11、按长质监[2009]18号文件要求落实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制度,并要求联合验收通过后才进行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手续。
各责任主体单位应认真学习我站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方案、上述相关文件和相关的法律法规。
如有疑问,可随时跟我们联系。
同时,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并能提出您宝贵的意见。
监督电话:市质监站纪检部门84694021或84694022。
参加交底人员:
建设方(签字):
施工方(签字):
监理方(签字):
长沙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建筑四科监督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