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内业资料管理办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项目监理机构监理内业资料管理办法
一、监理资料管理一般性规定
1、监理资料的形成应符合国家和铁道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和相应规范、设计文件及有关工程合同的规定。
2、监理资料管理的基本要求是收集整理及时、真实有效、完整齐全、分类有序,具有可追溯性。
3、监理资料管理人员应明确职责,总监理工程师为项目监理机构资料的总负责人,指定副总监主管,专业监理工程师及资料员具体管理,并定期检查监理人员资料管理情况。
4、专业监理工程师应随着工程项目的进展负责收集、整理本专业的监理资料,进行认真检查,不得接受经涂改过的报审资料,并于每月编制月报(也可每季度报编制季报)之后次月10日前将审核整理过的资料交与资料员存放保管。
5、资料应保证字迹清晰,签字、盖章手续齐全,签字应符合档案管理的要求。
计算机形成的工程资料应采用内容打印,手工签名的形式;要长期保存的应采用针式或喷墨打印,不能用激光打印,纸张采用70Kg的A4或A3纸。
6、项目监理机构应建立监理文件资料的收文、传阅及发放制度。
7、在监理工作过程中,监理资料应按监理资料分类建立案卷盒,分专业存放保管,并编目录,以便于跟踪检查。
8、对于已归资料员保管的监理资料,如本项目监理机构或其他人员借用,须按一定程序和规定,办理借用手续,资料员负责收回。
9、利用计算机建立监理资料管理的系统文件,长期保存的文件应及时形成电子文档形式、做好备份,归档时刻录成光盘上交。
二、监理资料目录、格式(见下表) 监理资料表
三、内容及其要求
1、施工准备阶段
1.1监理机构组织形式、人员构成和总监理工程师及主要监理人员名单,以监理单位进驻现场报告给建设、施工单位;监理站标准化建设,图表、制度上墙;
1.2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
1.3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审核中有关问题的报告;
1.4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查意见;
1.5工程开(复)工审查报告。
1.6建立健全各类监理工作台帐:单位工程开工报告台帐、工程
进度台帐、验工计价台帐、安全监理台帐、环水保工程监理台帐、设计变更台帐、监理见证及平行检测试验台帐、施工单位(含分包单位)及主要人员资质审核台帐、监理指令台帐(停、复工令;质量问题通知单;监理工程师通知)、监理人员培训考核台帐、工序检查及质量验收台帐等。
1.7监理站文件收发文登记、转阅记录。
2、施工阶段
2.1签报承包人月、季、年验工计价表;编报监理月报、季报、年报;
2.2承包人编制的年、季度计划和控制工程进度计划或计划变更的审查报告;
2.3工程项目造价目标风险分析及防范措施的报告;
2.4监理日志、施工工序检查及质量验收记录登记资料;
2.5有关监理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安全、环保、水保等问题的专题报告及重要工程例会纪要;
2.6工程质量严重问题停工、复工报告;监理各类指令资料;
2.7工程质量事故报告;
2.8由建设单位规定或授权,对工程设计变更的有关报告审核;
2.9承包单位要求费用索赔,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向建设单位提交详细的有关资料或报告;
2.10承包单位申请工程延期,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向建设单位提交报告。
2.11项目监理机构受奖文件原件资料及时寄回监理公司办公室,由公司经营部统一管理,项目监理机构只保留扫描的电子文档。
3、工程竣工验收阶段
3.1监理管段全部单位工程验收合格后,签署工程初验报审表,同时提交竣工报验单及验收记录;
3.2在工程初验前提交本标段工程质量评估初步意见;
3.3按建设单位要求督促承包单位上报工程竣工文件及档案资料,上报监理竣工文件及档案资料;
3.4按《委托监理合同》的规定,提交竣工结算审批表,签署有关工程验交证书;
3.5监理工作总结、环保、水保工作总结。
3.6总监参与工程竣工验收,会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4、工程质量保修期
4.1根据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和有关规定,审核质量缺陷返修工程的数量和费用,签署返修工程验工计价表报建设单位审定。
4.2检查督促完成竣工文件,完成其中监理文件的编制(含移交建设单位及监理公司的监理资料),
4.3经审查合格并办理了交接手续,总监会同建设单位、接管单位共同签发“工程质量保修终止书”。
四、监理资料移交存档
1、移交给建设单位存档的资料:监理工作总结;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资料;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建设单位要求的其它资料。
2、移交监理公司存档的资料:监理工作总结(含电子文档);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含电子文档);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资料;项目监理机构受奖或受处罚文件原件资料;监理指令(包括暂停施工指令、复
工令、质量问题通知单、监理工程师通知)资料;监理日志;监理见证及平行检测试验资料;重点(特殊)工程设计图纸及相关资料(含电子文档);来往文件及会议纪要资料(含电子文档);监理月报及季报的电子文档;工程施工工序监理检查台帐;工程质量验收台帐等。
3、竣工文件中的监理文件按建设单位的规定及时提供,在工程竣工后按时移交监理资料。
项目监理机构完成监理工作后,撤销驻地监理机构,监理资料按移交给本监理公司存档的资料要求整理好,移交给监理公司存档。
4、对于工程有关的所有收发文件应及时做好收发记录、分类签收、整理,定期装订成册。
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必须月审月结、按时汇总上报招标单位并做好记录,做到对任何文件资料在收发文登记中能迅速检索到其出处,具有可追溯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