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检修的检验、试验程序QG-15.07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吉林新力热电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G/JXRD 15.07-2004
设备检修的检验、试验程序
1 范围
本标准的目的是在本公司发电设备或系统检修活动中,对其检修质量等进行规定的检验和试验,以确保检修质量达到规定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检修工作负责人和质量检验人员的职责、H和W点的设置原则、检修后的检验、试验以及焊接后的检验等内容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发电设备或系统检修过程中的质量检验和试验。
2术语和定义
2.1检验
对实体的一个或多个特性进行的诸如测量、检查、试验或度量并将结果与规定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每项特性合格情况所进行的活动。
2.2试验
试验是一种判定或验证设备或系统性能的质量控制活动,是将设备或系统置于某种物理的、化学的、环境的或运行工况条件下考核其是否满足规定要求的活动。
2.3见证点(W)
见证点(简称为W点)是设备检修作业文件中规定的一般质量控制点。
是由检修工作负责人自检合格后,需由非执行本项检修工作的质检人员检查并确认的质量控制点,其质检人员在约定时间内未到现场,检修工作可继续进行。
2.4停工待检点(H)
停工待检点(简称为H点)是设备检修作业文件中规定的重点质量控制点。
是由检修工作负责人自检合格后,经非执行本项检修工作的质检人员到现场进行检查验证和确认合格后,才能进行下一步检修工作的质量控制点。
3管理职责
3.1检修工作负责人职责
3.1.1检修工作负责人是设备检修质量的第一责任人。
3.1.2带领工作组成员严格按照检修程序和质量标准进行检修工作。
3.1.3监督工作组成员做好每项工序的自检,并负责完工后的自检。
3.1.4 在检修过程中发现有关标准、措施、备品备件、检修方案等存在影响质量的问题应及时向部门报告;具体按公司的《不合格控制程序》执行。
3.1.5 根据自检情况填写检修质量检验通知单,通知各有关质量控制人员对检修设备的质量控制点(W、H点)进行检验和验证。
3.1.6 负责检修文件包中相应记录和报告的填写,做到工作不漏项,技术数据准确无误,字迹清楚、工整,填写规范,符合公司的《质量记录控制程序》的具体要求。
3.1.7 负责填写执行检修文件包、检修报告和各种记录的经验反馈。
3.2 质检人员职责
3.2.1负责授权范围的质量检验和验证。
3.2.2参加检修设备的试转、试验,并对试转或试验情况进行验收。
3.2.3 经常深入现场了解检修情况,按批准的质量标准和有关技术要求进行质检点的验证工作。
3.2.4对于在检验和验收中发现的不合格,有质量否决权;必要时有权通知检修人员停工或返工;对严重违反检修程序的作业人员提出警告或按公司的《纠正、预防措施管理程序》执行。
3.3生产副总经理职责
3.3.1 负责对本公司质检人员进行授权。
3.3.2 负责组织对重要设备及机组冷态验收工作,并负责组织对机组的热态评价。
4管理内容与程序
4.1 H点和W点的设置原则
4.1.1 H点设置原则
●关键的质量控制点。
●保证设备安全的检查点。
●进行专门检查以确定后续工序点。
●根据设备运行状况确定的诊断性检查点。
●质量标准不确切的重要质检点。
●与整个检修质量有关的最终检查点(试转、整体调试)。
4.1.2W点的设置原则
●工序中非关键因素控制点(如一般检测数据的确认;解体装复情况见证;一般接线或逻辑确认等;
●非关键工序转换点;
●根据设备的实际情况而规定的质量控制点。
4.2 设备检修的检验
4.2.1设备检修的检验是过程检验,通过对设备检修过程中设置的见证点(W点)和停工待检点(H 点)的检验和验证,达到控制过程质量的目的。
4.2.2 质检人员的质量检验均应按已获批准的设备检修技术标准或其它有关的技术文件要求执行。
4.2.3 H、W点的质量检验工作按“附录A H、W点检验工作流程” 执行。
4.2.4 H、W点经检修工作负责人自检合格后,由工作负责人在相应的技术记录上签名并填写“检修质量检验通知单”(其格式见附录B ),通知相应的质检人员进行检验或验证。
质检人员对H、W 点进行判定是否合格并在相应的技术记录上签字、注明日期。
4.2.5 质检人员接到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进行独立的检验和验证。
4.2.6 对于检验后不合格的H、W点,质检人员应填写“不合格项处理单”,并提出纠正意见交检修方实施,不合格项处理的具体方法按公司的《不合格控制程序》执行。
4.3 设备检修后的试验
4.3.1 设备检修后试验是一种最终检验,它包括转动设备的试转、电气和热控系统保护、联锁试验以及检验设备或系统性能的其它试验。
它是对设备和系统经检修或消缺后能否恢复正常备用、是否满足修前所期望或外包合同要求的检验,是衡量检修质量的一种检测手段。
4.3.2 设备检修后的试转,是转动设备检修的最后一道工序,也是一项必不可少质量检验点,因此对于有条件进行试转的设备均应作此试验。
4.3.3 设备的试转工作由检修部门按公司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试转申请手续,并通知有关的人员到场;运行部门负责检查并确认是否满足试转条件并进行试转的有关操作和隔离。
4.3.4 电气的保护联锁试验工作和热控的保护联锁试验工作由生产策划部负责;机组大联锁试验工作,由运行部门负责。
试验工作应严格按有关试验规程执行。
4.3.5 电气、热控系统保护、联锁试验的技术记录由生产策划部统一印制。
试验记录由组织试验的负责人员填写,由专业点检组长验收,机组大联锁试验还须由运行部门专工验收。
4.3.6 设备检修后的热态试验(设备性能和效率等试验),是综合评价设备检修质量的试验。
由生产策划部提出试验计划,并制定试验措施,报公司生产副总经理批准;试验工作由热试人员(节能专工)负责按措施要求组织、协调和指挥整个试验过程;检修部门视试验要求负责派出人员参加试验工作;运行部门负责按试验要求联系负荷和安排运行方式,负责运行设备的操作、要求隔离措施的实施及试验后的恢复工作。
4.3.7 试验后试验人员应提出书面的试验报告。
4.4 焊接后的检验
4.4.1 受压元件焊接质量检验的无损检测人员,必须经统一考试合格,并取得相应技术等级资格证书
(在有效期内),方能进行该等级的检验工作。
4.4.2 无损检验报告应由Ⅱ级或Ⅲ级无损检验人员签发。
对外包的无损检验项目的检验报告必须经我公司的无损检验人员审核(签字)确认。
4.4.3 外包焊接工作中焊工和无损检测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按公司现行的《外包工程管理办法》的分工和要求进行。
在检修过程中一经发现有不合格人员,对其已做的所有工作一律按不合格项处理。
4.4.4 焊接工作结束后,应由焊工对外观质量自检,自检外观质量合格后,根据焊接工艺程序,通知相应的热处理人员或无损检测人员做好相应的记录。
4.4.5 焊缝外观质量必须符合DL5007-92《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火力发电厂焊接篇)》标准或制造厂有关规定。
4.4.6 无损检测的仪器和设备的各项指标应符合有关的无损检测标准,并满足公司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控制程序》中对仪器、设备的具体要求。
4.4.7焊缝的返修次数应符合DL5007-92《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火力发电厂焊接篇)》标准或制造厂有关规定。
4.4.8 金属监督应按上述管理程序中的有关规定进行监督检查,对一些特殊的焊口应要求编制焊接工艺程序,并负责对其的审核或批准,重点对焊接材料、焊口准备、焊后热处理等进行把关。
对焊后质量如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则按公司的《不合格控制程序》的规定进行处理。
5 相关文件和记录
5.1相关支持性文件
《质量记录控制程序》;
《纠正、预防措施管理程序》
《不合格控制程序》;
《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控制程序》;
《外包工程管理办法》;
《机组计划检修启停管理程序》。
5.2质量记录
检修质量检验通知单,该记录至少保存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