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活动管理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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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为促使全体员工运用潜在能力,和应用品管手法,自动自发,改善工作环境,提振士气,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品质,以建立全员改善之意识,达成公司全面品质提升之目标,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开展改善活动均适用于本规程。

3术语
改善活动:
在开展的QCC合理化/提案等均属于改善活动
品管圈(QCC):
由同单位工作性质相近或相关的人员,共同组成一个小团体,本着自动自发的精神,运用各种改善手法,
启发个人潜能,结合群体智慧,并透过团队力量,持续从事各种问题的改善活动,而使每一个成员有参与
感、满足感、成就感,此种小团体称为品管圈。

跨部门品管圈(QCT:
由不同单位但工作性质相关的人员,共同组成一个小团体,本着自动自发的精神,运用各种改善手法,启
发个人潜能,结合群体智慧,并透过团队力量,持续从事各种问题的改善活动,而使每一个成员有参与感、满足感、成就感,此种小团体称为跨部门品管圈。

合理化:
将Q D C S、M各种不合理不均一不必要项目的改善为合理的措施,也可以进行JIT改善,将7大浪费进行改善,进而改善生产活动中的16大损失;
提案:
是指有关改进和完善企业的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方面的方法和措施。

它必须具备“三性”:一是先进性,即
提案者所提的方案和措施实施以后,相对原有事物有所改进、完善和提高;二是可行性,即所提方案和措施在实践中是可以实施的,如果只指出问题和提出设想而无解决问题的办法,属于一般性意见,不能视为改善提案;三是效益性,即提案付诸实施以后,可以带来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者技术效益。

4 职责
改善活动推行委员会:
核定改善活动管理办法、年度推动目标、活动经费及年度推动计划,以及审查改善活动运作成果。

总干事:
A鼓励改善,给予活动目标及方针,并缔造能自主展开活动的环境及气氛。

B拟定活动计划并鼓励推动之。

C培养改善活动领导人员并启发其能力。

D对全体人员灌输其问题意识、品管意识、改善意识及活动相关知识。

E改善活动范围如涉及其他单位时,应予以协调及推动。

执行干事:
A协助总干事主导发表会的策划与执行。

B协助改善活动资料的汇整提报。

C协助改善活动经费的请领与发放。

D协助总干事完成其相关工作。

E有必要时,可召开各科干事会议。

G改善活动登记事务。

H掌握改善活动进度并实施抽查稽核。

I评价改善活动之成绩,并予以指导。

5 内容
一 QCC活动
1职责
辅导员(可由改善干事兼任):
A充分了解品管圈活动的真正精神。

B订定细部教育训练提高活动率并助其发展。

C 创造出自主性活动的气氛。

D 协助选定活动主题。

E 协助处理无法解决的问题。

F 指导正确手法的使用。

G 熟悉品管圈活动事务。

H 确实了解品管圈活动请求事项,并应给予适当的帮助。

I 力求促进其活动标准化。

J 辅导活动并促进其活泼化及持续性。

K 随时不忘自我充实,并尽辅导之责。

圈长:
A 领导品管圈活动。

B决定品管圈活动的方向。

C建立圈员协助、全员参加、全员发言、全员分担的体制。

D建立全体圈员的良好人际关系。

E自动与其他圈做各种交流,并相互启发。

F协助圈员会议,推行委员会的相关活动。

G指导圈员有关技术、改善方法、统计方法等。

H整理活动成果,经由所属主管向品管圈推行委员会提出报告。

I提升自我的能力。

圈员:
A热心参加圈会,积极参与活动。

B严格遵守作业标准,确实做到自我检查、自我保证。

C热心的分担所分配的实施项目。

D在品管圈集会中做好人际关系。

E通过品管圈集会促进相互启发。

F以积极的态度做好自己所负责的工作。

G不坚持己见,尊重多数人的意见。

H对活动过程不可一知半解,如有疑问时应追根究底,务求彻底了解。

2工作流程
2.1品管圈的成立及登记
2.1.1 一般以来自同一现场的人员组成品管圈,必要时可以吸收其它单位的人员参加。

2.1.2品管圈需由一名辅导员,一名圈长及若干圈员(一般为5~10人)组成。

2.1.3 各圈设圈长一名,由圈员互选产生,但圈长人选还以下列方式考虑选出为宜
(1)现职班长
(2)资深且受圈员拥戴的人员
(3)具领导能力的人员
2.1.4 各圈应设有辅导员一名,同一人视其工作性质,可兼任多圈辅导员,可由该圈所属改善干事或具有圈长经验的人员或其他适当的人选担任。

2.1.5品管圈成立时,圈长需如实填写组圈登记表(见附表),经科长(含)以上主管核准后送推委会编号与确认.正本各圈自己保存,副本由推委会保存.当已登记品管圈圈员有异动时,应填写变更登记申请表
后交推委会。

2.1.6品管圈成立后,各圈制定活动计划,经辅导员,科长确认后,正本送推委会,副本由圈长保存。

2.2日常活动/圈会
2.2.1品管圈活动要使用各种品管手法,管理技巧,统计分析等,并按计划于圈会及会后实际的改善活动
中实施。

2.2.2品管圈活动前应将集会时间、地点向推委会报备。

圈会一般为每周一次,每次30~60分钟。

2.2.3圈会原则上需在工作以外的时间,各圈开会时间固定并按时开会,若圈会时间需改动应提前8小
时以上通知推委会。

2.2.4 圈会活动地点
A 会议室、工作现场等能顺利进行讨论且不会影响他人的地方。

B 各圈需固定活动地点,若需变更应提前8小时通知推委会。

2.2.5圈会活动内容
圈活动主题应与年度工作目标相结合,必要时由科长以现况问题项目指定做活动主题。

一般需遵
循以下步骤:组圈,选定活动主题,发掘问题,把握现状,设定目标,思考对策,选择最佳方案,
实施对策,效果确认,标准化,成果比较及资料整理,发表与交流等,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PDCA 循环
2.2.6会议记录
2.2.6.1 圈会进行时,必须有专门人员负责记录。

2.2.6.2 会议记录的原始资料必须认真记录于推委会制定的统一会议记录表格上(窗体栏不够时,可以复印或自备白纸进行补充)。

2.2.6.3 会议记录应经过圈长,辅导员及科长签字后在会后三天内交到推委会。

2.3推委会例会
2.3.1 内容/目的
A 监督并检讨QCO度
B 指正并交流各圈得失
C 相关注意事项说明
D 最新文件和信息通告
F 预评或成果发表大会准备
2.3.2 会议一般由总干事主持(每半年至少一次)
2.3.3参与人员为各干事
2.3.4时间,地点由推委会发文通知
2.4稽核制度
2.4.1 目的
A 促使各圈确实按活动计划运作各活动步骤
B 使推委会了解各圈进度,发现并协助解决方向性错误
C 便于总体掌控,辅导,协助品管圈活动顺利展开
242稽核范围
在推委会登记注册的品管圈,其活动进度,会议,改善现场及其它相关活动均属之
243稽核者
推委会总干事或执行干事指派的人员
244稽核方式
各圈每期至少被稽核两次,采用不定期稽核方式
2.4.5 要求
各圈按登记时的时间地点进行圈会,不得随意更改,若有任何变更应提前8小时通知推委会及稽核单位否则后果自负。

2.4.6 稽核标准
依据”品管道圈活动稽核表”
2.5评委
2.5.1现场资料评委共 5人:总干事(1人),执行干事(1人),其它干事(3人)
2.5.2大会发表:由推委会决定
2.6评审项目
2.6.1现场活动评审:
A本项评审占总分70%
B本项评审包括现场活动稽核评分和现场活动书面资料评审两项
C现场活动稽核:见品管圈稽核状况表
D现场活动书面资料评审:详细评审办法见现场活动评审表
2.6.2注意事项:
A 现场活动评审以各圈交到推委会的会议记录为准
B 圈会记录一经交上一周后,不得修改或补充
2.6.3发表活动评审
A 本项评审占总分30%
B 评审范围:各圈发表所用演示文稿资料,发表现场效果
C 评审标准:见QCC成果发表评审表
2.7 QCC成果发表会
2.7.1原则上,每年分上、下两期在发表,每期都对当期活动优秀品管圈及个人进行表彰。

2.7.2视需要,QCC成果发表会可以和其它活动合并举办。

2.8 QCC活动奖励(奖金单位RMB)
2.8.1当期活动奖项
一等奖:4000 元/圈
二等奖:2500 元/圈
三等奖:1500 元/圈
鼓励奖:1000 元/圈
282 以上奖项一般在QCC成果发表大会上颁发
2.9活动经费
2.9.1 主体支持费(1200元/圈):
291.1各圈于组圈后活动至拟定推进计划完成,发给第一阶段活动经费,每圈300元
2.9.1.2 各圈由把握现状至提出对策步骤完成,发给第二阶段活动经费,每圈300元
2.9.1.3各圈由对策实施至活动全部完成并标准化,发给第三阶段之活动经费,每圈600元
2.9.2 发放方式:
A 活动经费发放,依据活动成果报告书完成阶段及活动会议记录来决定
B圈活动于各阶段完成日期起15日内应填写活动成果报告书,送推委会申请活动经费。

2.10经费
每期活动开始时进行经费预算,活动经费由/GK科申请
2.11活动步骤的统一
2.11.1原则上每年活动两期,上下半年各一期
2.11.2每期均采用统一的活动步骤,推委会制定统一的活动计划,各圈的活动不违背总体计划,保证QCC 活动长期有
序的进行
2.11.3每圈每期活动至少完成一个主题,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
2.12跨部门品管圈(QCT
2.12.1组圈及登记
2.12.1.1依业务需要由同单位或跨单位成员组成,每人得同时参加多件之跨部门品管圈改善活动
2.12.1.2成员:凡业务有关之人员均可参加(含科长级主管)
2.12.1.3人数:组成人数2人以上
2.12.1.4 登录:新组成的跨部门品管圈(QCT应在活动开始时将改善主题、成员、选题理由及目标填
入活动成果报告书送推委会登录。

2.12.2活动推行
2.12.2.1 活动期间:每件改善案经登录后,活动期间最长一年,最短不予限制。

改善活动完成具有具
体成果后,成员得解散或重新参与其他QCT改善活动。

2.12.2.2活动主题:由主管依工作需要指定或由工作有关成员单独或共同选定。

2.1223集会次数:依工作需要自行决定集会次数及方式。

2.12.3活动记录:小组活动完成后,须将改善成果记录于活动成果报告书,并经参与单位及会办单位确认,作为活动完成的依据,并送推委会登录及办理结案。

2.12.4权利及义务:凡经结案的QCT改善成果有义务参加公司内的交流与发表,但不参加评比
2.12.5活动经费:
A 跨部门品管圈为临时性编组,不发给活动经费。

B 各圈之改善成果得以合理化改善的方式,移交合理化委员会发给适当奖励
C参加品管圈发表会的优秀QCT可以申请适当奖金
二改善提案
1改善提案的范围
1.1下述内容可作为合理化改善案的题材和内容:
1.1.1管理制度的改善。

1.1.2 生产、检验、作业程序的改善。

1.1.3 工作环境、员工福利、行政事务改善。

1.1.4 原料、物件的节省及闲置废料的再生等。

1.1.5 安全卫生的改善。

1.1.6品质与设计技术。

1.1.7治具、工具的改善。

1.1.8技术问题的改善。

1.1.9 其它可增进效益的改善。

1.2下述内容不属于合理化范围,不予评审:
1.2.1非建设性的批评或人身攻击的内容。

1.2.2与已采用的合理化内容相同或大致类似。

1.2.3上级指示的工作项目(含研究中立案的)。

1.2.4薪资和人事调动问题。

1.2.5其他经/GK科与会办单位认定不属改善提案范围的活动。

1.3改善提案内容有如下案例者,依案例奖励:
1.3.1旧(闲置)机器设备再利用,效益以新品三分之一计算。

1.3.2未购入机器设备节省金额,效益以新品折半计算。

1.3.3报废物品再利用(车材零件除外),效益以残值计算。

1.3.4零件整修所得的效益以新品折半计算。

1.3.5采购过程中“规格”、“厂商”变更,合理化改善案不成立。

1.3.6新车开发期间()的合理化改善案不成立。

1.3.7交办事项可进行改善提案,但若无创意和突破现状,改善案不成立。

2内容:
2.1重复改善提案
2.1.1如有相同的改善提案,/GK科视报告书上提出人的直属主管签字的日期为依据,以最早的签核日期为成立的改善提案。

22组织与职责
2.2.1改善提案评审组织:根据改善提案个案类型,由/GK科、技术科与该车间(科室)的改善干事组
成评审小组进行评审,对于无技术科责任承担的科室(生产科、品质科、设备动力科等)评审小组直接
由/GK科和该科室的改善干事组成,评审结果由副总批准。

2.2.2成员:改善提案评审小组成员由/GK科以及各相关单位指派一名工程师(职责与个案相关),并由/GK科指派一名干事进行协调总结。

2.2.3改善提案复审小组
2.2.
3.1组织及成员:针对个案类型,由副总与各处长组成。

2.2.
3.2针对合理化改善案得分 76分以上或实收年效益 10万(含)以上的个案核奖。

2.2.
3.3审查年度部门竞赛和优秀提案人。

3实施要点
3.1改善提案
3.1.1提出人(如果二人以上,则以一人为代表,如为品管圈时,则以圈长为代表)必须先填写提案报
告书,经科长签字并签注意见,如果不采用或者暂时不实施(保留),将直接送到/GK科保留存档,如果可以在科内实施,则在科内按照相关技术管理人员评估所需的时间内组织实施,实施后如能写成合理化,则将合理化送至/GK科评审,如不能写成合理化则写成提案结案报告送至/GK科评审,如果需要相关单位协助才能在科内实施或是要需要其他单位协助在其他单位实施的提案,需将此提案提交其会办单位后共同实施,结案后同样写提案改善结案报告书后送/GK科评审,具体过程详见流程图
3.1.2相关单位须在一定时限(科级为三个工作日,内最长为五个工作日)内完成下列工作:
判定试行的必要性及所需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评估有形及无形效益。

注明相关单位专业意见及改善提案成立与否,经主管确认。

3.1.3如需试作的改善提案,经提出单位主管会同相关单位审核后,由提出单位转知提出人或承办单位。

3.1.4相关单位会办完成或已经如期试做并经效益评定结束的改善提案,由/GK科干事再依据评奖标准核奖。

3.1.5经评定合理化改善案得分76分以上或年效益在 10万(含)以上,由/GK科干事核奖完成后,送
复审小组复核。

3.1.6凡实际效益须试做或待实际实施后方能计算出的改善提案,须经实施后,依据实际成果计算效益, 且该效益须相关单位的主管确认后才能核奖。

各相关单位应尽量协助配合处理。

3.1.7 /GK 科干事查核该改善提案的执行情况后,于每月月底将“核奖汇总表”送交综合科。

3.2核奖
3.2.1效益评定
321.1合理化改善案审查标准表:见附件九
321.1.1 有形效益:可以实际金额预估的效益。

321.1.2 无形效益:无法以金额估计的效益,合理化改善能力的提升。

3.3奖励办法
3.3.1涉及会办单位的合理化案效益分配,由提出单位牵头与会办单位根据创意和工作量协商决定。

3.3.2年度部门竞赛
3.3.2.1奖项:每年度实施各部门评比,取前三名,奖励如下:
冠军 :发给团体奖金4000 元;
亚军 :发给团体奖金3000 元;
季军 :发给团体奖金
1600 元。

3.3.2.2 评比规定
3.3.2.2.1 未达到年度基本件数规定的部门,不得参与评比。

3.3.2.2.2 以部门的班组平均得分(累计得分数/班组数)高低定胜负,如得分数相同,则以改善提案率最高者(案件数/班组数)为优胜。

3.3.3年度个人竞赛
3.3.3.1奖项:每年度改善提案累计分数最高者,取前三名给予奖励,奖励如下:
冠军: 发给个人奖金1000 元;
亚军: 发给个人奖金800 元;
季军: 发给个人奖金600 元。

3.3.3.2 基本条件:改善提案年度累计得分数超过200分,且至少需要一件得分达到76分方可参与评
比。

3.3.4 单项奖励
3.3.
4.1 合理化单项奖励:见附件十(合理化改善案等级与核奖标准表)
3.3.
4.2 提案奖励:
3.4发布与颁奖
341每年七月和下一年的三月由/GK科各组织一次优秀改善提案发布会,资料由各车间(科室)选送。

342每年三月举行改善提案活动颁奖典礼,颁发上年度部门竞赛和个人竞赛的冠军、亚军和季军。

3.5基本规定:每年由/GK科提出的目标效益以及各部门的改善提案的目标件数,会同其他目标,经总经理批准后列入的年度方针管理活动计划书。

3.6改善提案的衍生权益
3.6.1所有改善提案的著作权归所有,如又因而获该事项的专利权,应由其直属主管另外申请行政奖励。

3.7改善提案资料的保管
3.7.1改善提案结案后,由/GK科建档备份,提出单位保留备份(复印本)。

3.7.2保管期限:改善提案得分高于76分(年效益高于10万元),其资料须自结案日起,在 /GK科建
档保管三年,其后自行销毁。

改善提案得分低于 76分(年效益低于10万元),其资料须自结案日起,在/GK科建档
保管两年,其后自行销毁。

提出单位
评审委员会 复审委员会 提出
科长审
核实施
科内 实施 实施
转合理化

改参数
Y 合理化改善报
与会办单
位实施
改参数
采取措施
实现效益
N 效益 核算 所用表格: 评审表得分表 合理化改善案审核单 理化改善案审查标准表 提案 是否 复审 Y 工艺数 与相关单位修
Y 与相关单位修
据修改 效益 Y 实现 工艺数 所用表格: 合理化改善案等级 结束 与核奖标准表 副总批准 奖金发放
6本作业办法解释权属于改善活动推行委员会
7修订内容一览表
8附件
附件一:改善活动推行委员会组织架构表
附件二:品管圈成立登记表
附件三:品管圈活动会议记录表
附件四:品管圈活动稽核状况表
附件五:品管圈活动成果要点报告书
附件六:品管圈活动现场评审评分表
附件七:品管圈活动发表会评分表
附件八: 合理化改善表
附件八: 合理化评审组织架构表
附件九:合理化改善案审核单
附件十:合理化改善案审核标准表
附件十-:合理化改善案等级与核奖标准表
附件十二:改善提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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