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合集下载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精选6篇】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精选6篇】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精选6篇】(经典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文档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谢谢!并且,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类型的经典范文,如工作总结、计划大全、策划方案、报告大全、心得体会、演讲致辞、条据文书、作文大全、教案资料、其他范文等等,想了解不同范文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is editor. 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it, it can help you 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 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 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 actual needs, thank you!Moreover, this store provides various types of classic sample essays for everyone, such as work summaries, plan summaries, planning plans, report summaries, insights, speeches, written documents, essay summaries, lesson plan materials, and other sample essays. If you want to learn about different formats and writing methods of sample essays, please stay tuned!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精选6篇】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8篇)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8篇)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8篇)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调配功能。

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以下内容是本店铺为您带来的8篇《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希望可以启发、帮忙到大伙伴、小伙伴们。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篇一一、范围本制度为了防备高处作业显现安全事故、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特建立高处作业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厂区内全部高处作业。

二、职责1、安全科是本制度的订立单位,负责本制度的修改、督察。

2、其他相关单位是本制度的帮忙单位,负责本制度的执行。

三、定义1、高处作业:凡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m及其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

2、坠落基准面:从作业位置到最低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称为坠落基准面。

3、坠落高度电位作业方式,接近或接触带电体对带电设备和线路进行的高处作业。

四、高处作业分级高处作业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特级高处作业,符合GB/T3608的规定。

1、作业高度在2m≤h<5m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

2、作业高度在5m≤h<15m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

3、作业高度在l5m≤h<30m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

4、作业高度在h≥30m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五、高处作业安全要求与防护1、高处作业前的安全要求1)进行高处作业前,应针对作业内容,进行不安全辨识,订立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

将辨识出的危害因素写入《高处作业票》以下简称《作业票》,并订立出对应的安全措施。

2)进行高处作业时,除执行本规范外,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高处作业及安全技术标准的规定。

3)作业单位负责人应对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

4)高处作业人员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应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应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5)从事高处作业的单位应办理《作业票》,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作业。

6)《作业票》审批人员应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后,方可批准高处作业。

7)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应在作业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后投入使用。

施工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5篇)

施工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5篇)

施工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一、严格执行《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有关规定。

二、监理期工程师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所需料具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满足施工需要。

三、审查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情况,持证上岗情况。

四、检查高处作业所用的物料堆放情况、通道清理情况,妨碍通告要清除。

五、雨天进行高处作业时,督促施工单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措施。

对进行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检查施工单位是否事先设置避雷设施。

六、施工过程中发现高处作业的安全设施有缺陷或隐患,要及时报告并立即处理解决;发现有危急人身安全的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

七、安全防护措施和损伤设施(如脚手架、损伤平台、悬挑平台等)完成后,应按类别或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规定要求逐项加以检查和验收,并做好记录;随着期工程施工向上进展,应采取分层次、定期、不定期做好各项检查、验收以及记录工作。

施工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2)是为了保障施工高处作业人员的安全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

以下是一个可能的施工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内容:1. 安全责任:明确高处作业的责任主体,明确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作业人员的安全责任。

2. 安全培训:要求作业人员参加高处作业安全培训,包括安全操作规程、使用安全设备和紧急逃生等。

3. 安全设备:要求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设备和安全防护装备,如安全带、防护网、安全绳等,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4. 施工计划:编制详细的施工计划,包括高处作业的具体内容、时间、地点和安全措施等。

5. 作业许可:要求在进行高处作业前,由专人进行作业许可,确保所有安全措施都有效实施。

6. 现场管理:对高处作业现场进行管理,包括标识设置、人员限制、设备摆放等,确保施工现场整齐、干净和安全。

7. 紧急救援: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救援流程和责任部门,提前准备好必要的急救设备和人员。

8. 安全检查: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和纠正。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凡参加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体检合格,方可进行高处作业。

对患有精神病、癫痫病、高血压、视力和听力严重障碍的人员,一律不准从事高处作业。

第二条凡参加高处作业人员,应在开工前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考试合格。

第三条参加高处作业人员应按规定要求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衣着符合高处作业要求,穿软底鞋。

第四条认真检查脚手架、脚手板、临时爬梯,钢丝绳、卸扣等是否符合安全相关规定。

第六条高处作业人员随身携带的工具应装袋保管,较大的工具(如手锤)应放好、放牢,必要时要捆好。

第七条施工人员要坚持每天下班前清扫制度,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第八条吊装施工危险区域,应设围栏和警告标志,禁止行人通过和在起吊物件下逗留。

第九条夜间高处作业必须配备充足的照明。

第十条尽量避免交叉作业,如必须交叉作业时,要有可靠的安全隔离措施。

第十一条参加高处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要本人签字。

第十二条在高处吊装施工时,密切注意、掌握季节气候变化,遇有暴雨,六级及以上大风,大雾等恶劣气候,应停止露天作业,并做
好吊装构件、机械等稳固工作。

第十三条盛夏做好防暑降温,冬季做好防冻、防寒、防滑工作。

第十四条高处作业必须有可靠的防护措施。

无可靠的防护措施禁止施工。

高处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度(3篇)

高处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度(3篇)

高处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阐述高处作业预防坠落的三步法,消除坠落隐患,防止坠落事故,以及消除或降低坠落发生后的伤害。

2范围3职责3.1作业人员的职责:1)持有经审批有效的高处作业许可证进行高处作业;2)作业前,充分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过程中的危害因素及相应对策处理措施,严格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要求进行作业;3)对违反本标准强令作业、安全措施不落实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4)作业过程中如发现情况异常或感到不适等情况,应发出信号,并迅速撤离现场。

3.2监护人的职责1)监护人应熟悉作业区域的环境、工艺情况,有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的能力,懂急救知识;2)监护人必须核实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并随时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落实不够或安全措施不完善时,有权提出暂不进行作业;3)监护人应配备必要的救护用具,严禁离岗,不得做与监护无关的工作;4)认真检查高处作业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器具并符合安全标准,监督施工作业人员正确使用;5)作业过程中及时制止高处作业人员的违章行为。

4术语和定义4.1高处作业是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位置进行的作业。

4.2锚固点通常是指横梁、支架、柱子等,上面可用来系救生索,必须能够承载至少____千克的静止重量。

4.3锚固点连接装置安装在锚固点上,用来连接坠落防护系统的一个组件或装置,至少能够承载____千克静止重量,如连接皮带、竖钩、支架把手等。

4.4钩锁带有保险装置的蹄形或椭圆形的连接锁件。

4.5缓冲装置能够在坠落制止过程中转移能量或者减轻工作人员所承受的冲击力的装置,其抗断强度必须达到____千克。

如坠落阻止器、缝合的系索、特殊编织的系索、撕开或变形的系索、弹性救生索等。

5m以下的高处作业禁止使用缓冲装置。

4.6逃生装置用于从高处逃离的一种设备或装置,如滑索、滑杆、滑道、梯子等。

____个人坠落防护系统防止从作业平面坠落的系统。

该系统包括锚固点、连接装置、全身安全带等。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高处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根据《劳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的各类高处作业,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施工、设备维护及检修、电力维修等。

第三条高处作业必须严格按照本规定的要求进行,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操作,参加必要的培训和考试,并符合本岗位的资格要求。

第四条高处作业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的责任意识,确保高处作业工作环境的安全。

第二章安全管理制度第五条本单位对每一次高处作业都必须制定详细的高处作业方案,并由专业人员进行审核和批准。

第六条高处作业方案必须详细说明高处作业的具体内容、操作流程、使用的设备和工具、安全防护措施、应急措施等信息。

第七条高处作业方案的批准过程必须经过专业人员的安全评审和监督。

第八条高处作业方案的执行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方案进行,不得随意更改或取消。

第三章安全防护设施第九条本单位必须配备相应的高处作业设备和工具,并确保其正常工作。

第十条高处作业设备和工具必须经过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安全可靠。

第十一条高处作业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的安全防护装备,如安全带、安全网等。

第十二条高处作业必须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提示标示,明确禁止未经许可的人员进入高处作业区域。

第四章操作规范第十三条高处作业必须由经过专业技能培训的人员操作。

第十四条高处作业人员在进行操作前必须佩戴好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并经过检查合格。

第十五条高处作业人员在进行操作前必须对设备和工具进行检查,确保其正常工作。

第十六条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程序和安全防护要求进行作业,不得擅自更改或违反规定操作。

第十七条在高处作业过程中,必须遵守各类操作规定和安全技术要求。

第五章应急处理第十八条在高处作业过程中,如发生意外事故,必须立即停止作业、采取紧急救援措施,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高处作业是一项高风险的工作,因此在进行此类作业时必需严格遵守安全管理制度。

基于此,本文将介绍一种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了保障高处作业的安全,保护高处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规范本单位的高处作业行为,特订立本管理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的全部高处作业行为。

第3条高处作业:指在高处进行的作业,高于1.5米即视为高处作业。

第4条高处作业人员:指在高处进行作业的单位内员工。

第二章高处作业安全管理第5条高处作业人员须有高处作业证书,进行高处作业前必需经过本单位安全人员的审查。

第6条高处作业必需使用符合质量标准要求的作业设备和保护用品。

第7条高处作业时必需注意安全,不得边走边作业,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等不安全物品。

第8条高处作业前必需正确配备安全带,并进行正确穿戴,保存良好、无任何破损、不得重新梳理安全带的缆绳和磨损严重的缆绳。

高处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必需随时系好安全带,并确保安全带与安全桥接点的坚固连接。

第9条高处作业时应将作业区域隔离起来,并贴上警示或禁止标志。

高处作业不得在人员聚集、交通密集或装卸物品的过程中进行。

如需在这些地方进行高处作业,必需事先设立并发布作业布置,并得到正式处理。

第三章作业互助制度第10条高处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如有需要上下吊篮等设备,应先与其他作业人员协调,确保本身的作业不产生不安全。

在装卸物品的作业过程中,必需严格依照安全标准,协调好装卸人员的作业行为。

第11条当有人员在高处作业时,下面的工作人员应保持安静,并注意不要影响高处作业人员的注意力。

必要时应打招呼或通知高处作业人员谨慎作业。

第四章突发事件处理方法第12条假如发生高处作业人员或作业设备滑落,被卡住或卡住人员的情况,应适时进行紧急救援,并通知相关部门。

在紧急情况下,不得擅自上下高处作业设备进行救援。

第13条高处作业时应注意防雷,如碰到雷电天气,应立刻停止高处作业工作并撤离。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为了明确高处作业定义、分级与分类、安全要求,加强高处作业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高处作业安全管理的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高处作业。

3 职责3.1 高处作业由各申请部门实施管理,并负责高处作业的临护。

3.2 安全部门负责高处作业的二级、三级高处作业的审批,并对高处作业的实施进行检查。

3.3 生产副总负责特殊高处作业的审批。

4 管理内容与方法4.1 高处作业的等级划分4.1.1 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

4.1.2 高处作业的分级a. 高处作业高度在2~5m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

b. 高处作业高度在5m以上至15m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

c. 高处作业高度在15m以上至30m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

d. 高处作业高度在30m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4.2 高处作业的分类4.2.1 分类高处作业分为特殊高处作业、冶炼化工工况高处作业和一般高处作业3种。

4.2.2 特殊高处作业4.2.2.1 阵风风力五级风速8.0m/s及以上情况下进行的强风高处作业。

4.2.2.2 GB/T4200—2008规定的Ⅱ级或Ⅱ级以上的高温作业。

4.2.2.3平均气温等于或低于5℃的作业环境。

4.2.2.4接触冷水温度等于或低于12℃的作业。

4.2.2.5作业场地有冰、雪、霜、水、油等易滑物。

4.2.2.6 作业场所光线不足或能见度差。

4.2.2.8 摆动,立足处不是平面或只有很小的平面,即任一边小于500 mm 的矩形平面、直径小于500mm的圆形平面或具有类似尺寸的其他形状的平面,致使作业者无法维持正常姿势。

4.2.2.9 GB3869-1997体力劳动强度分级规定的Ⅲ级或Ⅲ级以上的体力劳动强度。

4.2.2.10存在有毒气体或空气中含氧量低于19.5%的作业环境。

4.2.2.11可能会引起各种灾害事故的作业环境和抢救突然发生的各种灾害事故。

高处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高处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高处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为了保障高处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高处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包括固定设备的安装、维护与拆除、建筑工程、设备设施的检修与维护等工作。

三、责任与义务1. 领导责任:各级领导应高度重视高处作业安全,确保安全措施的贯彻执行。

2. 监督责任:安全监督部门应加强对高处作业的监管,制定监督计划,并及时发现和纠正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

3. 高处作业人员责任:高处作业人员应切实履行安全操作义务,并参加相关的安全教育培训。

四、高处作业的安全措施1. 安全防护设施:(1)搭设脚手架: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符合规范,承重能力应满足工作需求,固定牢固并设置防护栏杆。

(2)安全网的使用:在作业现场周围和高处设施下方必须设置安全网,用以防止人员和物品坠落。

(3)安全带的佩戴:高处作业人员应佩戴合格的安全带,并正确使用。

2. 高处作业的规范操作:(1)严禁单脚站立:高处作业人员应保持双脚平稳站立,避免站在不稳定的位置。

(2)工具使用:高处作业人员应在高处作业前进行工具检查,并确保工具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3)控制高风险环境:在高风险环境下,高处作业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自身安全。

五、高处作业的安全培训与教育1.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接受安全培训,并通过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 安全培训内容包括高处作业的风险与控制、安全操作规范、紧急救援方法等。

六、违规与处罚1. 高处作业人员若发现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应立即制止并上报相关部门。

2. 违反安全规定的高处作业人员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停工整改等。

七、应急与事故处理1. 发生高处作业的意外事故时,应立即报告相关部门,并进行应急处置。

2. 对高处作业事故的调查处理应及时进行,查清事故原因,并采取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八、安全管理的目标与要求1. 目标:确保高处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减少高处作业事故的发生,提高工作效率。

高处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度

高处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度

高处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度高处作业是指在高度超过2米的地方进行的作业,例如悬挂式脚手架作业、高空架设等。

由于高处作业存在着高空坠落、碰撞、电击等风险,不仅容易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而且很难及时发现和救援,因此,建立科学的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是非常重要的。

一、责任制度高处作业的责任应该落实到岗位和个人。

对于高处作业工作人员,应该对其进行反复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其掌握合理的安全操作技能和措施,现场监控,严格按照作业计划要求,如发现问题及时停止作业,及时报告上级领导,督促其进行处理。

同时,每个岗位都应明确其安全职责及其实行情况,如安全员、监理现场管理人员、设计人员等,要实现层层管理、多方督办,切实防止高处作业事故的发生。

二、预案和程序评估在开展高处作业前,必须要制定出是独立的预案和程序评估。

预案应明确高处作业的任务、人员、作业流程、设备和工具选型等,制定灾难情况下的应急处理方案。

程序评估应包括现场环境的综合评估、作业风险的分析和评估,制定合理的风险控制措施和安全操作指南。

在现场准备工作完成后,要对作业流程、安全措施进行全面评估,确认安全条件后方可开始作业。

三、员工培训每一个从事高处作业的员工必须进行演习和培训。

培训应重点关注高空安全意识、作业环境的风险控制和应急响应的办法。

每个高处作业员工都必须熟悉使用高处作业安全设备的操作规程,包括安全防护用具、安全绳索、防护装备的实际操作等。

四、设备保养和维护高处作业中所使用的工具、设备的保养和维护都是非常重要的。

不论设备还是工具,都必须进行合理的保养和维护方能保证其能够正常的工作。

要严格按照制定的设备管理规定进行设备的使用、保养、维护和检查。

每个设备的使用时间、工作状况,必须进行记录备查。

如果设备存在故障和损坏情况,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且及时进行维修和更换,保障设备的正常运行。

五、现场施工管理在高处作业现场,要形成一种高度专业化的施工管理,必须严格按照作业计划执行实施,实行层层上报机制,确保每个节点的安全。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最新版)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最新版)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目的:以“谁审批、谁作业、谁负责”为原则,明确职责和安全责任,落实安全责任和安全措施,规范高处作业,防止人员高处坠落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适用:进入本公司进行高处作业的所有作业人员。

职责:1)总经理(安全副总经理)负责审批Ⅲ级、Ⅳ级高处作业。

2)安环部负责本规定的修订和解释。

负责Ⅰ级、Ⅱ级高处作业的审批,参与制定级高处作业安全措施和审核,监督检查作业安全措施落实,代表公司对高处作业进行管理和监督。

3)作业单位和申请作业部门是进行高处作业的责任主体,必须确定作业方案和落实安全措施,高处作业坚持“谁作业、谁负责”的原则,对高处作业安全负责;4)工程部或监理单位负责大型技改、新建工程高处施工技术方案审核(Ⅲ级、Ⅳ级高处作业方案应报公司审批)及作业安全监督,负责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设置和完善5)高处作业负责管理人员:总经理、安全副总经理、工程副总、工程部(经理、副经理)、安环部(经理、副经理、分管工程师)、操作部(经理、副经理)综管部经理、商务部(计量经理)。

6)高处作业会签人员:总经理、安全副总经理、工程部(经理、分管副经理)、安环部(经理、分管副经理、分管工程师)、操作部(经理、副经理)、综管部经理、商务部(经理、计量经理)。

7)高处作业审批人员:总经理、安全副总经理、安环部(经理、分管副经理、分管工程师)。

负责监督本次《高处安全作业票》上列出的安全措施的落实及确认,严格执行高处作业规定,保证本次作业的安全。

管理内容:1.定义:高处作业:在距坠落基准面2 m及2 m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坠落基准面是指坠落处最低点的水平面。

1.1.作业分级:作业高度h按照GB/T 3608分为四个区段:2m≤h≤5m;5m<h≤15m;l5m<h≤30m;h>30m。

1.2.直接引起坠落的客观危险因素分为9种:a)阵风风力五级(风速8.0m/s)以上;b)平均气温等于或低于5℃的作业环境;c) 接触冷水温度等于或低于12℃的作业;d) 作业场地有冰、雪、霜、油、水等易滑物;e) 作业场所光线不足或能见度差;f) 作业活动范围与危险电压带电体距离小于表1的规定;表1 作业活动范围与危险电压带电体的距离g) 摆动、立足处不是平面或只有很小的平面,即任一边小于500mm 的矩形平面、直径小于500mm 的圆形平面或具有类似尺寸的其他形状的平面,致使作业者无法维持正常姿势;h) 存在有毒气体或空气中含氧量低于19.5%的作业环境;i) 可能会引起各种灾害事故的作业环境和抢救突然发生的各种灾害事故。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高处作业管理,预防和减少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等事故,确保高处作业人员安全措施落实到位,保证高处作业人员安全,特制定《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述高处作业是指坠落高度 2 米及 2 米以上有可能发生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本制度适用于高处作业中的邻边、洞口、攀登、悬空、操作平台、交叉作业等项作业。

凡集团所属各单位现场作业涉及高处作业均要求按此制度执行。

第三条高处作业应在作业前制定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安全技术措施应经单位工作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书面确认许可后方可进行作业。

第四条高处作业工作前,工作负责人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应记录,安全管理人员应做好监督工作。

第五条高处专门作业人员属于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且操作证在有效期内。

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的要求具体参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办法》。

第六条高处作业现场应按照要求将各类警示标志悬挂于工作现场各相应的部位,夜间应设红灯警示,作业前应检查高处作业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设备,确认完好后,方可开始作业。

第七条高处作业人员应根据作业的实际情况配备相应的高处作业安全防护用品,并应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用具。

第八条作业前作业人员应再次检查安全防护用品完好情况。

第九条对作业现场可能坠落的物料,应及时拆除或采取固定措施,高处作业所用的物料应堆放平稳,不得妨碍通行和装卸。

第十条作业用工具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理干净;拆卸下的物料及余料和废料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随意放置或向下丢弃。

传递物料时严禁抛掷,应采用绳索等传递。

第十一条高处作业过程中应按消防安全技术规范要求采取防火措施,可参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

第十二条高处作业若持续时间超过一天以上的应对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设施设置专人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发现隐患应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高空作业安全管理工作指引1凡是进行高处作业的,应使用脚手架、平台、梯子、防护围栏、档角板安全带和安全网等,作业前应认真检查所用的安全设施是否牢固可靠。

2凡是从事高处作业人员应接受高处作业安全知识的教育,特殊高处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上岗前应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设备的,应规定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

3高处作业人员应经过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

施工单位应为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等必备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具,作业人员应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

4施工单位应按类别,有针对性地将各类安全警示标志悬挂于施工现场对应部位,夜间应安红灯警示。

5高处作业所用工具1上班前必须认真检查机械设备、用具、绳子、坐板、安全带有无损坏。

确保机械性能良好及各种用具无异常现象方能上岗操作。

2操作绳安全绳必须分开生根并扎紧系死,靠沿口处要加垫软物,防止因磨损面断绳,绳子下面一定要接触地面,放绳人同时也要系临时安全带。

1.从事高空作业人员要定期体检,经医生诊断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和精神不正常的人员不准在高处作业。

2.距地面两米以上工作面、斜面坡度大于45',工作地面没有立脚的地方或有震动的地方,均应视为高空作业(或高处作业)。

3.登高作业要穿软底鞋,不能穿拖鞋、硬底鞋或塑料底鞋以防滑倒。

4.登高作业时,需佩带安全带。

安全带要高挂低用,严禁低挂高用,要挂在牢固的构件上,不得挂在有尖锐棱角的构件上,不准挂在活动物件上,5.工作前要仔细检查所用的登高工具(如安全帽、安全网、梯子、跳板、脚手架、防护栏等),必须安全可靠,严禁冒险作业。

6.高空作业和地面要划禁区、用围栏圈起,并挂上"闲人免进、禁止通行"的警告牌。

7.靠近电源(低压)线路作业前,应先联系停电,确认停电后,方可进行工作,并应设置绝缘档壁隔离,作业人员最少距离电线(低压)2公尺以上,严禁在高压线下作业。

8.高空作业所用的材料要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内,上下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高处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度

高处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度

高处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度高处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度「篇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桥梁工程高处作业施工安全,防止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等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安全与健康。

第二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制定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桥梁工程高处作业符合国家标准《高处作业分级》(GB3608-83)“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的规定,重点针对作业高度在15m(三级)以上高处作业及特殊高处作业中的悬空高处作业。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在建桥梁工程项目。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五条目标责任(一)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结合工程施工特点,制定桥梁工程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方案和发生紧急情况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项目经理部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贯彻落实;如变更须按变更程序审批,特殊情况下采取紧急措施,遏制事故发生,避免损失。

(二)项目经理部必须实行高处作业安全目标管理,并建立相应的安全保证体系和管理网络,机构健全,人员到位,责任到人。

(三)项目经理部必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经理对桥梁施工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要逐层落实到人。

(四)高处作业施工中应运用现代管理技术,推行现代先进管理方法,编制科学的安全施工程序,标明安全技术关键点,合理组织施工,确保安全生产。

第六条人员(一)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按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要求,经专门培训,持证上岗。

(二)高处作业人员须经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并要定期进行体检,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精神病、严重贫血病、恐高症、严重关节炎等疾病及其他不适合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三)高处作业人员必须进行高处作业安全知识培训;在高处施工采取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和新设备时,要提前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与交底。

(四)作业人员从事高处作业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不得穿拖鞋、硬底鞋等。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公司高处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等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公司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涉及高处作业的区域和部门,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施工、设备安装、维修保养等高处作业活动。

三、管理职责1.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修订并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2.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高处作业的安全管理,确保作业过程符合安全要求。

3.高处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确保作业安全。

四、高处作业安全要求1.高处作业前,必须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明确作业区域的安全条件和作业要求,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2.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熟悉高处作业的安全知识和操作规程,并取得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3.高处作业区域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防止非作业人员进入。

4.高处作业所使用的设备、工具、安全带、安全网等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安全要求,并经过检查和确认。

5.高处作业前,应检查并确认作业区域无障碍物、无松动物体等安全隐患,确保作业环境安全。

6.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等防护用品,并确保其正确佩戴和使用。

7.高处作业现场应设置专人监护,监护人员应熟悉高处作业的安全要求和应急措施,确保作业现场的安全。

五、高处作业审批流程1.高处作业前,作业部门应填写《高处作业审批表》,明确作业内容、时间、地点、安全措施等,并提交给安全管理部门审批。

2.安全管理部门应对《高处作业审批表》进行审查,核实作业内容、安全措施等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并签署审批意见。

3.经安全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后,作业部门方可进行高处作业。

未经审批或审批未通过的高处作业,不得擅自进行。

六、安全检查和监督1.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高处作业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记录在案。

2.各部门应定期对高处作业区域进行自查,确保安全条件符合要求。

3.安全管理部门应对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各项安全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减少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化工厂及相关方的高处作业安全管理。

第二章高处作业的定义与分类第三条本制度所指高处作业是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 以上(含2m)位置有可能坠落的作业。

高处作业分为一般高处作业和特殊高处作业两类。

(一)在作业基准面2米(含2米)以上30米以下(不含30米)的,称为一般高处作业;(二)符合以下情况的高处作业为特殊高处作业;在作业基准面30米(含30米)以上的高处作业、高温或低温、雨雪天气、夜间、接近或接触带电体、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突发灾害抢救、有限空间内等环境进行的高空作业及在排放有毒、有害气体和粉尘超出允许浓度的场所进行的高处作业。

第三章高处作业审批第四条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标准》。

进行高处作业需向生产办提出申请,由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办理《登高作业许可证》,一般高处作业由生产办审批,特殊高处作业由实业公司安全环保部进行检查确认后,公司主管安全领导负责审批。

未办理作业票,严禁作业。

第四章高处作业的安全措施第五条凡是坠落高度在2米以上(含2米)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高度虽不足2米,但作业地段的下面是坡度大于45°的斜坡,附近有坑、井、有转动设备或堆放容易伤人的物品,工作条件特殊(风雪天气),有机械震动的地方,在有毒气体存在的房内工作时,均应按高处作业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在进行高处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作业现场必须设置安全护梯或安全网(强度合格)等防护设施,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暴雨或雷电天气时,应停止高处作业。

第七条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合格,并熟悉现场环境和施工安全要求,对患有职业禁忌证和年老体弱、疲劳过度、视力不准及酒后等人员不准进行高处作业。

第八条进行高处作业的人员一般不应交叉作业,凡因工作需要,必须交叉作业时,要设安全网、防护碰等安全设施,否则不准作业。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为保障人身安全,防止高空坠落等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标准等,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XXX施工生产范围内进行的所有高处作业。

一、工作程序1、高处作业分一般高处作业和特殊高处作业1.1 一般高处作业分级(1)高处作业高度在2~5m时,为一级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高度在5~15m时(含5m),为二级高处作业。

(3)高处作业高度在15~30m时,为三级高处作业。

(4)高处作业高度在30m(含30m)以上时,称特级高处作业。

1.2特殊高处作业分类(1)在阵风风力六级(风速10.8m/s)以上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强风高处作业。

(2)在高温或低温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异温高处作业。

(3)降雨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雨天高处作业。

(4)降雪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雪天高处作业。

(5)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夜间高处作业。

(6)在接近或接触带电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临近或带电高处作业。

(7)在无立足或无牢靠立足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悬空高处作业。

(8)对突然发生的各种灾害事故,进行抢救的高处作业,称为抢救高处作业。

1.3 以下情况均视为高处作业(1)凡是框架结构生产装置,虽有护栏,但工作人员进行非经常性作业时有可能发生意外的视为高处作业。

(2)在无平台、护栏的塔(杆)、设备等建筑上进行作业时视为高处作业。

(3)在高大塔、设备内进行登高作业视为高处作业。

(4)作业下部或附近有排液沟、排放管、液体贮池、熔融物或在易燃、易爆、易中毒区域等部位登高作业视为部位登高作业。

2、高处作业要求2.1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熟悉现场环境和施工安全要求。

必须严格遵守有关高处作业的安全规定。

2.2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以及其他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准登高作业。

2.3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按要求穿戴整齐个人防护用品,安全带设置应符合高挂低用规定。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高空作业管理制度篇一一、施工机械、机具、路料管理施工作业车辆及机具的管理必须认真执行《铁路工务安全规则》、《轨道车管理规则》的规定。

1、施工车辆、施工机具必须经常检修和保养。

在检修前要设置停车信号防护,检修时要定人、定责,并填写检修、保养记录,确保机具上道前状态良好。

2、轨道车备品齐全,禁止在车上使用汽油炉,电炉;驻地料库的管理要定人定责,做好防火、防盗、防溜工作。

3、轨道车进出区间装卸材料时,必须由职务不低于工长的人员负责指挥(卸钢轨作业时,要有职务不低于车间副主任的人员担任),必须等车辆停稳后再组织装卸,卸料时要组织人员及时清道,严禁边走边卸。

4、轨道车、收轨车在运行途中必须加强监载检查,防止物料脱落。

5、上道使用的机具必须通过产品认证,未经认证的不得上道使用。

6、两线间及道碴边坡上禁止摆放一切施工机具及材料。

7、使用氧气乙炔设备时,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其他人员应远离喷嘴前方,防止烧伤。

乙炔瓶不得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

氧气、乙炔、燃气瓶按规定距离放置,乙炔瓶与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0米,与氧气瓶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米。

作业时相互间的距离及距离火源均不得少于10m。

搬运时严禁碰撞,运输时不得混装。

8、加强汽、柴油管理工作,实行定量发放,专人保管措施,严防油渍外泄,造成火灾。

9、工地用电缆线、配电盘要有专人保管,严禁使用破损、裸露电线。

11、加强路料管理,实行定量发放,专人保管措施,钢轨堆放标准不得超限,特别是短于7米的短轨、桥枕,零星小料要入库、登记、加锁管理。

12、料场的材料配件要点收堆码整齐,专人看守,并配备消防设备和材料。

13、工地的机具、材料、工具要远离限界,派有责任心的职工看守,上下班要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14、旅客列车到达施工地点前10分钟,必须停止一切影响列车运行的作业施工,且人员、设备等应撤至距钢轨头部外侧2m以外,施工机械、物料堆码必须放置牢固。

高处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度

高处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度

高处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度高处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度一、前言随着建筑业和工业生产的不断发展,高处作业已成为许多企业日常工作中不可避免的一部分,但高处作业也伴随着一定的安全风险。

因此,建立科学有效的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对于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工作效率至关重要。

二、高处作业的定义高处作业是指工人在施工现场、工厂、仓库等建筑物或设施的高处进行的工作活动,如悬挂脚手架、登高作业等。

三、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重要性1. 保障员工生命安全2. 防止意外事故发生3. 提高工作效率4. 降低生产成本四、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1. 负责人员及组织架构确定高处作业的负责人员,并明确各自职责;建立清晰的高处作业管理组织架构,明确各级管理人员。

2. 风险评估与制定作业方案在进行高处作业前,必须进行详细的风险评估,并制定相应的作业方案;确保作业方案合理有效,并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3. 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安全带、安全网、防护栏杆等安全设施必须按照规范要求设置;定期检查和维护安全设施,确保其有效性。

4. 作业人员培训和考核所有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接受专业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考核,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5. 安全监督和检查设立专门的安全监督岗位,定期对高处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严格执行“三检制”,即“自检、互检、专检”,确保高处作业安全。

五、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与监督1. 执行负责人员必须严格执行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确保作业安全;对于违反制度的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 监督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定期对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和改进;鼓励员工参与安全管理,建立安全文化。

六、总结建立健全的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对于企业来说至关重要,可以有效预防高处作业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安全和生命。

只有不断完善制度、加强执行和监督,才能实现高处作业安全管理的全面有效。

以上是关于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详细内容,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56、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确保公司现场任何工作区域内有可能造成人员坠落风险的工作安全地进行,不会对自身安全构成威胁。

防止高空作业事故发生,制定本管理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现场对高空作业的最低要求,所有在从事该项工作的员工,包括承包商。

3 职责
3.1在本制度中定义了某一岗位的工作时,即使该岗位工作人员可以指派某人去执行此项工作,但是其责任仍由原岗位工作人员承担。

被指派人必须直接向指派人报告。

3.2员工
3.2.1员工必须清楚、理解和遵循本制度中涉及他们自己工作的健康、安全和环境要求,并在工作中执行制度的要求。

3.2.2一旦发现可能影响设备安全运行异常状况或危险,员工必须向他们的主管报告。

3.2.3员工在对某项任务的指示无把握或担心任何的安全状态时,都必须向他们的直接主管提出来。

3.3部门副经理
3.3.1应透彻地熟悉本制度及在实施和强制执行本制度时他们各自的职责。

3.3.2主管应确保只有胜任的人才被分配任务,包括应确保这名工人有资质、技能、知识和体力来安全地执行该项工作任务。

3.4部门经理
3.4.1确保其管理权限范围内的安全评估确实得到执行。

3.4.2确保本制度在其负责范围内得到了有效执行和维护。

3.5安环保卫部经理
3.5.1对在本制度实施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问题进行裁决;
3.5.2审查各部门以确保实施本制度的要求,并将实施情况反馈给总经理;
3.5.4协助部门/承包方计划和协调工作以有效地实施本制度的要求;
3.5.5确保生成所要求的健康、安全和环保记录,并在需要时可供管理层和政府当局审查。

3.6总经理
总经理全面负责本制度,并对其实施提供支持以及确保现场的所有部门的积极参与。

4 要求
4.1高空作业定义
4.1.1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或者工作斜面坡度大于45°,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空作业。

包括: 高空厂房结构、竖井/斜井、陡坡、坑洞、悬崖、脚手架、工作平台、屋顶、电塔/杆、树、升降式工作台及轻便梯子等。

4.2高空作业许可证
4.2.1在从事高空作业之前,承担该项工作的人或其主管应该进行工作安全分析,识别与该项高空作业有关的危险。

如果存在人员坠落风险,必须办理高空作业许可证。

4.2.2以下工作不需要办理高空作业许可证,但是必须遵守其相关的安全操作制度。

(1)在安装有围栏和梯子的固定式工作平台上作业
(2)高度不超过2m的轻便梯子
4.2.3如果承担该项工作的人或其主管不能识别潜在的危险,或者不能确定是否需要办理高空作业许可证,他/她就应该向其上级或安全人员征求意见。

4.2.4工作许可证上要注明危险的预防及控制措施,以保证该作业得以安全实施。

4.2.5许可证发放人在该项工作开始之前,应该向承担该项工作的人员详细介绍与本工作相关的危险和控制预防以及个人防护设备的使用等情况,并确保其对所介绍的内容有透彻的理解。

4.2.6在高空作业开始之前并在高空作业许可证上签字时,所有相关人员都必须按照许可证上列明的所有注意事项和其他项目进行检查是否符合要求。

4.2.7如果高空作业不能在一个班内完成,新的班次需要重新办理许可证,或者审查并重签现有的许可证。

4.2.8高空作业许可证必须完整填写,该许可证签发之前不得开始该项工作。

作业必须严格按照作业许可证中规定的要求进行。

4.2.9高空作业结束以后,许可证应该交回签发人存档。

4.2.10以下人员得到授权可以签发高空作业许可证
(1)机械\电气维修负责人;
(2)生产主管和副经理;
(3)建设主管和副经理;
(4)安全人员。

4.2.11通常情况下,高空作业许可证应该由直接负责的主管签发,如果主管不能确定风险分析或控制措施是否合理有效,应该向其副经理或安全人员寻求帮助。

4.2.12在拆除工作平台钢格板,或防护护栏之前,必须办理《拆除钢格板或护栏许可证》。

4.3高空作业的总体要求
4.3.1任何存在坠落危险的地点,在没有采取预防坠落措施之前,禁止作业。

4.3.2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癫痫病、严重贫血、恐高症及其他不适应包括作业的人,不准从事高空作业。

4.3.3在有坠落危险的地点进行工作之前,要进行工作安全分析,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消除或降低风险。

措施应至少包括:
(1)尽量把工作带回到地面上完成;
(2)搭建脚手架、工作平台、护栏等;
(3)使用经过批准的专用吊笼;
(4)作业许可证;
(5)作业人员经过坠落保护培训,具备该项工作的资质;
(6)个人防护用品/坠落保护用品的选择和使用;
(7)现场管理/监护人;
(8)仔细检查评估作业区域;
(9)工作区域内做好标记。

4.3.4对脚手架和工作平台的要求:
(1)脚手架或工作平台应使用钢质材料搭建,确保结实可靠,没有缺陷;
(2)脚手架或工作平台在搭建完成,投入使用之前须经有资质的人员检查。

(3)脚手架或工作平台以及上下通道必须安装护栏。

4.3.5对个人防护用品/坠落保护用具的要求:
(1)所有在高空作业的人员,必须佩戴防坠保护用具,这些防坠保护用具在使用之前应进行检查,确保结实可靠。

(2)最基本强制防坠保护用具应该包括全身型背带、链接在配套的系索并拴在适当的固定点上。

(3)当工作方式要求员工在高空移动作业需要不停地解开、系上安全带时,应使用双重系索安全绳以确保至少一直有一个连接点运作正常。

(4)所有个人防护用品包括坠落保护用具必须正确地穿戴和使用,使其发挥作用。

(5)高空作业的人员应确保使用帽绳戴牢他们的安全帽。

(6)所有发现有缺陷的坠落保护用具都应立即回收并停止使用,直到修好为止。

如果无法修好,应立即销毁。

4.3.6所有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在开始工作之前,都必须经过相应的安全培训。

4.3.7监护人在被监护对象高空作业期间必须坚守岗位,并配备救护用具。

发现安全措施或个人安全防护用品不到位或不完善时,应立即制止纠正。

4.3.8不再使用腰带式安全绳,只能使用合格的全身式安全带。

4.3.9安全带的拴系应该能保证一旦发生坠落时,可尽量缩短人员坠落的距离。

任何时候,安全带都要拴在作业人员上方至少1米高的地方,并与一个稳固的固定点相连。

4.3.10在诸如屋顶、磨机、罐体、深坑等没有合适的位置用来拴安全带的地方,应该设置专门的安全带固定点,如生命线。

4.3.11高空作业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工具袋。

上下梯子时手中不得拿物件;并必须从专门的通道上下,不得在高空投掷材料或工具等物;
不得将易滚易滑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工作完毕应及时将工具、零星材料、另部件等一切易坠落物件清理干净,以防落下伤人,上下大型零件时,应采用可靠的起吊机具。

4.3.12要处处注意危险标志和危险地方。

夜间作业,必须设置足够的照明设施,否则禁止施工。

4.3.13严禁上下同时垂直作业。

若特殊情况必须垂直作业,应经部门领导批准,并在上下两层间设置专用的防护棚或者其他隔离设施。

4.3.14严禁坐在高空无遮栏处休息,防止坠落。

4.3.15除非经过批准的提升吊笼,否则禁止使用吊车、卷扬机、升降机、和装载机铲斗等来升降人员。

4.3.16当需要在PVC瓦等轻型屋面工作时,必须采取安全行走的保护措施,如铺设木板、跳板并加防护绳等,在屋面下部增加安全网和安全带,不准在没有安全保护措施情况下冒险踩踏。

4.3.17不论任何情况,不得在墙顶上工作或通行。

4.3.18进行高空焊接、氧割作业时,必须事先清除火星飞溅范围内的易燃易爆物品,包括氧气和乙炔气瓶。

4.3.19遇六级以上大风时,禁止露天进行高空作业。

4.3.20在高空作业区地面、坑洞周围要划出禁区,用警示带等围起来,并挂上“闲人免进”、“禁止通行”、或“小心坠落”等警示牌。

4.3.21各相关部门应该对使用的坠落预防设施(如移动作业平台、便携梯、永久梯等)和防坠个人防护用品(即安全带及其附件,安全绳、扣件等)进行登记,并指派有资质专人定期检查和保养。

5 附录
5.1本制度由安环部负责解释
5.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