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会展行业监管存在的问题及策略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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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会展行业监管存在的问题及策略建议
本文结合上海会展行业监管的实际状况,对上海会展行业监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和系统的分析,在此基础上,探讨了上海会展行业监管的发展方向和目标,提出了推动行业进一步健康发展的策略建议。

标签:上海会展行业监管建议
作为中国经济贸易中心的上海,长期以来都十分重视会展业的发展。

政府主管部门、行业协会都把规范会展业放在突出位置。

上海市政府《上海市展览业管理办法》的颁布有利于规范展览经营行为,对进一步完善本市会展业发展环境,增强上海城市综合服务功能,推动展览市场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然而,目前上海会展行业监管仍存在着一些问题,有的还比较突出。

如不尽快解决,必将影响和阻碍着会展业的健康发展。

一、上海会展行业监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法律法规有待完善
上海市颁布的《上海市展览业管理办法》对加强展览业法制化管理作了积极的探索,得到了业内人士的较高评价。

主要起草者之一、上海市外经贸委吴根宝副处长指出,在起草过程中,不少本应做出规定的问题由于找不到上位法,只得放弃。

六省(市)的同志一致建议,国家应尽快出台展览行业法律法规,明确展览业的管理部门、市场主体资格、依法限定展览会的冠名,展会评估、品牌认证机制以及各方面的权利义务,加强对展览活动的市场监管,建立违规处罚机制,引导行业组织、展览主办单位和场馆等发挥自律作用,为经营者创造一个法治的、可预见的市场环境。

2.会展业管理手段落后
上海会展业仍以政府为主导,政府对会展业的过多干预,违背了会展业的发展的规律,长远来说不利于会展业的健康发展,政府应该摆脱“裁判员”与“运动员”的双重身份,制定宏观政策来规范整个行业。

目前,上海会展业行业管理比较分散,外经贸委管理国际展览会、出国展,工商局管国内展览会,会议与节事活动基本处于无人管的状况。

管理分散造成的后果是信息不对称,虚假广告、代报批等现象严重。

3.审批管理机构缺乏,重复办展严重
上海缺乏统一的审批管理,在实际运作中导致了低水平的会展重复举办和会展行业统计的不便。

“你很难统计上海到底举办了多少个会展和会议,就是因为分属于不同的部门领导,需要向不同的部门报批。

”很长时间以来,上海会展业
的审批主要涉及三个部门:国际会议由市政府外办审批;涉及国际经济方面贩展览由市外经贸委审批;涉及科技方面的展览由市科委审批。

于2005年5月1日起实施的《上海市展览业管理办法》基本上明确了展览业的归口主管单位为上海市外经贸委,但仍未对展览项目的审批单位做出明确界定:上海市外经贸委、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市科委)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市教委)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均有权审查展览项目。

这种多渠道的审批制度以及审批各部门之间沟通与协调的缺乏,造成会展低水平重复举办,会展吸引力不足,参展商分流,造成市场混乱的局面。

4.保护与监管制度缺失
第一,无专利保护,这导致任何人都可以随便选择办展主题,主题冲突严重。

第二,优质项目没有有效机制保护,导致很多品牌会受到非法冲击。

第三,信息无人监管,导致虚假广告、骗展现象时有发生。

5.现有从业人员、监管人员素质普遍不高
二、上海会展行业监管的发展策略建议
1.理顺政府在会展活动中的职能定位
会展活动是一种特殊的社会经济活动,在很多情况下离不开政府的支持和参与。

因而,对会展业不能简单地提出“政企分开”的政策建议,更重要的是要弄清政府在展会活动中的职能定位,根据展会活动的特点处理政企关系。

在处理会展业的政企关系上,必须坚持“分类管理”的特点,不能搞“一刀切”。

而那些具有较高社会效益的“公益会展”,如建設成就展、计划生育展等,由于是非经营性的,仍然需要政府主办,但具体的运作方式,如展馆场地租赁、展台设计等可以采取市场化的投招标方法等;对具有明确营利性目的的“商业展会”,政府必须提出,“只当裁判员,不当运动员”,以维护行业的自由公平竞争,为企业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

2.建立统一的会展业监管机构
建立全国统一的会展业监管机构,根据展会性质和规模实行分类监管。

审批制取消分阶段、分种类进行。

根据不同的标准,展会可以分为不同的种类,而对于不同种类的展会则应该实行不同的管理方法。

必须承认会展审批制度在会展业发展中曾经起到了巨大的作用,有它存在的必要和应有的历史地位,但是,也必须认识到,应尽快改变会展活动多头审批的现象,以免给会展业造成更大的破坏。

因此,必须通过“审批监督一手抓”的方法,提高会展审批工作的公平性,创造一个公平合理的市场环境。

同时,加强会展审批后的后续动态监督过程,形成会展项目的长效监督机制。

3.梳理和完善会展法律法规与管理办法
从目前涉及会展业的有关法规、通知、管理办法看,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贸促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海关总署、国务院办公厅以及教育部、科学技术部、建设部等都从不同侧面出台了有关管理办法,尽管这些办法对规范和发展我国会展业起到积极作用,但是由于管理办法太多,管理办法解释单位过多,而且不同管理办法之间存在冲突等原因,共同造成了我国会展业比较混乱的宏观发展局面。

由此看来,为了确保政令统一,规范市场行为,必须对现有法律法规进行梳理,该合并的合并,该取消的取消,该调整的调整,以建立系统、统一的会展业法律监管体系。

目前,要在已颁布会展法律的基础上,继续完善会展法规体系,初步建立会展市场准入准则、会展市场管理、会展业反不正当竞争等会展监管法规体系。

逐步制定《展览法》、《会展市场准入条例》及《会展业发展规划》等法律法规,对会展业进行有效的监控和规范;并且政府有关部门将进一步修改完善会展业管理办法,充分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指导会展业健康发展。

加强会展立法,建立和健全上海会展业监管的法规是政府实施监管的法律依据,正是各种法规纵横交错组织成一国的会展管理制度,它是会展监管规范化的保证。

从这个角度来看,会展监管规范化研究的重心就是如何合理制定和有效推行会展监管的各种法律规范。

会展监管的法规体系是渗透和贯穿会展监管工作的各个环节和全过程的,政府只有依法实施管制,才能保证监管的权威性、严肃性、强制性、持续性和统一性。

4.确定行业标准,推动行业自律
通过会展行业协会制定与国际接轨的统一标准,就会展立项审核、业务规范、数据汇总、资料统计、岗位资质等各个环节作出明确规定,逐步建立全市会展业的行业标准、行业规范以及相应的展会准入资质评定标准、评估机制、展会动态跟踪体系,确保会展业向专业化、规范化、法制化方向发展。

为充分发挥自身的作用,支持会展业的发展,行业协会必须加强自律。

应充分发挥市会展行业协会对会展业协同管理以及其他方面的协调作用。

这些作用主要有:第一,建立评估体系。

建立中国品牌展会的认证体系有利于会展业的良性竞争,有利于维护良好的会展市场环境,有利于中国品牌展会的发展和壮大。

行业协会处于政府和企业之间,在评估体系的建立和项目评估的开展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第二,建立统计体系。

一个行业要发展,要树立品牌,必须要有具有可信度的第三方统计数据予以支撑。

会展行业协会作为行业的服务者,应该承担起这一职责,建立一套科学的展会数据统计体系,这是推动展会良性发展的必要手段。

第三,制定行业标准。

上海会展业核心企业主要有三个部分,一是主承办会展的企业;二是场馆企业;三是直接为会展配套的,如设计、制作、搭建等企业。

上述三类企业通过会展行业协会建立专业委员会,由专业委员会制定行业标准,建立市场准入机制,保证会展市场健康有序地发展。

5.建立一流的专业化会展监管队伍
再好的机制也是由人来落实和完善的,如果没有与制度相适应的监管队伍和监管干部,纯粹在制度上寻求突破和发展是不现实的,即使实施了也只是停留在表面上的,究竟实效能有多少?因此关键还是在人,只有一流素质的监管队伍才能落实一流的监管机制,才能在工作实践中不断为机制的进一步完善和改进提供不竭的动力。

同样,对会展行业的监管也是如此,会展行业是监管中全新的行业,对监管工作者提出的一次考验。

监管人员可以通过全面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系统化、专业化的培训业务知识,使其具有基本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能力结构。

除此之外,以下各条也是极其重要的:第一,加强对展销会合同的监管。

可依法保护其知识产权。

第二,严格监管招展和办展广告;第三,加强展览会现场的监管管理;第四,运用经济杠杆及企业信用管理手段,建立展览市场的长效监管机制;第五,建立办展企业保证金制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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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周利方沈全:会展政策与法规[M].上海:立信会计出版社,20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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