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卫市火灾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暨大型活动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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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卫市火灾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暨大型活动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卫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3.04.26
•【字号】卫政办发[2013]121号
•【施行日期】2013.04.2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消防管理
正文
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卫市火灾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暨大型活动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方案的通知
(卫政办发〔2013〕121号)
各县人民政府、沙坡头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现将《中卫市火灾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暨大型活动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4月26日中卫市火灾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暨大型活动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方案为认真吸取湖北省襄阳市“4?14”火灾事故教训,深入排查治理火灾隐患,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暨大型活动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特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宁政发〔2012〕47号)和《中卫市消
防事业“十二五”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卫政发〔2011〕68号)文件精神,坚持以巩固“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成果为推手,全力做好社会火灾防控和大型活动消防安保工作,为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结合当前全市消防安全形势和2013年全市大型活动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实际,全面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坚决筑牢火灾防控“三道防线”。
即:筑牢大型活动场所、住地防线;筑牢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防线;筑牢社会面“九小”场所防线;实现“三个确保”目标。
即:确保社会面不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保重要节日、重大活动和城市重要区域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确保灭火救援行动中不发生因处置不当造成官兵伤亡事故。
三、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
为确保工作取得成效,成立中卫市火灾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暨大型活动消防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王小成副市长
副组长:
黄玉华市政府副秘书长
田玉宝市公安局副局长
杨忠诚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
成员:
冯进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王朝升市旅游局副局长
谭河清市文体广电局副局长
胡生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王占仁市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副局长
余仲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支队,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杨忠诚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各项日常工作,跟踪了解各县(区)专项治理进展情况,协调解决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中的有关问题;负责与大型活动组委会联系,具体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督导检查大型活动消防安保各项工作开展和落实情况。
市政府成立工作督导组,由市公安局牵头,联合相关部门定期组织督查、通报工作进展等方式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一)市公安局:负责督促各县(区)公安局,充分发挥辖区派出所三级管理职能,组织辖区“九小”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
同时,借助农村、社区警务室加强消防法律法规宣传。
(二)市公安消防支队:参与各部门组织的专项检查活动;做好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尤其是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督检查;依法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加强对建设工程的行政审批,对不符合消防安全布局要求的建设项目,不予核发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联合公安消防部门开展建筑施工工地专项检查。
(四)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加强景区周边设施的安全排查;联合公安、消防、商务等部门对化学危险品生产、储存场所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打非治违”活动。
(五)市文体广电局:举办大型文化活动前要向公安、消防、住建等部门申报备案;充分运用各县(区)电视、广播、LED屏等各类媒体开展消防安全宣传。
(六)市旅游局:联合公安消防部门开展沙坡头等景区消防安全大检查;在全市所有星级宾馆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消除火灾隐患,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无法
保证安全的星级宾馆责令限期整改或停产停业整顿;加强景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七)市商务和经济合作局:督促指导商贸市场建立健全责任体系,尤其是加强中南百货批发市场、雍楼市场、中卫商城等人员密集、货物集中的场所地监管;联合公安、消防、住建对展销厅、临时批发市场等场所的临时用房、消防车道、消防给水设施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八)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工商行政管理的重要内容,办理经营性审批手续和年度审验时将消防安全作为审查内容;取缔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公共娱乐场所;联合公安消防加强对销售领域的消防产品监督管理。
四、主要任务
(一)持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结合春季防火工作,各部门联合开展对网吧、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建筑施工工地的火灾隐患排查治理行动,特别是在旅游旺季加强对全市所有的中小宾馆、招待所等住宿场所,以及“三合一”场所的排查治理。
公安、消防、安监部门要在落实上述排查重点的基础上,兼顾对大型工业企业的检查。
(二)推动落实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各部门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加强对火灾高位单位的消防安全监管,建立专门台账,督促落实必要的人防、技防措施,推动火灾高危单位每年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对其消防安全状况进行评估,落实建筑消防设施监测和维保。
公安消防部门要依托互联网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系统,定期向社会公告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结果,实行红、黄、蓝三色预警监管。
(三)全面落实大型活动场所“四个一遍”工程。
由公安机关消防部门牵头,文化、工商等部门联合组织对大型活动场所逐一进行排查,填写《大型活动场所消防安全排查统计表》,准确掌握单位基本情况、消防设施运行情况,建立并充实大
型活动重点场所地理信息、单位概况、消防水源和消防装备等基础数据库。
对大型活动场所、工作人员住地全面实施以建筑自动消防设施运行功能全面调查测试一遍,火灾隐患全面清查一遍,单位员工全面培训一遍,单位场所全面演练一遍为核心内容的“四个一遍”工程,并逐级填报《大型活动场所实施“四个一遍”记录表》,进一步提高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水平。
(四)进一步夯实农村消防工作基础。
以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10项民生计划为民办30件实事的通知》为契机,结合《中卫市2013年农村“五大工程”实施方案》文件要求,今年继续加强中宁县石空镇、渠口农场、长山头农场、海原县树台乡、李俊镇农村消防队伍建设,加快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进度。
由公安部门牵头,调动乡镇、村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力量,组织公安派出所以及农村消防队工作人员深入农村地区,重点清查柴草堆垛、电器线路、道路水源等方面的消防安全隐患,努力遏制农村火灾多发的势头。
(五)不断深化消防宣传教育的深入和广度。
深入贯彻《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持续推进以消防宣传“六进”活动为重点的社会化消防宣传工作。
全市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配合开展消防文化走基层、消防宣传站挂牌、“我心中的消防”公益征集宣传活动,重点提升《消防安全常识20条》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三提示”普及程度。
公安消防支队公益培训不少于2000人,沙坡头区消防大队公益培训不少于3500人,中宁县消防大队公益培训不少于2500人,海原县消防大队公益培训不少于1000人。
(六)全面开展“六熟悉”和实战演练。
公安消防部门组织各县(区)消防部队,对所有火灾高危单位、高层、地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的结构布局、疏散通道、固定消防设施、周边道路水源情况进行全面熟悉,逐一制定《六熟悉卡》。
对各项大型活动场所分别开展不少于2次的实地演练,并包含至少1次出水演练,对夜间举办活动的场所还要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夜间演练。
各部门配合做好全市所有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大型活动现场消防安全保卫工作。
五、方法步骤
(一)火灾隐患排查治理阶段(4月底至6月30日)。
各部门组织对本地区消防安全形势进行认真分析研判和综合评估,找准影响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迅速组织有针对性的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对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及时整改,并提请政府挂牌督办;指导单位建立落实火灾隐患自查整改机制和消防安全承诺制度,公安机关消防部门督促所有大型活动场所填报《火灾隐患自查整改承诺书》。
(二)大型活动场所重点攻坚阶段(7月1日至8月31日)。
对排查治理阶段遗留的火灾隐患,各部门要用足用尽经济、行政、法律、舆论手段,坚决消除火灾隐患;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极有可能引发较大恶性火灾事故的活动举办场所和代表住地,必须取消举办和接待资格;周密制定各项活动消防专项保卫方案,组织实施实地演练,充分做好临战前的各项准备。
(三)活动现场保卫实战阶段(9月下旬至各项大型活动结束)。
在各项大型活动举办期间,各部门要加强沟通,联合执法,指导和协助活动场所、住地单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抽调警力,充实到安保一线,全程跟踪活动现场、演出舞台、展览现场的布景、背景、展台等的消防监督检查;对活动场所、代表住地派出监督人员和执勤车辆,实行24小时监护,对活动场所周边200米范围以内的单位及城市重点区域派出巡逻力量,进行不间断巡查,确保活动期间消防安全。
(四)总结讲评阶段(各项大型活动结束后1个月内)。
市政府将根据实际情况,对火灾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暨大型活动消防安保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各部门也要根据视情适时组织讲评。
六、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各部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从构
建和谐平安中卫的全局出发,进一步认识火灾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和大型活动消防安保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成立专门组织,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切实抓好落实。
各部门要组织社会单位、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等全社会的力量,全面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全面提升社会整体防控和抵御火灾的能力,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火灾形势稳定。
(二)细化工作任务,落实部门职责。
各地各部门要采取分片包干或层级包干的工作方式,实行“谁包片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工作原则,明确各部门职责和任务,将工作目标进一步细化、量化,确保各项工作定岗、定位、定人、定责,特别是各项大型活动场所和代表住地的排查摸底工作责任到人。
针对重大节日、大型活动消防安保工作特点,采取任务指派的方式对具体工作任务进行安排部署,确保各项工作高效开展。
同时,要深入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全面落实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职责,加强对农村、社区和社会面“九小”场所的消防安全管控。
(三)加大执法力度,确保取得实效。
各地各部门要综合运用法律、行政、舆论、技术、教育等多种手段,坚持在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坚决消除火灾隐患。
对不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从重处罚,坚决予以改正。
同时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工作联动机制,开展联合执法,形成合力,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四)强化舆论监督,营造安全氛围。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利用电视、报纸、门户网站、微博等信息平台,及时发布工作动态信息,加强正面引导,减少负面舆论;及时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剖析典型火灾案例,形成全社会关注、参与隐患治理的强大声势。
同时,消防部门要指导各相关单位认真落实消防职责,整合消防宣传资源,拓宽消防宣传渠道,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常识的普及宣传,营造“人人参与消防,共创平安和谐”的安全氛围。
(五)加强经验交流,强化信息报送。
各部门要及时收集整理工作信息,通报工作情况,交流工作经验,反映工作动态;明确信息报送人员和负责领导,定期报送,重大情况随时报告。
附件:1.火灾隐患自查整改承诺书(略)
2.大型活动场所实施“四个遍”记录表(略)
3.大型活动场所消防安全排查统计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