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员工就餐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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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校教职员工就餐管理,提高食堂服务质量,确保食品安全,营造
和谐、文明的就餐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教职员工。

第三条食堂管理应遵循“以人为本、服务至上、安全第一、节约环保”的原则。

第二章食堂管理
第四条食堂应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食堂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食堂应配备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销售
等环节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食堂应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确保食品来源合法、新鲜、安全。

第七条食堂应定期对食品进行检测,确保食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第八条食堂应建立健全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销售等环节的记录制度,确保食
品可追溯。

第九条食堂应保持卫生清洁,定期进行消毒,确保就餐环境整洁。

第十条食堂应设立意见箱,及时收集和解决教职员工在就餐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第三章就餐管理
第十一条教职员工应自觉遵守食堂的就餐秩序,排队等候,文明就餐。

第十二条教职员工就餐时应注意节约,不浪费粮食,提倡“光盘行动”。

第十三条教职员工应爱护食堂设施,不得损坏、私自占用食堂物品。

第十四条教职员工在就餐过程中,如有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应及时向食堂管理人
员反映。

第十五条教职员工应遵守食堂的就餐时间,按时就餐,不得在非就餐时间进入食堂。

第四章奖励与处罚
第十六条对在食堂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七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罚款、停职检查等
处罚。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制度由校后勤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详细条款】
一、食堂管理
1. 食堂管理人员应定期接受食品安全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

2. 食堂应建立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确保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能够及时应对。

3. 食堂应设立食品安全监督员,负责监督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二、就餐管理
1. 教职员工就餐时应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影响他人就餐。

2. 教职员工应遵守食堂的就餐纪律,不得在食堂内吸烟、喝酒。

3. 教职员工应自觉维护食堂秩序,不得占用食堂座位,不得随意摆放物品。

三、奖励与处罚
1. 对在食堂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给予一定数额的奖励。

2. 对在就餐过程中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并及时报告的教职员工,给予一定的奖励。

3.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罚:
(1)警告:对轻微违规行为,给予口头警告。

(2)罚款:对严重违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罚款。

(3)停职检查:对严重违规行为,给予停职检查。

(4)解除劳动合同:对情节特别严重,屡教不改的,给予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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