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德考核方案及实施细则(试行稿)
合集下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参与公益活动、社会服务等相关证明。
3.学校应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资源保障,确保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
十三、考核结果的反馈与改进
1.学校师德考核领导小组应及时向教师反馈考核结果,并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2.教师应根据考核结果和反馈意见,制定个人改进计划,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
3.学校应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评估,确保整改措施得到有效实施。
-公益活动(3%)
-校企合作(3%)
-技术服务(1%)
八、考核结果评定
1.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2.各等级的评定标准如下:
-优秀:总分90分及以上;
-良好:总分80-89分;
-合格:总分70-79分;
-不合格:总分69分及以下。
九、考核结果的运用
1.考核结果将作为教师年度评先评优、职称评定、岗位晋升、绩效工资分配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1.学校应在保护教师个人隐私的前提下,适当公开师德考核信息,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2.学校可与其他教育机构共享师德考核信息,促进教师队伍的交流和合作。
3.教师个人考核结果的信息公开,需征得教师本人同意。
二十一、考核工作的持续改进
1.学校应定期对师德考核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
3.教师应认真遵守本方案及实施细则,积极参与师德考核工作,共同推进学校师德师风建设。
十二、考核准备
1.学校师德考核领导小组应在考核前组织相关培训,确保参与考核的教师、同行、学生及专家充分了解考核标准及流程。
2.教师应准备好以下材料参与考核:
-个人年度工作总结;
-教学大纲、教案、课件等教学相关材料;
-科研成果、学术论文、科研项目等证明材料;
十四、考核档案管理
1.学校应建立健全师德考核档案管理制度,对考核过程中的所有资料进行归档管理。
2.考核档案应包括教师个人基本信息、考核评分表、评价意见、整改记录等。
3.考核档案应严格保密,除涉及法律诉讼、纪律审查等情况外,不得随意查阅或对外公开。
十五、特殊情况的考核处理
1.对在考核年度内有病假、产假等特殊情况影响正常工作的教师,学校师德考核领导小组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考核内容或期限。
-爱国守法(5%)
-爱岗敬业(10%)
-关爱学生(10%)
-为人师表(5%)
2.教育教学(40%)
-教学设计(10%)
-教学实施(15%)
-教学评价(10%)
-教学研究(5%)
3.科研能力(20%)
-学术论文(5%)
-科研项目(5%)
-学术交流(5%)
-成果转化(5%)
4.社会服务(10%)
-社会兼职(3%)
4.专家评价:组织专家对教师的教学、科研等方面进行评价。
5.日常监督:对教师的日常教育教学活动进行监督,记录相关信息。
五、考核流程
1.制定考核计划:每年初,学校师德考核领导小组制定年度考核计划,明确考核时间、考核内容等。
2.发布通知:学校师德考核领导小组在考核前发布通知,明确考核要求、提交材料等事。
十九、考核结果的监督与责任
1.学校师德考核监督小组应定期对考核过程和结果进行监督,确保考核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2.若发现考核过程中存在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应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予以相应的纪律处分。
3.学校应建立健全师德考核责任制度,明确各级领导和教师在考核工作中的职责和义务。
二十、考核信息的公开与共享
3.科研能力:包括学术论文、科研项目、学术交流、成果转化等方面。
4.社会服务:包括社会兼职、公益活动、校企合作、技术服务等方面。
四、考核方式
1.自我评价:教师按照考核内容进行自我评价,提交相关材料。
2.同行评价:教师之间相互评价,评价结果作为考核依据。
3.学生评价:学生对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方法、教学效果等方面进行评价。
2.通过考核,学校能够全面了解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教学、科研能力和社会服务的现状,为教师的个人发展和学校的长远规划提供依据。
3.学校将继续关注师德师风建设的新动态,不断完善考核体系,提升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4.教师应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师德建设活动,不断提升自身职业道德修养,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贡献力量。
2.学校应鼓励教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不断优化考核流程和指标体系。
3.学校应根据教育政策的变化和学校发展需要,及时调整和完善师德考核方案及实施细则。
二十二、附则
1.本方案及实施细则的解释权归学校师德考核领导小组所有。
2.教师在考核过程中应遵守学校的规定和纪律,积极配合考核工作。
3.本方案及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变更,学校将及时通知全体教师,并按照新的规定执行。
六、考核要求
1.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师德考核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2.教师要积极参与,认真对待,实事求是地开展自评和互评。
3.考核过程要严格遵守纪律,确保评价结果的客观、公正。
4.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不断提升师德师风建设水平。
七、考核指标及分值分配
1.职业道德(30%)
2.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教师,给予一定的表彰和奖励;对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教师,进行约谈、整改,并视情况给予相应处理。
3.学校师德考核领导小组将对考核结果进行定期分析,为学校师德师风建设提供决策依据。
十、考核工作的监督与问责
1.学校设立师德考核监督小组,负责对考核过程的监督,确保考核的公平、公正、公开。
全文总结:
本师德考核方案及实施细则,从考核目的、原则、内容、方式、流程、指标分配、结果评定、运用、监督、公开共享、持续改进等多个方面,对师德考核工作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规定。通过这一方案的实施,学校将能够更有效地推进师德师风建设,激励教师自我提升,为提升教育质量、培养优秀人才奠定坚实基础。
2.对考核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3.教师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学校师德考核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诉,领导小组应在接到申诉后1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十一、附则
1.本方案及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由学校师德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方案及实施细则进行修订,并及时公布。
师德考核方案及实施细则(试行稿)
一、考核目的
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树立良好教育形象,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教育部门的要求,特制定本师德考核方案及实施细则。
二、考核原则
1.公平公正:确保考核过程公开透明,评价标准客观公正,让每一位教师都能在平等的基础上接受考核。
2.全面评价:从职业道德、教育教学、科研能力、社会服务等多方面对教师进行全面评价。
3.教师自评:教师根据考核内容进行自我评价,提交相关材料。
4.同行评价、学生评价、专家评价:按照考核方式,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价。
5.数据汇总与分析:学校师德考核领导小组对评价结果进行汇总和分析。
6.公示反馈:将考核结果进行公示,接受教师和学生的监督。
7.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职称评定、岗位晋升、评优评先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2.对在考核期间有重大突出贡献的教师,学校可给予适当加分,并在考核结果中予以体现。
十六、考核结果的公示与申诉
1.考核结果应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2.教师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学校师德考核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诉,并提供相关证据。
3.学校师德考核领导小组应在接到申诉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并将复核结果通知申诉人。
二十三、考核结果的最终确认与存档
1.经过公示期无异议或申诉处理完毕后,学校师德考核领导小组应最终确认考核结果。
2.考核结果确认后,应形成正式文件并存档,作为教师个人师德考核记录的重要组成部分。
3.学校应确保考核结果的准确性和权威性,对考核档案进行严格管理。
二十四、总结与展望
1.学校师德考核方案及实施细则的制定和实施,旨在推动师德师风建设,提升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3.动态管理:注重教师职业道德和教育教学能力的不断提升,实行定期考核与日常监督相结合。
4.激励引导:通过考核,激发教师自我提升的内在动力,引导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提升教育教学水平。
三、考核内容
1.职业道德:包括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终身学习等方面。
2.教育教学:包括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教学研究等方面。
1.学校应将师德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职业发展的重要依据,对于考核结果优秀的教师,应在职称评定、职务晋升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
2.考核结果良好的教师,学校可给予一定的奖励和表彰,激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3.对于考核结果不合格的教师,学校应制定具体的帮扶措施,提供必要的培训和学习机会,帮助其提升教育教学能力。
十七、持续改进与优化
1.学校师德考核领导小组应定期对考核方案及实施细则进行评估和修订,以适应教育改革和学校发展的需要。
2.学校应鼓励教师积极参与师德考核工作的优化,通过座谈会、问卷调查等形式收集意见和建议。
3.学校应不断优化师德师风建设的相关措施,为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创造良好条件。
十八、考核结果的运用与激励
3.学校应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资源保障,确保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
十三、考核结果的反馈与改进
1.学校师德考核领导小组应及时向教师反馈考核结果,并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2.教师应根据考核结果和反馈意见,制定个人改进计划,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
3.学校应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评估,确保整改措施得到有效实施。
-公益活动(3%)
-校企合作(3%)
-技术服务(1%)
八、考核结果评定
1.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2.各等级的评定标准如下:
-优秀:总分90分及以上;
-良好:总分80-89分;
-合格:总分70-79分;
-不合格:总分69分及以下。
九、考核结果的运用
1.考核结果将作为教师年度评先评优、职称评定、岗位晋升、绩效工资分配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1.学校应在保护教师个人隐私的前提下,适当公开师德考核信息,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2.学校可与其他教育机构共享师德考核信息,促进教师队伍的交流和合作。
3.教师个人考核结果的信息公开,需征得教师本人同意。
二十一、考核工作的持续改进
1.学校应定期对师德考核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
3.教师应认真遵守本方案及实施细则,积极参与师德考核工作,共同推进学校师德师风建设。
十二、考核准备
1.学校师德考核领导小组应在考核前组织相关培训,确保参与考核的教师、同行、学生及专家充分了解考核标准及流程。
2.教师应准备好以下材料参与考核:
-个人年度工作总结;
-教学大纲、教案、课件等教学相关材料;
-科研成果、学术论文、科研项目等证明材料;
十四、考核档案管理
1.学校应建立健全师德考核档案管理制度,对考核过程中的所有资料进行归档管理。
2.考核档案应包括教师个人基本信息、考核评分表、评价意见、整改记录等。
3.考核档案应严格保密,除涉及法律诉讼、纪律审查等情况外,不得随意查阅或对外公开。
十五、特殊情况的考核处理
1.对在考核年度内有病假、产假等特殊情况影响正常工作的教师,学校师德考核领导小组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考核内容或期限。
-爱国守法(5%)
-爱岗敬业(10%)
-关爱学生(10%)
-为人师表(5%)
2.教育教学(40%)
-教学设计(10%)
-教学实施(15%)
-教学评价(10%)
-教学研究(5%)
3.科研能力(20%)
-学术论文(5%)
-科研项目(5%)
-学术交流(5%)
-成果转化(5%)
4.社会服务(10%)
-社会兼职(3%)
4.专家评价:组织专家对教师的教学、科研等方面进行评价。
5.日常监督:对教师的日常教育教学活动进行监督,记录相关信息。
五、考核流程
1.制定考核计划:每年初,学校师德考核领导小组制定年度考核计划,明确考核时间、考核内容等。
2.发布通知:学校师德考核领导小组在考核前发布通知,明确考核要求、提交材料等事。
十九、考核结果的监督与责任
1.学校师德考核监督小组应定期对考核过程和结果进行监督,确保考核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2.若发现考核过程中存在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应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予以相应的纪律处分。
3.学校应建立健全师德考核责任制度,明确各级领导和教师在考核工作中的职责和义务。
二十、考核信息的公开与共享
3.科研能力:包括学术论文、科研项目、学术交流、成果转化等方面。
4.社会服务:包括社会兼职、公益活动、校企合作、技术服务等方面。
四、考核方式
1.自我评价:教师按照考核内容进行自我评价,提交相关材料。
2.同行评价:教师之间相互评价,评价结果作为考核依据。
3.学生评价:学生对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方法、教学效果等方面进行评价。
2.通过考核,学校能够全面了解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教学、科研能力和社会服务的现状,为教师的个人发展和学校的长远规划提供依据。
3.学校将继续关注师德师风建设的新动态,不断完善考核体系,提升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4.教师应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师德建设活动,不断提升自身职业道德修养,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贡献力量。
2.学校应鼓励教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不断优化考核流程和指标体系。
3.学校应根据教育政策的变化和学校发展需要,及时调整和完善师德考核方案及实施细则。
二十二、附则
1.本方案及实施细则的解释权归学校师德考核领导小组所有。
2.教师在考核过程中应遵守学校的规定和纪律,积极配合考核工作。
3.本方案及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变更,学校将及时通知全体教师,并按照新的规定执行。
六、考核要求
1.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师德考核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2.教师要积极参与,认真对待,实事求是地开展自评和互评。
3.考核过程要严格遵守纪律,确保评价结果的客观、公正。
4.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不断提升师德师风建设水平。
七、考核指标及分值分配
1.职业道德(30%)
2.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教师,给予一定的表彰和奖励;对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教师,进行约谈、整改,并视情况给予相应处理。
3.学校师德考核领导小组将对考核结果进行定期分析,为学校师德师风建设提供决策依据。
十、考核工作的监督与问责
1.学校设立师德考核监督小组,负责对考核过程的监督,确保考核的公平、公正、公开。
全文总结:
本师德考核方案及实施细则,从考核目的、原则、内容、方式、流程、指标分配、结果评定、运用、监督、公开共享、持续改进等多个方面,对师德考核工作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规定。通过这一方案的实施,学校将能够更有效地推进师德师风建设,激励教师自我提升,为提升教育质量、培养优秀人才奠定坚实基础。
2.对考核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3.教师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学校师德考核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诉,领导小组应在接到申诉后1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十一、附则
1.本方案及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由学校师德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方案及实施细则进行修订,并及时公布。
师德考核方案及实施细则(试行稿)
一、考核目的
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树立良好教育形象,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教育部门的要求,特制定本师德考核方案及实施细则。
二、考核原则
1.公平公正:确保考核过程公开透明,评价标准客观公正,让每一位教师都能在平等的基础上接受考核。
2.全面评价:从职业道德、教育教学、科研能力、社会服务等多方面对教师进行全面评价。
3.教师自评:教师根据考核内容进行自我评价,提交相关材料。
4.同行评价、学生评价、专家评价:按照考核方式,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价。
5.数据汇总与分析:学校师德考核领导小组对评价结果进行汇总和分析。
6.公示反馈:将考核结果进行公示,接受教师和学生的监督。
7.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职称评定、岗位晋升、评优评先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2.对在考核期间有重大突出贡献的教师,学校可给予适当加分,并在考核结果中予以体现。
十六、考核结果的公示与申诉
1.考核结果应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2.教师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学校师德考核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诉,并提供相关证据。
3.学校师德考核领导小组应在接到申诉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并将复核结果通知申诉人。
二十三、考核结果的最终确认与存档
1.经过公示期无异议或申诉处理完毕后,学校师德考核领导小组应最终确认考核结果。
2.考核结果确认后,应形成正式文件并存档,作为教师个人师德考核记录的重要组成部分。
3.学校应确保考核结果的准确性和权威性,对考核档案进行严格管理。
二十四、总结与展望
1.学校师德考核方案及实施细则的制定和实施,旨在推动师德师风建设,提升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3.动态管理:注重教师职业道德和教育教学能力的不断提升,实行定期考核与日常监督相结合。
4.激励引导:通过考核,激发教师自我提升的内在动力,引导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提升教育教学水平。
三、考核内容
1.职业道德:包括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终身学习等方面。
2.教育教学:包括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教学研究等方面。
1.学校应将师德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职业发展的重要依据,对于考核结果优秀的教师,应在职称评定、职务晋升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
2.考核结果良好的教师,学校可给予一定的奖励和表彰,激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3.对于考核结果不合格的教师,学校应制定具体的帮扶措施,提供必要的培训和学习机会,帮助其提升教育教学能力。
十七、持续改进与优化
1.学校师德考核领导小组应定期对考核方案及实施细则进行评估和修订,以适应教育改革和学校发展的需要。
2.学校应鼓励教师积极参与师德考核工作的优化,通过座谈会、问卷调查等形式收集意见和建议。
3.学校应不断优化师德师风建设的相关措施,为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创造良好条件。
十八、考核结果的运用与激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