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调进员办事指南
合集下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事业单位调进人员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事业单位调进人员
性质(单选)□行政许可□行政收费日常办事
服务对象(可多选)
□市民□企业机关事业单位
法律依据
《关于印发<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汕市人〔2009〕269号)、《汕头市市直机关编制实名制和公务员调任公示办法(暂行)》(汕市人〔2008〕278号)
申请条件
符合事业单位调进人员的条件和规定的下列人员:1.市直事业单位涉及跨部门(系统)调动及从金平区、龙湖区外调入人员的,金平区、龙湖区事业单位,中央和省驻汕单位从金平区、龙湖区外调入人员的,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一市直主管部门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内,不涉及跨部门(系统)调动的,由市直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审批,审批前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2.机关(含参照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下同)调进工勤人员参照《汕头市事业单位调进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市直机关调进工勤人员;金平区、龙湖区机关,中央和省驻汕单位从金平区、龙湖区外调入工勤人员。
申请材料1.要求调进人员的函件;
2.《汕头市事业单位人员调动审批表》一式三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