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试题第一卷(含答案)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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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选题(共28道题,每题1分)
1.甲有天然奇石一块,不慎丢失,乙捡到误认为是无主财物并拿回家,配以基座,陈列于客厅,乙的朋友丙非常喜欢,乙遂以之相赠,后甲发现,向丙追索,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奇石属遗失物,丙应返还给甲
B奇石属无主物,乙取得所有权
C.乙因加工行为取得奇石的所有权
D.丙可以取得奇石的所有权
【答案】A
【解析】由于遗失物并不适用非善意取得,故受让人即使善意且无过失,也不能以善意取得为由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权利人当然有权向受让人追回遗失物。
2.某宾馆为了8月8日的开业庆典,于8月7日向电视台租借一台摄像机。
庆典之日,工作人员不慎摔坏摄像机,宾馆决定按原价买下,以抵偿电视台的损失,遂于8月9日通过电话向电视台负责人表明此意,对方表示同意。
8月15日,宾馆依约定向电视台支付了价款。
摄像机所有权何时转移?()
A.8月7日
B.8月8日
C.8月9日
D.8月15日
【答案】C
宾馆通过租借占有了此摄影机,8月9日同电视台达成了买卖协议,此时视为摄影机的所有权发生转移。
此交易的方式为简易交付。
3.关于当事人创设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物权类型的法律行为的效力,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A.生效,只是不具备物权效力
B.根据意思自治原则应发生效力
C.确定无效
D.如果不在法律明确禁止之列,则确定生效
【答案】A
【解析】根据物权法定原则,物权的效力必须由法律规定,不能由当事人通过协议设定。
据此,当事人创设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物权类型的法律行为有效,但不具备物权
4.下列选项中取得所有权是基于物权变动的公示公信原则的有()
A. 甲在垃圾堆拾取他人抛弃的旧物
B.甲从市场上以正常价格买到一件赃物
C.甲从乙处买得一台电脑
D.甲误将乙的房子登记为自己的房子,后甲将此房转让给丙,甲丙之间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丙取得该方所有权
【答案】D
【解析】公示原则是指物权变动行为须以法定公示方法进行才能生效的原则。
公示原则要求当事人依法定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其物权变动,以明确何人取得物权,何人丧失物权,否则不能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
公信原则是指赋予公示以一定范围的可信性效力的原则。
即若物权变动公示的,即使公示与实际权利关系不一致,标的物出让人事实上无处分权,善意受让人基于对公示的信赖,仍能取得物权。
5.甲遗失一块手表,乙捡到该手表后以2000元的市场价格卖给了不知情的丙。
两年后,甲发现丙所戴的手表正是自己的那块。
请问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是()
A.甲有权要求丙返还手表,但需要向丙支付2000元
B.甲有权要求丙返还手表,且无须向丙支付2000元
C.甲无权要求丙返还手表,因为除斥期间届满
D.甲无权要求丙返还手表,因为丙善意取得该手机
【答案】B
【逐项解析】本题考查遗失物制度。
《物权法》第107条:“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
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
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
”本题中的情形,是拾得人转让遗失物,对第三人而言,为了平衡所有人与第三人的利益,同时维护交易安全,对所有人物权的追及力有所限制。
具体本题案情,虽然时间是二年后,但是根据物权法第107条的规定,权利人救济的二年时间的起算点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故此选项B 为本题的正确答案。
6.下列各项关于动产物权与不动产物权区别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A.在取得方法方面,不动产物权比较单一,通常为继受取得;而动产物权则较为复杂,有多种原始取得方法
B.在权利变动方面,不动产物权通常以登记为公示方法,而动产物权则以交付(占有)为公示方法
C.在权利行使方面,由于动产物权的行使与社会公共利益紧密相关,故受到较多的法律限制
D.在争议管辖方面,不动产物权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裁判机构管辖,而动产物权则不尽然【答案】C
【解析】动产物权与不动产物权的法律规则相关较大,由于不动产物权的行使与社会公共利益紧密相关,因此受到较多的法律限制。
7.2012年底,曾某同开发商顺达公司签订购房合同,购买预售房屋一套,并支付了房价5%的款项。
为防止开发商再转卖该房屋,2013年1月1日,曾某到相关部门办理了预告登记。
3月1日房屋建成可以办理房产证,但曾某都因为忙于公司事务一直无暇去房产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在房屋价格不断上涨的情况下,8月1日,顺达公司又将该房屋出售与知情的薛某,薛某交付价款并办理了房产登记,8月4日,薛某入住该房屋。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由于曾某已经办理了预告登记,故开发商擅自买卖房屋的行为无效
B、薛某已经支付价款并办理了房产登记,能够善意取得房屋所有权
C、曾某的预告登记已失效,薛某可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D、假设8月3日该房屋由于遭雷击起火而毁损灭失,风险由薛某承担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预告登记。
《物权法》第20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
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选项A错误,选项C正确。
曾某于2012年1月1日办理的预告登记,至3月1日时已经能够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但是一直因其他原因没有办理,到8月1日时,已经过了3个月的期限,因此,预告登记失效,开发商处分该不动产的,发生物权效力。
选项B错误。
薛某可以获得所有权,但不是基于善意取得,而是基于买卖合同,因为此时开发商对房屋有完全的处分权。
选项D错误。
《合同法》第142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据此可知,
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交付之日起转移,8月3日房屋还未交付给薛某,风险应由顺达公司承担。
8.不动产登记费按照什么标准来收取呢?()
A.按照不动产的面积或体积收取
B.按件收取
C,按照不动产的价款以一定比例来收取
D.综合考虑不动产的面积或体积以及不动产的价款来收取
答案:B
《物权法》第二十二条,不动产登记费按件收取,不得按照不动产的面积、体积或者价款的比例收取。
具体收费标准由国务院有关部门会同价主管部门规定。
9.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使用国有土地,不属于应由土地管理部门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收回用地单位的使用权的情形是( )。
A.用地单位已经迁移的
B.未经原批准机关同意,连续1年未使用该土地的
C.用地单位已经撤销的
D.用地单位不按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答案、b本题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收回。
《土地管理法》第37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
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1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1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2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10.韩玉笙因盖房挖地基,发现一个坛子,内有500块银元及一条棉布,上写“为防日寇搜查,特埋于此。
王天民”经查,王天民是韩玉笙同村的王大水的爷爷,抗战期间被日寇杀害。
对于此500块银元()
A.应归韩玉笙所有,他依先占原则取得所有权
B.属无主财产,应归国家所有
C.由韩玉笙和王大水平分
D.应归王大水所有
D依照《民法通则》的规定,埋藏物有所有人的,或者存在所有人的继承人的,由所有人或者所有人的继承人取得该埋藏物的所有权。
只有所有人不明时,该埋藏物的所有权才归国家或集体所有。
11.王某在吃饭时丢失名表一块,餐厅人员捡到后交给公安部门。
认领公告发出后,王某在规定期限内未去认领。
公安部门按有关规定交寄售商店出售。
孙某从该商店购得该表,送给其女友林某做生日礼物,后林某坐公交时被小偷偷走,小偷以100元的低价卖给郑某。
该表的所有权属于()
A.王某
B.孙某
C.林某
D.郑某
C王某在丢表后在规定的期间内未去认领,即丧失了该手表的所有权。
孙某从商店买到该手表,依合同法取得了该表的所有权。
孙某作为所有权人将手表赠与林某,林某因赠与而获得该手表的所有权。
林某的手表被小偷偷走卖给郑某,郑某既不能因合同取得手表的所有权,也不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故手表所有权属于林某
12.赵某与钱某对登记在钱某名下的一栋房屋所有权归属发生争议,经法院审理后作出终审判决,该房屋所有权应归属赵某。
赵某即与孙某达成房屋买卖合同。
将该栋房屋出卖给孙某,孙某交付了部分房款,并催促赵某办理过户手续。
在此舶间,钱某与王某达成房屋买卖合同,
将该房屋出卖铪王某。
王某对赵某与钱某之间的讼争并不知晓,王某交付了部分房款,并办理了过户手续。
赵某、孙某遂与钱某、王某之间发生纠纷。
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赵某与孙某问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B.孙某已经取得该栋房屋的所有权
C.钱某将房屋出卖给王某的行为有效
D.王某已经取得该栋房屋的所有权
参考答案:D 系统解析:本题涉及房屋所有权的变动及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问题。
根据《物权法》第28条的规定,在法院终审判决生效时赵某即取得了该栋房屋的所有权,赵某有权将该栋房屋出卖给孙某,故赵某与孙某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A选项错误。
根据《物权法》第31条的规定,赵某虽然已经取得了该栋房屋的所有权,但未经办理过户登记,其将该房屋所有权转让给孙某不能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故孙某尚未取得该栋房屋的所有权,B 选项错误。
如前所述,在法院判决生效后,该栋房屋所有权即归属于赵某。
钱某将诹栋房屋出卖给王某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该行为经赵某拒绝而无效,故c选项错误。
根据《物权法》第106条第1款的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带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虽然钱某已经不是该栋房屋的所有权人,且其出卖房屋的行为无效,但王某作为善意第三人,可根据上述规定而善意取得该栋房屋的所有权,故D选项正确。
13.甲是某县工商局局长,一日某人私下馈赠甲一块朗琴女士金表,甲接受后,回家将其藏于自己的旧大衣中,希望某日能够送自己的情人。
其妻子乙春节前打扫卫生,看到甲的破旧大衣,便随手仍到垃圾堆中,后被拾破烂的丙捡到。
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大衣因为乙的抛弃行为而成为无主物
B.丙可以获得大衣的所有权
C.金表是隐藏物
D.如在丙捡到后的2年内失主没有请求返还,那么丙可以获得这块手表的所有权
参考答案:D 系统解析:D。
本案考查的是物权的原始取得问题。
大衣因为是乙主动丢弃而丧失所有权的,故A项是正确的;但手表是隐藏在大衣中的,乙并不是想抛弃手表的,故丙可以获得大衣的所有权,但不能获得手表的所有权,故BC项是正确的;对于隐藏物适用遗失物的基本制度,只有拾得人将物转让给第三人时,失主可以在知道受让人的2年内主张返还,故D项是错误的。
14.甲、乙、丙共有一套房屋,其应有部分各为1/3。
为提高房屋的价值,甲主张将此房的地面铺上木地板,乙表示赞同,但丙反对。
下列选项哪一个是正确的?
A.因没有经过全体共有人的同意,甲乙不得铺木地板
B.因甲乙的应有部分合计已过半数,故甲乙可以铺木地板
C.甲乙只能在自己的应有部分上铺木地板
D.若甲乙坚持铺木地板,则需先分割共有房屋
【答案】:B
铺木地板提高房屋价值属于"改良行为",不属于重大修缮.改良行为只要求共同共有份额过半数同意即可实施.甲乙的应有部分合计已过半数,所以B正确,ACD错误.
题摘要
15.甲和乙为邻居,甲建房时因水泥浆倾倒不当造成乙家院子里的一棵果树死亡,甲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是()
A.恢复原状
B.赔偿损失
C.没有民事责任
D.补偿损失
【正确答案】B
【考题摘要】
B甲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应承担赔偿损失责任。
《物权法》第九十二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
16.在小清河的边上为甲的承包地,紧接着甲的承包地的是乙的承包地,为了利用小清河之水,乙与甲签订了在甲之承包地上修建引水渠的合同。
在引水渠修建好以后,甲将其承包地转让给丙。
丙欲填平该引水渠,遭乙反对,引起纠纷。
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只有甲和乙进行了登记,丙才无权填平引水渠
B.因甲和乙未进行登记,丙有权填平引水渠
C.无论是否进行登记,丙均无权填平引水渠
D.无论是否进行登记,丙均有权填平引水渠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依据《物权法》158条规定,地役权未进行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但该不能对抗是针对供役地受让人不知之情况,如果受让人已知则不存在不能对抗之问题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C
17.甲房地产开发公司于1997年7月1日以出让方式获得某市一块国有土地的使用权,使用权期限为40年。
经开发建成商品房后,2001年将该宗房产转让给乙公司,乙公司将房屋以福利价卖给自己的职工居住。
职工丙于2002年1月1日住进新房,此时丙对该土地的使用权年限为()
A.40年
B.70年
C.35年6个月
D.36年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期限。
已经获得土地使用权的权利人在转让其土地使用权时,只能在剩下的使用期限内进行转让,故应当减去已经过去的时间。
选项C是本题的正确答案。
18.为避免绕远,与他人协商通过其土地直接达到自己的土地。
其所享有的通行权属于()A相邻权
B地上权
C地役权
D土地使用权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A错,相邻权是针对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毗邻的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不动产的所有用益权时,因相邻各方应当给予便利和接受限制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C对,地役权,是指为实现自己土地的利益而使他人土地承受负担的用益物权。
本题题干中并未详细说出两家土地是否相互毗邻,所以选B较为合适。
B错,地上权,是指利用他人土地营造建筑物、其他工作物及竹木,并对其营造的建筑物、其他工作物及竹木取得所有权的用益物权。
D错,土地使用权,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取得的,
对国有土地和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占用和收益的权利。
19.某郊区小学校为方便乘坐地铁,与相邻研究院约定,学校人员有权借研究院道路通行,每年支付一万元。
据此,学校享有的是下列哪一项权利?(10年·卷三·9题·单选)
A.相邻权
B.地役权
C.建设用地使用权
D.宅基地使用权
答案为b.【逐项解析】①《物权法》第87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该条是关于基于相邻关系之通行权(相邻权的一种)的规定。
《物权法》第156条规定:“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
前款规定的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
”该条是关于设立地役权的规定。
相邻权与地役权的主要区别有三:(a)相邻权是法定的;地役权是约定的;(b)相邻权的取得是无偿的;地役权的取得既可以是有偿的,亦可无偿取得;(c)相邻权的义务人仅提供最低限度的容忍义务(如甲的土地是“袋地”,不经过乙的土地就不能到达公路,此时甲基于相邻关系对乙的土地享有通行权,但应对因此给乙造成的损失予以补偿);地役权的义务人提供的容忍义务并非最低限度的容忍义务,其内容全赖当事人约定。
本题中,题目交代,小学只是为了方便(故不属于“袋地”通行权的范畴)而与研究院约定在后者的道路上通行,二者约定的是地役权。
故A选项错误;B选项正确。
②根据《物权法》第135条的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内容是在国家所有权土地上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根据《物权法》第152条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内容是利用集体的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故C选项错误;D选项错误。
20.甲、乙、丙依次比邻而居。
甲为修房向乙提出在其院内堆放建材,乙不允。
甲遂向丙提出在其院内堆放,丙要求甲付费200元,并提出不得超过20天,甲同意,修房过程中,甲搬运建材须从乙家门前经过,乙予以阻拦。
对此,下列哪一种说法不正确?
A.乙无权拒绝甲在其院内堆放建
B.乙无权阻拦甲经其门前搬运建材
C.甲应依约定向丙支付占地费
D.若建材堆放时间超过20天,丙有权要求甲清理现场
答案:A. 甲修房,在乙院内堆放建材并非必须,因此不能作为相邻关系对待,只能由双方通过合同设定地役权解决。
因此A项应选。
而甲修房时搬运建材必须通过乙家门前,此时的法律关系当属于相邻关系,因此乙无权阻止。
选项C、D按照合同关系自然可以解决。
21.物权中,属于担保物权的有()。
A.留置权
B.典权
C.土地承包权
D.国有土地使用权
答案:A
22.下列关于权利质权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汇票可以质押
B.提单可以质押
C.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可以质押
D.公路渡口的收益权不可以质押
答案:D
23.甲因向乙借款将自己的汽车抵押与乙,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后甲因丙借款,又将自己的
汽车出质给丙。
现甲无力还款,对该车,乙欲行使抵押权,丙欲行使质权,并引起纠纷。
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乙的抵押权优于丙的质权受偿
B.丙的质权优于乙的抵押权受偿
C.乙的抵押权与丙的质权按比例同时受偿
D.乙的抵押权与丙的质权谁先受偿应由他们抓阄决定
答案:A
24.甲向乙借款,约定以自己的皇冠车抵押与乙。
双方为此签订了抵押合同,但在抵押登记时,登记为甲的奥迪车抵押给乙。
因甲未能及时还款,乙欲行使抵押权。
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乙只能对甲的皇冠车行使抵押权
B.乙只能对甲的奥迪车行使抵押权
C.乙是对皇冠车还是对奥迪车行使抵押权,由乙决定
D.乙是对皇冠车还是对奥迪车行使抵押权,由甲决定
答案:B
25.抵押权人应当在(内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A.2年
B.1年
C.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
D.主债权诉讼时效届满后2年
答案:c 物权法202条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
26.辽东公司欠辽西公司货款200万元,辽西公司与辽中公司签订了一份价款为150万元的电脑买卖合同,合同签订后,辽中公司指示辽西公司将该合同项下的电脑交付给辽东公司。
因辽东公司届期未清偿所欠货款,故辽西公司将该批电脑扣留。
关于辽西公司的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0年卷三单选第10题)
A.属于行使抵押权
B.属于行使动产质权
C.属于行使留置权
D.属于自助行为
【答案】C
【考点】留置权
【解析】《物权法》第230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第231条规定,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
法律对企业之间的留置规定较为宽松,不要求留置的动产和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因此本题应选C.
27.下列关于留置权的表达,不正确的有()。
A.以留置权人占有留置物为成立要件
B.以留置权人占有留置物为存续要件
C.留置权人失去对留置物的占有,留置权消灭
D.留置权具有物上代位性
【答案】A
【解析】留置权人占有留置物是留置权的存续要件,而非成立要件。
28.(一)甲有一块价值一万元的玉石。
甲与乙订立了买卖该玉石的合同,约定价金11,000
元。
由于乙没有带钱,甲未将该玉石交付与乙,约定三日后乙到甲的住处付钱取玉石。
随后甲又向乙提出,再借用玉石把玩几天,乙表示同意。
隔天,知情的丙找到甲,提出愿以12,000元购买该玉石,甲同意并当场将玉石交给丙。
丙在回家路上遇到债主丁,向丙催要9,000元欠款甚急,丙无奈,将玉石交付与丁抵偿债务。
后丁将玉石丢失被戊拾得,戊将其转卖给己。
根据上述事实,请回答91-93题。
关于该玉石的返还问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戊已取得了该玉石的所有权,原所有权人无权请求返还该玉石
B、该玉石的真正所有权人请求己返还该玉石不受时间限制
C、该玉石的真正所有权人可以在戊与己的转让行为生效之日起两年内请求己返还该玉石
D、该玉石的真正所有权人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玉石的受让人己之日起两年内请求己返还该玉石
【答案】: D
【考题摘要】
《物权法》第109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
戊并未取得该玉石的所有权,原所有权人有权请求返还该玉石。
A选项错误。
第107条规定,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
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2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
故B、C选项错误,D 选项正确。
二、多项选择(共20道题,每题2分)
29.下列土地属于国家所有的是:
A、城市市区的土地
B、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时,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
C、因国家组织移自然灾害等原因,农民集体移民后不再使用的原属于迁移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D、城镇居民的宅基地
【答案】ABCD
【解析】本题涉及国家所有的土地范围问题。
依我国法律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时,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因国家组织移民、自然灾害等原因,农民集体迁移后不再使用的原属于迁移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城镇居民的宅基地均为国家所有。
故本题正确选项为ABCD。
30.下列关于物权设定生效时间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A.甲卖给乙两间房屋,乙自该房屋变更登记时起取得该房屋所有权
B.甲以自己的两间房屋为抵押物向乙借款,乙自该房屋进行抵押登记时起取得该抵押权C.甲继承其父母作为遗产的两间房屋,自该房屋变更登记时起取得该房屋所有权
D.甲自建两间房,自该房屋变更登记时起取得该房屋所有权
【答案】CD
【解析】物权法第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房屋自登记时乙取得所有权,故A正确。
担保法第四十三条当事人以其他财产抵押的,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故B正确。
物权法第二十九条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
故C错误。
物权法第三十条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
故D错误。
31.某夫妇双双出国留学,临行前将其在国内所有的一套住房交由好友李某使用和管理。
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