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定金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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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定金合同范本
甲方(出卖方):
乙方(买受方):
丙方(居间方):
根据《合同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转让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共同委托丙方代理并见证甲乙双方之间的买卖行为,共同订立本合同,以兹各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房屋信息描述
一、甲方自愿出售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位于北京市,该房屋用途为,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以该房屋产权证标注面积为准)。
该房屋已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取得产权证书,所有权证号为字第号,所有权人为。
二、房产权属转移时,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见附件二。
三、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该房产权属状况、装饰情况和相关关系,乙方对该房产已做充分了解,并愿意购买。
第二条房屋成交价格及付款方式
一、成交价格: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该房产交易价格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元),此价格包括:房价款□公共维修基金□室内不可移动之装修□空调□及其它。
二、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甲方认可乙方采取以下第种方式付款:
1、现金支付
1)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当日,预先支付总房款的%,即人民币大写元整(¥元),作为保证双方履行合同的定金,该笔款项自支付方之日起视为定金已经支付,该定金待过户当日,自动转为购房款;
2)甲乙双方在丙方协助下办理立契过户手续的当日,乙方将总房款的60%即人民币¥元(大写元整),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3)甲方在缴清本合同第五条第三项房屋交付前各项费用后,当日乙方将总房款的10%人民币_元整支付给甲方。
2、银行贷款
1)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当日,预先支付总房款的%,即人民币大写元整(¥元),作为保证双方履行合同的定金,该笔款项自支付方之日起视为定金已经支付;
2)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日内,另外支付人民币大写元整(¥元),连同先前支付的定金一并作为首付款。
乙方应将该房产的首付款(该房产的成交价格减去银行实
际贷款额)采用以下三种方式:1、暂存丙方指定帐户,待房屋产权过户当日,划入甲方帐户□;2、乙方将首付款直接划入甲方指定帐户□;3、暂存银行开立的监管帐户内,由银行监管该部分资金,待房屋立契过户手续完毕日内,连同贷款额一并支付给甲方。
此业务必须由甲乙双方与丙方另行签订交易资金监管委托协议□。
3)在银行批贷手续完成时,甲乙双方必须配合丙方办理相关过户手续,由丙方持相关证件材料,协助甲方办理剩余房款的收付事宜,乙方的银行贷款额会由银行内部自动转入甲方所开帐户。
三、关于税费
1、本合同履行期间内,甲乙双方自行按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自行缴纳各项税、费,丙方协助甲乙双方进行相关税费的确认及计算工作。
税费分担经甲乙双方协商、确认见附件一;
2、甲乙双方所交税费可由丙方代为缴纳,相关部门所开具的完税凭证、行政事业性收据、工本费发票等单据,待代理事项完成后,由丙方交付给付费的一方。
第三条居间服务报酬的支付方式
因甲乙双方基于丙方的媒介服务而订立《房屋买卖合同》,丙方有权收取相应的居间服务报酬,因此甲乙双方同意在签订本合同按附件一约定的数额和比例,由方向丙方一次性支付相应的居间服务费及代办过户费。
第四条权属过户委托事项及相关费用
一、甲乙双方办理权属过户的所有证件资料准备齐全,由丙方提供权属过户代理服务,权属转移过程中发生的各项税费的缴纳以本合同第二条第三项内容中的约定为准,甲乙双方按约定内容缴纳。
未做出约定的,以房地产交易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二、如需要办理银行贷款,由丙方提供合作银行及贷款服务,乙方应支付相应的费用,具体支付费用的种类和金额见附件一。
第五条房屋交付
一、甲方应在办理完立契过户手续之日起日内将该房产交付给乙方,并由丙方协助甲乙双方办理该房产的物业交割手续。
二、甲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物业交割期间,凡已纳入本合同(附件二)的各项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被损坏或被拆除的',甲方应按被损坏或被拆除的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评估值,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三、该房产交付前,因该房产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如: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费用,由甲方承担;该房产交付并签订《物业交接单》后,因该房产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如: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由乙方承担。
该房产交付时,甲方应提供上述费用交纳的缴费凭证。
四、如该房产原产权单位要求立契过户前签订物业、供暖协议并提前预付物业、供暖费用的,乙方应按照原产权单位要求办理。
五、甲方交付该房产的装修、设备状况应符合国家安全标准。
第六条甲、乙、丙三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1、甲方保证所提供该房产资料的真实性和齐全性,并符合国家及北京市房屋上市有关规定及政策法规,委托上市房屋交易的合法权利。
2、甲方保证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上述房屋不再另售第三方,否则,除应支付给乙方的违约赔偿外,还应支付给丙方总房款的3%作为居间服务报酬,如已由乙方支付给丙方,则甲方应按此比例和数额支付给丙方。
3、如乙方需要申请银行贷款,甲方应保证随时配合乙方及丙方按时到银行提交资料并签字。
4、在签订本合同后,甲方必须按约定时间与乙方共同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交易过户手续,按期如数缴纳合同第二条第三项内容中约定的由甲方缴纳的税费,超过期限视为违约。
5、甲方保证该房产在交易时没有权利瑕疵,不存在抵押、欠缴税费等情况。
若有银行按揭,手续应已在本次交易前办妥。
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导致第三方主张权利,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6、甲方保证按本合同的相关约定向丙方支付居间服务代理费。
二、乙方义务
1、乙方提供的相关资料真实有效。
2、乙方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按期如数支付购房定金、购房款及由乙方缴纳的税费。
3、提供该房产过户交易和银行贷款时所需的相关证件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峻,并保证在办理过户交易手续时按时到场。
4、若乙方申请银行按揭贷款,需及时向丙方提供贷款所需资料并到场签字。
5、乙方保证按本合同的相关约定向丙方支付居间服务代理费。
三、丙方义务
1、见证并监督本合同的执行。
2、代办该房屋过户、贷款的相关手续。
3、在甲乙双方已交付丙方过户所需各项税费的前提下,代为缴纳。
4、甲、乙双方发生违约或争执等情形时,应出面予以协调;协调无效时,应采取中立态度,并证明事实。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签订本合同之日起,若因甲方原因不将上述房产出售给乙方或因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导致合同无法全部执行或被迫解除,甲方应按上述所收的定金以双倍金额赔偿乙方;若应乙方原因违约,不购买该房产,则无权要求返还已付定金,该定金归甲方所有。
二、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一项“甲方义务”除第(2)条外,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及额外产生的费用均由甲方自行承担,如因此给乙方和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予赔偿。
三、若甲方逾期交付该房产,则每逾期一日,甲方均应按该房屋价格的万分之五向乙方交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十个工作日,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在三日内将乙方已付房款退还,并按本条第(一)款中的甲方违约条款处理。
四、若乙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乙方均应按逾期款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十个工作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在三日内将乙方已付房款退还,并按本条第(一)款中的乙方违约条款处理。
五、在办理立契过户和银行按揭贷款过程中,若因甲、乙任何一方单方延误而致使其他方遭受损失,则视为延误方违约,按本条第(二)款和第(三)款处理。
六、如因甲方或乙方的原因,致使该房屋买卖事宜最终没有达成,甲乙双方所付的服务代理费均不予退还,应由责任一方承担全部丙方服务代理费,如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责任,则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的丙方服务代理费。
第八条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本协议履行期间,因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调整,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本协议自行终止,三方互不承担责任;甲方在本协议终止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已收房款全额退还乙方,丙方则应将甲、乙双方提交的相关过户所需证件和已支付的代理服务费退还提供方和支付方。
第九条解决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产生的争议事项,三方应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三方同意按照第种方式解决该纷争。
一、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任何一方有权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本合同附件一:相关税费明细;附件二:家具装修清单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持一份。
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补充:1、经甲乙双方协商,在双方签定本合同之日后甲方协助乙方与物业沟通进场装修事宜。
2、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90日内过户,如不能如期过户则甲方支付违约金的比例为:首期付款的每天万分之五(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甲方签字: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
乙方签字: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
丙方:
公司盖章:
经纪人签字: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
客服:
签约日期:_年_月_日
2.购房定金合同范本篇2
房屋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
买房:
卖方:
居间人:名居地产师大店
名居地产师大店兹为中介,提供居间服务,买卖座落于市区的房屋(建筑面积_平方米,产权证号:)。
买房愿意认购该房产并自愿支付定金,以确立买卖关系。
一、该房产资料买房已阅,并对卖方所出售房屋和附属设施及装潢已充分了解并实地勘察完毕,确认无误,予以认可。
二、该房产的交易总额为人民币_万元整。
三、买方支付定金元以确立买卖关系(所下定金数额不低于成交金额的20%)。
四、买卖双方在签订本《房屋买卖定金合同》的当日,买方应将定金存入卖方银行账户,否则视为违约。
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内,买方应将剩余购房款存至买方银行账户,否则视为违约。
(1)买方一次性付清剩余购房款:元整。
(2)房本过户所产生的费用由买方承担。
六、买卖双方约定于_年_月_日前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届时买卖
双方须备齐房地产过户所需证件及相关文件,依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内容按房地产主管部门要求的格式签署《房地产买卖契约》,并交由名居地产师大店房产代书代办中心全权办理过户手续(代办费用详见代书收费标准)。
七、买方保证上述房屋权属清晰,并符合国家及呼和浩特市房屋上市交易的政策法规及有关规定,且房屋财产的共有人对出售此房无异议。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若发生与卖方有关的房屋产权纠纷或债务纠纷等,概由卖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责任,由此给买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卖方负责赔偿。
卖方应按房地产买卖契约中约定的交付日期腾空房屋,并完好保留所应交付给买方的附属设施及原装修。
在上述房屋交给买方前未支付的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暖气费,天然气费,有线费等所有其他使用费,概由卖方负责。
八、违约责任
(1)《房屋买卖成交定金合同》经买卖双方签字后,如卖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卖方须双倍返还买方所付定金;如买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已付全部定金不再返还,归卖方所有。
(2)买卖双方需将所得违约金的50%付给名居地产师大店作为服务佣金,同时违约双方还应向名居地产师大店全额支付中介佣金。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买卖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字与本合同同时具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名居地产公司总部留档一份。
买方:卖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名居地产师大店负责人
联系:_年_月_日
3.购房定金合同范本篇3
甲方(卖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买方):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这一基础上,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而签订本合同,以望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位于市区,该房屋的所有人为,建筑面积为平方米(详见土地房屋权证第号)。
第二条:上述房屋的交易价格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该房屋总售价为¥元,总金额大写:,小写:¥元。
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元整,作为购房定金。
第三条:付款时间与方式
甲、乙双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_元整于产权交割完毕当日付给甲方。
第四条:交付期限及违约责任
1.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全额房款之日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并应在交房当日将物业费,水电费,取暖费,网费,燃气费等结清(出示相关收据)。
2.乙方逾期未付款的违约责任:乙方须在规定日期内付清房款,逾期未付清房款,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不予承担,乙方所交定金,抵作甲方损失。
3.甲方逾期未交房的违约责任:甲方须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并在交期限内交房给乙方,逾期未交房或乙方发现建筑不合格,甲方须在3日内支付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作为赔偿,同时乙方有权选择继续购房或终止合同,其中如乙方选择终止合同,甲方须在3日内将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一次性退还给乙方。
第五条:税费承担
经双方协商,交易税费由方承担,代办产权手续费由方承担。
第六条:甲方必须保证上述房屋权属清楚,没有产权纠纷或债务纠纷,若有纠纷情况,甲方均在交易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产权人一份,甲方公证人一份,乙方一份,乙方公证人一份。
第八条;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卖方)签章:乙方(买方)签章:
甲方公证人签章:乙方公证人签章:
其他相关证明人签章:
签订日期:_年_月_日
关于二手房交易定金合同的常见问题:
问题一:签订了认购协议,交纳定金之后,因主合同或补充协议达不成一致意见,卖方不愿退定金怎么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遇到签订了认购协议,交纳定金,因主合同或补充协议达不成一致意见,无法继续履行定金协议的情况,根据上述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属于“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卖方应当将定金返还买方。
在二手房交易实践中,此类纠纷较为常见。
为避免纠纷发生,在签订定金协议时,应当以最高法院上述司法解释为依据据理力争,明确在定金中写明“如果双方就有关合同条款协商不成,卖方应返还定金”,这样将更为有利。
问题二:《定金协议》有房屋买卖协议的效力吗?
二手房交易,一般先签订《定金协议》,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如果签署了《定金协议》后,卖方反悔不愿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怎么办?请看下面的案例:
某买方与某卖方签订了《定金协议》,协议约定买方将自己名下一处房产(尚未取得房产证),以人民币2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买方,约定定金为40万元,预付房款100万元,其余60万房款待买方取得房产证后5日内由贷款银行直接划入卖方账户。
违约条款为,如买方反悔则没收定金;如卖方反悔则双倍返还定金。
当天,买方将140万元支付给了卖方,卖方也把房屋钥匙及相关证书资料交给了买方。
半年后,卖方顺利取得房产证,但由于种种原因(主要是房价看涨),卖方后悔不愿卖房了,买方诉至法院,要求卖方办理过户手续。
法院认为:该《定金协议》虽名称是定金合同,但在内容上包括了定金数额、定金支付日期等定金合同的内容,还包括了房屋交付、房款支付日期及方式、产权过户等买卖合同的相关内容。
因此,该《定金协议》已涵盖了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双方的真实意图是签署买卖合同,只是卖方当时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才将协议称为定金协议。
另外,已经支付了大部分购房款,卖方也把房屋交付给买方使用。
双方实际履行的内容超越了定金合同的范畴。
法院最后认定该《定金协议》的性质是房屋买卖合同,现卖方已取得了房屋所有权证,该买卖合同当属有效,判决卖方与买方办理过户手续律师点评:
既然双方签订的是《定金协议》,为什么法院要判买卖合同成立呢?这是因为看合同的性质不能仅仅看合同的名称,而应根据合同的具体内容,并结合双方的签约目的,实际履行情况予以综合认定。
从该案件中我们可看到,名称是定金协议,但内容涉及房产的交付,产权过户等定金之外的内容,基本涵盖了房屋买卖合同的相关内容。
在这份《定金协议》中,虽然也约定了双方均可反悔的违约责任条款,但在合同能够继续履行的情况下,卖方作为违约方无权主动要求适用该条款,来承担较低违约责任。
问题三:“订金”与“定金”是一回事吗?
“订金”与“定金”并不是同一概念。
一般认为“订金”属于预付款,与定金不同。
预付款是当事人预先支付部分价金的一部分,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
对预付款的处理方式是:合同履行的应当抵作价款,合同不履行的应当如数返还。
由于预付款不具有惩罚的性质,违约时不会产生没收预付款或双倍返还预付款的问题。
“定金”则是我国法律规定的债务履行的担保方式之一,是当事人一方为保证合同的订立、履行或保留解除合同的权利,依约定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
定金必须以书面形式约定,适用“定金罚则”,即支付定金一方违约,则收取定金一方有权没收定金;如收取定金一方违约,则须向支付定金一方双倍返还定金。
由于订金(预付款)和定金在实践中极易混淆,建议二手房的买家遇到中介要求预先交付某些名目的费用时,应当与中介订立书面协议,明确所交费用的性质究竟是定金(预付款)还是定金,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及所交费用的处理方式。
问题四:中介公司收取定金属于什么性质?
在实践中,中介公司向买方收取订金的情况很普遍,买方应当特别留意。
中介公司收到买家的定金后,往往会开具以下格式收据:“今收到买家某某多少意向金。
如果业主同意以某价格卖房,该意向金转为定金”。
这种定金支付方式就对买家极为不利:一是买方和房主并无直接签署的协议;二是手中没有业主出具的定金收条;三是很难获得房主已经从中介公司处收取定金的事实;四是没有明确中介公司收取定金的代收或转交责任。
在此情况下,一旦发生房主收到定金,但反悔不卖房或抬高房价的违约情形,买方就很难要求房主双倍返还定金,也很难追究中介公司的责任。
因此,在买方与中介公司签订的居间合同中,买方要明确约定中介公司收取定金的性质:如果是代收,就应该要求中介公司在收取定金时出具业主的委托书,中介公司收到定金,视为房主收到定金。
如果是转交,要明确约定中介公司的转交的责任,如约定几天内转交,未能按时转交需承担违约责任。
另外,在交付定金后,务必要求中介公司开具正式有效的收款凭证,以便今后一旦出现纠纷可以提供有利的证据。