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加强成品油价格监测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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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加强成品油价格监测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四川省物价局
•【公布日期】2003.03.24
•【字号】川价监[2003]83号
•【施行日期】2003.03.2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价格
正文
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加强成品油价格监测工作的通知
(川价监[2003]83号二00三年三月二十四日)
各市、州物价局及价格监测定点县物价局:
美伊战争的爆发,对国际市场石油价格波动带来很多不确定因素,并将影响到我国成品油市场价格。

为适应当前成品油价格调控工作需要,及时掌握成品油市场价格变化情况,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期发出通知,要求各省、市加强成品油价格及市场动态情况监测。

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部署安排,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我省负责成品油价格监测报告制度的成都市物价局价格监测中心,要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要求,将监测上报周期由月报改为周报,即由每月10日、18日监测上报的90号无铅汽油、0号柴油价格,改为每周三监测上报。

实施时间从2003年3月26日开始。

二、各地要高度重视当前特殊时期对成品油价格的监测工作,要把成品油价格的监测工作摆上突出位置,加强领导,落实人员,切实做好成品油价格监测工作。

三、各地要密切关注成品油价格及与油价相关产品的市场动态,密切监测本
地成品油市场供应、成品油价格波动以及与油价相关产品的市场变化和油价波动对居民生活、企业生产的影响情况。

有重大问题应及时上报省局价格监测中心。

联系人:彭越李乐昆易小敏
联系电话:028-86522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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