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新闻出版局关于继续做好报刊记者站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合集下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山东省新闻出版局关于继续做好报刊记者站专项治理工作的
通知
【法规类别】新闻
【发文字号】鲁新出报刊字[2011]31号
【发布部门】山东省新闻出版局
【发布日期】2011.07.29
【实施日期】2011.07.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山东省新闻出版局关于继续做好报刊记者站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鲁新出报刊字〔2011〕31号)
各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济南铁路局、胜利石油管理局新闻出版办公室,省直各有关报刊出版单位,中央及省外报刊驻山东省直记者站:按照新闻出版总署统一部署和省局《关于转发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开展报刊记者站专项治理的通知〉的通知》(鲁新出报刊字〔2011〕10号)要求,全省各市及有关报刊出版单位和记者站认真组织开展了记者站专项治理“百日行动”,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按照新闻出版总署《关于继续做好报刊记者站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现通知如下:
一、要继续加大执法力度,认真查处报刊记者站违法违规问题
各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对群众反映的报刊记者站违法违规问题,要按照“件件有处理、宗宗有结果”的原则,认真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及时纠正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严格依法做出行政处罚,并向社会公开处理结果。
对群众反映问题突出的报刊记者站,要确定为重要案件进行重点查办或督办,根据其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