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嘉定区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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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嘉定区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3.05.26
•【字号】嘉卫办〔2023〕4号
•【施行日期】2023.05.2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卫生应急
正文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嘉定区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嘉卫办〔2023〕4号各医疗卫生机构:
根据《上海市嘉定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上海市嘉定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嘉定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区卫生健康系统工作实际,制定《2023年嘉定区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嘉定区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5月26日
2023年嘉定区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今年6月是第22个全国“安全生产月”,6月16日为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
根据《上海市嘉定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上海市嘉定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
2023年嘉定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精神,现结合本区卫生健康系统实际,研究制定2023年嘉定区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持续树牢安全红线意识,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结合区卫生健康系统实际,以“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为重点策划活动内容,以线上线下活动相结合的形式开展第22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进一步提升全系统安全意识和避险逃生能力。
二、活动主题
“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
三、活动时间
2023年6月1日至30日
四、主要活动
(一)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宣贯活动
紧紧围绕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特别是安全红线重要论述,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开展宣讲活动、发表评论文章或心得体会。
各单位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家谈”“以案说法”等活动交流学习体会,进行警示教育。
要通过各类宣讲、警示活动,以非常明确、非常强烈、非常坚定的态度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
要在单位宣传平台开设专栏专题,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解读宣传,推动学习宣传贯彻入心入脑、走深走实。
(二)着眼于“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大力推动安全宣传工作
根据全国“安全生产月”组委会的有关安排部署,积极开展“十大逃生演练科普视频”展播、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网络知识竞赛、线
上“逃生演练训练营”“自救福利大派送”等全国性活动,积极参加本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知识竞赛、电力安全知识竞赛等市级竞赛活动,扩大应急科普人群覆盖面。
各单位要广泛深入开展应急科普“五个一”宣传活动:鼓励职工阅读一本安全应急科普读本,号召家庭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动员安全管理人员参加一次安全技能培训,组织单位开展一次电动车充电安全自查,组织职工绘制一张逃生路线图。
通过制作公益广告、海报、短视频、提示语音等方式,利用微信、海报、电子屏等载体开展“安全宣传全屏传播”,进行安全生产法制知识、安全技能科普宣传,大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
(三)聚焦重大事故和消防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开展主要负责人“五带头”宣传活动
各单位要持续宣贯《安全生产法》和《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法定职责,开展主要负责人“安全承诺践诺”活动。
围绕“专项行动”要求,积极组织宣传报道单位主要负责人“五带头”(即带头研究组织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带头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带头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进展情况。
要广泛开展“动火作业风险我知道”宣传活动,落实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向从业人员发放岗位风险告知卡和安全操作卡等安全生产相关宣传资料;开展“外包外租大排查”活动,结合外包外租典型违法案例专题警示教育开展以案释法相关活动,对外包外租项目开展一次大排查,坚决纠正或取缔违法违规外包外租项目。
(四)发挥干部职工主人翁作用,开展全员查找身边隐患宣传活动
各单位要结合“安康杯”创建、安全文化示范单位创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等活动,发挥广大干部职工主人翁作用,鼓励广大干部职工查找身边的安全隐患。
要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等工作,组织安全管理人员、维保人
员或安全生产专家,深入单位安全生产风险隐患重点部位、重点岗位,及时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
鼓励各单位通过宣传专栏、工作微信群等形式设立“安全生产曝光台”,通过信箱、热线电话等形式设立“安全生产举报信箱”“安全生产举报热线”等举报渠道,举报身边的安全隐患。
(五)坚持全员参与,组织开展安全员培训和常态化应急演练活动
根据工作计划,组织医疗卫生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参加上海市医务工会、上海市卫生系统后勤管理协会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安全员培训,进一步提高医疗卫生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工作能力。
依托消防救援机构,开展消防技能指导与演练,进一步提高消防器械使用和人员紧急疏散等自救互救能力。
要针对职工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防范溺水以及地震逃生等开展科普知识宣传和情景模拟、实战推演、逃生演练、自救互救等活动。
(六)充分发挥地域特色,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在6月16日集中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现场活动和网络直播,积极收听收看“安全宣传咨询日”全国主会场活动,同时,重点面向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专项行动”,以及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安全知识和避险逃生技能等科普知识。
现场播放公益宣传片,张贴公益海报,发放安全应急科普资料,回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
在6月16日“安全宣传咨询日”前后,系统内举办一次线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竞赛。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提高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认识,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加强协调联动和资源投入,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明确责任人和重点活动分工,确保层层有人抓、事事有
人管。
(二)营造浓厚氛围
各单位要加强宣传力度,在门急诊、病区、食堂、电梯等重点区域的醒目位置,广泛张贴或悬挂安全标语、挂图等,利用电子显示屏持续滚动播放安全公益广告等,营造浓厚的氛围。
特别是要在“安全生产月”启动、“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形成阶段性宣传热潮,不断增强活动影响力、感染力。
(三)确保活动实效
要把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与解决单位当前安全生产的难点问题相结合,与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相结合,与推动落实各方面安全生产责任相结合,切实达到以活动促工作、以活动保安全的目的,推动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区卫生健康委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安全生产工作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单位对“安全生产月”活动要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落实专人负责联络沟通,及时向区卫生健康委反馈活动信息,报告活动开展情况。
各单位要根据本通知要求,及时制定、完善“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并于2023年5月29日前报送区卫健委。
活动期间,及时报送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视频、图片、文字等信息。
活动结束后,各单位于6月29日前向区卫健委报送本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及统计表(附件)等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