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阳环保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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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青阳环保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青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青发改〔2023〕XX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青阳市环保局,建设资金已落实。
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青阳环保工程
2. 项目地点:青阳市XX区XX街道
3. 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环境监测站等。
4. 总投资:约人民币XX亿元
5. 建设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XX个月
三、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污水处理厂的工程设计、设备采购、施工、调试、试运行等;
2. 垃圾处理场的工程设计、设备采购、施工、调试、试运行等;
3. 环境监测站的工程设计、设备采购、施工、调试、试运行等;
4. 项目所需的临时设施、施工道路、临时用电等;
5. 项目施工期间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6. 项目竣工后的验收、保修等。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具有环境保护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 具有环境保护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4.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无重大债权债务;
5. 具有良好的履约记录和业绩;
6.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证明;
8. 投标人须在青阳市设有分支机构或办公场所。
五、投标文件要求
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营业执照副本;
(4)资质证书副本;
(5)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6)近三年内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证明;
(7)财务状况报告;
(8)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9)其他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材料。
2. 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骑缝章。
六、招标程序
1. 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2. 投标截止时间后,招标人将组织专家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3. 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向合格的投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4. 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1.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X月X日X时X分
2. 开标时间:2023年X月X日X时X分
八、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 投标地点:青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 开标地点:青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九、联系方式
1. 招标人:青阳市环保局
2. 联系人:XXX
3. 联系电话:XXX-XXXXXXX
4. 邮箱:***********
十、其他
1. 本招标公告的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2.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投标,如有违反,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
标资格;
3. 招标人保留对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和修改权。
敬请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参与投标,共同推进青阳环保工程的建设。
青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青阳市环保局
2023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