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统一规范》(征求意见稿)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统一规范》
前言
1 总则
1.0.1为了加强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管理,统一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的基本原则、流程和内容,保障建筑施工安全,做到建筑安全技术措施技术先进,经济适用,制订本规范。

1.0.2本规范是制定建筑施工各专业安全技术标准应遵循的准则,建筑施工各专业安全技术标准尚应制定相应的具体规定。

1.0.3本标准适用于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核、交底、实施和验收。

2 术语、符号
2.0.1 建筑施工安全技术
消除或控制建筑施工过程中已知或潜在危险因素及减少其危害的工艺和方法。

条文说明: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是研究建筑工程施工中可能存在的各种事故因素及其启动、发展和作用方式,采取相应的技术和管理措施,及时消除其存在,或者有效抑制、阻止其孕育和发动,并同时采取保险和保护措施,以避免伤害事故发生的技术。

2.0.2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消除或控制建筑施工过程中已知或潜在危险因素及减少其危害的技术性处理方法。

2.0.3建筑施工安全技术保证体系
为了保证施工安全,消除或控制建筑施工过程中已知或潜在危险因素及减少其危害,由企业建立的安全技术组织管理构架。

2.0.4 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规划
为实现建筑施工安全总体目标,制定的控制或降低建筑施工过程中各种安全生产风险的专项技术计划。

2.0.5 建筑施工安全技术分析 technical analyzing for construction safety
分析建筑施工中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因素、危害程度、技术措施可靠性的技术活动。

条文说明:本条界定了建筑施工安全技术分析的基本概念和内涵,有助于准确区分安全技术分析与结构分析、施工分析、质量分析等相关领域概念的差别,明确建筑施工安全技术分析的目的、任务。

2.0.6 建筑施工临时结构
建筑施工现场使用的暂设性的能承受作用并具有适当刚度的由连接部件有机组合而成的系统。

2.0.7 极限状态 limit state
建筑施工临时结构整体或局部超过某一特定状态就不能满足规定的某一功能的要求,此特定状态为该功能的极限状态。

2.0.8 作用 action
施加在建筑施工临时结构上的集中力或分布力(直接作用,也称荷载)和引起结构外加变形或约束变形的原因(间接作用)。

2.0.8 作用效应 action effect
施加在建筑施工临时结构上的作用在结构或结构构件中产生的影响,如位移、变形、内力等。

2.0.9 抗力 resistance
建筑施工临时结构或结构构件承受作用效应的能力,如承载能力等。

2.0.10 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控制
为确保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专项方案的实施、克服建筑施工安全状态的不确定性所采取的各种技术和管理活动。

2.0.11 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监测
对建筑施工过程中现场安全信息进行收集、汇总、分析和反馈的技术活动。

2.0.12 建筑施工安全技术预警
在建筑施工中,通过技术手段,针对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征兆所采取的预先报警和事前控制的技术措施。

2.0.13 建筑施工应急救援预案
针对建筑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事故或灾害,为迅速、有序、有效地开展应急与救援行动、降低事故损失而预先制定的全面、具体的实施方案。

2.0.14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

2.0.15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基础上,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单独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文件。

2.0.16 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管理
为保证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有效实施所采取的组织、协调等活动。

2.0.17 安全技术文件
记录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活动的资料。

2.0.18 安全技术交底
交底方被交底方说明预防和控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及减少其危害的技术活动。

2.0.19 安全技术验收 acceptance
对涉及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的实施结果根据相关标准进行确认的活动。

3 基本规定
3.0.1 建筑施工安全技术分为安全分析技术、安全控制技术、监测预警技术、应急救援技术及其它安全技术等五类。

条文说明:本条是从事故致因理论研究入手,以事故预防控制程序为出发点,对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的内容作了定性的规定。

为了主动、有效地预防事故,首先必须充分分析和了解、认识事故发生的致因因素(即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因素),运用工程技术手段消除事故发生的致因因素,实现生产工艺和机械设备等生产条件的本质安全。

其中安全分析技术包括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失效分析、事故统计分析、安全作业空间分析以及安全评价技术等;安全控制技术包括安全专项施工技术、线控、保险、防护技术等;监测预警技术包括安全检测、安全信息、安全监控、预警提示技术等;应急救援技术包括应急响应技术、专项救援技术、医疗救护技术等;其他安全技术包括安全卫生、安全心里、个体防护技术等。

3.0.2 建筑施工应根据工程施工特点和所处环境综合采用相应的安全技术。

条文说明:本条规定安全技术的选择所考虑的因素包括:工程的施工特点、结构形式、地理位臵、施工工艺、毗邻建筑物和构造物、地下管线以及工程所处地的天气、水文等。

而采取的安全技术不能是单一方面的安全技术,应该从防止事故发生和减少事故损失两方面综合考虑,其中防止事故发生的安全技术有:消除危险源、限制能量或危险物质、隔离、故障-安全设计、减少故障和失误等;减少事故损失的安全技术有:隔离、个体防护、设臵薄弱环节、避难与救援等。

3.0.3 根据发生生产事故可能产生的后果(危及人的生命、造成经济损失、产生社会影响)的严重性,将建筑施工危险等级划分为Ⅰ、Ⅱ、Ⅲ级,详见表3.0.3。

条文说明:本条结合了《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的事故等级划分原则把建筑施工危险等级划分为3类,其中Ⅰ级危险等级是指可能造成较大及以上事故;Ⅱ级危险等级是指可能造成1—2人死亡,或者3—9人重伤,或者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Ⅲ级危险等级是指可能造成1—2人重伤,或者100万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0.4 应根据建筑施工危险等级,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分析、控制、监测预警和应急救援措施。

3.0.5 建筑施工安全技术量化分析中,危险等级为Ⅰ、Ⅱ、Ⅲ时应分别采用1.2、1.1、1.0的危险等级调整系数。

条文说明:本条统一规定了不同危险等级的施工活动进行安全技术分析时宏观的量化差别,体现高危险、高安全度要求的基本原则。

4 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规划
4.0.1 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健全建筑施工安全技术保证体系,并有相应的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

条文说明:本条是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技术管理的规定,施工企业应收集汇总与之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并有专人负责管理。

4.0.2 工程建设开工前应结合工程特点编制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规划,确定施工安全目标;规划内容应覆盖施工生产的全过程。

条文说明:本条规定了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规划的编制时间,以及编制内容的覆盖范围。

4.0.3 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规划编制的依据:
1 与建设工程有关的法律、法规、规定;
2 现行有关标准、规范、规程;
3 建设工程的设计文件;
4 施工合同
5 工程场地条件和周边环境;
6 施工技术、施工工艺、材料设备等;
4.0.4 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规划编制应包含下列内容:
1工程概况;
2 编制依据;
3 安全目标;
4 组织网络和人力资源
5 安全技术分析;
6 安全技术控制;
7 监测预警和应急救援;
8安全技术管理。

条文说明: 4.0.4工程概况内容包括:
1建设工程的基本情况(工程名称、地理位臵、结构形式、建筑面积、建筑高度、工程造价、开竣工日期等)
2建设、监理、设计、勘察、施工单位等
3施工平面布臵、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4工程难点分析等
编制依据内容包括: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

安全目标内容包括:工程的创建目标、伤亡事故控制指标等。

组织网络和人力资源内容包括:施工项目部人员组织体系,各级岗位安全目标分解和职责权限,相关工种的人员配备等。

5 建筑施工安全技术分析
5.1 建筑施工安全技术分析的基本内容
5.1.1 建筑施工安全技术分析应包括建筑施工危险源辨识、建筑施工安全风险评价和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分析。

条文说明:本条明确界定了建筑施工安全技术分析的基本内容,避免与一般施工技术分析要求混淆。

5.1.2 危险源辨识应包含所有和建筑施工相关的场所、环境、设备、人员及活动中存在的危险源,列出危险源详细清单。

条文说明:本条强调危险源辨识应确保不遗漏危险源。

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表明,未能事先发现从而无法采取针对性措施的危险源常常是导致事故的直接原因。

5.1.3 建筑施工安全风险评价应确定危险源可能产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严重性及其影响规律,确定危险等级。

条文说明:确定建筑施工活动的危险等级是建筑施工安全工作的基础,不仅与危险源有关,还与危险源所处环境等众多因素有关。

5.1.4 应根据危险等级制定明确的安全技术方案,分析安全技术方案的可靠性,给出安全技术方案实施过程中的控制指标和控制要求。

条文说明:为解决当前普遍存在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和措施缺乏针对性、可靠性不高、实施过程监控要求不明的问题,制订本条。

5.2 建筑施工安全技术分析的一般规定
5.2.1 建筑施工安全技术分析应结合工程特点和以往生产安全事故资料,全面、完整,覆盖施工全过程。

条文说明: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常和安全技术措施不全面、不完整,未能覆盖施工全过程有关,也和安全技术措施不能和施工企业的具体情况有机结合有关。

要求建筑施工安全技术分析应结合项目特点和以往安全事故统计分析资料进行,主要是为了保证安全技术分析的针对性和与公司或项目部具体情况的有效结合,使得提出的监控要点和安全对策能更好地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安全措施中体现。

5.2.2 建筑施工安全技术分析宜按分部分项工程为基本单元进行。

条文说明:安全技术分析按分部分项工程为基本单元进行便于组织,一般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员为安全技术分析的基本执行人,公司技术和安全管理负责人为项目部提交的安全技术分析报告的审查人。

5.2.3 危险源辨识应根据工程特点采用有可靠依据的方法,明确给出危险源存在的部位、特征,并应包含下列内容:
1 施工作业中存在的危险源;
2 施工现场的设施设备中存在的危险源;
3 采购、使用、储存、报废的材料、物资中存在的危险源;
4 施工环境因素带来的影响。

5.2.4 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应满足下列基本要求:
1 应有针对危险源及其特征和危险等级的具体安全技术应对措施;
2 应按照消除、隔离、减弱危险源的顺序选择安全技术措施;
3 应采用有可靠依据的方法分析确定安全技术方案的可靠性和有效性;
4 应根据施工特点提出安全技术方案实施过程中的控制原则,明确重点监控部位和最低监控要求。

条文说明:本条提出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必须满足的四方面基本要求,第1款强调要侧重安全技术的具体可操作性,第2款强调安全技术措施的选择应优先考虑从源头减少危险,第3款强调对安全技术方案的可靠性和有效性应给出明确可信的论证,第4款强调安全技术方案应考虑实施过程的可控性和控制要求。

5.2.5 建筑施工安全技术分析应根据施工活动具体情况,采用相应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方法。

条文说明:建筑施工安全技术分析涉及各种各样施工过程,应尽可能采用具体精确的定量分析方法,同时根据建筑施工安全工作经验进行定性分析,具有简单可行、效率较高的优点,而且可以弥补在复杂条件下定量分析可能存在误差而不易发现的缺陷,不应排斥。

5.2.6 对于采用新结构和新工艺的建筑施工,应组织专家协助开展安全技术分析,形成专项施工安全技术分析报告,作为制定和实施施工方案的技术依据。

5.2.7 建筑施工机械或机具安全技术分析应根据施工机械和机具的特点、施工环境、施工活动中机械和机具使用情况、机械或机具装拆过程和方法等,采用具有明确依据的分析方法。

条文说明:建筑施工涉及的施工机械或机具种类很多,安全技术分析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应在各专项施工安全标准中规定,根据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经验分析,施工机械或机具导致的安全事故,不仅可能发生于施工过程中,还常常发生于施工机械或机具本身装拆过程中,本条给予了明确要求。

5.2.8 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分析应采用有可靠依据的方法对临时用电所采用系统、设备、防护措施的可靠性和安全度进行全面分析。

5.3 建筑施工临时结构安全技术分析
5.3.1 建筑施工临时结构安全技术分析宜遵守《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的原则,并应根据临时结构的种类和危险等级,合理确定相关参数。

条文说明:考虑到《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已形成较为完整成熟的体系,并包括临时结构的条款,建筑施工临时结构安全技术分析遵循其原则有利于提高分析的科学性、统一性。

但《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规定的对象主要是针对建成后的建筑结构,并未具体包括建筑施工过程中为施工活动服务的临时结构,而施工用临时结构的作用、材料、抗力的离散性一般均比正式建筑结构大,必须根据具体情况研究确定相关参数。

同时由于建筑施工临时结构的复杂性,现阶段某些情况不具备条件采用可靠度方法,应允许采用安全系数法等有依据的方法。

5.3.2 建筑施工临时结构在设计使用期限内应具备足够的可靠度,满足下列功能要求:
1 在正常施工使用时,能承受可能出现的各种作用;
2 在正常施工使用时具备良好的工作性能;
3 在设计规定的偶然事件发生时及发生后,仍能保持必须的整体稳定性。

条文说明:本条参照《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提出施工临时结构的功能要求,其中第1、3条为安全性要求,第2条是适用性要求。

取消了正式结构中的耐久性要求。

5.3.3 对于建筑施工临时结构的各种极限状态,均应规定明确的标志及限值。

条文说明:明确施工临时结构极限状态的标志和限值,不仅是分析设计阶段的要求,而且有利于施工安全技术控制抓住重点。

5.3.4 建筑施工临时结构按极限状态分析应符合下列要求:
式中—施工临时结构的功能函数;—基本变量,指施工临时结构
上的各种作用和材料性能、几何参数等。

当仅有作用效应和结构抗力两个基本变量时,建筑施工临时结构按极限状态分析应符合下
列要求:
式中—施工临时结构的抗力;—施工临时结构的作用效应。

5.3.5建筑施工临时结构安全技术分析时荷载计算应遵循《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的原则。

建筑施工临时结构的自重标准值可按设计尺寸和材料重力密度标准值计算,并应考虑临时结构存在的较大变异性,根据统计分析和工程经验采用一定的增大系数。

可变荷载的标准值,应根据建筑施工临时结构使用全过程内最大荷载统计值确定。

风荷载应结合临时结构使用特点,采用不低于《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规定的30年一遇的风荷载标准。

条文说明:建筑施工临时结构与一般建筑结构相比存在较大的变异性,在计算临时结构的自重时应考虑一定的增大系数,此增大系数应由各专项建筑施工安全标准规定。

当观测和试验数据不足时,荷载标准值可结合工程经验,经分析判断确定。

施工临时结构风荷载目前基本上采用10年一遇的标准,工程实践中发现此标准偏低,本规范提高到30年一遇,与我国上一轮规范对一般建筑结构的要求相同,但低于现行荷载规范对一般建筑结构50年一遇的标准。

考虑到近年来极端气候多发,提高建筑施工临时结构的风荷载标准是十分必要的。

5.3.6 建筑施工临时结构安全技术分析时,对可能同时出现的不同的作用,应按如下要求考虑其最不利组合影响:
1 进行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分析时,考虑作用效应的基本组合和偶然组合。

2 进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分析时,考虑标准组合和频遇组合:
1)标准组合,主要用于当一个极限状态被超越时将产生严重的永久性损害;
2)频遇组合,主要用于当一个极限状态被超越时将产生局部损害、较大变形或短暂振动等情况。

5.3.7 建筑施工临时结构材料及相关地基岩土材料的强度、弹性模量、变形模量等物理力学性能指标,应根据有关的试验方法标准经试验确定。

对于多次周转使用的材料应考虑多次重复使用对其性能的影响。

条文说明:多次周转使用的材料可能存在损伤累计和缺陷增大,除加强检验外,宜根据重复使用材料的特性、重复使用特征、临时结构的重要性等因素,采用材料参数重复使用调整系数。

5.3.8 建筑施工临时结构安全技术分析应包括下列内容:
1 结构作用效应分析,以确定临时结构或构件的作用效应;
2 结构抗力及其它性能分析,以确定结构或构件的抗力及其它性能。

5.3.9 建筑施工临时结构分析可采用计算、模型试验或原型试验等方法。

5.3.10 环境对材料、构件和结构性能的系统影响,宜在结构分析中直接考虑,如湿度对木材强度的影响,高温对钢结构性能的影响等。

5.3.11 对于建筑施工临时结构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基本组合,应按下列表达式确定:
式中,—建筑施工临时结构危险等级调整系数,按3.0.5条规定确定;—自重荷载分项系数;,—第1个和第i个可变荷载分项系数;—自重荷载标准值的效应;—在基本组合中起控制作用的一个可变荷载的标准值效应;—第i个可变荷载的标准值效应;—第i个可变荷载的组合值系数,其值不大于1;—结构构件抗力函数;—结构构件抗力分项系数;—材料性能标准值;—几何参数标准值。

条文说明:建筑施工临时结构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基本组合表达式参照《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要求,但用危险等级调整系数替代结构重要性系数,原永久荷载分项系数改称自重荷载分析系数,用于考虑临时结构本身的自重作用的影响,原永久荷载标准值的效应改称自重荷载标准值的效应。

5.3.12 对于建筑施工临时结构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偶然组合,应按下列原则确定表最不利值:偶然荷载作用代表值不乘分项系数;与偶然荷载同时出现的可变荷载,应根据观测资料和工程经验采用适当的代表值。

条文说明:本条参照《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要求制订。

6 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控制
6.1 一般规定
6.1.1 应对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进行检查、分析和评价,审核过程作业的指导文件,应使人员、机械、材料、方法、环境等因素均处于受控状态,保证实施过程的正确性和有效性。

6.1.2 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控制措施的实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根据危险等级、安全规划制定安全技术控制措施;
2 安全技术控制措施应符合安全技术分析的要求;
3 安全技术控制措施实施程序的更改应处于控制之中。

4安全技术控制措施应按施工流程及工序、施工工艺进行实施,提高安全技术控制措施的有效性。

5应以数据分析、信息分析以及过程监测反馈为基础,控制安全技术措施实施的过程以及这些过程之间的相互作用。

条文说明:本条是对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控制措施的实施提出五方面基本要求。

第1款强调安全技术控制措施的编制依据,第2款强调安全技术控制措施应建立在安全分析基础之上,需充分辨识所控制对象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以往发生的典型事故,采取定性或者定量的评价方法,判断其危险等级,制定安全技术控制措施;第3款安全技术控制措施实施过程中出现变更或者修改时,重视程度普遍不够,流离于控制之外,故提出此要求;第5款是在安全技术控制措施的实施过程中,需通过各种监测手段所采集到的具体数据和相关信息,来验证安全技术控制措施的执行其情况有无偏差,如发现偏差应分析原因及时纠正或者调整。

6.1.3 建筑施工安全技术应按危险等级分级控制,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Ⅰ级:必须编制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组织专家论证,履行审核、审批手续,对安全技术方案内容进行技术交底、组织验收,采取监测预警技术进行全过程监控。

2 Ⅱ级:应编制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和应急救援措施,履行审核、审批手续,进行技术交底、组织验收,采取监测预警技术进行全过程监控。

3 Ⅲ级:应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技术交底,通过安全教育、培训、个体防护措施的手段予以控制。

条文说明:本条是对不同危险等级所采取的安全技术控制提出的要求,不同的危险等级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严重程度不尽相同。

Ⅰ级危险等级应作为公司级的控制重点,其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应在施工企业技术部门备案,施工企业应针对Ⅰ级危险等级的分部分项工程制订管理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进行公司级的技术交底。

Ⅱ级危险等级应作为分公司级的控制重点,其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应在分(子)公司技术部门备案,分(子)公司应针对Ⅱ级危险等级的分部分项工程制订管理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

Ⅲ级危险等级项目经理应制订管理措施。

6.1.4 建筑施工过程中,各工序应按相应专业技术标准进行安全控制,并对关键环节、特殊环节、采用新技术新工艺的环节进行重点安全技术控制。

条文说明:对于施工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和特殊环节如果不加以重点控制,可能会导致安全或质量事故的发生;而对于新技术新工艺,如果对其性能掌握不充分,认识不足也可能导致事故的发生,因此对于新技术新工艺在使用前应对其进行充分研究,要有充分的认识,掌握其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对其进行危险辨识,在制订足以保证安全的防护措施,并作为重点加以控制。

6.1.5 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在实施前进行预控,实施中进行过程控制。

1 安全技术措施预控应包括:
1)材料质量及检验复验;
2)设备、设施检验检测;
3)作业人员应具备的资格及技术能力;
4)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
5)安全技术交底。

2 安全技术措施过程控制应包括:
1)施工工艺和流程;
2)安全操作规程;
3)施工荷载;
4)设备、设施;
5)监测预警;
6)阶段验收。

条文说明:本条是对安全技术控制过程提出的要求。

预控阶段需对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所涉及到的人员资格和操作技能熟练程度、设备设施的运转情况、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施工所需材料的质量、作业过程所处的施工环境等五个方面进行充分的分析和研究。

过程控制需覆盖安全技术措施实施的整个过程,应重点关注采取的施工工艺是否合理、施工流程是否正确、操作人员的操作规程执行情况、施工荷载的控制以及设备设施的运转情况是否良好、相关的监测预警手段是否到位等,同时为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各道工序之间的衔接,需对上道工序进行检查验收,待上道工序验收合格以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6.2 材料及设备的安全技术控制
6.2.1主要材料、设备、构配件及防护用品应有质量证明文件、技术性能文件、使用说明文件,其物理、化学等方面的技术性能应符合进行技术分析时的要求,并应满足环保、节能减排的规定。

条文说明: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是导致事故的主要原因,合格的材料、设备是保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前提。

本条对所采购材料、设备、构配件及防护用品需提供相关证明做了详细的规定,是保证质量满足施工要求和绿色施工的要求。

6.2.2 对进入施工现场涉及建筑施工安全的主要材料、设备、构配件及防护用品应进行现场验收,并按各专业安全技术标准规定进行复验。

条文说明:对主要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的现场验收,目的是防止假冒伪劣产品流入施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