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9.1第七章合同分析和解释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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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尽管合同中存在模糊之处,但当事人双方在合同实
施中已有共同意向的行为,则应按共同的意向解 释合同,即事实预备对合同的解释。
③推定变更。当事人一方对另一方的行为和提议在规 定的时间内未提出异议或表示赞同时,对合同的 修改或放弃权益的事实已经成立。所以对对方行 为的沉默常常被认为是同意,是双方全都的意向, 则形成对合同新的解释。
但是工程承包合同的内容,签订过程,实施过程是特殊 简洁的,会有特殊的大事发生,对施工合同的解释 也特殊简洁。
〔二〕解释程序 合同中消逝错误、冲突、二义性的解释
即合同中有规定,但这个规定可能是错的,冲突的,二 义性的。特殊产生争议。
总体思路:
合同表达具有明确的 意义?
是
采
《案例》 合同规定的正常排水力气分别布置在:
平洞及 AB段: 1.5t/min
C段 :
1.5t/min
D段 :
1.5t/min
渐变段及斜井: 3.0t/min
合计
7.5t/min
按 S3.07(2)(C)规定,额外排水力气至少等于规定
排水力气,即可以大于7.5t/min。
(2)事态描述。
从1986年5月至1986年8月底,大雨连绵。由于引水隧
争吵解决。 3.种类:
总体分析; 具体分析; 特殊问题的分析。
工程说明 图纸 总工期计划 合同条件 合同协议书
合
同
分
析
合同总体分析 合同事件表
1. 2. 3.
网络计划
工期横道图
特殊问题
的法律分析
问
?
答
。
公司经理
项目经理
索赔小组
项目职能
人
员
工程小组 负责人
项目职能人员 工程小组负责人
公司经理 项目经理 索赔小组
由于实际工程问题特殊简洁、千奇百怪,所以特殊问题 的合同分析和解释常常反映出一个工程治理者对合 同的理解水平,对本工程合同签订和实施过程的生 疏程度,以及他的经受,处理工程问题的阅历。
这项工作对监理工程师尤为重要。
我国合同法第125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 有争议的,应当依据合同所使用的词句、合同的有 关条款,合同的目的、交易的性质以及恳切信用原 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
5.二义性的解决。 《案例》在某供给合同中,付款条款应付款期的定义
是“货到全付款”。而该供给是分批进展的。在 合同执行中,供给方认为,合同解释为“货到, 全付款”,即只要第一批货到,购置方即“全付 款”,而购置方认为,合同解释应为“货到全, 付款”,即货全到后,再付款。从字面上看,两 种解释都可以。双方争吵不下,各不让步,最终 法院将本合同作为可撤销合同,判定本合同无效, 不予执行。实质上本案例还可以追溯合同的起草 者。假设供给方起草了合同,则应理解为“货到 全,付款”;假设是购置方起草,则可以理解为 “货到,全付款”。
6. 其他一些具体的原则: 具体的具体的说明优先于一般的笼统的说明,具体条
款优先予总论。 合同的专用条件、特殊条件优先于通用条件。 文字说明优先于图示,工程说明、标准优先于图纸。 数字的大写优先于小写。
合同文本有很多变更文件,如备忘录、修正案、补充 协议,则以时间最近的优先。
手写文件优先于打印文件,打印文件优先于印刷文件。
2.假设错误是明显的、常识性的,承包商依据错误 实施工程,则由承包商负责。
承包商有责任对自己不理解的或合同中明显的意义模 糊,或冲突,或错误之处向业主提出征询意见。 由于承包商负有正确理解招标文件的责任。
假设业主未乐观地答复,则承包商可以依据对他有利 的解释理解合同。
而假设承包商对合同问题未作询问,有时会担当责任, 即按业主解释为准。
主要是合同实施过程中特殊状况的合同解释问题。 针对: 合同中消逝错误、冲突和二义性的解释; 有很多工程问题合同中未明确规定,消逝事先未预料
到的状况; 工程施工中消逝超过合同范围的大事,包括发生民事
侵权行为,整个合同或合同的局部内容由于违反 法律而无效等。
这些问题通常属于实际工程中的合同解释问题。
〔一〕这个问题的重要性 解决争吵,推断合同问题的是非;
(二)特殊问题的合同分析 消逝的一些合同中未明确规定的特殊的问题。引起
争吵。对它们的分析通常仍在合同范围内进展,其 分析的依据通常有两个: 1.合同意义的拓广。通过整体地理解合同,再作推 理,以得到问题的解答。固然这个解答不能违反合 同目的和精神。 2.参照习惯或惯例原则: 习惯依其范围可分为一般习惯〔通行与全国或全行 业的习惯〕、特殊习惯〔地域习惯或特殊群体 习惯〕 和当事人之间的习惯。在合同解释中,其效力依序增 强。在合同文义无明示反对该习惯解释的前提下,当 事人之间的习惯优于特殊习惯、 特殊习惯优于一般 习惯。 假设当事人在合同中列明白具体规定未列明 一
合同分析和解释方法
合同分析和解释方法
一、合同分析 二、合同解释方法〔重难点〕
(一)这个问题的重要性 (二)解释程序 (三) 特殊问题的合同分析
课时:2
合同分析和解释方法 一、合同分析
1.不同国家合同治理的风格不同 有挂在墙上的治理, 抽屉中的治理,
先分析后交底的治理。 2.合同分析的时间和作用
合同执行前 索赔中;
(2)合同条款前的名词解释 〔3〕顾及某些合同用语或工程用语在本行业中的特
地的含义和习惯用法。
《案例》在我国的某水电工程中,承包商为国外某公司,我国
某承包公司分包了隧道工程。分包合同规定:在隧道挖掘 中,在设计挖方尺寸根底上,超挖不得超过40CM,在 40CM以内的超挖工作量由总包负责,超过40CM的超挖由 分包负责。
固然,假设总包和分包都是中国的公司,这个惯例解释常常是
可以被认可的。但在本合同中,没有“平均”两字,在解 释中就不能加上这两字。假设局部超挖到达50CM,则按 本合同字面解释,40CM~50CM范围的挖方工作量确实属 于“超过40CM”的超挖,应由分包负责。既然字面解释已 经准确,则不必再引用惯例解释。
1.业主有没有理由拒绝支付超过局部材料的海关税? 2.承包商向业主索取这局部海关税受不受索赔有效期
限制?
答:在工程中材料超量进口可能由于如下缘由造成: 〔1〕建筑材料设备表不准确。 〔2〕业主指令工程变更造成工程量的增加,由此导
致材料用量的增加。 〔3〕其他缘由,如承包商施工失误造成返工、施工
图 7-1 合同分析信息处理过程
合同分析作为招标投标与工程施工的过渡: 施工企业的工程治理模式: 企业投标,签订合同后工程经理部施工。
投标过程
施工过程
经营 经营部 企业责任
施工 工程部 工程责任
则,合同分析可以使工程部了解合同的签订过程,保证治理 的连续性,全都性。 包括合同的签订过程的信息。
二、 合同解释方法
《案例》鲁布革引水系统工程,业主为鲁布革工程局,承包商
为大成,监理为澳大利亚雪山公司。由于不利的自然条件 造成排水设施的增加引起费用索赔。 (1)合同分析。工程量表中有如下相关分项: 3.07/1项:“供给和安装规定的最小排水力气”,作为总 价工程,报价:42245547日元和32832.18元人民币; 3.07/3项:“供给和安装额外排水力气”,作为总价工程, 报价:10926404日元和4619.97元人民币。 同时技术标准中有: S3.07(2)(C)规定;“由于开挖中的地下水量是未知的,假 设规定的最小排水力气缺乏以排解水流,则工程师将指令 安装至少与规定排水力气相等的额外排水力气。供给和安 装额外排水力气的付款将在工程量表3.07/3项中按总价 进展支付”。 S3.07(3)(C)中又规定:“依据工程师指令安装的额外排水 力气将依据实际容量支付”。 明显上述技术标准中的规定之间存在冲突。
采用业主的解释
不
合同双方的行为表示 是 有相同的意向
不
则采用相同意向 的解释
整体理解是否能达到 统一解释?
不
具有一个符合逻辑的 是 结论?
采用这个解释
不
对起草者 不利原则
适用优先 次序条款
图7-3 合同分析和解释过程
1.字面解释为准。 (1)假设合同文件具有多种语言的文本,不同语言的翻
译文本之间可能消逝不全都的解释,则以合同条 款所定义的“主导语言”的文本解释为准。
道经过断层和很多溶洞,地下水量大增,造成停
工和设备漂移。经业主同意,承包商紧急从日本
调来排水设施,使工程中排水设施总量增加到
30.5t/min(其中4t/min用于其它地方,已单独
支付)。承包商于1986年6月12日就增加排水实施
《案例》 (4)理由分析。 虽然对额外排水设施责任分析是清晰的,但双方就赔偿问题 产生分歧。由于工作量表3.07/3项与标准S3.07(2)(C)、 S3.07(3)(C)之间存在冲突,按不同的规定有不同的解决方 法: ①按标准 S3.07(2)(C),额外排水力气在工作量表3.07/3 总价工程中支付,而且规定“至少与规定排水力气相等的 额外排水力气”,则额外排水力气可以大于规定排水力气, 且不应另外支付。 ②但依据标准 S3.07(3)(C),额外排水力气要按实际容量支 付,即应予以全部补偿。 ③由于合同存在冲突,假设要照看合同双方利益,导致不冲 突的解释,则认为工程量表3.07/l已包括正常排水力气, 3.07/3报价中已包括与正常的排水力气相等的额外排水 力气,而超过的局部再按 S3.07(3)(C)规定,按实际容量 给承包商以赔偿。这样每一条款都能得到较为合理的解释。
最终双方经过争论,全都同意承受上述第三种解决方法。
5.二义性的解决。 〔1〕优先次序原则。合同是由一系列文件组成的,
各个合同都有相应的合同文件优先次序的规定。 当冲突和模糊消逝在不同文件之间时,则可适用 优先次序原则。 〔2〕对起草者不利的原则。起草合同文件常常又是 买方〔业主、总包〕的一项权力,他可以依据自 己的要求提出文件。依据责权利平衡的原则,他 又应担当相应的责任。假设合同中消逝二义性, 即一个表达有两种不同的解释,可以认为二义性 是起草者的失误,或他有意设置的陷井,则以对 他不利的解释为准。我国的合同法也有相像的规 定(如合同法第41条)
❖ 这是与调解人或仲裁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 方法和思路全都的。
❖ 由于实际工程特殊简洁,这类问题面广量 大,稍有不慎就会导致经济损失。特殊问题 的合同分析一般承受问答的形式进展
《案例》在某国际工程中,承受固定总价合同。合同 规定由业主支付海关税。合同规定索赔有效期为 10天。在承包商投标书中附有建筑材料、设备表, 这已被业主被批准。在工程中承包商进口材料大 大超过投标书附表中所列的数量。在承包商向业 主要求支付海关税时,业主拒绝支付超过局部的 材料的海关税。对此,承包商提出如下问题:
④依据合同的目的解释合同。对合同中消逝冲突、错 误,或双方对合同的解释不全都,不能导致违反, 或放弃,或损害合同目标的解决结果。
但工程中的问题是: 〔1〕在合同签定前双方未能很好沟通,双方都自以
为是地解释合同。 〔2〕合同大事尚未发生,或工程活动尚未开头,冲
突没有暴露出来,大家都未留意到。 〔3 〕在工程中双方联系太少,出问题后又没有准时
由于地质条件简洁,工期要求紧,分包商在施工中消逝很多局 部超挖超过40CM的状况,总包拒付超挖超过40CM局部的 工程款。分包就此向总包提出索赔,由于分包商认为合同 所规定的“40CM以内”,是指平均的概念,即只要总超 挖量在40CM之内,则不是分包的责任,总包应付款。而 且分包商强调,这是我国水电工程中的惯例解释。
特殊对工程图纸或标准中消逝常识性的、明显的错误 (“一个有阅历的承包商“能够觉察的),而承包商 按错实施工程,则要承包商担当责任。
FIDIC99版要求双方都有告知责任。
3.顾及合同签订前后双方的书面文字及行为。(历史 解释原则\符合合同目的的解释原则)
①假设在合同签订前双方对此有过解释或说明,例如 在标前会议上承包商提出了疑问,业主作了书面 解释,则这个解释是有效的。
书面通知对方。
4.整体地解释合同。(体系解释原则)
马上合同作为一个有机的整体,而不能只抓住某 一条、某一个文件,断章取义。每一条款,只要 它被写入合同中,都应被赐予确定的含义和目的, 应当有所指,不能是无用的或无意义的。所以不 能用某一个条款来否认另一个条款。当合同条款 消逝冲突时,首先要预备每一个条款的目的、含 义、适用范围,再将外表上有冲突的条款的目的 和含义、特指的范围进展比照,找出它们的全都 性,以得到不相冲突的解释。
施中已有共同意向的行为,则应按共同的意向解 释合同,即事实预备对合同的解释。
③推定变更。当事人一方对另一方的行为和提议在规 定的时间内未提出异议或表示赞同时,对合同的 修改或放弃权益的事实已经成立。所以对对方行 为的沉默常常被认为是同意,是双方全都的意向, 则形成对合同新的解释。
但是工程承包合同的内容,签订过程,实施过程是特殊 简洁的,会有特殊的大事发生,对施工合同的解释 也特殊简洁。
〔二〕解释程序 合同中消逝错误、冲突、二义性的解释
即合同中有规定,但这个规定可能是错的,冲突的,二 义性的。特殊产生争议。
总体思路:
合同表达具有明确的 意义?
是
采
《案例》 合同规定的正常排水力气分别布置在:
平洞及 AB段: 1.5t/min
C段 :
1.5t/min
D段 :
1.5t/min
渐变段及斜井: 3.0t/min
合计
7.5t/min
按 S3.07(2)(C)规定,额外排水力气至少等于规定
排水力气,即可以大于7.5t/min。
(2)事态描述。
从1986年5月至1986年8月底,大雨连绵。由于引水隧
争吵解决。 3.种类:
总体分析; 具体分析; 特殊问题的分析。
工程说明 图纸 总工期计划 合同条件 合同协议书
合
同
分
析
合同总体分析 合同事件表
1. 2. 3.
网络计划
工期横道图
特殊问题
的法律分析
问
?
答
。
公司经理
项目经理
索赔小组
项目职能
人
员
工程小组 负责人
项目职能人员 工程小组负责人
公司经理 项目经理 索赔小组
由于实际工程问题特殊简洁、千奇百怪,所以特殊问题 的合同分析和解释常常反映出一个工程治理者对合 同的理解水平,对本工程合同签订和实施过程的生 疏程度,以及他的经受,处理工程问题的阅历。
这项工作对监理工程师尤为重要。
我国合同法第125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 有争议的,应当依据合同所使用的词句、合同的有 关条款,合同的目的、交易的性质以及恳切信用原 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
5.二义性的解决。 《案例》在某供给合同中,付款条款应付款期的定义
是“货到全付款”。而该供给是分批进展的。在 合同执行中,供给方认为,合同解释为“货到, 全付款”,即只要第一批货到,购置方即“全付 款”,而购置方认为,合同解释应为“货到全, 付款”,即货全到后,再付款。从字面上看,两 种解释都可以。双方争吵不下,各不让步,最终 法院将本合同作为可撤销合同,判定本合同无效, 不予执行。实质上本案例还可以追溯合同的起草 者。假设供给方起草了合同,则应理解为“货到 全,付款”;假设是购置方起草,则可以理解为 “货到,全付款”。
6. 其他一些具体的原则: 具体的具体的说明优先于一般的笼统的说明,具体条
款优先予总论。 合同的专用条件、特殊条件优先于通用条件。 文字说明优先于图示,工程说明、标准优先于图纸。 数字的大写优先于小写。
合同文本有很多变更文件,如备忘录、修正案、补充 协议,则以时间最近的优先。
手写文件优先于打印文件,打印文件优先于印刷文件。
2.假设错误是明显的、常识性的,承包商依据错误 实施工程,则由承包商负责。
承包商有责任对自己不理解的或合同中明显的意义模 糊,或冲突,或错误之处向业主提出征询意见。 由于承包商负有正确理解招标文件的责任。
假设业主未乐观地答复,则承包商可以依据对他有利 的解释理解合同。
而假设承包商对合同问题未作询问,有时会担当责任, 即按业主解释为准。
主要是合同实施过程中特殊状况的合同解释问题。 针对: 合同中消逝错误、冲突和二义性的解释; 有很多工程问题合同中未明确规定,消逝事先未预料
到的状况; 工程施工中消逝超过合同范围的大事,包括发生民事
侵权行为,整个合同或合同的局部内容由于违反 法律而无效等。
这些问题通常属于实际工程中的合同解释问题。
〔一〕这个问题的重要性 解决争吵,推断合同问题的是非;
(二)特殊问题的合同分析 消逝的一些合同中未明确规定的特殊的问题。引起
争吵。对它们的分析通常仍在合同范围内进展,其 分析的依据通常有两个: 1.合同意义的拓广。通过整体地理解合同,再作推 理,以得到问题的解答。固然这个解答不能违反合 同目的和精神。 2.参照习惯或惯例原则: 习惯依其范围可分为一般习惯〔通行与全国或全行 业的习惯〕、特殊习惯〔地域习惯或特殊群体 习惯〕 和当事人之间的习惯。在合同解释中,其效力依序增 强。在合同文义无明示反对该习惯解释的前提下,当 事人之间的习惯优于特殊习惯、 特殊习惯优于一般 习惯。 假设当事人在合同中列明白具体规定未列明 一
合同分析和解释方法
合同分析和解释方法
一、合同分析 二、合同解释方法〔重难点〕
(一)这个问题的重要性 (二)解释程序 (三) 特殊问题的合同分析
课时:2
合同分析和解释方法 一、合同分析
1.不同国家合同治理的风格不同 有挂在墙上的治理, 抽屉中的治理,
先分析后交底的治理。 2.合同分析的时间和作用
合同执行前 索赔中;
(2)合同条款前的名词解释 〔3〕顾及某些合同用语或工程用语在本行业中的特
地的含义和习惯用法。
《案例》在我国的某水电工程中,承包商为国外某公司,我国
某承包公司分包了隧道工程。分包合同规定:在隧道挖掘 中,在设计挖方尺寸根底上,超挖不得超过40CM,在 40CM以内的超挖工作量由总包负责,超过40CM的超挖由 分包负责。
固然,假设总包和分包都是中国的公司,这个惯例解释常常是
可以被认可的。但在本合同中,没有“平均”两字,在解 释中就不能加上这两字。假设局部超挖到达50CM,则按 本合同字面解释,40CM~50CM范围的挖方工作量确实属 于“超过40CM”的超挖,应由分包负责。既然字面解释已 经准确,则不必再引用惯例解释。
1.业主有没有理由拒绝支付超过局部材料的海关税? 2.承包商向业主索取这局部海关税受不受索赔有效期
限制?
答:在工程中材料超量进口可能由于如下缘由造成: 〔1〕建筑材料设备表不准确。 〔2〕业主指令工程变更造成工程量的增加,由此导
致材料用量的增加。 〔3〕其他缘由,如承包商施工失误造成返工、施工
图 7-1 合同分析信息处理过程
合同分析作为招标投标与工程施工的过渡: 施工企业的工程治理模式: 企业投标,签订合同后工程经理部施工。
投标过程
施工过程
经营 经营部 企业责任
施工 工程部 工程责任
则,合同分析可以使工程部了解合同的签订过程,保证治理 的连续性,全都性。 包括合同的签订过程的信息。
二、 合同解释方法
《案例》鲁布革引水系统工程,业主为鲁布革工程局,承包商
为大成,监理为澳大利亚雪山公司。由于不利的自然条件 造成排水设施的增加引起费用索赔。 (1)合同分析。工程量表中有如下相关分项: 3.07/1项:“供给和安装规定的最小排水力气”,作为总 价工程,报价:42245547日元和32832.18元人民币; 3.07/3项:“供给和安装额外排水力气”,作为总价工程, 报价:10926404日元和4619.97元人民币。 同时技术标准中有: S3.07(2)(C)规定;“由于开挖中的地下水量是未知的,假 设规定的最小排水力气缺乏以排解水流,则工程师将指令 安装至少与规定排水力气相等的额外排水力气。供给和安 装额外排水力气的付款将在工程量表3.07/3项中按总价 进展支付”。 S3.07(3)(C)中又规定:“依据工程师指令安装的额外排水 力气将依据实际容量支付”。 明显上述技术标准中的规定之间存在冲突。
采用业主的解释
不
合同双方的行为表示 是 有相同的意向
不
则采用相同意向 的解释
整体理解是否能达到 统一解释?
不
具有一个符合逻辑的 是 结论?
采用这个解释
不
对起草者 不利原则
适用优先 次序条款
图7-3 合同分析和解释过程
1.字面解释为准。 (1)假设合同文件具有多种语言的文本,不同语言的翻
译文本之间可能消逝不全都的解释,则以合同条 款所定义的“主导语言”的文本解释为准。
道经过断层和很多溶洞,地下水量大增,造成停
工和设备漂移。经业主同意,承包商紧急从日本
调来排水设施,使工程中排水设施总量增加到
30.5t/min(其中4t/min用于其它地方,已单独
支付)。承包商于1986年6月12日就增加排水实施
《案例》 (4)理由分析。 虽然对额外排水设施责任分析是清晰的,但双方就赔偿问题 产生分歧。由于工作量表3.07/3项与标准S3.07(2)(C)、 S3.07(3)(C)之间存在冲突,按不同的规定有不同的解决方 法: ①按标准 S3.07(2)(C),额外排水力气在工作量表3.07/3 总价工程中支付,而且规定“至少与规定排水力气相等的 额外排水力气”,则额外排水力气可以大于规定排水力气, 且不应另外支付。 ②但依据标准 S3.07(3)(C),额外排水力气要按实际容量支 付,即应予以全部补偿。 ③由于合同存在冲突,假设要照看合同双方利益,导致不冲 突的解释,则认为工程量表3.07/l已包括正常排水力气, 3.07/3报价中已包括与正常的排水力气相等的额外排水 力气,而超过的局部再按 S3.07(3)(C)规定,按实际容量 给承包商以赔偿。这样每一条款都能得到较为合理的解释。
最终双方经过争论,全都同意承受上述第三种解决方法。
5.二义性的解决。 〔1〕优先次序原则。合同是由一系列文件组成的,
各个合同都有相应的合同文件优先次序的规定。 当冲突和模糊消逝在不同文件之间时,则可适用 优先次序原则。 〔2〕对起草者不利的原则。起草合同文件常常又是 买方〔业主、总包〕的一项权力,他可以依据自 己的要求提出文件。依据责权利平衡的原则,他 又应担当相应的责任。假设合同中消逝二义性, 即一个表达有两种不同的解释,可以认为二义性 是起草者的失误,或他有意设置的陷井,则以对 他不利的解释为准。我国的合同法也有相像的规 定(如合同法第41条)
❖ 这是与调解人或仲裁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 方法和思路全都的。
❖ 由于实际工程特殊简洁,这类问题面广量 大,稍有不慎就会导致经济损失。特殊问题 的合同分析一般承受问答的形式进展
《案例》在某国际工程中,承受固定总价合同。合同 规定由业主支付海关税。合同规定索赔有效期为 10天。在承包商投标书中附有建筑材料、设备表, 这已被业主被批准。在工程中承包商进口材料大 大超过投标书附表中所列的数量。在承包商向业 主要求支付海关税时,业主拒绝支付超过局部的 材料的海关税。对此,承包商提出如下问题:
④依据合同的目的解释合同。对合同中消逝冲突、错 误,或双方对合同的解释不全都,不能导致违反, 或放弃,或损害合同目标的解决结果。
但工程中的问题是: 〔1〕在合同签定前双方未能很好沟通,双方都自以
为是地解释合同。 〔2〕合同大事尚未发生,或工程活动尚未开头,冲
突没有暴露出来,大家都未留意到。 〔3 〕在工程中双方联系太少,出问题后又没有准时
由于地质条件简洁,工期要求紧,分包商在施工中消逝很多局 部超挖超过40CM的状况,总包拒付超挖超过40CM局部的 工程款。分包就此向总包提出索赔,由于分包商认为合同 所规定的“40CM以内”,是指平均的概念,即只要总超 挖量在40CM之内,则不是分包的责任,总包应付款。而 且分包商强调,这是我国水电工程中的惯例解释。
特殊对工程图纸或标准中消逝常识性的、明显的错误 (“一个有阅历的承包商“能够觉察的),而承包商 按错实施工程,则要承包商担当责任。
FIDIC99版要求双方都有告知责任。
3.顾及合同签订前后双方的书面文字及行为。(历史 解释原则\符合合同目的的解释原则)
①假设在合同签订前双方对此有过解释或说明,例如 在标前会议上承包商提出了疑问,业主作了书面 解释,则这个解释是有效的。
书面通知对方。
4.整体地解释合同。(体系解释原则)
马上合同作为一个有机的整体,而不能只抓住某 一条、某一个文件,断章取义。每一条款,只要 它被写入合同中,都应被赐予确定的含义和目的, 应当有所指,不能是无用的或无意义的。所以不 能用某一个条款来否认另一个条款。当合同条款 消逝冲突时,首先要预备每一个条款的目的、含 义、适用范围,再将外表上有冲突的条款的目的 和含义、特指的范围进展比照,找出它们的全都 性,以得到不相冲突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