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地下车库监控范围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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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下车库监控范围管理办法为适应小区车辆日益增多,车管难度和停车矛盾日趋加剧的新情况,切实维护交通秩序,规范机动车停放行为和保护全体业主的的合法权益,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小区车位管理范围
(一)本小区地下室机动车车位,根据开发商绘制车位分布图,使用权归业主个人所有,由物业公司管理。

(二)地面车位由业委会规划划定,包含后期建设新增的车位,接受城管等相关部门的监管。

(三)本小区内部及外部商铺门前人行道停车位属小区管理范围的所有车位,其使用权和收益权均为全体业主所有,停车位收入归业主管理委员会、由所属社区监管。

所有收入均用于小区停车位管理的开支、设施设备的维修、绿化环境的改观等。

二、车位登记制度
(一)业主地下车位登记资格
地下车库车位登记根据使用权证登记,需业主提交以下4项资料:
(1)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转让合同;
(2)户主身份证;
(3)车位合同及转让协议;
(4)行驶证,非本人行驶证说明原因;
(二)业主地面车位登记资格
地面车位属小区全体业主所有,由于小区地面车位紧张,每套住宅或商铺的业主
凭房产证可以登记一个地面车位停车资格。

需提交以下3项资料:
(1)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转让合同;
(2)户主身份证;
(3)行驶证,非本人行驶证说明原因;
(三)租户地面车位登记办法
租赁住宅的租户,在小区公共空间方面享有和小区业主同等的使用权,小区住宅或商铺出租方业主不停放车辆前提下,每套住宅(含商铺)的租户可登记一个地面车位停车资格。

1、需满足以下条件:
(1)房屋或商铺出租方业主没有地面停车需求。

(2)得到出租方业主的授权。

2、登记车辆需提交以下五项资料:
(1)房屋租赁合同或商铺租赁合同;
(2)出租方业主身份证;
(3)租赁方身份证;
(4)行驶证,限本人,非租赁方说明原因;
(5)户主授权书(可在租赁合同内体现),或业主陪同办理
3、若发现未授权私自假冒登记的,遭业主方投诉,立即取消停车资格,并根据停车记录,按照外来车辆停放标准重新清算停车管理费。

(四)地下车位出租的登记办法
出租地下车位的业主不再享有地面车位停车权利。

地下车位租赁方登记停车资格,需提供以下资料:
(1)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转让合同;
(2)户主身份证;
(3)车位合同及转让协议;
(4)租赁方行驶证,非本人行驶证说明原因;(5)租赁协议或相关说明,或业主陪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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