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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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1、 加 强 对 农 药、 化 肥、 种 子 生 产经营的监管,将全市的生产企业、 经营门店进行登记注册,实行档案式 管理。严查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资, 防止出现欺农、伤农的现象,维护消 费者的利益,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2、 加 强 对 生 产 记 录、 用 药 记 录 的督查,做到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 农业局监管部门要制定合理的监督管 理计划方案,定期对生产基地的生产 记录以及用药记录进行督查,对不执 行生产记录制度以及弄虚作假的要责 令整改,严肃处理。 3、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抽 检力度。 (五)加强宣传、培训 通过设立现场咨询展台、悬挂宣 传横幅、制作宣传展板、印发农产品 安全知识宣传彩页等多种形式,介绍 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相关法律法规 及孟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措施及 取得的成效等。普及农产品安全消费 知识,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和判断能力, 引导公众科学消费。
(四)监督管理法律制度不完善 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对象主要 是农业企业、农业合作社及农产品经 营单位。对于分散农户的生产经营活 动,缺乏监管的依据和很好的手段,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也没有对个 体农民的生产经营行为提出强制性的 约束要求,从而为农产品质量安全事 故留下隐患。
二、几点建议
(一)积极落实监管责任 市政府农业主管部门成立专门机 构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各 项具体任务落实到人,农业局作为农 产品质量安全的主要负责单位,成立 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全面协调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与市政府搞好 信息沟通,积极传达贯彻市政府相关 政策、方案,并合理安排、督查各个 业务科室具体工作,投入品监管、质 量检测、标准化生产、渔业监管等各 项监管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安全监控 无死角,信息通畅不堵塞。 (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体系 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 投入。针对目前监管人员少、任务繁 重的问题,应该增加农产品质量安全 监管人员,加强对监管检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 陈海峰
一、存在的问题
(一)农产品监管检测力量相对 薄弱
1、 农 业 执 法 起 步 晚, 社 会 认 知 度低,农业生产的周期性以及执法人 员相对较少,导致农资市场监管出现 “小跑跟不上队”。
2、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在 人员、技术力量方面还相对比较薄弱, 现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只有县一级 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人员也比 较少,而检测任务相对比较庞大,要 对全市的生产基地、批发市场、超市、 农贸市场进行抽样检测,很难做到面 面俱到,所以在检测上还是存在隐患。
(二)部分生产经营者文化素质、 安全意识有待提高
1、 目 前, 孟 州 市 特 别 是 乡 村 的 经营门店,多数农资经营人员文化程 度偏低,未经过专门的技能培训,缺 乏必要的专业知识,有些经营人员甚 至连一些农药知识都没有,随意售药、 盲目配药,既不懂科学安全的农药用 药常识,更谈不上提供正确的技术指 导服务;部分经销商和生产企业缺乏 长远经营意识,急功近利,为牟取暴 利制假售假,坑农害农。
务技术培训,不断提高人员的素质, 强化监管人员的业务知识积累,以应 对各种复杂多变的监管任务,积极推 进乡镇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的建 设,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量, 建立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制 度,对个体农户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管 理,以弥补县级监管机构对个体农户 生产经营活动监管上的缺陷。
(三)积极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 “三品一标”认证
河南农业 2015 年第 3 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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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宣传、引导、推进标准化生 产。由市政府出台相关政策,鼓励进 行标准化基地建设,并对“三品一标” 认证的企业、合作社给予一定的经济 扶持。同时加大对标准化生产、“三 品一标”认证产品的保护力度,加大 对认证产品标识使用的检查力度,引 导名牌农产品品牌建设,使其形成规 模效应、产生品牌效益,走上良性发 展的道路。
2、部分农产品生产者安全意识 不强,种植管理技术不高,还存在乱 用、滥用农药的现象。农民合作社由 于在生产上是以农户为单位,还存在 生产管理不标准的现象。
(三)农业标准化生产比率较低 1、目前孟州市标准化产地面积 大约为 0.435 万 hm2,约占孟州市农 业生产总面积的 1/10, 农业标准化生 产比例比较低,这对于农产品质量安 全的要求还有差距,不能很好地保证 全市农产品的质量水平,也给农产品 质量安全的监管工作带来很多不便。 2、农产品生产者进行“三品一标” 认证申请、以及标准化生产的意愿不 是很强,主要是现在消费者质量安全 意识还不是很强,对于认证农产品的 市场认可度还不高,认证“三品一标” 没有给农产品生产者带来直接的经济
效益,而生产者也不能从更长远的利 益来看待问题,从而导致其对认证热 情不高。已经认证了“三品一标”产地、 产品的还存在放弃复查换证的现象。
3、 标 准 化 生 产 记 录、 安 全 用 药 记录工作不完善。现在大部分农产品 生产者对于国家命令禁止使用的高 毒、高残留农药有比较清晰的认识, 能够遵守有关规定,不使用这些农药, 但是对于生产记录和安全用药记录, 除部分农业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社在 生产记录方面能认真履行外,大部分 农产品生产者,对生产记录和用药记 录不是很重视,认为记不记录无关紧 要,意识不到这对于农产品质量安全 的意义,从而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造成 潜在隐患。
(四)监督管理法律制度不完善 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对象主要 是农业企业、农业合作社及农产品经 营单位。对于分散农户的生产经营活 动,缺乏监管的依据和很好的手段,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也没有对个 体农民的生产经营行为提出强制性的 约束要求,从而为农产品质量安全事 故留下隐患。
二、几点建议
(一)积极落实监管责任 市政府农业主管部门成立专门机 构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各 项具体任务落实到人,农业局作为农 产品质量安全的主要负责单位,成立 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全面协调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与市政府搞好 信息沟通,积极传达贯彻市政府相关 政策、方案,并合理安排、督查各个 业务科室具体工作,投入品监管、质 量检测、标准化生产、渔业监管等各 项监管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安全监控 无死角,信息通畅不堵塞。 (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体系 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 投入。针对目前监管人员少、任务繁 重的问题,应该增加农产品质量安全 监管人员,加强对监管检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 陈海峰
一、存在的问题
(一)农产品监管检测力量相对 薄弱
1、 农 业 执 法 起 步 晚, 社 会 认 知 度低,农业生产的周期性以及执法人 员相对较少,导致农资市场监管出现 “小跑跟不上队”。
2、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在 人员、技术力量方面还相对比较薄弱, 现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只有县一级 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人员也比 较少,而检测任务相对比较庞大,要 对全市的生产基地、批发市场、超市、 农贸市场进行抽样检测,很难做到面 面俱到,所以在检测上还是存在隐患。
(二)部分生产经营者文化素质、 安全意识有待提高
1、 目 前, 孟 州 市 特 别 是 乡 村 的 经营门店,多数农资经营人员文化程 度偏低,未经过专门的技能培训,缺 乏必要的专业知识,有些经营人员甚 至连一些农药知识都没有,随意售药、 盲目配药,既不懂科学安全的农药用 药常识,更谈不上提供正确的技术指 导服务;部分经销商和生产企业缺乏 长远经营意识,急功近利,为牟取暴 利制假售假,坑农害农。
务技术培训,不断提高人员的素质, 强化监管人员的业务知识积累,以应 对各种复杂多变的监管任务,积极推 进乡镇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的建 设,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量, 建立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制 度,对个体农户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管 理,以弥补县级监管机构对个体农户 生产经营活动监管上的缺陷。
(三)积极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 “三品一标”认证
河南农业 2015 年第 3 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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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宣传、引导、推进标准化生 产。由市政府出台相关政策,鼓励进 行标准化基地建设,并对“三品一标” 认证的企业、合作社给予一定的经济 扶持。同时加大对标准化生产、“三 品一标”认证产品的保护力度,加大 对认证产品标识使用的检查力度,引 导名牌农产品品牌建设,使其形成规 模效应、产生品牌效益,走上良性发 展的道路。
2、部分农产品生产者安全意识 不强,种植管理技术不高,还存在乱 用、滥用农药的现象。农民合作社由 于在生产上是以农户为单位,还存在 生产管理不标准的现象。
(三)农业标准化生产比率较低 1、目前孟州市标准化产地面积 大约为 0.435 万 hm2,约占孟州市农 业生产总面积的 1/10, 农业标准化生 产比例比较低,这对于农产品质量安 全的要求还有差距,不能很好地保证 全市农产品的质量水平,也给农产品 质量安全的监管工作带来很多不便。 2、农产品生产者进行“三品一标” 认证申请、以及标准化生产的意愿不 是很强,主要是现在消费者质量安全 意识还不是很强,对于认证农产品的 市场认可度还不高,认证“三品一标” 没有给农产品生产者带来直接的经济
效益,而生产者也不能从更长远的利 益来看待问题,从而导致其对认证热 情不高。已经认证了“三品一标”产地、 产品的还存在放弃复查换证的现象。
3、 标 准 化 生 产 记 录、 安 全 用 药 记录工作不完善。现在大部分农产品 生产者对于国家命令禁止使用的高 毒、高残留农药有比较清晰的认识, 能够遵守有关规定,不使用这些农药, 但是对于生产记录和安全用药记录, 除部分农业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社在 生产记录方面能认真履行外,大部分 农产品生产者,对生产记录和用药记 录不是很重视,认为记不记录无关紧 要,意识不到这对于农产品质量安全 的意义,从而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造成 潜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