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国家税务局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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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国家税务局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汇报
丽水市国家税务局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汇报
日期:2016-04-21
丽水市国家税务局
(全省国税系统教育培训及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会议交流材料)
在税收工作新常态的背景下,加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不仅是凝聚干部队伍的重要内容,更是提高绩效考评业绩,提升国税站位的重要抓手,是推进税收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保障。
一直以来,丽水市局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把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作为对内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对外提升国税社会形象的重要举措,广泛开展了各类文明创建活动,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
一、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基本情况和主要特点
目前,丽水市国税系统荣获全国性荣誉11项,省部级荣誉24项。
其中丽水市局荣获全国文明单位,青田县局等3家单位荣获全国税务系统先进单位,遂昌县局等5家单位荣获全国巾帼文明岗,庆元县局荣获全国青年文明号。
除新设立莲都区局外,丽水市局和下属8个县(市)局全部荣获省级文明单位;多家单位荣获省级先进基层党组织、浙江省模范集体、省级工人先锋号等省部级荣誉。
在集体赢得荣誉的同时,赵勇等多名个人也荣获了全国优秀军转干等国家级和省市级荣誉称号。
(一)抓制度建设,夯实创建基础。
丽水历任主要领导都非常关心和重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逐步形成了四项常态化工作机制。
一是健全的领导机制。
成立全市精神文明创建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全市各单位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开展,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部门抓落实的创建工作格局。
二是有效的工作机制。
构建以“人教部门牵头、机关党办主办、具体单位落实”的日常运转工作机制,明确划分各单位单位工作职责,做到上下一致,层层推进,形成了有
效地工作合力。
三是稳定的保障机制。
坚持人、财、物向办税服务厅等基层部门倾斜的工作思路,制定年度创建工作规划,明确年度创建工作目标重点,力保精神文明创建投入年年有增长,充分调动干部职工参与精神文明创建的积极性,为创建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四是完善的管理机制。
在前期实践的基础上,丽水建立了《文明单位创建计划》、《创建文明单位五年规划》、《精神文明创建检查考核制度》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管理办法》等一整套较为完善的管理机制。
(二)抓队伍建设,巩固创建根本。
一是教育引导,提升干部素质。
加强干部教育培训,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每年制定干部教育培训计划,有针对性地举办各类专题培训,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和税收业务水平。
同时,不断创新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方式方法,先后探索开展了处长上讲台、庄式学习法,这些年·那些人、书香国税、道德大讲堂、四干四有主题教育等形式新颖、内容丰富的教育学习活动,打造了一批优秀学习品牌,切实提高了干部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是载体丰富,营造良好氛围。
积极探寻干部职工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活动载体,把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和个人素质教育、业务技能培训等内容有机落实在创建活动之中。
举办“爱在春天·国税之恋”低碳集体婚礼、“难忘税月”老干部系列采访、“最美国税人”身边先进事迹挖掘等文化建设活动,不断增强创建活动的吸引力和凝聚力,使干部职工在参与活动的同时受到启发和教育,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素质。
(三)抓目标管理,把握创建关键。
一是积极融入地方发展大局。
主动参与地方各项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能有效推动创建工作开展。
近年来,丽水国税以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己任,与市文明委、团委、妇联等单位保持紧密联系,逐步形成了较为稳定的定期走访机制,建立了良好的沟通交流渠道。
在创建全国卫生城市,全国文明城市,丽水8.20洪灾,五水共治等丽水地方工作中,丽水国税主动参与,率先作为,积极开展志愿服务,义务献血、爱心捐衣、结对帮扶等主题活动,不仅树立了良好的国税形象,也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紧密联系税收工作实际。
始终
围绕国税中心工作,将文明创建融入税收工作之中,切实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不断提高纳税人满意度。
立足国税职能,每年发布实施国税80条等一号文件,激发企业创业创新活力,大力助推丽水经济发展,赢得地方党政领导的高度肯定。
不断优秀纳税服务举措,加强纳税服务硬件和软件建设,通过设立纳税人援助中心、开设纳税服务直通车、举办纳税人联谊大会,开展一局一品牌活动,实行国地税自助办税服务等举措,切实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标准,赢得了广大纳税人的认可。
2015年,在全省第三方满意度测评中,丽水荣获了全省第三的好成绩。
三是时刻注重创建成果积累。
创建工作需要体现完整性。
精神文明创建成果不能仅凭空口白话,一项项成果必须要逐步记载加以反映,形成完整的创建影视短片介绍、创建事迹台账、创建过程PPT。
在精神文明创建过程中,丽水市局对文字、照片等素材资料积累高度重视,通过五环互动内网实时刊登,图片资料专人专管等方式,逐步形成了以五环互动为主要平台的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数据资料库,避免了成果记载不齐全、不完整等问题,保证了创建工作资料的全面性和完整性。
二、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计划和优劣分析
2016年,丽水市局将不断丰富创建内容,全面完善创建体系,持续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推动丽水国税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目标拟在未来三年内,全市国税创建国家级文明单位2-3个,国家级青年文明号2-3个,国家级巾帼文明岗6个,国家级工人先锋号1-2个,国家级先进基层党组织1-2个。
(一)创建优势。
一是领导有重视。
一直以来,丽水国税领导都十分重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不仅推动了创建工作机制的完善,也形成了领导关注多,要求多,推动多的工作惯例,为创建工作提供了有效保障。
二是干部有参与。
全国文明单位等多项荣誉,不仅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创建工作经验,提升了丽水国税干部的创建信心,也提高了干部的参与积极性,这为今后的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是文化有氛围。
前期,丽水通过文化引领,丰富精神文明创建载体,取得了不错的成效。
比如2015年丽水推出“国税家园”文化品牌,全
面开展“六大阵地”建设:即:道德教育阵地(道德讲堂)、荣誉展示阵地(荣誉室)、职工学习阵地(职工书吧)、党群活动阵地(党团妇活动室)、文化展示阵地(职工文化休闲中心)、健身减压阵地(健身中心)。
为文化建设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创建劣势。
一是争创水平有待提高。
随着精神文明创建层次的不断提高,丽水各单位具有自身优势,难度相对偏低的荣誉项目基本已经争创完毕,剩余的争创资源日益稀少。
在外部竞争的日益激烈的背景下,成功争创到全国性的高精尖荣誉的难度越来越大,这些在不同程度上形成了强大的创建阻力,需要进一步提高创建工作水平。
二是思想工作有待加强。
当前,干部队伍年龄断层问题日益突出。
年轻干部关注面多样化特点日益明显,参与集体争创工作的热情相对缺乏,加之部分干部职工对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定位有所偏差和创建工作激情的消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新形势下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思想工作任务艰巨。
三是社会责任有待增强。
近年来,我局虽然积极承担国税部门的社会责任,主动参与各项帮扶和共建活动,但参加工作更多浮于表面,深度不够,缺乏工作粘性,难以做到持续深入开展,影响了参与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四是地方沟通有待深化。
全国税务系统先进集体、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全国工人先锋号等现阶段我市着力奋斗的精神文明创建目标,其决定权较大的集中在省、市级的地方对口部门,而名额往往存在分配制,由于国税部门客观上属于垂管单位,在财贸系统中相对财政地税等部门沟通协调往往处于不利地位,而全市仅1个或2个名额的分配制度,在僧多粥少的不利局面下,往往事倍功半。
在今后的创建工作中,丽水市局将不断增强自身优势,弱化劣势,克难攻坚,勇于担当,力争在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中有更大的成绩,为丽水社会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