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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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加强应急救援
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0.12.03
•【字号】昆政办〔2020〕59号
•【施行日期】2020.12.0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应急减灾与公共服务
正文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
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各直属机构:
《昆明市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3日昆明市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实施方案为切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全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有效提高应急救援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云南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昆明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和目标
(一)工作原则
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立足实际、整合资源、军地衔接、社会参与的工作原则。

(二)工作目标
通过整合资源、补齐短板、夯实基础、提升能力,到2021年底,建成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作风过硬、本领高强、能力全面、覆盖城乡的应急救援体系。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加强国家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1.任务内容
健全完善各级各部门与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森林消防支队的信息共享、应急联动、救援协调、应急指挥、联合训练、救援保障等工作机制,将2支国家综合救援队融入全市应急救援力量体系,2021年12月前建立信息互通、系统互联、相互支援、协同配合的救援机制,充分发挥国家综合救援队的尖刀和拳头作用。

2.责任单位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森林消防支队。

(二)加强地方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1.任务内容
建全昆明市灾害事故紧急救援队运行管理制度,完善队伍指挥、调用、训练、保障等机制,确保市灾害事故紧急救援队高效运转。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要对本地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进行梳理,按照属地管理、资源整合、优化编组、军地联建共用的原则,结合民兵整顿工作,统筹军地应急联动建设,于2021年12月前结合实际组建地方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健全运行管理制度,构建地方应急救援的核心力量。

2.责任单位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昆明警备区战备建设处,市应急局,市灾害事故紧急救援队组成部门和单位。

(三)加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1.任务内容
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务、卫生健康、应急管理、林草、人防、防震减灾、气象等部门,要根据本行业领域所承担的应急救援和保障职责,结合民兵队伍编建和工作实际,融合资源、军民共建,按照“合并同类项、新增空缺项”的方法,2021年12月前完成市、县两级危险化学品处置、矿山救援、隧道救援、森林火灾扑救、防汛抗旱、油气管道抢险、通信保障、环境监测、建筑工程抢险、燃气抢险、供电抢修、供水抢修、交通保障、水域救援、卫生救援、人防通信、地震救援、气象监测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健全应急队伍运行保障机制,全面发挥专业应急队伍的骨干功能。

2.责任单位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昆明警备区战备建设处,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林草局、市人防办、市防震减灾局、市气象局等。

(四)加强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1.任务内容
全面加强乡镇(街道)、社区(村)的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工作。

对应急救援力量进行优化,2021年12月前完成乡镇(街道)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组建工作,承担灾害事故先期救援处置等工作。

推进社区(村)应急队伍建设,指导有条件的社区(村)组建应急队伍,承担灾害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遇险人员疏散救援、信息报告、道路引领等工作,2021年12月前,每个乡镇(街道)应建成1支社区应急队
伍。

全面推进“第一响应人(民兵信息员)”培训工作,鼓励综合示范减灾社区试点“第一响应人(民兵信息员)”培训工作,2021年12月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至少完成10个社区的“第一响应人(民兵信息员)”培训。

2.责任单位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昆明警备区战备建设处,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应急局。

(五)加强社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1.任务内容
将社会应急救援队伍纳入全市应急救援体系,建立社会应急救援队伍备案、评估、分类、调用、补偿、保障、退出等制度,健全信息共享、应急联动、分类调用、救援保障等机制,确保社会应急救援队伍科学规范地参与应急救援活动。

采用购买服务、协议合作、共建共用、装备配备、征用补偿等方式,加大对社会应急救援队伍的扶持,提升社会应急队伍应急救援实战能力,支持社会应急救援队伍健康发展。

2021年12月前,完成全市社会应急救援队伍的普查、评估、分类等基础工作,出台有关制度规范,初步发挥社会应急救援队伍的支撑作用。

2.责任单位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昆明警备区战备建设处,市民政局、市应急局、市红十字会。

(六)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军地衔接机制
1.任务内容
建立应急救援信息共享、兵力调动、联合指挥、军地联训、联勤保障等机制,确保驻昆部队、民兵队伍科学高效参与应急救援,全面发挥军队在应急救援中的中坚作用,2021年12月前完成有关制度和工作机制建立工作。

2.责任单位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昆明警备区战备建设处,市应急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七)健全应急救援队伍管理训练机制
1.任务内容
加强应急救援队伍日常管理,根据应急队伍的类别,按照同步组建、同步管理的原则,建立应急队伍值班备勤、装备维护、日常训练、应急演练、指挥调用、考核评估等制度,确保应急救援队伍的正常高效运转。

进一步强化应急救援队伍训练,健全跨部门、跨行业、跨层级应急救援队伍联合训练制度,国家综合救援队、地方综合救援队、地方专业救援队、社会救援队等不同类别的救援队要结合自身职责,定期与其他应急救援队伍开展共训共练,原则上1年不少于1次。

应急管理部门和市级有关部门要以应急演练为平台,开展不同层级、不同类别应急救援队伍的联训联练,通过共训共练达到相互借鉴、全面熟悉、充分磨合的作用,不断完善应急救援队伍协同合作机制,发挥应急救援队伍的整体合力。

2.责任单位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昆明警备区战备建设处,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森林消防支队,市灾害事故紧急救援队组成部门和单位。

(八)健全应急救援队伍保障机制
1.任务内容
建立应急救援队伍投入保障机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要加大应急救援队伍的组建、运行、训练、救援的资金投入,加大应急救援队伍人员和装备建设,加大综合性、通用性训练基地军民共建,切实强化应急救援队伍战斗力建设。

市级有关部门要将应急救援队伍运行费用纳入
部门预算,确保应急救援队伍正常运转。

创新社会应急救援队伍保障机制,加大对社会应急救援队伍的政策和投入支持力度,持续提高社会应急救援队伍的救援能力。

进一步健全应急救援队伍在执行救援任务过程中的优先快速通行和减免道路通行费机制,提高应急救援速率。

完善应急救援队伍后勤保障机制,强化应急救援队伍的自我保障意识,提高救援过程中的自我保障能力,降低灾区后勤保障压力。

2.责任单位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昆明警备区战备建设处,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森林消防支队,市灾害事故紧急救援队组成部门和单位。

三、加强督促落实
(一)明确目标,细化责任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对照本方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目标,细化工作措施,确定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倒排工作时间表,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时按质完成。

工作方案于12月20日前报市应急局。

(二)加强检查,强化落实
市应急局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督促指导作用,加大对各级各部门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工作落实情况的检查指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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