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19年医疗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内卫计医字〔2019〕1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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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19年医疗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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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19年医疗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内卫计医字〔2019〕130号
各盟市卫生健康委:
现将《2019年全区医疗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2019年3月23日
2019年全区医疗管理工作要点
2019年全区医疗管理工作紧紧围绕卫生健康工作中心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进一步完善医疗服务体系,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推动医疗服务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医疗服务满意度。
一、落实深化医改重点任务
(一)按照“规划发展、分区包段、防治结合、综合监管”的原则,网格化布局医联体,盟市级和旗县级医院作为医联体主要牵头单位,承担网格内居民提供连续服务的任务,自治区本级医院着力组建专科联盟和远程医疗协作网,对口帮扶旗县医院和能力薄弱的盟市级医院。
在城市,主要由盟市级医院牵头,重点发展管理紧密型医疗集团;在旗县域,按照县乡一体化、乡村一体化的原则发展医疗共同体。
2019年,分别建设10个初具成效的城市医疗集团、旗县域医共体。
加强医联体综合绩效考核。
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康复、护理机构参与医联体建设。
促进区域医疗资源共享。
(二)加强区域医疗中心布局,综合考虑全区就诊流向、优质资源配置、交通辐射状况以及常住居民
人口数量等因素,制定和实施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计划,带动医疗能力提升。
以重点专科建设为抓手,加强肿瘤、心脑血管、呼吸、传染病和精神病等专科能力建设,补齐儿科、麻醉等薄弱专科短板。
提升县域综合服务能力。
(三)继续推进医院章程试点工作,把党建工作写入医院章程。
启动实施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促进公立医院落实“三个转变、三个提高”要求。
(四)规范医疗机构设置审批,严格医疗机构命名。
进一步简化医疗机构审批程序,落实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设置审批与执业登记“两证合一”制度,进一步简化三级医院设置审批等。
完善诊疗科目、执业范围和科室建设。
落实“多证合一”工作。
落实社会办医政策措施,并加强管理。
(五)加强医疗机构基础护理,持续深化优质护理,提高临床护理质量;推动专科护士队伍建设;发展社区和居家护理,积极推进老年长期护理服务;加快推进护理服务业改革与发展。
二、落实健康扶贫工作任务
(一)推进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推广“四定两加强”的模式和经验,做到应救必救,力争使救治病种达到 25个。
持续抓好疾病应急救助制度落实,提高疾病应急救助基金使用效益。
继续做好“光明扶贫工程”,推动扩大救治区域范围。
(二)继续组织开展三级医院结对帮扶贫困旗县旗县级医院工作,督促落实派驻院长、护理部、主任、学科带头人的要求;利用远程医疗等方式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到基层。
三、加强医院内部管理
(一)加强医院信息化建设,推动落实所有三级医院要达到电子病历分级评价3级以上的工作要求,推进医疗信息化“四统一”。
(二)全面启动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对所有三级公立医院进行绩效考核,同时开展能力评价工作,将考核结果排序并通报。
(三)继续深入开展改善医疗服务行动,在抓好五项制度和十项重点任务的基础上,重点要在群众看病就医“堵点”、“难点”细节问题上下功夫,解决就诊卡不能共享、检查检验结果不能互认等问题,推广一批多学科诊疗和日间手术试点医院,继续抓“五大中心”建设,加快建设区域协同的急诊急救服务网络。
充分利用“互联网+医疗健康”优化服务流程,提高就诊便捷程度,解决看病“三长一短”问题。
开展无痛分娩试点工作,加强和完善麻醉医疗服务。
按照国家的统一安排开展满意度监测评价工作。
四、加强医疗安全管理
(一)做好2019年医师资格考试工作,进一步强化医师执业注册管理,提高注册管理能力和水平。
建设医师定期考核管理系统并组织开展考核工作。
(二)推动落实临床诊疗指南、规范、临床路径,促进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
以肿瘤、脑
卒中、儿童血液病、罕见病等为重点,提升诊疗管理水平和治疗效果。
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加强医技人员管理。
加大医院感染防控力度,对发生重大医院感染事件的医疗机构和相关人员严肃处理。
加强抗肿瘤药物、抗菌药物、辅助用药等重点药品临床应用管理,以完善处方集为抓手提高药事管理质量,开展医疗机构药物合理使用考核。
加强药学部门和药师队伍建设,加大药师配备力度,推动药学服务模式转变。
(三)加强质控组织体系建设,落实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
全面考核评价自治区各专业质控中心工作,调整质控组织和挂靠单位。
组织编写年度医疗质量报告。
贯彻落实《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加强信息化监管。
加强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管理,重点加强人体器官获取组织管理,规范器官获取与分配。
(四)探索血站“一类保障、二类管理”运行机制。
推进献血屋规范化建设,开展无偿献血优质服务行动。
持续强化血液质量安全管理和保障工作,推进血液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推动三级医院输血科独立设置,加强临床合理用血管理。
(五)加强传染病、精神病等医疗服务管理。
全力做好季节性流感医疗救治工作。
进一步提高医疗机构应对突发事件医疗救治能力。
持续推动防盲治盲、防聋治聋工作,重点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治。
加强戒毒医疗服务管理,促进提升服务水平。
(六)贯彻落实《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完善医疗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建立医疗损害制度体系。
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持续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努力实现医疗秩序持续好转。
进一步做好患者安全、用药安全和医疗机械安全使用,从源头上防范医疗纠纷。
五、加强行风建设
办好 2019 年“中国医师节”活动,营造尊医重卫氛围。
鼓励开展医德医风先进典型表彰活动。
旗帜鲜明抓公立医院党建,完善党务行政齐抓共管机制,推进医疗机构纪检监察和行风组织体系建设,落实从严治党各项要求。
加强民营医院管理,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整顿和规范医疗秩序,指导医疗机构健康有序发展,营造良好的就医环境。
继续完善行风组织体系,推动实现旗县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行风工作的专岗专干。
——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