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公路灾毁保险试点工作的几点思考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农村公路灾毁保险试点工作的几点思考
摘要:武都区位于甘肃省东南部,属白龙江中游,介于东径104°34′—105°38′,
北纬32°48′—33°43′之间。
地处秦巴山地西部、青藏高原东南边缘,东连康县,南接陕西宁强、四川青川和本省文县,西邻文县、宕昌县和甘南藏族自治州舟曲县,北依宕昌县、礼县、西和县,东北与成县隔江相望。
全区辖4个街道、36个乡镇,650个行政村、55个社区,总人口58万。
全区共有铁路1条107公里,各级公
路560条5172.8公里,其中:过境高速公路2条268公里,国道3条356公里,省道12条531公里,县道18条812公里,乡道27条872公里,通村公路497
条2329公里,旅游公路1条4.8公里,平均每平方公里有公路1.105公里,每百
人占有公路0.91公里。
由于武都区山大沟深,地质结构复杂,好多通村通社路都
依地势而建,不是弯急坡陡,就是修建于排洪沟道中,加之建设资金有限,道路
防排水设施不健全,每遇暴雨,容易冲毁或被泥石流掩埋。
关键词:农村公路灾毁保险试点工作思考
一、试点背景
根据省市农村公路灾毁保险培训会精神,武都区及文县、礼县、康县属全省
35个试点县区之一。
省公路局委托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对全省农村公路灾毁保
险试点服务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了采购,省公路局已签订了服务框架
协议,也为各试点县区制定了合同示范文本,武都区按照省市区有关灾毁保险会
议精神与承保单位签订了相关合同,按照合同,现已试点完成,现我就农村公路
灾毁保险试点工作提出如下几点思考:
二、保险范围
根据文件要求,纳入武都区交通运输部门养护管理统计年报的农村公路(县道、乡道及建制村村道均可投保),包括路基路面、桥梁、隧道、防护工程、安
全设施、排水设施、养护管理房屋及建筑物等。
村组道路及其他道路可结合实际
自主选择投保。
三、实施步骤
(一)确定投保道路。
由交通主管部门提出试点道路意见,上报有关部门议
定后,由交通主管部门与承保单位核定试点道路资产总价值。
(二)签订保险合同。
按照省公路局与承保机构签订的合作框架协议和省级
合同范本,由交通主管部门与县级承保分支机构签订保险合同,保险期限为一年。
(三)明确保费的承担。
保险费率按照在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审批或备案
的标准执行,我区执行标准为县道160万元/公里,乡道80万元/公里,村道45
万元/公里,核定总里程,确定道路资产总价值,也可以道路建设实际投入资金为道路资产总价值,以道路资产总价值的2‰作为保费。
保费由省、市、区三级财
政分摊,其中省级承担保费的15%,市级承担15%,区级承担70%。
省级承担的
保费从燃油税返还资金中调剂安排,市级承担的保费由市财政调剂解决,区级承
担保费由区财政调剂解决。
(四)保险责任的划分。
农村公路灾毁保险属财产保险综合险。
保险期内,
因暴雨、洪水、暴风、暴雪、冰凌、突发性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突然下陷
下沉等原因造成保险标的损失,承保机构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上述原因
造成的保险发生时,为抢救保险标的或防止灾害蔓延,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而
造成保险标的损失,承保机构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五)赔偿限额的设置。
以“低保障、广覆盖”的原则,按承保机构可承受的
限额设置赔偿限额:其中县道单次灾毁赔偿限额为该县道保费的2倍,每个乡镇
的乡村道单次灾毁赔偿限额为本乡镇内乡村道保费的3倍,保险期内累计赔偿限
额为每个县保费的3.5倍。
设置每次灾毁绝对免赔额1000元或绝对免赔率10%,
以高者为准。
(六)理赔支付方式。
理赔标准参照《甘肃省公路养护工程定额编制办法及
配套定额》和当地建设造价情况协商确定。
灾毁发生后,由我局统一负责辖区内
农村公路报损工作,联合承保机构的分支机构做好查勘、定损等工作,并按照双
方的合同约定进行理赔。
承保分支机构遵循“主动、迅速、准确、合理”的理赔原则,为当地提供优质高效的保险服务;当发生大规模灾害时,承保分支机构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采取预付赔款的方式帮助当地抢险救灾。
极端灾害(以县区
为单位,24小时降雨量达250毫米以上的特大暴雨或特大山洪、泥石流),造成
农村公路重大灾毁且累计赔偿限额占修复资金比例低于10%时,经双方协商,承
保机构应启动特大灾毁赔偿调整机制,提高累计赔偿限额,按照不超过区保费金
额6倍进行赔偿。
(七)赔付时限设置。
赔付金额在5万元以下,5个工作日内赔付完成;赔
付金额在5万元以上,10个工作日内赔付完成。
四、试点保费的核算
省公路局摸底统计我区县道237319公里,乡道221062公里,村道2288288
公里,核算总保额为228万元。
省级试点招标总保费2840万元,分摊我区的为228万元,其中省市30%为68万元,我区财政承担160万元。
五、几点思考
1、赔付率过低。
赔付资金无法开展应急抢险,更不要说灾毁修复了。
例如4
公里投资200万元的村道,投保资金为4000元,如发生灾毁,按照限额,我们
能得到的最高赔付资金为12000元,再减去1000元的免赔金,实际到位为11000元,最高赔付率就这个数,实在过低,无法开展应急修复。
2、定损的目的不明确。
承保单位到现场定损,仅仅为了确定该路受损,是否所有灾损公路都按最高限额赔损?灾损大小与赔付无关,道路灾损保险不以修复
道路为目的。
3、报损定损工作量巨大。
我区农村公路众多,为了收集灾损信息,必须收集道路灾情信息,并及时报告承保机构,同时逐路配合承保单位开展查勘、定损等
工作,这个过程需花费投保单位大量人力物力,这部分资金由谁承担不明确,同
时承保机构技术人员有限,不能及时开展定损工作。
4、实际操作存在困难。
2019年根据统计我区道路新增灾毁严重,但赔损总
额为120万元,占所交保费53%,赔损率较低。
综上可以看出,由于受地理条件限制,武都区每年灾毁情况严重,但试点赔
付率较低,不要说恢复所有受损道路了,这样的赔付率只能恢复1-2条受损道路,灾毁保险在武都区试点是否达到了应有的效果,是否对武都区道路灾毁修复起到
了一定的效果?已是一目了然,抛开其他因素不说,赔付资金如此比例,不如我
们将投保资金直接用于灾毁修复,岂不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