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721建设监理安全生产控制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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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监理安全生产控制体系
济宁市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中心有限公司济宁市湖东滞洪区建设工程监理部
二零一九年九月
济宁市湖东滞洪区建设工程
目录
第一章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目标计划 (3)
第二章监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5)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1)
第四章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24)
第五章监理安全应急预案 (27)
第六章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监理 (47)
第七章安全生产监理措施计划 (56)
第八章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工作程序 (69)
第一章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目标计划
为切实抓好济宁市湖东滞洪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积极发挥行业安全监管作用,确保不发生责任事故和各类案件,保障项目建设安全、科学、有序推进,我方结合工程项目特点及现场施工实际情况,制订了济宁市湖东滞洪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目标。

本目标也作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总目标,指导监理人员抓好本期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工作部署,深入开展“标准化工地”创建,坚持依法监管,强化科技支撑,夯实安全基础,狠抓责任落实,完善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努力实现安全生产工作:持久安全、稳定安全、本质安全。

二、监督管理目标
1、创建“安全文明工程”;
2、无人身死亡事故;
3、无重大机械、设备损坏事故;
4、无重大交通事故;
5、无重大火灾、洪灾事故;
6、杜绝重伤事故;
7、杜绝重复发生相同性质的事故;
三、责任内容
1、遵守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技
术标准规定,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严格审核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保
证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监管机构建立及人员配备情况。

对未办理工程安全监督手续、未取得施工许可审批手续的不得下达开工令。

2、建筑工程开工前专项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并签署审查意见。

3、严格执行监理人员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上岗要求,组成项目监理班子,将安全生产管理内容纳入监理规划,并将安全生产作为日常监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及时纠正施工单位在安全生产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4、监理单位应委派监理工程师认真履行工程项目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监理责任。

监理人员应严格执行监理工作制度,对高处作业、深基坑支护、高大模板支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等重要施工环节要有旁站记录。

5、对危及工程安全施工,监理单位按照监理权限下达停工令。

在检查中发现未履行该职责的记入监理记录。

6、协调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经常进行安全检查活动并书面记录检查结果。

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及时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到位。

对整改不及时或拒不整改的施工单位要责令停工并及时书面向建设单位和市安全站报告。

否则,事故隐患未排除继续施
工的,追究监理责任,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监理单位应审核施工企业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计划情况,并协调建设单位及时足额落实安全技术措施费用。

8、工程竣工后,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做出评价,评价材料列入竣工验收资料,并接受安全监督机构对项目总监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9、监理单位违反本目标责任书,总监在本年度所监理的项目有两个被上黑榜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在资质年审时出具有关工程安全管理不良证明材料。

四、考核与奖励
监理单位将于年终对各项目监理部完成上述责任目标的情况组织考评。

工作成绩显著,给予通报表扬,并在年度评优评先方面给予优先考虑;对由于工作失职,不履行责任,导致发生严重后果、影响恶劣的安全责任事故,依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二章监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岗位职责
(一)总监理工程师:
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2、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和审批项目部安全监理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
3、审查总承包单位及各分包单位的安全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4、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督促监理人员及时检查安全隐患;
5、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监理机构文件和指令;
6、组织监理人员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并及时签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
7、审定施工单位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部分及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8、主持或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
9、审核施工单位上报的安全动态月报,并签署意见。

(二)专业安全监理工程师: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监理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本专业安全监理承担监理责任;
2、编制本专业的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时,应针对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制定详细具体的安全监理工作流程、方法和措施;并负责本专业安全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3、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的监理员的工作,督促监理员落实安全生产职责;
4、审查施工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
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提出审查意见,并督促施工单位在施工中落实;在施工过程中,当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发生调整、补充或变动时,应及时予以审查,并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

5、督促总包单位明确并落实安全生产方面的责任;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防护设施;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监理工作的动态管理;
6、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和巡查,发现违章作业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及时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进行复查签署意见;对于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应及时报告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及时停工整改,消除隐患;对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应及时并报告有关单位和主管部门。

7、负责本专业安全监理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做好其他安全监理工作。

(三)各专业安全监理员:
1、负责本专业安全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2、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安全工作;
3、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方案、申请及隐患整改回执等,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4、负责本专业安全分项工作的检查及相关隐蔽验收;
5、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本专业安全监理实施情况报告,对重
大安全隐患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示;
6、负责本专业安全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
7、检查进场安全防护设施、施工机具、施工机械设备、起重机械、脚手架和扣件、临时用电物品的质量和运行情况,合格时予以签认同意使用;
8、参加监理人员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的安全检查,并及时提出有关本专业的安全隐患;
二、施工安全的事前监理
本阶段监理工程师的主要任务,就是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可能影响到施工安全的各种因素都考虑到。

监督承包人从机械设备、材料管理、人员组织和技术管理等方面,提出切实有效的施工安全方案和安全组织措施,使工程在以后的施工中避免可预见的和一些不可预见的安全隐患,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1.对设计文件、图纸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注意
设计中采用的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和特种结构设计中是否提出了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对设计文件中注明的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以及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的指导意见监督施工单位实施。

2.及时提醒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
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对有深基坑的工程应提供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工程
的真实、准确、完整的有关资料。

3.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人、审核人是否签字齐全,施工单位公
司技术负责人是否已签字;
4.审查安全保证体系的组织机构。

监督承包单位的项目经理、工
长、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配备齐全持证上岗。

安全员是否经过安全资格培训。

(本工程中特种作业人员指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

5.检查安全制度健全情况:如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
章制度;
6.审查是否有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及事故应急救援方案。

若没有,
则及时补充;若有,则审查方案中组织、人员、设备等是否到位,并应有应急救援演练计划;
7.雨季等季节性施工安全措施;
8.审查施工总平面图是否合理、是否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文明施
工要求;
9.审查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等危险性较大的工
程的专项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三、施工安全的事中监理
1.经常检查施工单位安全保证体系人员到位情况及安全制度落实
情况并留下计录;
2.对进场的起重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和电器设备,进行核查,包
括: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或具有专业资质的检验
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证明;
3.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模板等安装完毕后自检记录并办理验
收。

4.监理人员加强全方位巡视检查,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及
时下发监理通知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情节严重的,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5.监理人员安全巡视检查的重点是:
●脚手架、“三宝”“四口”防护、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及电梯
等起重机械及施工工具是否符合相关规范,标准的强制性条款的要求;
●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设施、脚手架、出入
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道口、基坑边沿以及有害物质存放地等危险部位,是否设置明显的符合国家标准的警示标志;
●临时搭建的建筑物是否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施工现场是否实行封闭围挡,且围挡设施是否坚固稳定;
●从事拆除活动的承包单位是否具有相应的资质证书。

四、施工安全的事后监理
1.出现轻微的一般事故的,要求施工单位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再
次出现或继续恶化,并总结经验和教训;
2.对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的要立即启动应急救援方案,并与消防、
医疗、主管部门等及时联系进行处理。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安全监理工作制度
1.项目监理部按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和相关监
理规范要求,编制安全监理细则。

2.建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制,完善监理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提
高监理人员素质。

3.在施工准备阶段项目监理部要做到如下工作:
①审批承包商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各专项技术方案及应急预案,
由驻地监理工程师在相关文件报审表上签署意见,审查未通过
的技术文件不得实施。

②检查施工机械、起重机械的安全性和年检合格证;参与脚手架、
临时用电等的验收;检查特殊工种人员的上岗证。

③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项目
经理证件。

④安全监管重点放在专项技术方案的审查。

4.在施工阶段,项目监理部要做到如下工作:
①检查承包商是否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各专项技术方案施工,
重点放在检查施工过程中隐患较大的工程措施的落实。

②检查安全标志。

③督促承包商的安全自检。

项目监理部定期参加项目部的施工安
全评分,并由驻地高监签署意见。

④项目监理部每日对承包商的安全生产进行检查,并作记录。


现隐患,立即制止,书面通知限期整改,承包商在限期内没整改好或拒改,应立即向业主及质安站汇报。

对较大的安全隐患必须要求承包商停工整改,并向业主、质安站汇报。

5.工程竣工后,监理总结中应对工程的安全作评价。

二、安全隐患处理工作制度
三、 重大安全隐患报告制度
1. 项目监理部成立安全生产小组,总监为安全负责人,下设安全
监理员。

2. 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
理。

3. 承包商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施工或是违反施工规范施工,
有可能发生安全事故,如果发生事故会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即是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4. 安全监理员或驻地监理工程师每日巡视施工安全,并作记录。

5. 安全监理员或驻地监理工程师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重大安全
隐患时,应立即要求承包商停止施工,全体施工人员撤离施工现场,承包商在施工现场围起安全保护线,设专人值班。

6. 驻地监理工程师立即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总监理工程师立即
向业主和质安站汇报。

7.总监理工程师在征得业主同意下达停工令。

8.由业主召集质安站、设计院、承包商等有关专家到施工现场查勘、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由项目监理部写出书面报告。

9.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整改通知单。

10.在承包商整改过程中,安全监理员要旁站监理。

11.承包商整改完毕后,向项目监理部报告,监理部进行检查。

12.安全隐患消除后,由总监理工程师向业主和质安站报告整改结果。

13.在征得业主同意,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复工令。

四、安全监理工作程序:
1.项目监理部按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和相关监
理规范要求,编制安全监理细则。

2.建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制,完善监理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提
高监理人员素质。

3.在施工准备阶段项目监理部要做到如下工作:
①审批承包商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各专项技术方案及应急预案,
由驻地监理工程师在相关文件报审表上签署意见,审查未通过
的技术文件不得实施。

②检查施工机械、起重机械的安全性和年检合格证;参与脚手架、
临时用电等的验收;检查特殊工种人员的上岗证。

③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项目
经理证件。

④安全监管重点放在专项技术方案的审查。

4.在施工阶段,项目监理部要做到如下工作:
①检查承包商是否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各专项技术方案施工,
重点放在检查施工过程中隐患较大的工程措施的落实。

②检查安全标志。

③督促承包商的安全自检。

项目监理部定期参加项目部的施工安
全评分,并由驻地高监签署意见。

④项目监理部每日对承包商的安全生产进行检查,并作记录。


现隐患,立即制止,书面通知限期整改,承包商在限期内没整
改好或拒改,应立即向业主及质安站汇报。

对较大的安全隐患
必须要求承包商停工整改,并向业主、质安站汇报。

5.工程竣工后,监理总结中应对工程的安全作评价。

安全巡视、检查
各类安全隐患
一般安全隐患、问题严重安全隐患
口头指令或开具整改通知单下达工程暂停令报告建设单位
监督检查整改结果
整改完毕拒绝整改
签署复查或复工意见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五、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巡视制度:
(1)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运行情
况;抽查专职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抽查施工现
场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检查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抽查
施工单位的安全教育培训记录;抽查施工安全生产防护设施和施工场
地的安全警示标志;抽查施工现场的安全技术交底记录;抽查施工单
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等。

(2)安全检查的形式和时间:不定期巡查。

六、安全交底管理制度:
监理交底会于工程总体开工令签发后,在分项工程开工前由总监组织召开。

安全监理交底的内容主要有明确本工程适用的国家及市有关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介绍施工阶段安全监理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和方法;提出有关施工安全资料报审及管理要求。

七、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教育培训制度:
总监对全体监理人员进行安全施工和安全技术培训。

培训内容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面的法律、法规文件;安全监理技能;工程施工安全控制重点等,提高全体监理人员的安全意识,教育到位率达100%。

八、监理联系单、监理通知和工程暂停令制度:
1、对于施工现场存在的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的问题,监理以书面形式告之施工单位并同时报送业主,需要回复的监理通知,施工单位必须按监理通知上的时间要求及时回复。

2、因施工单位拖延回复时间,监理可拒绝对工程任何一道工序的检查验收。

3、施工单位必须认真执行监理的工程暂停令,并在监理要求的时间内整改好现场存在的问题,报监理验收,符合要求后签署复工令。

4、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监理工程师在报经业主同意后有权指令施工单位立即停工整改。

(1)未经检验即进入下一道工序者;
(2)工程质量下降,经指出后仍未采取有效改正措施,或采取了一
定措施,但效果不好而继续作业者;
(3)擅自采用未经认可或批准的材料;
(4)擅自变更设计图纸的要求;
(5)擅自将工程转包;
(6)擅自让未经同意的分包单位进场作业;
(7)没有可靠质保措施而贸然施工,已出现质量下降征兆者。

九、安全监理制度:
1、施工准备阶段:
(1)认真审查各施工单位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齐全有效。

(2)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是否符合工程强制性标准,安全管理体系是否健全,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到岗到位。

必要时要求施工单位提交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3)特殊工种人员的资质证和上岗证是否有效,复印件交监理备案。

2、在实施监理过程中:
(1)监理工程师要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

(2)监督检查凡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配戴安全帽,不戴安全帽者一律不许进入施工现场。

(3)监督检查特殊工种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不得上岗操作。

(4)工程脚手架搭设,必须按规范标准搭设,不经检查合格,严禁上人操作。

脚手架搭设必须与施工进度同步,不得滞后。

(5)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书面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暫时停止施工,并及时
报告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6)监理在巡检和抽查工程质量、进度的同时抽查施工单位专职安全员是否到岗到位,安全记录和安全台帐是否齐全。

(7)坚持每月一次安全大检查制度、(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共同参加),检查出的问题,限期整改。

十、旁站监理制度:
1、旁站监理的范围
(1)基础工程方面:基坑开挖、土方回填、混凝土浇筑等。

(2)主体结构工程方面:隐蔽工程、混凝土浇筑等。

2、旁站监理的程序
(1)施工企业根据监理企业制定的旁站监理方案,在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旁站部位、关键工序进行施工前24小时,应当书面通知项目监理部,监理部应当安排监理人员按照旁站监理方案实施旁站监理。

(2)旁站监理在总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进行,安排现场监理负责具体实施。

(3)旁站监理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对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在现场跟班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旁站监理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如实准确地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凡旁站监理人员和施工企业现场质检人员未在旁站记录上签字的,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4)旁站监理人员实施旁站监理时,发现施工企业有违反工程建设
强制性标准行为的,有权责令施工企业整改,发现其施工活动已经或者可能危及工程质量的,应当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或者总监理工程师报告,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局部暂停施工指令,或者采取其他应急措施。

(5)对于需要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施工,凡没有实施旁站监理或者没有旁站监理记录的,监理工程师或者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相应文件签字。

(6)工程竣工验收后,总监应当将旁站记录及时整理,交监理公司存档备查。

3、旁站监理人员主要职责
(1)检查施工企业现场质检人员到岗,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准备情况。

(2)在现场跟班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执行施工方案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3)核查进场建筑材料、建筑物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的质量检验报告单,并可在现场监督施工企业进行检验或者委托具有资格的第三方进行复验。

(4)在现场旁站时,发现施工企业其施工活动已经或者可能危及工程质量时,应当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以利总监采取有关应急措施。

(5)做好旁站记录和监理日记,保存旁站监理原始资料。

十一、工地例会制度:
1、定期召开现场工地例会,要求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
员、安全员等现场管理人员必须到场准时参加,不得无故缺席。

2、遇有特殊情况随时召开专题会议。

十二、安全监理台帐制度:
总监办建立施工安全监理台帐,并由安全监理工程师负责管理。

安全监理工程师和驻地监理应将每天巡视、检查和验收过程中发现的涉及施工安全问题、监理指令及施工单位的整改措施和处理结果记入台帐。

十三、安全监理的手段和方法:
1、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理的方法:包括日常巡视、安全检查、监理例会、安全专题会议、监理指令、监理报告
2、工程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审查合格后方可同意开工。

审查重点是:
(1)安全管理和安全保证体系的组织机构,包括项目负责人、专职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配备的数量及安全资格培训持证上岗情况;
(2)是否制定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3)施工单位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
(4)是否制定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的安全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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