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关于启动2014年国际博物馆日活动中国主场城市申办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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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关于启动2014年国际博物馆日活动中国主
场城市申办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文物局
•【公布日期】2013.12.03
•【文号】文物博函[2013]2227号
•【施行日期】2013.12.03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文物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
正文
国家文物局关于启动2014年国际博物馆日活动中国主场城市
申办工作的通知
(文物博函〔2013〕22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厅):
国际博物馆协会已确定2014年国际博物馆日活动主题为“博物馆藏品搭建沟通的桥梁(Museum collections make collections)”。
为切实做好我国2014年国际博物馆日宣传活动,根据国际博物馆日活动中国主场城市申办机制要求(文物博函〔2012〕2214号),现就全国主场城市申办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主场城市活动在我局和省级人民政府共同支持下,由中国博物馆协会和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地市级(含地市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联合组织开展。
(二)主场城市活动要充分整合全国博物馆资源,组织举办全国性展览、学术研讨会等活动,充分体现博物馆日活动主阵地的全国性和示范性。
同时,可结合当年国际博物馆日主题和举办城市特点有所侧重,兼顾主场城市所在地域的鲜明特
色。
二、申办要求
(一)申办资格
申办城市应为全国范围内各地市级(含)以上城市,并拥有国家一级博物馆。
(二)申办方式
由申办城市人民政府书面征求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同意后,通过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向我局提出申请。
(三)申报材料要求
1、省级人民政府支持举办2014年博物馆日主场城市活动的书面意见;
2、关于申办2014年博物馆日主场城市活动的书面申请。
内容应包括:申办城市博物馆发展现状与特点;举办大型文化活动的经验和场馆条件;经费投入能力;交通、通讯状况;对2014年博物馆日活动主题--“博物馆藏品搭建沟通的桥梁”的解读;主场活动设计及特色。
(三)申报截止时间:2014年1月25日。
三、评审程序
由我局组织专家实地考察、评审会评议等必要程序后,于2014年2月15日前确定并公布2014年国际博物馆日活动中国主场城市。
四、经费安排
活动经费由主场城市负责筹措,我局可给予适当补助。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部门按照本《通知》要求开展相关工作,具体事宜与我局博物馆与社会文物司博物馆处联系咨询。
联系人:焦丽丹、辛泸江
电话:************
传真:************
特此通知。
国家文物局
2013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