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区文化旅游行业防汛防台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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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上海市防汛条例》《上海市金山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金山区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的要求,为避免和减轻台风、暴雨、高潮位、强对流等对本区文化旅游行业的危害,进一步提高自然灾害应急反应能力,切实做好防御自然灾害的各项准备,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本区文化旅游行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全面规划、统筹兼顾、预防为主、及时抢险、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洪、救大灾,立足于应对强对流天气和洪水等灾害发生,最大限度减少金山区文化旅游行业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组织领导
成立金山区文化旅游行业防汛防台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调辖区各单位的防汛工作。
领导小组设组长、常务副组长、副组长、各成员单位。
组长由区文旅局局长担任,常务副组长由局安全分管领导担任,其他局领导担任副组长。
工作组人员(各成员单位)由办公室、市场管理科、宣传推广科、公共服务科、执法大队、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农民画院、非遗中心、枫泾古镇、金山城市沙滩、金山嘴渔村、东林寺、吕巷旅游、廊下生态园、南社纪念馆等部门单位负责人承担。
组长:李泱泱金山区文化和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
常务副组长:盛东金山区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副组长:张磊金山区文化和旅游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陆佰君金山区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陈忠金山区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工作组人员(排名不分先后):
何晓冬办公室主任
翁剑飞市场管理科科长
陈叶冬宣传推广科科长
何庆云公共服务科科长
杨坤组织人事科科长、局机关纪委书记
金巧忠局执法大队党支部书记、大队长
王建光区博物馆党支部书记
陈为民区文化馆党支部书记、馆长
陶幼琴区图书馆党支部书记、馆长
朱红金山农民画院支部书记、院长
陈利军上海枫泾古镇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朱熹上海夏海趣城市沙滩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洪美玲上海东林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计民上海金山嘴渔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王洪兵上海吕巷旅游管理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
林知文上海廊下生态园旅游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包晓东上海花开海上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副经理
俞春艳南社纪念馆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文旅局市场管理科并负责领导小组日常沟通、联系和协调工作。
除领导小组组长、常务副组长外,其他人员变动,由所在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三、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按照区防汛指挥部的工作部署,统一指挥、协调辖区各文化旅游单位的防汛工作。
1.研究和分析灾害动态情况;
2.研究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
3.检查督促救灾、抗灾任务落实情况;
4.做好灾害协调指挥应急处置;
5.及时解决救灾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
6.负责向区委、区政府、区防汛指挥部报告工作情况。
(二)各成员单位职责
办公室:负责信息收集及情况汇总上报;保证防汛会议设备、传真设备正常;车辆调度、值班安排及后勤保障。
宣传推广科:负责做好汛期宣传告知工作,台风期间做好舆情信息收集,通过媒体、广播、电视、网络、微信等平台做好防汛正能量宣传工作。
市场管理科:负责及时掌握台风预警信息,协调相关单位开展汛前检查,督促各单位做好防汛准备;负责抗灾救灾综合协调工作,依据水利、气象预报的雨情、水情综合分析,及时掌握灾情和发展趋势,并按规定程序向上一级报告灾情。
公共服务科:负责及时将防汛预警信息通知各街镇(工业区)社区文化活动中心,视防汛预警信息等级启动应急措施。
执法大队:配合开展汛前检查,督促各单位做好防汛制度、方案、物资、措施等。
博物馆:组织开展对文保单位的防汛检查,做好文保单位的汛期安全防范。
局机关纪委:督促相关局机关科室及局属单位严格按照工作预案旅行防台防汛职责,落实各项措施,确保防汛工作落实到位。
各场所及单位(包括: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农民画院以及各A级景区等)主动开展落实防汛防台工作责任,制定防台防汛工作应急预案,明确责任分工,加强方案演练,提供应急处置能力;积极向防台防汛领导小组汇报工作情况。
四、工作内容
(一)强化落实防汛备汛责任制
各文化旅游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防汛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对防汛备汛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动员部署,细化工作安排,逐级、逐部门落实责任人、明确职责,逐项落实安全度汛各项目标任务;要全面建立和完善防汛责任体系,实现防汛工作的社会化管理。
相关文旅单位要落实防汛节点责任人,分别明确巡查、监测、预警、转移、救灾、宣传等岗位职责,制定防汛值班、应急响应等工作制度,按照网格化管理的要求,实行定点定人、定责监管,做到分片包干、不留死角。
(二)强化防汛宣传、培训和演练
各文化旅游单位要在上汛前开展以发生险情的预警传播、避险转移、协同搜救和人员安置等方面为重点的防汛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检验、改善和提升防汛应急准备和处置能力。
(三)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改
各文化旅游单位要开展防汛自查自纠工作,对本单位的防汛安全隐患和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对事故易发、多发、频发的隐患问题要立即进行整改,予以消除。
对一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及时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确定责任人、工作时限等。
行业主管科室要加强日常巡查、督察工作。
(四)建立防汛预警发布机制
各文化旅游单位应根据上级部门发布的防汛预警信息,针对文化旅游活动场所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按防汛预警信息划分等级,及时通过媒体、短信、微信等方式对外发布,并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蓝色防汛预警时(IV级)要积极关注相关部门预警信息,并注意收集本单位相关信息,提前做好应对防汛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值守。
二是黄色防汛预警时(III级)要密切关注相关部门动向,逐级通知相关人员做好应急准备工作,要加强重点部位的监控巡查,包括房屋、高地、道路、桥梁、水面、建筑外立面、户外广告、安全设施、警示标识及游乐设施等,及时排查安全隐患。
公共文化场所视情况限制参观人数或停止开放。
各旅游景区(景点)视情况减少售票或停止售票,景区内部存在安全隐患的区域停止对外开放,设立警示标志并及时告知旅游者。
酒店及民宿加强防汛防台检查,及时排查及整改安全隐患。
各旅行社要密切跟踪旅游团队动态,并采取相关保障措施。
科室
及部门负责人带头值班值守。
三是橙色防汛预警时(II级)要高度关注相关部门各类信息,做好各项应急准备或采取紧急措施,主管负责人带班值守。
公共文化场所视情况限制参观人数或停止开放。
旅游景区(景点)根据实际情况减少售票或停止售票,采取迅速转移、撤离或者疏散旅游者等措施,并妥善安置。
酒店及民宿负责人及工作人员保持待命,加强防汛防台巡查,视实际情况启动应急措施。
各旅行社要与旅游团队保持密切联系,根据实际情况中止旅游观光活动,就近寻找安全点避难。
行业主管部门协调调集抢险救灾所需物资和设备,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待命状态。
单位分管领导带头值班值守。
四是红色防汛预警时(I级)要密切关注相关部门动向,主要负责人在岗在位,启动防汛应急预案一级响应,在区防汛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疏散转移、抢险救援工作,受灾地区的文化旅游企业要停止开放、对外营业和暂停一切游览活动,关闭文化旅游活动场所。
(五)强化值守和信息报送
各文化旅游单位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掌握本单位防汛信息。
在汛期或发生文化旅游突发事件时,必须在第一时间向所在街镇(工业区)和区文旅局报告。
五、工作要求
各机关科室、局属单位、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防汛防台工作,统一思想认识,提高防台防汛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各文化旅游单位要成立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在区文化旅游行业防汛防台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防汛防台工作。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文化旅游单位要切实提高对文化旅游安全防汛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牢固树立防大汛、抗大灾意识,高度重视文化旅游防汛工作,切实做好各项防汛工作。
(二)精心组织,周密安排。
各文化旅游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防汛备汛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做到责任落实、任务明确,工作有部署、有检查、有整改,组织开展好各项旅游防汛工作,切实推进各项防汛备汛措施的落实。
(三)突出重点,强化落实。
各文化旅游单位要严格执行防汛工作预案,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工作落实。
按照不漏一处、不漏一人要求,重点对高危区域加强安全巡查,存在安全隐患
的要立查立改,确保安全。
(四)加强督查,确保落实。
区文旅局机关纪委立足职能职责,靠前监督、主动介入局防汛防台工作,督促各相关单位及部门主动落实防汛责任,落实防汛措施,确保防汛工作落实到位。
对于防汛工作落实不积极、不主动、不到位、不扎实的,由机关纪委启动追责问责程序。
上海市金山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