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楼安全巡检规定(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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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大楼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大楼内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大楼的安全巡检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办公区、住宅区、商业区等。
第三条大楼安全巡检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坚持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全面与重点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
第四条大楼安全巡检工作由大楼安全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并设立安全巡检小组。
第五条安全巡检小组由大楼安全管理机构指定,成员应具备一定的安全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
第六条安全巡检小组负责制定安全巡检计划,组织实施安全巡检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三章巡检内容
第七条大楼安全巡检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消防设施设备
1. 消防器材是否齐全、完好,是否在有效期内;
2. 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是否被占用;
3. 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定期维护保养;
4. 消防安全标识是否清晰、完整。
二、用电安全
1. 供电线路是否老化、破损;
2. 用电设备是否超负荷运行;
3. 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线现象;
4. 是否存在违规使用电器现象。
三、建筑结构安全
1. 建筑物是否存在倾斜、裂缝、沉降等现象;
2. 建筑物外墙装饰材料是否牢固;
3. 建筑物门窗是否完好;
4. 建筑物内墙、顶棚、地面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四、电梯安全
1. 电梯是否在有效期内;
2. 电梯是否正常运行;
3. 电梯内部设施是否完好;
4. 电梯操作人员是否具备相应资质。
五、消防安全
1. 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
2. 消防安全培训是否开展;
3. 消防应急预案是否制定并演练;
4. 消防演练记录是否完整。
六、其他安全事项
1. 大楼内是否存在易燃易爆物品;
2. 大楼内是否存在高空坠物风险;
3. 大楼内是否存在施工安全隐患;
4. 大楼内是否存在食品安全隐患。
第四章巡检程序
第八条安全巡检小组应当制定详细的巡检计划,明确巡检时间、路线、内容和责
任人。
第九条安全巡检小组应当对巡检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包括发现的问题、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等。
第十条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安全巡检小组应当及时向大楼安全管理机构报告,
并提出整改建议。
第十一条大楼安全管理机构应当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改,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
第十二条对在安全巡检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三条对违反本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个人或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
行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规定由大楼安全管理机构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大楼安全巡检规定(正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大楼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大楼内人员生
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大楼的安全巡检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办公区、住宅区、商
业区等。
第三条大楼安全巡检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坚持定期与
不定期相结合、全面与重点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
第四条大楼安全巡检工作由大楼安全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并设立安全巡检小组。
第五条安全巡检小组由大楼安全管理机构指定,成员应具备一定的安全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
第六条安全巡检小组负责制定安全巡检计划,组织实施安全巡检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三章巡检内容
第七条大楼安全巡检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消防设施设备
1. 消防器材是否齐全、完好,是否在有效期内;
2. 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是否被占用;
3. 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定期维护保养;
4. 消防安全标识是否清晰、完整。
二、用电安全
1. 供电线路是否老化、破损;
2. 用电设备是否超负荷运行;
3. 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线现象;
4. 是否存在违规使用电器现象。
三、建筑结构安全
1. 建筑物是否存在倾斜、裂缝、沉降等现象;
2. 建筑物外墙装饰材料是否牢固;
3. 建筑物门窗是否完好;
4. 建筑物内墙、顶棚、地面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四、电梯安全
1. 电梯是否在有效期内;
2. 电梯是否正常运行;
3. 电梯内部设施是否完好;
4. 电梯操作人员是否具备相应资质。
五、消防安全
1. 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
2. 消防安全培训是否开展;
3. 消防应急预案是否制定并演练;
4. 消防演练记录是否完整。
六、其他安全事项
1. 大楼内是否存在易燃易爆物品;
2. 大楼内是否存在高空坠物风险;
3. 大楼内是否存在施工安全隐患;
4. 大楼内是否存在食品安全隐患。
第四章巡检程序
第八条安全巡检小组应当制定详细的巡检计划,明确巡检时间、路线、内容和责
任人。
第九条安全巡检小组应当对巡检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包括发现的问题、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等。
第十条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安全巡检小组应当及时向大楼安全管理机构报告,
并提出整改建议。
第十一条大楼安全管理机构应当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改,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
第十二条对在安全巡检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三条对违反本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个人或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
行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规定由大楼安全管理机构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大楼安全巡检规定(附录)
一、消防设施设备巡检记录表
二、用电安全巡检记录表
三、建筑结构安全巡检记录表
四、电梯安全巡检记录表
五、消防安全巡检记录表
六、其他安全事项巡检记录表
七、安全巡检报告
八、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
九、安全巡检工作总结
(注:以上表格及报告格式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
第2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大楼安全运行,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大楼内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大楼所有区域,包括但不限于办公区、生活区、设备区等。
第三条大楼安全巡检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确保及时发现
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四条大楼安全巡检工作应实行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巡检职责。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
第五条成立大楼安全巡检领导小组,负责大楼安全巡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六条大楼安全巡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大楼安全巡检工作。
第七条大楼安全巡检办公室成员由各部门安全管理人员组成,负责日常安全巡检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八条大楼安全巡检办公室应定期召开安全会议,分析安全形势,研究解决安全巡检工作中的问题。
第三章巡检内容
第九条大楼安全巡检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一)消防安全
1. 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2. 消防器材是否充足,是否在有效期内;
3. 消防安全标识是否清晰,是否损坏;
4. 电气线路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5. 是否违规使用明火。
(二)设备安全
1. 设备运行状态是否正常,是否存在异常噪音、振动等现象;
2. 设备维护保养是否及时,是否达到规定标准;
3. 设备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4. 设备操作规程是否健全,是否严格执行。
(三)建筑安全
1. 建筑结构是否存在裂缝、变形等现象;
2. 建筑材料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3. 建筑施工是否违规;
4. 建筑设施设备是否老化、损坏。
(四)人员安全
1. 人员是否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2. 人员是否佩戴安全防护用品;
3. 人员是否掌握应急逃生技能;
4. 人员是否了解应急预案。
(五)其他安全
1. 防盗设施是否完好,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2. 交通安全设施是否完善,是否符合标准;
3. 电梯、扶梯等垂直交通工具是否正常运行;
4. 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管理是否符合规定。
第四章巡检方法与要求
第十条大楼安全巡检采取定期检查、日常巡查、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第十一条定期检查: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巡检,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二条日常巡查:各部门、各岗位应按照职责分工,每天进行日常巡查,及时
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
第十三条专项检查:针对重点部位、重点时段,开展专项安全检查。
第十四条安全巡检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
1. 巡检人员应熟悉安全知识,具备一定的安全技能;
2. 巡检人员应佩戴巡检标识,携带巡检记录表;
3. 巡检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
4. 巡检结束后,应将巡检情况汇总上报,并及时反馈整改情况。
第五章处理与反馈
第十五条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消除或整改,确保安全。
第十六条对不能立即消除或整改的安全隐患,应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
第十七条对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应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第十八条大楼安全巡检领导小组应定期对安全巡检工作进行总结,对存在的问题
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措施。
第六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规定由大楼安全巡检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本规定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实施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3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大楼安全管理,保障大楼内人员、财产和设施的安全,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大楼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大楼内所有区域的安全巡检工作。
第三条大楼安全巡检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及时发现和消
除安全隐患,确保大楼安全运行。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
第四条大楼安全巡检工作由大楼物业管理处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物业管理处应设立安全巡检小组,负责大楼日常安全巡检工作。
第六条安全巡检小组应由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员组成,包括安全员、工
程技术人员等。
第七条安全巡检小组应制定安全巡检计划,明确巡检内容、频次、责任人等。
第八条安全巡检小组应定期召开安全会议,总结安全巡检工作,分析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
第三章巡检内容
第九条大楼安全巡检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消防安全
1. 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2. 消防器材是否配备齐全,是否过期;
3. 电气线路是否老化,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4. 烟雾报警器、消防栓等消防设施是否正常工作。
(二)治安安全
1. 大楼出入口是否严密,门禁系统是否正常运行;
2. 保安人员是否在岗在位,是否熟悉巡逻路线;
3. 保卫设施是否完好,监控设备是否正常运行。
(三)设施设备安全
1. 电梯、空调、供水、供电等设施设备是否正常运行;
2. 门窗、玻璃、墙面粉刷等是否完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3. 公共区域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是否影响使用。
(四)环境卫生安全
1. 大楼环境卫生是否整洁,是否存在乱堆乱放现象;
2. 废弃物是否及时清理,垃圾收集点是否规范;
3. 绿化带、绿化设施是否完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五)其他安全
1. 是否存在高空坠物、高空作业等安全隐患;
2. 是否存在违规用电、违规使用明火等安全隐患;
3. 是否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大楼安全的因素。
第四章巡检方法与要求
第十条安全巡检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十一条定期巡检应按照以下频次进行:
1. 每日对大楼出入口、消防设施、保安人员等关键区域进行巡检;
2. 每周对大楼设施设备、环境卫生等全面巡检;
3. 每月对大楼安全工作进行总结,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第十二条不定期巡检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如遇特殊天气、节假日等,应增加巡
检次数。
第十三条安全巡检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
1. 巡检人员应穿戴整齐,佩戴工作证;
2. 巡检过程中应认真观察,仔细检查,确保巡检质量;
3. 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及时上报;
4. 巡检记录应详细、准确,包括巡检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等。
第五章处理与整改
第十四条安全巡检发现的安全隐患,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处理:
1. 立即整改:对轻微安全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2. 限期整改:对一般安全隐患,应制定整改计划,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
3. 长期整改:对重大安全隐患,应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措施、时间等。
第十五条安全巡检小组应定期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确保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整改。
第六章奖励与处罚
第十六条对在安全巡检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七条对违反安全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个人和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规定由大楼物业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本规定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