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专业辅修教学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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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专业辅修教学计划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受过基础法律教育,具有基本法律理论功底,系统掌握宪法、民事法、刑事法、行政法、经济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并了解其实施过程中所遇
到的具体问题及其解决方法的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法理学法制史民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等
修业年限:一年半(共三学期)
学分要求:本专业学生毕业时应修够34学分。
法学专业辅修教学计划表
课程内容简介:
“宪法学”课程教学大纲
英文名称:Constitution
课程编号:01
课程类型:专业基础课
学时:36 学分:2
适用对象:在校非法律专业本科生
先修课程:法理学、中国法制史
使用教材及参考书:
蒋碧昇主编,《宪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
赵宝云主编,《西方五国宪法通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4年。
一、课程性质目的和任务
1、性质:宪法学是研究有关宪法的理论、宪法的产生及其发展历史,并根据特定国家
的宪法所规定的内容进行理论和实践的研究,属于法学的一个分支学科。
宪
法学是法律专业的基础课程。
2、目的:使学生系统地了解和掌握宪法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认识宪
法产生和发展的一般规律,为学好其他法学分支学科奠定基础。
3、任务:通过学习宪法学,不断增强法制现念,积极促进改革开放,自觉维护宪法尊
严,保证宪法实施。
二、教学基本要求:
1、掌握宪法学基本理论知识及我国宪法的主要内容。
2、理论联系实际,运用宪法学原理分析实际现象,解决宪法实际问题。
三、教学内容及要求:
第一章宪法的基本理论
1、宪法:概念和本质
2、宪法:特点
3、宪法:分类
4、宪法:基本原则
5、宪法:作用
6、宪法:监督制度
第二章宪法的历史发展
1、宪法:产生和发展
2、旧中国宪法:产生和发展
3、新中国宪法:产生和发展
第三章国家的性质
1、国家政权:阶级本质
2、我国:经济制度
3、国家:精神文明建设
第四章国家的形式
1、政权组织形式
2、国家结构形式
3、国家标志
第五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公民概述,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
2、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
3、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
4、我国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社会主义本质
第六章中央国家机关
1、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2、国家主席
3、国务院
4、中央军事委员会
5、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
第七章地方制度
1、地方各级人大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2、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3、城市政权建设
4、基层政权建设
5、特别行政厅
第八章司法制度
1、审判制度
2、检察制度
3、公、检、法三机关的关系
第九章选审制度
1、中国宪举制度的历史发展
2、选举制度的民主原则
3、我国选举制度的程序
第十章政党制度
1、中国各政党简况
2、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各党合作
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四、学时分配
大纲制定者:卞辉
大纲审定者:夏雅丽
大纲批准者:段秋关
大纲校对者:王凯霞
“法理学”课程教学大纲
英文名称: Jurisprudence
课程编号:01
课程类型:专业基础课
学时:54 学分:3
适用对象: 本科(副修)
先修课程: 无
使用教材及参考书:
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 〈法理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
波斯那著、苏力译:《法理学问题》,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
凯尔森著、沈宗灵译:〈法与国家的一般理论〉,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6年
沈宗灵著:〈现代西方法理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年
杨日然:〈法理学论文集〉,月旦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
周振想:〈法学大辞典〉,团结出版社,1994年
郭道晖等:〈中国当代法学争鸣实录〉,湖南人民出版社,1999年
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人民出版社,1972年
一、课程性质、目的和任务
1、性质:法理学属于法学体系的一个分支学科,是研究法的一般理论的,其研究对象
包括古今中外的所有法律、整个法律领域及其与法律相关的问题,具有一般性和普遍性,因而属于法学基础理论课程。
2、目的:作为一门基础理论课程,法理学的目的在于通过对法的一般理论的研究,解
决有关法律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概念问题,为整个法学学科研究及学习奠定理论和知识基础。
3、任务:法理学的任务在于通过对法律基本问题的研究,阐明有关法的产生、发展、
本质、特征、作用、价值、形式以及法的制定和实施等法学基本问题的基本概念、
知识和理论,探讨法的普遍原理和基本问题,为整个法学体系奠定理论基础,为部
门法学提供理论根据和思想指导。
二、教学基本要求
1、学科知识要求:必须掌握有关法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概念,
2、素质要求:培养和提高法学素养,逐步确立正确的法律观念,掌握从事法学学习和
法律工作所必须的法律推理方法和思维方式。
3、能力培养:在学习并掌握法学基本知识、概念和理论的基础上,培养并不断提高对
法律问题的理解和分析能力、对法律规定的理解和应用能力、运用法学理论解决实际法律问题的能力以及推理判断能力。
三、教学内容及要求
第一章:绪论
1、教学要求:掌握法学的研究对象、法学体系、法学发历史发展、
法理学的研究对象及方法和要求等问题
2、教学内容:
第一节:法学与法学体系
第二节:法学的历史发展
第三节:法理学的研究对象及其研究方法
第二章:法的一般概念
1、教学要求:掌握法的要素、法的渊源、法的分类等法的基本概念和原理。
2、教学内容:
第一节:法的词源与词义
第二节:法的渊源与分类
第三节:法的要素
第三章:法的本质与特征
1、教学要求:掌握马克思主义法学关于法的本质与基本特征的原理;正确理解法
的本质和特征。
2、教学内容:
第一节:法的本质
第二节:法的基本特征
第四章:法的作用
1、教学要求:掌握法有关法的作用的理论和法具有什么作用。
2、教学内容:
第一节:法的作用概述
第二节:法的规范作用
第三节:法的社会作用
第五章:法的价值
1、教学要求:正确理解法的价值的含义,了解法具有那些价值。
2、教学内容:
第一节:法的价值概述
第二节:法的基本价值
第六章:法与其他社会现象的关系
1、教学要求;正确理解法与政治、经济、道德、宗教、科学技术等社会现象之间
的关系。
2、教学内容:
第一节:法与经济
第二节:法与政治
第三节:法与道德
第四节:法与科学技术
第五节:法与执政党的政策
第六节:法与宗教规范
第七章:法的起源和历史发展
1、教学要求:掌握关于法的起源的一般原理,正确把握法产生的历史背景、过程、
原因及其规律;把握法发展的一般进程、规律和发展形式。
2、教学内容:
第一节:无法的社会——原始社会的社会调控机制
第二节:法的产生
第三节:法的历史发展
第八章:不同历史类型的法
1、教学要求:了解法发展的不同历史类型;正确把握不同历史类型的法律制度
的本质和特点;了解资本主义两大法系。
第一节:奴隶制法
第二节:封建制法
第三节:资本主义法
第四节:社会主义法
第九章:法的制定
1、教学要求:掌握法的制定的含义和特点;了解立法体制的一般原理和我国立法
体制的特点;了解立法原则、立法程序、立法技术等有关立法的基础知识和理论。
2、教学内容:
第一节:法的制定概述
第二节:法的制定原则
第三节:立法程序
第四节:立法技术
第五节:特殊立法形式——法律解释
第十章:法律体系和法律部门
1、教学要求:掌握法律体系和法律部门的概念及其相关知识;了解我国社会主义
法律体系及法律部门的划分。
2、教学内容:
第一节:法律体系
第二节:法律部门
第十一章:法的效力
1、教学要求:掌握法的效力的含义及效力层次;把握中国法的时间、空间和对人
的效力范围。
2、教学内容:
第一节:法的效力概述
第二节:中国社会主义法的效力范围
第十二章:法的实施
1、教学要求:掌握法的实施的含义及其形式;守法的含义、主体及要求;法的适
用的含义及其形式;违法的构成要件及其法律责任。
第一节:法的实施概述
第二节:法的遵守
第三节:法的适用
第四节:违法和法律责任
第十三章:法律关系
1、教学要求:掌握法律关系的概念及其构成要素;法律关系主体、客体及内容的
一般知识;了解法律关系运动的一般过程。
2、教学内容:
第一节:法律关系概述
第二节:法律关系主体
第三节:法律关系的内容
第四节:法律关系客体
第五节:法律关系的运动
第十四章:法治和法治国家
1、教学要求:正确理解法治的含义、意义及其与法制的关系;法制与民主的关系;
法治国家的含义及其共性;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要求。
2、教学内容:
第一节:法制和法治
第二节:法制与民主
第三节: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四、学时分配
大纲制定者:张晓芝
大纲审定者:夏雅丽
大纲批准者:段秋关
大纲校对者:王凯霞
“民法学”课程教学大纲
英文名称:Civil Law
课程编号:04
课程类别:专业基础课
学时:54个学时
学分:3个学分
适用对象:在校非法律专业本科生
先修课程: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制史
使用教材及参考书:
彭万林主编,《民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
杨振山主编,《民法学案例教程》知识产权出版社2001年
一、课程性质、目的、任务
1.课程性质
民法学是以民法及其规律性为主要研究对象的一门独立的法律学科,属部门法学,在我国法学体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是高等法学教育中的一门必修法律专业课。
2.目的
设置本课程的目的,是为了使学生通过学习,能够掌握民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培养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判断民事问题的能力。
二、教学基本要求:
1.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
民法学内容丰富,涉及面很广,实践性强,因此学习民法学既不能离开实际,进行纯理论研究,也不能用于具体问题,就事论事。
2.掌握民法学的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
三、教学内容及要求
第一章民法的概念和适用
第一节民法的调整对象和调整方法
第二节民法的性质
第三节民法与相邻法律部门的关系
第四节民法的渊源和适用范围
第二章民法基本原则
第一节概述
第二节各民法基本原则
第三章民事法律关系
第一节概述
第二节民事法律关系要素
第三节民事法律事实
第四章自然人
第一节自然人的能力
第二节监护
第三节住所
第四节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第五章法人
第一节概述
第二节法人的成立
第三节法人的能力
第四节法人的机关和民事责任
第五节法人的变更、消灭和清算
第六章合伙
第一节个人合伙
第二节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第七章法律行为
第一节概述
第二节法律行为的成立
第三节法律行为的有效
第四节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法律行为第八章代理
第一节概述
第二节代理权的行使
第三节无权代理
第四节代理关系的消灭
第九章诉讼时效和期限
第一节概述
第二节诉讼时效的起算
第三节诉讼时效的法律效果
第四节期限
第十章人身权
第一节人身权概述
第二节人身权种类和内容
第三节人身权的法律保护
第十一章物权总论
第一节物权与物权法
第二节物权的效力
第三节物权的分类
第四节外国民法和我国台湾地区民法规定的几种物权第五节物权的变动
第六节物权的公示
第七节物权的民法保护
第十二章所有权
第一节所有权概述
第二节所有权的取得
第三节所有权的种类
第四节共有
第十三章用益物权
第一节经营权
第二节使用权
第三节典权
第四节相邻关系
第十五章担保物权
第一节抵押权
第二节质押权
第三节留置权
第十六章占有
第一节概述
第二节占有的分类
第三节占有的效力
第十七章债的一般原理
第一节债和债权法
第二节债的发生根据
第三节债的担保
第四节债的保全
第十八章侵权行为之债
第一节概述
第二节侵权民事责任的一般构成要件
第三节特殊侵权的民事责任
第十九章不当得利和无因管理之债
第一节不当得利之债第二节无因管理之债
大纲制定者:涂慧大纲审定者:夏雅丽大纲批准者:段秋关大纲校对者:王凯霞
“刑法学”课程教学大纲
英文名称: Crimind Law
课程编号:05
课程类型:专业必修课
学时:54 学分:3
适用对象:非法律专业本科生
先修课程:法学基础理论、宪法学
使用教材及参考书:
苏惠渔主编,《刑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
薛瑞麟主编,《刑法教学案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
一、课程性质、目的、任务
1、性质:刑法学是法学的一个重要部门。
是对犯罪和刑罚的规律、对形势立法、司法
实践进行理论概括的科学,是重要的法学专业基础课。
2、目的:通过该课程学习,使学生了解我国刑事法律的体系,并运用刑法理论独立分
析实践中出现的刑事案件,并能从理论上对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提出建议和解决方法。
3、任务:不仅是学生掌握理论知识,还要使学生能将实践与理论相结合,独立处理具
体案件,并增强其理论探索能力。
二、教学基本要求:
1、使学生掌握犯罪的基本理论
2、了解我国刑罚体系及相关制度
3、能运用所学理论处理实际案件
三、教学内容及要求
第一章:刑法学概述
1、刑法学的研究对象及意义(了解)
2、刑法学的体系及研究方法(了解)
第二章:刑法概说
1、刑法的概念和人物(了解)
2、刑法的效力范围(掌握并应用)
3、刑法的基本原则(掌握)
第三章:犯罪和犯罪构成
1、犯罪概念(了解)
2、犯罪构成(了解)
第四章:犯罪构成要件
1、犯罪客体(理解并应用)
2、犯罪主体(理解并应用)
3、犯罪客观方面(理解并应用)
4、犯罪主观方面(理解并应用)
第五章:排除犯罪性行为
1、正当防卫(理解并应用)
2、紧急避险犯罪中止(理解并应用)第六章:犯罪形态
1、犯罪既遂(理解并应用)
2、犯罪预备(理解并应用)
3、犯罪未遂(理解并应用)
4、犯罪中止(理解并应用)
第七章:共同犯罪
1、共同犯罪的构成(理解并应用)
2、共同犯罪的分类(理解并应用)第八章:刑罚
1、主刑(掌握基本常识)
2、附加刑(掌握基本常识)
第九章:量刑
1、量刑情节(了解)
2、累犯制度(掌握原理并应用)
3、自首制度(掌握原理并应用)
4、立功制度(掌握原理并应用)
5、数罪并罚(掌握原理并应用)第十章:刑罚执行
1、概述(了解)
2、缓刑(掌握原理并应用)
3、减刑(掌握原理并应用)
4、假释(掌握原理并应用)
第十一章:刑罚消灭
1、概述(了解)
2、时效(掌握原理并应用)
3、赦免(掌握原理并应用)
第十二章:罪行各论
1、罪状(理解)
2、法定刑(理解)
第十三章:危害国家安全罪
1、概述(了解)
2、具体犯罪(了解)
第十四章:危害公共安全罪
1、概述(了解)
2、具体犯罪(主要罪名应灵活运用,其他了解)
第十五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罪(本章要求同第十四章)
1、概述
2、具体犯罪
第十六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本章要求同第十四章)
1、概述
2、具体犯罪
第十七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本章要求同第十四章)
1、概述
2、具体犯罪
第十八章:侵犯财产罪(本章要求同第十四章)
1、概述
2、具体犯罪
第十九章:危害国防利益罪(本章一般了解即可)
第二十章:贪污贿赂罪(本章要求同第十四章)
1、概述
2、具体犯罪
第二十一章:渎职罪(本章要求同第十四章)
1、概述
2、具体犯罪
第二十二章:军人违反职责罪(一般了解即可)
四、学时分配
大纲制定者:尉琳
大纲审定者:夏雅丽
大纲批准者:段秋关
大纲校对者:王凯霞
“法制史”课程教学大纲
英文名称:The History of Legal System
课程编号:02
课程类别:专业基础课
学时:54个学时学分:3个学分
适用对象:非法律专业本科生
先修课程:民法、法学基础理论等
使用教材及参考书:
张晋藩主编《中国法制史》,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
曾宪义主编《中国法制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
何勤华主编《外国法制史》,法律出版社,1998年。
曾尔恕主编《外国法制史》,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
一、课程性质、目的和任务
1.性质:史学与法学的双向学科课程,辅修专业基础课
2.目的:培养学生建立正确的历史观、国家观、法律观,并为他们学习法学理论和部门法提供有关的历史知识,从而加深他们对于现行法律的理解。
3.任务:批判和总结法制历史的经验,为建设和完善社会主义法制,实现依法治国方略,提供必要的借鉴。
二、教学基本要求
1.要求学生了解各国法律的起源,各国历史上各种类型法律制度的性质、特点、作用、发展演变的过程和规律性。
2.要求学生把各国历史的典章文献与国家的立法、改制、司法等活动结合起来见人物、见思想、见事件。
一、教学内容及要求
第一编奴隶制法
第一章概述
第二章古代东方法
第一节中国夏商周法
第二节楔形文字法
第三节古印度法
第三章古代西方法
第一节古希腊法
第二节罗马法
第二编封建制法
第一章概述
第二章东方封建法
第一节秦汉法
第二节隋唐法
第三节宋元明清法
第四节伊斯兰法
第三章西方封建法
第一节日耳曼法
第二节教会法
第三编近、现代法
第一章概述
第二章东方近、现代法
第一节中华民国法
第二节革命根据地民主政权法
第四章西方近、现代法
第一节英国法
第二节美国法
第三节法国法
第四节德国法
大纲制定者:何宁生刘雁冰
大纲审定者:夏雅丽
大纲批准者:段秋关
大纲校对者:王凯霞
“诉讼法学”课程教学大纲
英文名称: Litigation Law
课程编号:07
课程类型:专业必修课
学时:72 学分:4
适用对象:非法律专业本科生
先修课程:刑法学、民法学
使用教材及参考书:
陈光中主编,《刑事诉讼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
蔡虹、涂书田主编,《民事诉讼法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人民法院出版社,2000年
一、课程性质、目的和任务
1、性质:辅修专业基础课
2、目的:要求学生系统掌握诉讼法的立法精神和基本理论,并能熟练的运用所学知识
解决实际问题。
3、任务:是学生掌握诉讼法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如基本观点,为培养复合型应用人
才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教学基本要求
1、讲授基本原理
2、注重提高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教学内容及要求
第一章:诉讼法学的概念
第二章:诉讼法的任务
第三章:诉讼法律关系
第四章: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第五章:诉讼管辖
第六章:诉讼回避
第七章:诉讼证据
第八章:辩护与代理
第九章:强制措施
第十章:财产保全与先予执行
第十一章:诉讼费用
第十二章:审判前诉讼程序
第十三章:普通审判程序
第十四章:特别审判程序
第十五章:执行程序
第十六章:涉外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四、学时分配
大纲制定者:巩富文
大纲审定者:夏雅丽
大纲批准者:段秋关
大纲校对者:王凯霞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课程教学大纲
英文名称:
课程编号:04
课程类型:专业基础课
学时:36 学分:2
适用对象:非法律专业本科生
先修课程:专业基础课如:法理、宪法
使用教材及参考书:
任中杰主编,《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0年10月第1版
胡锦光主编,《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8月第1版
一、课程性质、目的和任务
1、性质:辅修专业课
2、目的:培养学生系统掌握行政法学的知识与实务,使其能具有运用法学理论和方法
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
3、任务:力求使学生准确掌握本科学科基本知识、基本观点、基本技能、培养应用型
的法律人才。
二、教学基本要求
1、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原则
2、加强实践性教学环节,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
三、教学内容及要求
第一章:绪论(要求掌握一般行政法的基本概念和原则)
1、行政
2、行政法
3、行政法律关系
4、行政法学
5、行政法基本原则
第二章:行政主体(要求掌握行政主体的概念、特征、行政机关和公务员的内涵)
1、行政主体概述
2、行政机关
3、公务员
4、被授权组织和受委托组织
第三章:行政行为(要求对行政行为的基本内涵、效力、分类予以掌握)
1、概述
2、行政行为的成立和合法要件
3、行政行为的内容和效力
4、行政行为的分类
第四章:抽象行政行为(要求对抽象行政行为内涵、行政立法的有关内容予以了解、掌握)
1、行政立法概述
2、行政立法主体
3、行政立法程序
4、行政立法监督
第五章:具体行政行为(要求掌握几种具体行政行为)
1、行政许可
2、行政处罚
3、行政强制
第六章:行政程序(要求掌握其基本制度、原则)
1、概述
2、行政程序基本原则
3、行政程序基本制度
第七章:行政复议(重点掌握其基本原则、制度、范围、管辖、程序)
1、概述
2、行政复议基本原则
3、行政复议基本制度
4、行政复议范围
5、行政复议机关与管辖
6、行政复议参加人
7、行政复议程序
第八章:行政诉讼(要求掌握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受案范围、管辖、参加人、证据、程序)
1、概述
2、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与管辖
3、行政诉讼参加人
4、行政诉讼证据
5、行政诉讼程序
6、行政裁判
第九章:行政赔偿(要求对国家赔偿制度有所了解和掌握)
1、概述
2、行政赔偿范围
3、行政赔偿请求人与赔偿义务机关
4、行政赔偿程序
5、行政赔偿方式与计算标准
四、学时分配
大纲制定者:张炜达
大纲审定者:夏雅丽
大纲批准者:段秋关
大纲校对者:王凯霞
经济法学概论
经济法学概论是法学专业的专业基础课程。
该门课程的教学目标是使学生通过系统学习掌握经济法学的基本理论,以及经济法学在整个法学体系重的地位。
实践性是该门课程的基本特征,因而以理论指导实践打下坚实基础是该门课程学习的最终目的。
经济法学概论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经济法学基础理论。
要求掌握经济法的概念、调整对象、经济法律关系等;
二、部门经济法概论。
要求掌握现行经济立法重的基本制度,具体包括以下经济部门法:
计划法、审计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财税法、房
地产法、企业法、金融法等。
“公司法与现代企业制度”课程教学大纲
英文名称:The corporation law and The modern entorprise system
课程编号:09
课程类型:专业必修课
学时:36 学分:2
适用对象:非法律专业本科生
先修课程:专业基础课如:宪法、刑法、民法、民诉法等
使用教材及参考书:
夏雅丽主编,《公司法与现代企业制度论》,陕西人民出版社,2000年
一、课程性质、目的和任务
1、性质:是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中之重要组成部分,是制定法、组织法、行为法,
是任意法也是强行法,即使实体法又是程序法
2、目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是企业改革的方向,也是我
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目标之一。
公司法从现代企业制度的高度规定公司组织
的基本形式,设立条件和程序以及活动的基本规则等。
全面确立现代企业制度
的基本框架,求实的途径。
3、任务:全面研究现代企业制度的法律内涵、公司法的各种具体制度、法人财产
权制度、有限责任制度和新三会制度。
二、教学基本要求
1、了解公司法律制度的基本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