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矿产资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我国矿产资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冯 雪
(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山东 威海 264200)
摘 要:自上世纪八十年代计划经济时期,我国矿产资源法律体制建立以来,形成了比较系统完善的矿产资源管理体系,同时我国的矿产资源管理也取得了一定的经验。

但由于机制及其他各方面的原因,也存在着各方面的问题。

本人介绍并分析了矿产资源法律体系建立的过程及存在的问题,并探讨了相应的解决对策,希望可以对规范矿产资源管理的问题上有所帮助。

关键词:矿产资源;资源管理;对策研究
中图分类号:F42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5065(2019)24-0246-2
Problems and Countermeasures in Mineral Resources Management in China
FENG Xue
(Weihai natural resources and Planning Bureau,Weihai 264200,China)
Abstract: Since the establishment of the legal system of mineral resources in China during the planned economy period of the 1980s, a relatively complete and complete mineral resource management system has been formed. At the same time, China's mineral resource management has also gained some experience. However, due to the mechanism and other reasons, there are also problems in various aspects. I introduced and analyzed the process of establishing the mineral resources legal system and the problems that existed, and discussed the corresponding solutions. I hope that it can help t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mineral resources.
Keywords: Mineral resources; resource management; countermeasure research
我国矿产资源十分丰富,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就颁布了《矿产资源法》,随后也出台了《矿产资源法实时细则》、《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形成了比较系统的矿产资源管理法律制度。

这些制度结合时代生产力的需要,形成了我国矿产资源管理法律制度的基本构架,推动了我国矿业的规范发展,保障了国家建设的资源需求[1]。

同时,由于一些机制及其他各方面的原因,这些矿产资源管理制度在实施和执行的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

1 我国矿产资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已建立矿产资源管理的基本框架,可基本满足矿业发展需求,并取得了一些成绩。

但是,在我国的矿产资源管理中还是存在着一些问题,急需解决,主要问题如下。

1.1 矿产资源法未能及时更新,指导思想比较陈旧
我们的矿产资源管理体制的核心法律产生于上世纪八十年代,距离现在已有三十余年的时间,如今的社会经济状况、矿产资源需求、立法环境等都与当时不同,已经很难适应当下的矿业的快速发展,已难以满足当下政府管理部门、矿权人的相关需求[2]。

21世纪以来,我国经济发展迅速,全国市场对有色金属、稀土、能源矿产等重要矿产资源的需求大幅度上升,晚上矿产资源管理体制也显得迫在眉睫,相关的法律制度需要重构和完善。

1.2 矿产资源所属权不分,产权关系混乱
我国的矿产资源归国家所有,但是实际上、矿产所有权、经营权、行政权没有明显的界限,比较混淆,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收到分割,权利和地位被经营者弱化和模糊,无法保障国家的正常权益。

另外我国的矿产资源的产权关系不清楚,严重阻碍了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不利于产业调整和转型。

同时,矿权人的权益也无法得到保障。

1.3 矿产资源管理机构的配置不明确
我国的矿产资源管理一般都上至国务院资源行政部门全权负责、下到县级资源行政主要部门负责县内资源的管理,会造成难以对公众交代清楚,容易造成相关部门之间相互推脱,这些问题在矿产资源管理实际中多多存在。

1.4 矿产资源管理体制不合理
我国矿产资源管理体制过多的依赖政府管控,无法强有力的吸纳社会力量,政策很难落到实处,法律效力得不到有效的落实。

同时,矿产资源管理部门在上传下达的过程中遭遇尴尬境界,在地方力量上很难配置足够的管理执法人员。

其管理部门的智能分工不合理,相互之间的沟通不多,无法将对方掌握的信息及时更新,也会存在相互推诿的情况,使管理效果无法达到最好的水平。

1.5 矿产资源管理手段不先进
我国的矿产资源管理体制主要建立与计划经济时代,在管理手段和方式上已与高速发展的今天不甚相合,无论是政府宏观管理的力度、还是市场得到调节手段、还是产业政策和金融手段的调借,都不尽人意。

而且,企业的管理也比较单一,内部体系与市场紧急无法做到紧密结合,与当下的经济发展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矿产资源管理受政府部门管控,矿业企业比较被动,受政策、管理方法等因素的影响较大,管理方法、手段都比较落后,无法适应现代矿业的需求。

1.6 矿产资源税费管理制度不合理
我国的矿产资源税费,是按资源等级采用从量定额、从价定律的方式征收,使得一些容易受到市场价格影响的矿产资源的税费,无法按照市场来调节税费遏制滥采贱卖的现象,对矿产资源的开采成本无法调节,这就使矿产企业过量开采矿产资源,造成国家资源浪费和流失,不利于保护国家矿产资源的可持续开发利用,损害国家利益。

收稿日期:2019-12
作者简介:冯雪,女,生于1982年,汉族,山东威海人,研究生,工程师,研究方向:矿产管理。

世界有色金属 2019年 12月下
246
2 完善我国矿产资源管理体制的对策
矿产资源管理,不仅需要维护国家权益,还需兼顾各方的利益,必须明确矿产资源开采的基本思路和目标任务,建立健全矿产资源管理制度。

坚持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维护国家利益,调节矿产投资人的收益,鼓励民间资产勘查投资,同时还需兼顾矿区周边群众的利益,调动监管部门的积极性。

2.1 建立以权利金为核心的资源收益管理制度
可以效仿国际做法,以权利金代替现有的资源补偿费,建立相应的资源收益分配管理制度。

推进改革矿产资源补偿费的调整,适当提高收费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加快制定相关的管理办法,强化市场监管,为最终能够建立权利金制度打下基础。

2.2 加强完善矿产资源保护法律体系
完善修订现有的矿产资源法律法规体系,可以有效的保护我国有限的矿产资源,以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推进矿产资源的进步,规范矿产资源管理行为,使矿产资源管理体制程序化、标准化。

2.3 明确矿产资源产权关系,放宽矿权转让条件
对矿产资源属国家所有明确,同时明确地方政府和国家所有者的关系,进而降低地方政府对矿业经营的干扰,保护矿业投资人的权益,从而有效的开发和利用矿产资源。

严格执行矿权转让制度,减少当地政府对转让给过程中的干预和
地方保护主义,增强市场在矿产资源中的调节作用。

2.4 配置明确的矿产资源管理机构
配置明确的矿产资源管理机构,可以提高行政办事效[1] 孙东波.浅析我国矿产资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科技创业
家,2014(02):214.
[2] 俞磊.我国矿产资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现代经济信
息,2017(19):374.
率,建立合理、专业的矿产资源管理部门,合理划分职能,推行资源按辖区管辖,避免各个部门管理混乱的现象。

同时管理部门要简政放权,减少对矿业生产的过多干预和介入,在管理过程中试行报批制度,对矿产资源的动态进行统一管理,并负责辖区矿产资源环境的修复建设工作。

2.5 考虑矿区周边群众利益、调整矿产资源收益分配制度
矿产资源收益,既要考虑国家、投资方、政府部门的权益和利益,也要体现资源的全民所有制,将部门资金用于矿区周边的资源补偿、医疗教育等公共事业上,体现出全民所有的性质,惠及矿区周边群众。

3 结语
矿产资源环境状态逐渐复杂化,原有的矿产资源管理法律体系及产权结构已不能适应当下矿产资源行业的发展。

有必要归纳总结现有各种矿产资源的状态,建立健全矿产资源产权体系,实现矿产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发展。

同时,原有粗放式、掠夺式的开采思路急需转变,已减轻矿产资源开采对当地生态环境的破坏,实现矿产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共同发展。

(上接245页)
对于多洞室进行施工的过程中,各个洞室初支以及临时仰拱应当尽早进行闭合,设置锁脚锚管来固定格栅脚趾,固定之后应当对其进行水泥浆关注,形成牢固的锚固端[2]。

并且要格栅的连接节点处设置强化钢筋,要垫实格栅的低端,后续的格栅应在连接的过程中使用混凝土进行封闭,不要预留缝隙,并且保持混凝土中不存在砂土。

要跟随初支施做进度,及时充填注浆及时的对分段济宁初支背后进行处理,要充分保障岩层与初支密切的连接,回填注浆断面距离掌子面保持在5m之内。

在进行施工的过程中应当进行不断的监测,在对特殊地形或者是变形变位地层进行开挖的过程中,应当采取跟踪补偿注浆,对地层中的损失形变进行补偿,降低地层的变位控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3]。

同时在进行施工的过程中应当不断地进行检测,若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异常应当及时的进行解决,出现严重的情况时应当立即停止施工,待安全风险处理过之后在继续进行施工。

在施工时应当者设置一些超前的地质探孔,为下步的施工打下良好而基础。

3.2 穿越复杂地层的施工安全风险控制措施
由于复杂地下工程地下存在地下水的可能性较大,只有先治理地下水才能偶对流砂地段进行治理,减少砂层中的含水量,保障在施工过程中能够实现无水作业[4]。

因此在进行施工的过程中应当首先进行降水处理,采用地面管井的方式进行将水施工;在对隧道进行开挖的过程中,对于流砂地段进行掌子面的超前帷幕注浆的方式进行处理,及时的进行注浆处理来保障对于前方容易发生流砂、逆流的细粉砂进行处理,对底层进行固结,保障土层中的透水性进行降低,形成一个良好的隔水层。

最后,在进行开挖的过程中应需要设置引水管在隧道的侧壁,及时排引地层中的少量滞留水;同时在隧道的仰拱出设置集水坑,隧道内的滞水时间将会被短时间的排出,避免引起掌子面或者是侧壁坍塌的情况。

对复杂地下建筑工程进行施工的过程中,应当注意各项原因造成的安全风险,应当积极的利用先进施工技术合理有效的控制施工安全风险,保障地下复杂建筑工程施工能够顺利的开展。

4 结语
总而言之,在进行复杂地下工程施工的过程中会出现很多施工环境引发的安全风险,以此应当自始至终保持切实可行的整套风险管理思路,系统化的进行管理,站在施工技术的角度做好施工前、中、后的三方面控制工作。

首先应当在进行施工前对施工安全风险进行评估,明确各种控制标准以及风险等级,制定科学的风险源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其次在进行施工过程中对风险控制各种施工风险,要保障控制措施的有效、合理。

最后,若真的发生安全风险,应当及时的相应应急预案,保障复杂地下工程顺利开展施工。

[1] 王海燕,张德军.山区公路高边坡工程开挖施工安全风险评估技术——
以湖北山区为例[J].交通运输研究,2019(2):67-75.
[2] 李涛,颜路梦,陈林.群决策视角下跨海桥梁海上承台施工安全风险评
估与控制[J].湘潭大学自然科学学报,2019,41(2).179-179.
[3] 王飞球,黄健陵,符竞.基于BP神经网络的跨既有线高速铁路桥梁施
工安全风险评估[J].铁道科学与工程学报,2019(5).245-246.
[4] 李文龙,李慧民,孟海.基于熵权-未确知测度理论的装配式建筑施工
安全风险评估[J].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9(03):369-374.
2019年 12月下 世界有色金属247。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