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生御江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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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生·御江湾
环境影响报告书简要本
1 项目概况
1.1项目由来
东海之滨,海中之州。
舟山群岛宛如撒落在碧波万顷东海洋面上的璀璨明珠,构成“千岛之城”的壮丽景色。
群岛特有的蓝天、碧海、绿岛、金沙、白浪、佛国文化散发着无穷的迷人魅力。
临城新区作为舟山新的政治、文化、教育和商服中心,区位优势优越,自然风光和资源得天独厚,是创造舒适的人居环境的理想位置。
随着临城新区的基础设施等配套设施的不断完善,其生活居住的优势不断突显,舟山祥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看好当地的市场前景,拟在舟山市临城新区翁山路与星岛路交汇处的LKC-5-3地块建设住宅小区。
1.2建设地点
舟山市临城新区翁山路与星岛路交汇处的LKC-5-3地块。
1.3建设性质
新建。
2 工程内容及污染因素分析
项目总用地面积105496 m2,适建用地88898 m2,工程总建筑面积为182613m2(其中地上为133347 m2,地下为49266 m2)。
容积率为1.50,建筑密度为22%,绿地率为40%。
总停车位858辆(其中地面停车位39辆,地下停车位为819辆)。
小区共29幢住宅楼,其中多层12幢,中高层6幢,高层11幢,总户数1014户。
项目总投资120815万元。
项目经济技术指标如下表1:
表1 本项目综合经济技术指标
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为废水、废气、噪声及固废,污染物排放量见下表2:表2 项目营运期污染物排放量核算汇总表
3 选址周边环境质量现状及保护目标
3.1敏感点及环境保护目标
现状主要敏感点为东侧和西侧的合兴社区居民和四周地块拟开发房地产的住宅小区,其距项目地块的距离和方位见表2。
表2 项目周围敏感点
注:保亿·华荣住宅小区正在建设过程中,拟于2013年12月初完工;融信新新家园2010年6月开工,拟于2013年11月初完工。
本项目2012年12月底结束。
建设项目所在地
图1 项目地理位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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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
根据《舟山市环境质量报告书(2008年)》舟山城区大气环境质量常规监测统计结果,SO2、NO2、PM10、TSP年均浓度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二级标准的限值要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较好。
(2)声环境
根据环境噪声监测结果分析,项目东侧、北侧和西侧现状背景噪声值昼、夜间均达《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区标准;南侧昼间背景噪声受施工交通车辆进出噪声影响超《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区标准,夜间背景值达1类区标准。
(3)海域水环境
本项目纳污近岸海域海水水质受无机氮影响超《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第四类标准,未能达到水质保护目标要求。
4 环境影响预测主要结论
4.1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生态环境影响
因项目所在地目前生态系统较为简单,主要为主体工程施工挖、填土方引起的水土流失,项目建成后作好生态绿化工作。
因此项目建成前后对生态环境影响不大。
(2)声环境影响
施工期:
项目施工边界距离东侧的合兴社区居民住宅区最近距离为70 m,距离西侧的合兴社区居民住宅区最近距离为200 m,上述居住区声环境均执行1类区,根据噪声衰减公式可知:项目施工阶段各机械设备运行噪声对东侧合兴社区村民居住区的贡献值为70.4dB(叠加背景值后为70.4dB),超《声环境质量标准》1类区标准,对西侧合兴村贡献值为61dB(叠加背景值后为61dB),超《声环境质量标准》1类
区标准,其施工噪声对上述声环境敏感点的声环境质量造成一定影响。
因而要求建设施工单位采取必要的噪声防治措施,减小其对周围敏感点的影响。
经采取本环评提出的噪声防治措施减轻对周边声环境敏感点及外环境的影响。
营运期: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自变配电房、自备发电机组、水泵和风机等设备运行噪声以及车辆在基地内行驶噪声等。
只要采取本环评提出的噪声防治措施后,项目噪声对内外环境的影响不显著。
(3)水环境影响
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废水及施工废水,施工区应设置简易厕所及化粪池,生活废水经预处理后排放,施工单位应注意对施工废水的处理,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营运期:
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拟建小区居民和公建用房生活污水以及泳池出水,废水产生量为802.5 t/d(即24.07万t/a),产生COD、NH3-N和总P分别为84.25 t/a、9.63 t/a和1.93 t/a。
本项目污水经管道汇集至室外化粪池处理后,经管网合并排入南侧及西侧道路上市政污水管网,纳管污水最后进入临城小干污水处理厂,经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二级标准要求后,最后排入舟山港南侧海域。
项目废水达标处理后年排放COD24.07 t/a,NH3-N 6.02 t/a,总P0.72 t/a。
由于项目排放的废水为生活污水,废水经小干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对纳污海域的影响不明显。
(4)大气环境影响
施工期: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及住宅楼装修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项目应加强施工管理,采取封闭式施工等本环评提出的措施,最大程度地减少施工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
营运期:
项目废气主要为居民厨房废气和车辆尾气等。
厨房产生的烟气经集中内烟道高于楼顶统一排放,由于扩散系数较好,其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不明显;地下车库的汽车尾气经竖井在屋顶排放。
根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的计算,本项目的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各网格点的浓度均达到环境质量标准,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不明显。
(5)固废
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施工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废土、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等。
对于建筑垃圾应进行综合利用,不能利用地连同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作无害处处理。
弃方运至城建委渣土办指定地点堆放,挖出的土石方应尽快运离,避免长时间和大量堆放。
如此,项目固废对外环境的影响较小。
营运期:
项目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总产生量为1302.9 t/a,为一般固废。
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如此,则项目固废对内外环境影响不明显。
如此,则项目固废对内外环境影响不明显。
5 污染防治对策措施
5.1施工期污染防治对策
(1)生态保护
1、本项目挖方总量12.7万m3,填方总量5.3万m3,其中内部调剂3.85万m3,外借1.45万m3,弃方8.85万m3。
弃方运至城建委渣土办指定地点堆放;挖出的土石方应尽快运离,避免长时间和大量堆放。
2、尽量减少施工场地挖方量和开挖范围,减少土石方的二次开挖和填筑,并要注意根据施工需要合理布置场地,尽量减少工作面,在填方之前必须设置排水沟。
3、挖方时的表层土壤应就近临时堆放保存,四周用草皮维护,工程完成后作
为绿地表层覆土,同时在堆放场四周开挖简易排水沟,以排除堆放场四周集水,排水沟与主体工程临时排水沟相接,经沉淀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4、在工程设计和建造过程中,要根据地块内的自然环境和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选取合理的小区内路基断面形式,并进行有效的防护、排水等工程措施。
5、施工阶段预制场等需要堆放大量的砂石料,应在其周围堆置草包挡砂,场地四周开挖简易排水沟,以防止暴雨冲刷,造成水土流失,并在排水沟出口处设置沉砂池。
6、施工结束拆除临时工程设施后,应对场地进行清理和平整,进行生态恢复,采取覆绿措施,播种舟山当地绿色植物,同时加强植物的抚育管理,以保证成活率和绿化效果。
在不影响主体工程建设的情况下尽早对部分较集中的裸露地块进行绿化,减少建设期间的水土流失,待建筑物建成后再对建设过程中损坏的植被进行补植。
7、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基础施工应尽可能避开雨季,不能避开的,应备有防雨布或化纤网覆盖,防止汛期造成水土大量流失,平时尽量保持表面平整,减少雨水冲刷。
8、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水土保持宣传教育,提高其水土保持意识。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加强回填土方的管理,制定土方表面压实、定期喷水、覆盖等措施;不需要的土方,建筑材料弃渣应及时运走,不宜长时间堆积和堆积过高。
2、施工中建筑物应用围帘封闭,脚手架在拆除前,先将水平内、脚手板上的垃圾清理干净,同时严禁将垃圾从高空丢下,应用吊机运下,并及时喷水抑尘。
3、建材、土石方等应尽量集中堆放,并加强堆场管理,如对易起尘建筑材料进行遮盖,开挖出的土石方应加强围栏、表面用毡布覆盖,场地应定时洒水抑尘等,堆场位置应尽量远离东侧合兴村村民住宅。
4、主要运输道路应进行硬化,并加强管理,进出车辆应减缓行驶速度,减小扬尘。
5、车辆运输土方及建筑材料时,装载不宜过满,同时应用帆布盖住车体,避
免运输过程中洒落引起二次扬尘。
6、规划好施工车辆的运行路线,尽量避开生活区和人流密集的交通要道。
7、施工场地干燥时适当喷水加湿,并经常清扫场地及道路,在施工场地清理阶段,做到先洒水,后清扫,减少扬尘产生。
8、使用商品混凝土,减少扬尘。
9、水泥采用散装水泥罐,用槽罐车装运。
10、加强对施工机械的使用管理和保养维修,合理降低同时使用次数,提高机械使用效率,减少废气排放量,同时也可降低油耗,减少施工成本。
11、建筑物在装修过程中,应实行清洁生产工艺,墙体材料、油漆、涂料、粘合剂和木材等,要求使用低污染、低放射性、低挥发性、低毒性的符合国家对室内装潢材料有害物质限量规定的装修材料,尽量使用绿色产品,注意环保性和安全性。
室内空气质量达《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后,方可使用。
12、加强施工管理,提倡文明施工。
(3)噪声防治措施
1、在建筑施工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标准》(GB12523- 90)中的标准和规定,在施工前应向舟山市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申报登记手续。
除特殊工艺需要外,禁止夜间进行高噪声施工作业,如果必须进行夜间施工的,则应认真执行夜间施工的有关规定,施工单位要提出书面申请,经环保部门批复同意后再行施工并尽量缩短工期,同时应向附近居民公告。
2、夜间禁止打桩等高噪声施工作业。
3、在施工时应加强环保措施,选择低噪声施工设备;加强机械设备的维修、管理,使其处于低噪声、高效率的良好工作状态;对产生高噪声的设备设置应远离东侧的合兴村,如条件容许,可设置隔声屏或置于施工棚内,以减小对周围声环境和敏感点的影响。
4、建设期间采取封闭式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5、砂石等施工物料、土石方等的堆放、装卸点应远离东侧合兴村,可设置于
地块北侧或南侧,以减小装卸噪声对其的影响。
6、对于运送建材、土方的车辆等移动声源,施工单位应保持车辆等技术性能良好,并合理安排运输线路、调度运输时间,减小对沿线声环境的影响。
7、加强同周围相关单位与居民的沟通,减小施工噪声对其生产生活造成的不良影响。
8、加强对施工队伍的管理,提倡文明施工,并应充分利用噪声的指向性和衰减性合理布置声源位置。
(4)废水防治措施
1、对建筑机械要定期维修和检查,严防漏油事件的发生。
2、施工机械维修和冲洗过程中产生的含油污水及残油应予以收集,送至附近有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处理。
3、施工现场应设置简易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上清液尽量回用于工程用水。
4、应在施工区内设置临时化粪池处理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修建临时排污管道,处理后的污水经临时排污管道就近排入地块南侧或西侧的市政污水管道。
(5)固废防治措施
1、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装修垃圾应进行分类处理,对废木材、金属、玻璃、塑料等可回收利用的部分应积极进行综合利用,对不可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应运送至政府指定场所堆放。
2、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作无害化处理。
3、施工期堆土场的设置应符合环保要求。
4、多余的挖方交给市渣土办处理。
5.2营运期污染防治对策措施
(1)大气防治措施
1、厨房产生的烟气经集中内烟道高于楼顶统一排放。
2、地下车库的汽车尾气,建设单位采取对地下车库进行机械通风,换气次数
每小时不少于6次,地下车库的汽车尾气经竖井从屋顶排放。
3、地下车库内应尽量加大风机压力,使整个地下车库的风力分布接近均衡;同时加强对进出地下车库车辆的引导,减少车库中车辆的发动和怠速时间。
4、绿化面积达到设计的规模,立体绿化种植,提高环境对空气的自净能力;地下车库的出入口周围应加强绿化。
5、项目管理部门应加强对车辆尾气的控制管理,包括严禁超标车辆进出停车场;并应保证车辆进出时行驶通畅,尽可能的避免汽车怠速空转,以减少机动车尾气的排放。
建议在地面停车位周围多种植一些阔叶植物,尽可能减少地面停车场汽车尾气污染物浓度。
6、加强交通管理,制定合理的行车路线,确保行车路线畅通。
(2)废水防治措施
1、本工程排水体制设计采用分流制,室内污废分流、室外雨污分流。
建立完善的基地废水、初期雨水的收集系统,污水管道及预处理设施应按各单体时最大排放量设计,以免超负荷溢出造成环境污染。
2、本项目污水经管道汇集至室外化粪池处理后与废水合并排入道路上市政污水管网,纳管污水最后进入临城小干污水处理厂,经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二级标准要求后,排入舟山港南侧海域。
3、泳池出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4、将阳台雨水接入污水管网。
5、严禁将生活污水、泳池出水直排、漏排入地块内河道。
(3)噪声防治措施
1、在设备布局上,重噪声、振动大的机械设备尽可能布置于项目地下室。
2、项目窗户拟采用隔热保温性能好的中空玻璃。
3、对于项目所需配置的水泵、风机等,要求选择低噪声设备,设备基座必须采取防振减振措施,对穿越墙体的水管、风管与轴流风机等应铺垫软性材料进行隔振,管道应避免与墙体刚性接触。
4、对于地下室的风机房等应设置隔声室,增加隔声室墙体面密度,采用隔声门,管道接口采用软连接。
5、发电机组设置于地下,发电机房应采用隔声机房,增加隔声室墙体面密度,内壁采用吸声材料,发电机组进气和排气管均应安装消声器,基础设置减振垫。
6、加强区内停车管理,禁止高噪声车辆进入,对进出地下车库和地面停车场的机动车进行限速,禁鸣喇叭,在大楼显眼位置设置禁鸣标志。
7、车库出入口设置隔声采光顶棚。
8、加强动力设备与降噪声设施的维护工作,制定严格的管理措施,确保其正常运行。
(4)固废防治措施
分类收集,可回收利用部分回收利用,其余部分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5)生态防治措施
1、主体区域采用道路绿化、开放空间绿化等形式,遵循利用、充实、发展的原则,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因地制宜地形成绿色生态系统。
2、同时采取草灌乔相结合的方式对拟建小区户外空间进行园林式绿化,结合当地气候、土壤特点及地块周围环境状况,布设草皮、花坛和观赏树种。
3、临近道路侧选用大型常绿树种、组团内部小型道路以选用小型乔木或落叶垂直性树种,在实现植物生态效益的同时发挥其景观美化作用。
6公众参与
从调查中可以看出,调查者对本项目全部持支持态度。
公众认为本地区环境质量现状较好,公众普遍认为项目的建成有利于住、行、促进地方社会经济发展,在发生环境污染的情况下,公众普遍首先想到的是舟山市环保局报告和要求处理。
有绝大部分的人认为项目建设会带来一定的噪声污染问题。
总之,公众对本项目持支持态度,建设单位应进一步做好环保工作,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特别是施工期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以持续取得公众的支持,实现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统一。
7 环境可行性及评价结论
1、符合产业政策
项目已经舟山市发改委核准,同意本项目建设。
因此,本项目的建设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
2、符合相关规划
根据《舟山市临城分区规划(2000-2020)》临城城区分区规划中的有关城市主要建设用地布局规划,项目所在地规划为住宅用地,本项目拟建居住小区,选址符合舟山市临城分区专项规划要求。
3、总量控制
项目建成运营后主要为生活废水,废水排放量为24.07万t/a,废水达标排放后年排放COD Cr 24.07 t。
根据浙环发【2009】77号《关于进一步建立完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替代区域限批等制度的通知》,本建设项目不排放生产废水,只排放生活污水,其新增生活污水排放量不需区域替代削减。
4、达标排放
经预测分析,本项目产生的污染物采用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基本能够达标。
5、清洁生产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清洁生产要求。
6、符合环境功能区划及质量水平
项目建成后,通过污染防治措施基本符合该区域的环境功能及相应的质量水平。
7、是否符合生态功能区规划
本项目选址在舟山市临城新区,根据舟山市生态功能区划,该地块属于临城城市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编号为Ⅵ1-20902C02),为重点准入区,符合生态功能区划要求。
8 环评总结论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选址已经城建部门及国土部门预审,
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符合生态功能区划要求,选址较为合理。
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本报告书提出的要求,确保污染治理资金投入,重视环境保护,实施清洁生产,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法规及标准进行设计、施工和运营管理,切实落实本工程的污染防治对策,严格执行“三同时”,并加强环保设备管理,确保环保设施的正常高效运营,做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减缓本项目建设对环境带来的不利影响,使工程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舟山市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
2010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