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广播电视采编播宣传服务合作协议书正规范本(通用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广播电视采编播宣传服务合作协议书
1. 合作背景
根据《广播电视法》的规定,为了促进广播电视采编播宣传服务
的发展,提高传媒行业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特订立本合作协议。
2. 合作内容
2.1 互相合作伙伴关系
双方将建立友好合作伙伴关系,共同开展广播电视采编播宣传服务,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推动传媒行业的健康发展。
2.2 采编播宣传合作
2.2.1 采访与报道合作方A将提供新闻素材和相关资源,供合作
方B进行采访和报道。
合作方B在采编过程中需遵循新闻报道的准则
和行业规范,确保报道的真实性和客观性。
2.2.2 节目制作与播放合作方A将协助合作方B进行节目制作,
并提供场地、设备和技术支持。
合作方B负责节目的播放和宣传推广,并承诺在播放过程中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2.2.3 宣传活动双方将联合开展宣传活动,共同推广各自的品牌
形象和优质内容。
活动形式可以包括举办新闻发布会、联合举办文化
活动等,具体活动方案由双方商定。
3. 合作机制
3.1 工作协调机制
双方将建立合作协调小组,包括各自的项目负责人和相关人员。
协调小组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合作进展、解决问题,并及时向上级汇
报工作情况。
3.2 信息共享机制
双方将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及时传递采访素材、报道成果和节目
信息等相关内容。
信息传递方式可以包括、电子邮件、互联网传输等,具体方式由双方商定。
3.3 问题解决机制
在合作过程中,双方如发生分歧或纠纷,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4. 合作期限与权益
4.1 合作期限
本合作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3年。
期满后,如双方愿意继续合作,可再次签订协议延长合作期限。
4.2 权益保障
双方在合作期间,应维护彼此的合法权益,并积极落实协议中的各项合作内容。
如有合作关系变动或其他重大事件发生,双方应及时通知对方,确保合作的顺利进行。
5. 保密条款
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可能会涉及到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敏感信息,应保守秘密。
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相关信息。
6. 其他条款
6.1 协议修改
协议的修改需要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进行修改。
6.2 协议解除
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合作协议的,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在协议终止后,双方应如实履行各自的合同义务,并完成未完成
的工作。
6.3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本合作协议适用的法律。
如发生争议,双方将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至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解决。
7. 其他事项
本协议一式两份,合作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作方A: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作方B: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