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建筑外立面禁止大面积采用玻璃幕墙已批未建的要整改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住房城乡建设部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绿色建筑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2017年12月4日,住建部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3]1号),进一步规范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特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绿色建筑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建立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属地管理制度;推行第三方评价;规范评价标识管理方式;严格评价标识公示管理;建立信用管理制度;强化评价标识质量监管;加强评价信息统计;健全完善统一的评价标识管理制度。

(本刊)住房城乡建设部下发《关于开展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的通知》
2017年12月11日,为进一步规范工程参建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强化施工过程质量控制,保证工程实体质量,全面提升工程质量水平,住房城乡建设部特下发《关于开展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就开展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提出指导意见。

《通知》指出,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从工程开工到竣工验收备案的全过程,对工程参建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控制实行的规范化管理活动。

其核心内容是质量行为标准化和工程实体质量控制标准化。

在开展工程质量标准化工作中要建立质量责任追溯制度;建立质量管理标准化岗位责任制度;实施样板示范制度;
促进质量管理标准化与信息化融合;建
立质量管理标准化评价体系。

(本刊)
海南建筑外立面禁止大面积采用玻璃
幕墙 已批未建的要整改
记者从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
悉,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
强城市设计和建筑风貌管理的通知》要
求,严格控制玻璃幕墙使用,减少光污
染等不利因素对环境造成影响,近日,
海南省住建厅和海南省规划委员会下发
了《关于加强建筑风貌管理严控玻璃幕
墙使用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要求,因特殊需要确需采
用玻璃幕墙的建设项目,各市县规划、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各司其职、从严审
查把关。

规划部门应在建筑方案审查阶
段组织专家进行审查,严禁采用全隐框
玻璃幕墙,严格控制玻璃幕墙比例。


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报施工图审查
的项目,施工图审查机构要严格把关,
要组织专家开展建筑节能、结构安全和
光污染等专项论证,合格后方能颁发施
工图审查合格证。

据了解,对于已取得施工许可并已
开工建设的大面积采用玻璃幕墙的建设
项目,各市县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
督促督察项目有关责任主体在确保工程
安全的前提下调整设计、实施整改。

海口、
三亚市要抓紧对已批未建的玻璃幕墙建
筑进行梳理整改,抓紧出台玻璃幕墙管
理办法,严格控制玻璃幕墙的使用。

(来源:南海网)
《贵州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等4项
贵州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发布
1月3日,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黔建科通〔2018〕1号文件称,《贵
州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等4项贵州省
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将从2018年2月1日
起实施。

据该文件内容,由贵阳市建筑设计
院有限公司主编的《贵州省绿色建筑评
价标准》、贵州省建筑科学研究检测中
心和贵州中建筑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主
编的《既有建筑安全评估技术规程》、
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主
编的《建筑给水聚丙烯管道应用技术规
程》和《室外埋地聚乙烯(PE)给水管道
工程技术规程》等4项标准已编制完成,
现经专家审查并经公示无异后予以发布。

其中,《贵州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的编制原则是对国家推荐标准《绿色建
筑评价标准》GB/T 50378的本地化、指
标的具体化及部分延伸。

该4项标准的编制完成及发布,对
贵州省未来房地产业、建筑业的可持续
发展有着重要指导意义。

完整《关于发
布<贵州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等4项
贵州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的通知》请登
录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最新文件”
栏目查看。

(来源:新浪乐居)
广西拟出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领域政
府规章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首部建筑施
工安全生产领域政府规章《广西壮族自
治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草案)》
(以下简称《办法》)通过了自治区人
民政府第110次常务会议审议。

《办法》
旨在从制度上加强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
的管理,倒逼各方主体严格落实安全责
任,从根本上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办法》明确了政府在建筑工程安
全生产方面的职责,明确了全区房屋建
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建设中
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检测、施工
等建筑工程参建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对项目工期、生产资料提供、施工图审
查、总分包责任划分等内容提出了要求,
着重强调了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办法和建
筑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方式,并对
各方主体违反《办法》应受的法律责任
和惩罚措施进行了明确规定。

《办法》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进一步完善后,预计今年上半年正式出
台施行。

(来源:中国建设报)
政策动态。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