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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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
【导言】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经济的繁荣,各行各业的生产活动日益增多,对生产安全的重视程度也越来越高。
然而,由于种种原因,生产安全事故时有发生,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
为了更好地加强对生产安全的监督和管理,推动生产安全隐患整改工作的落实,许多地方推行了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
本文将从制度背景、制度内容和实施效果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以期对生产安全管理工作的改进和完善提供一定的借鉴和参考。
【第一部分】
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的背景及意义
1.生产安全事故的严重性
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过程中由于人的过失、设备的故障、管理的失误等原因所造成的意外事件,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对环境造成的污染。
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不仅对受害人和其家属造成巨大的痛苦,还给社会和经济发展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
2.挂牌督办制度的背景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工作,许多地方采取了挂牌督办制度。
该制度将生产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通过挂牌督办实现对问题的精准化管理和高效化推进。
3.挂牌督办制度的意义
(1)加强了对生产安全的监督和管理。
挂牌督办制度的实施,使各级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都重视生产安全问题,从而提高了对生产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加大了对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力度。
(2)提升了生产安全事故的防控能力。
通过挂牌督办制度,可以及时掌握各类隐患的排查情况,迅速制定整改方案,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隐患整改,从而提升了生产安全事故的防控能力。
(3)促进了生产安全隐患整改工作的落实。
挂牌督办制度将生产安全隐患整改工作真正摆上了台面,倒逼各地各单位加大力度,迅速落实整改措施,使隐患得到及时解决。
【第二部分】
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的具体内容
1.挂牌督办的程序和流程
(1)隐患排查:各级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按照一定的时间周期对生产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评估,准确定位和把握隐患。
(2)督办指标:根据排查结果,确定督办的重点企业、部门和项目,制定相应的整改要求和督办指标。
(3)挂牌督办:将涉及重大隐患的企业、部门和项目在明显的位置张贴“挂牌督办”通知或公告,公开督办信息。
(4)整改落实:被挂牌督办的企业、部门和项目必须按照规定要求制定整改方案,并进行整改落实。
同时,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加大对整改工作的督促和检查力度。
(5)验收评估: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评估,确保整改效果和隐患得到有效控制。
2.挂牌督办的重点领域和措施
(1)重点领域: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特点和实际需要,确定重点领域,如煤矿、化工、建筑施工、石油化工、交通运输等。
(2)排查措施:采用现场排查、隐患清查、线索举报、数据分析等多种方式,全面排查各类生产安全隐患。
(3)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方案,并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对于整改不力的,采取强制措施或行政处罚。
3.挂牌督办的信息公开和宣传工作
(1)信息公开:将被挂牌督办的企业、部门和项目的相关信息及整改情况公之于众,接受社会监督。
(2)宣传工作:通过宣传和教育,提高全社会对生产安全的关注,形成共治共建的良好氛围。
【第三部分】
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的实施效果
1.整改效果显著
通过挂牌督办制度的实施,各地各单位对生产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都得到了有效推进,隐患得到了及时解决,整体的生产安全水平得到了显著提升。
2.社会监督明显增强
挂牌督办制度的实施,使得整改工作变得透明化、公开化,社会上形成了一种关注生产安全的氛围,广大公众对于生产安全问题也有了更高的关注度。
3.生产安全形势持续向好
随着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的深入推进,各地各单位对于生产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持续加大,生产安全形势逐渐向好,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率和严重程度得到了明显下降。
【结语】
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的实施是对生产安全工作的一种有效监督和管理手段,通过该制度的推行,可以更好地加强生产安全工作,提升事故防范和处置能力,进一步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因此,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这一制度的重视和落实,不断完善和推进,以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同时,广大企事业单位也要树立安全生产意识,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全面提升生产安全管理水平,为实现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2)为倡导“隐患就是事故”的预防理念,建立工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防止或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____《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以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等,制定本制度。
一、列入国家和地方基本建设计划的公路、水运基础设施在新建、改建、扩建以及拆除、加固等活动中的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挂牌督办等,应当遵守本制度。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重大隐患”)是指在公路水运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危害程度较高、整改难度较大,
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安全事故隐患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恶劣社会影响的安全事故隐患。
二、项目部应当对一下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
(一)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项目管辖部门)督查、巡视发现的重大隐患;
(二)企业或个人报告或举报并经查实的重大隐患;
(三)其他需要挂牌督办的重大安全生产问题。
三、公路水运工程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进行。
____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指导各地区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工作;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挂牌督办下一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上1
报的重大隐患,或认为应当直接督办的重大隐患;设区的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职责负责督办本地区存在的重大隐患。
涉及跨地区、跨部门的工程项目存在重大隐患的,由项目管辖部门进行挂牌督办;对于问题特别严重、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或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重大隐患,可视情况上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同级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挂牌督办。
重大隐患应由其他部门处理的,移送其他部门并登记备查。
四、公路水运建设项目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实行“业主组织、监理核实、施工治理”的工作机制。
参与各方应确保隐患排查登记、公示公告、治理销号等过程闭合,档案完整。
五、项目施工单位是重大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应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并层层落实责任人。
项目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施工企业总部质量安全管理部门应对企业所承揽的全部公路水运建设项目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开展经常性的巡视检查。
六、项目施工单位应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公路水运工程中的深基坑、高支模、长大隧道或地质不良隧道、水(海)上作业、大型起重吊装作业以及爆破作业等技术难度大、风险高、参与人员多的施工环节应实施动态排查。
对确认存在重大隐患的,在施工现场应设立风险告知牌,并对一线作业人员进行风险告知。
重大隐患经项目监理单位确认后应向项目建设单位备案。
项目监理、建设单位应2
及时主动向具有项目管辖权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告。
七、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项目管辖部门)应对接报或了解到的重大隐患予以确认。
重大隐患一经确认,则由负责督办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项目管辖部门)下发挂牌督办通知书给项目建设单位;工程项目实施总承包或代建制的,挂牌督办通知书则下发给项目总承包单位或项目代建单位。
对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企业靠自身力量难以治理的重大隐患,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明确具体牵头单位组织隐患治理。
挂牌督办通知书同时抄送施工企业总部质量安全管理部门。
八、挂牌督办通知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负责挂牌督办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项目管辖部门)名称。
下发给下级部门的,要有下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名称;
(二)存在重大隐患的工程项目及标段的名称,该项目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名称;
(三)重大隐患的内容简述,包括隐患的类型、部位、违反的法律法规或标准规范的条款等;
(四)督办要求,包括要求整改的内容、范围、整改期限以及为保障安全需要停工的作业区域等;
(五)挂牌督办解除的方式、程序。
九、项目建设单位应及时将挂牌督办通知书转达给项目施工单位并告知项目监理单位。
项目施工单位应结合施工特点制定重大隐患治3
理整改方案,明确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应急预案、过程监控等要求。
项目建设单位应积极协调勘察、设计、监理、监测等其他从业单位共同参与重大隐患治理整改,项目监理单位应加强对隐患治理过程的检查核实与整改督促。
对整改不及时或不到位的施工单位,应及时反馈项目建设单位。
十、项目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组织编制重大隐患治理方案,经施工企业总部质量安全管理部门确认,报项目监理单位审核、项目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
重大隐患治理方案包括以下内容:
(一)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四)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五)治理时限;
(六)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十一、项目施工单位在重大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重大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
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局部或全部停工;对暂时难以停工或者停止使用的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监测与维护,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十二、重大隐患治理整改结束后,项目施工单位应及时将整改情况向项目监理、建设单位以及本企业总部质量安全管理部门进行书面报告。
报告重点载明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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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大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二)采取的治理措施和实施过程;
(三)治理效果以及可能存在的遗留问题;
(四)预防措施;
(五)其他意见建议。
十三、整改报告经项目监理单位确认,由项目建设单位统一向督办单位提出摘牌销号的书面申请。
实行项目总承包或代建制的,由项目总承包单位或项目代建单位提出。
十四、按照“谁督办,谁验收”的原则,负责挂牌督办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自接到销号申请书起____个工作日内对整改报告进行审查并组织现场复查,必要时可委托专家组或评价机构进行现场复查,确认隐患消除后,方可解除督办。
复查不合格的,继续实施挂牌督办。
重大隐患治理工作结束后,项目建设单位应组织专家或委托安全评价机构对重大隐患治理情况进行评估,评估报告作为销号申请的依据之一。
十五、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建立事故隐患治理的监管制度,公布举报电话或邮箱,加强社会监督。
对于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或项
目,负责督办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加强督促检查,并在本部门政务网站上公布重大隐患挂牌督办的实时信息。
十六、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建立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数据库,逐步实施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远程监控。
同时将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情况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对重大隐患治理工作开展好的5
地区和企业给予奖励。
对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工作开展不力的地区和企业,视情况予以通报批评、法人约谈和行政处罚等,导致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从重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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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3)是指针对生产安全领域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通过将其挂牌督办的方式,加强对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具体来说,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隐患挂牌:将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列入挂牌督办名单,并在相关单位或者部门进行公示,提醒相关单位或者部门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2. 督办责任:明确生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的责任主体,一般由政府相关部门负责督办工作,对挂牌隐患的整改工作进行跟踪监督,确保整改工作到位。
3. 整改要求:明确生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的具体整改要求,要求相关单位或者部门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和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4. 处罚措施:对于拒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的单位或者个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包括罚款、吊销许可证等处罚措施。
通过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可以加强对生产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工作的监督和管理,提高生产安全水平,避免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