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程序流程图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程序流程图
备注:实线箭头表示必经程序;虚线箭头表示非必经程序。

行政处罚实施程序
一、简易程序
1、发觉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的违法行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

2、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权益。

3、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按照规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应当符合《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并采纳说理式文书形式表述)。

4、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送达。

5、符合当场收缴罚款条件的,当场收缴罚款。

6、行政处罚决定报本单位备案。

二、一样程序
1、有案件来源立案,按照规定填写立案登记表。

2、调查取证。

两名以上(含两名,下同)执法人员共同调查,按照规定制作调查笔录或者现场勘验笔录,收集物证等证据。

3、对违法事实证据确凿拟作出行政处罚的,告知陈述和申辩权益(对拟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告知听证权益)。

4、审查作出处罚决定。

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领导集体讨论决定。

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5、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应当符合《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并采纳说理式文书形式表述。

6、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送达。

在七日内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送达。

7、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报送市政府法制办备案。

8、案卷按照规范归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